EX-32.2 6 craiq3-202410xqexx322.htm EX-32.2 Document

附件32.2
证明
18美国法典 §1350,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节
根据CRA International,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根据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季度报告》,本公司首席财务官、执行副总裁和司库特此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授权,根据18 U.S.C. §1350,签署人士据其最佳知识和信仰证明:
(1)报表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根据第906条规定,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被公司保留,并在有请求时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s/ DANIEL k. MAHONEY
Daniel k. Mahoney
首席财务官、执行副总裁兼财务主管
日期: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