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录32.2
依据认证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所采用的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华仕伯有限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根据美国联邦法典第18篇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用,本人Christopher t. Weber,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和致富金融(临时代码)财务长,在此证明:据我所知: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即"交易所法案");
(2)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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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Christopher t. Weber | |
韦伯 高级副总裁兼财务长 | |
2024年10月31日 | |
前述证明书仅根据法规第906条和《交易所法》制定的第13a-14(b)条提供,并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独立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