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基本報表31.2
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我,格里高利·羅伯遜,證明:
1.我已審閱了Business First Bancshares, Inc.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本「報告」);
2.我了解,在所述報告期內,在所述報告中所作的陳述,在特定情況下,未做任何虛假陳述或省略任何需要做出的重要陳述,使得陳述內容不真實、含糊不清;
3.我了解,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的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現了本公司以及所述報告期間的附屬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
4.我們作爲註冊公司的其他資格證明官員,負責建立和維護信息披露管理和控制程序(根據《證券交易法》13a-15(e)和15d-15(e)規則的定義),並已:
a)我們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在這個報告的準備期間,讓我們及時知道與本公司(包括其合併的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或導致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設計,以提供合理保證,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爲外部用途編制財務報表。
c)評估了申報人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根據這種評估對信息披露控制措施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期間結束時的情況。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期間發生的任何更改(對於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這些更改已經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了重大影響,或者有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重大影響。
5.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註冊管理人的核數師和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履行類似職能的人)披露:
a)我們披露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設計或運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b)涉及具有內部財務報告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我們都已在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方面進行披露;
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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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ory Roberts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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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財務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