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首席財務官認證
根據18 U.S.C.第1350節
和規則13a-14(b)或規則15d-14(b)
我叫Howard H. Yu,是Ball Corporation(公司)的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根據2002年盎格魯·索爾克斯法案第906條通過的18 U.S.C.第1350條,我在此證明,就我所知和相信:
(1)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於2024年10月31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完全符合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修訂條款的要求;及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展示了截至報告期間巴爾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s/餘弘 | |
餘弘 | |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 |
Ball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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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
隨附相關的10-Q表格的本證明,不被視爲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申報,並且不得被引用併入今後公司根據已修訂的1933年證券法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無論是在10-K表格日期之前還是之後進行)的任何申報中,無論該申報中是否包含任何一般引用性語言。
根據第906條規定,簽署此書面聲明的原件,或在此書面聲明的電子版中出現的打印形式中進行認證、確認或其他採用簽名的文件,已由公司提供,並將由公司保存並應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要求時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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