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B 3 bmyex31b_20240930.htm EXHIBIT 31. B Document

展品 31b
首席财务官签署的认证
我,Spencer Neumann,特此证明:
我,David V. Elkins,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施贵宝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第四季度10-Q季度报告;
2.基于我所知,本季度报告期间内,本报告未包含任何虚假声明,或未遗漏任何必要陈述的重要事实,以使在制作此类声明的情况下,这些声明不会误导;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本次季度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以所有板块的方式体现了注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并准确呈现了本次季度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
4.注册人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且:
a.我们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设计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能够在准备本季度报告的期间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披露。
b.我们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在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外部目的下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保证;
c.我们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评估基于报告期末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结论;
d.在注册人的最近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披露本报告期间发生的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方面的任何变化,这些变化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有合理的可能性;
5.公司其他负责认证的高管和我根据我们对内部财务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员)披露了相关内容:
a.所有重大缺陷和设计或内部控制的操作控件可能会影响注册人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
b.任何欺诈行为,不管是不是重要的,都涉及到扮演发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s/ 大卫·V·埃尔金斯
大卫·V·埃尔金斯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