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录32.2
依据认证
根据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就柠檬水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期的《表格10-Q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的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同日期(此处日期)提交的《报告》,我,Tim Bixby,柠檬水公司的临时代码财务长,按照遵照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美国刑法》第18条1350条进行认证,据我所知: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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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作者: | /s/ tim Bixby |
| | tim Bixby |
| | 财务长 (信安金融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