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品第三十二
根據以下的認證
第十八號澳門特別行政區一百五十分期
根據以下採納的
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 906 條
有關於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年 9 月 30 日止季度的布萊德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表格 10-Q 季度報告(該報告)(該報告),作為公司行政總裁 Ralph J. Andretta 特此根據《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 906 條通過的 18 U.S.C. 第 1350 條認證:
(i)該報告完全符合 1934 年證券交易法第 13 (a) 或第 15 (d) 條的規定;及
(ii)本報告所載的資料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平地呈現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日期: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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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R高山 J. A恩德雷塔 |
| 拉爾夫 ·J· 安德雷塔 |
| 行政總裁 |
根據第 906 條所要求的本書面聲明的簽署正本已向本公司提供,並將由本公司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交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