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1
根据15 U.S.C. § 7241认证书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依据第906条规定通过
1.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以及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一切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关于万事达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个月度报告,已在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中("报告"),我,迈克尔·米巴赫,根据《18 U.S.C.第1350节》,根据《2002年沙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采纳的规定,据我所知: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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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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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米巴赫 |
Michael Miebach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