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规定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的认证
关于控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根据今天提交的《10-Q表格》,本人约翰·C·哈吉帕特拉斯,公司首席执行官,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14(b)条和18 U.S.C.第1350条,以及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用的规定,特此证明:
|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s/约翰·C·哈吉帕特拉斯 |
John C. Hadjipateras |
首席执行官 |
日期: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