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根据认证
18 U.S.C. 第 1350 节,
根据所采用的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Nikola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根据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表格10-Q(以下简称“报告”),我,总裁暨首席执行官Stephen J. Girsky,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新增的18 U.S.C. §1350,即第906条的规定,证明,据我所知: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其中所有重要方面均得到了充分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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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s/ Stephen J. Girsky |
| Stephen J. Girsky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