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规定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的认证
关于dorian lpg有限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根据本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报告”),我,首席财务官西奥多B.扬,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4(b)规定和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通过情况,郑重声明:
|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西奥多B. Young |
西奥多B. Young |
首席财务官 |
日期: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