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首席执行官的证书
AND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规定。
就博格华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公司各签署官员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18 U.S.C.第1350节,确保: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节的要求;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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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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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 b. Lissalde | |
Frederic b. Lissalde | |
President an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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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ig D. Aaron | |
Craig D. Aaron | |
执行副总裁,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 |
根据第 906 条规定,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宝马普华有限公司,并将由宝马普华有限公司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