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节
和规则13a-14(b)或规则15d-14(b)
我叫Howard H. Yu,是Ball Corporation(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根据2002年盎格鲁·索尔克斯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我在此证明,就我所知和相信:
(1)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于2024年10月3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完全符合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修订条款的要求;及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展示了截至报告期间巴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s/余弘 | |
余弘 |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Ball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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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
随附相关的10-Q表格的本证明,不被视为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申报,并且不得被引用并入今后公司根据已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无论是在10-K表格日期之前还是之后进行)的任何申报中,无论该申报中是否包含任何一般引用性语言。
根据第906条规定,签署此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在此书面声明的电子版中出现的打印形式中进行认证、确认或其他采用签名的文件,已由公司提供,并将由公司保存并应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要求时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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