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錄32.2
安謝克公司,有限公司
根據認證規範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納
2002年薩班尼斯-豪利法案906條款
關於AMETEk,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季度報告在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Form 10-Q(以下簡稱“報告”),我,該公司的執行副總裁兼財務長Dalip M. Puri,根據《18 U.S.C.第1350條》(《沙班尼士-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作出認證:
(a)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b)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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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DALIP m. PURI | |
Dalip m. Puri | |
執行副總裁-致富金融(臨時代碼)財務長 | |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已向AMETEk, Inc.提供了根據第906條要求的這份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將由AMETEk, Inc.保留並按要求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