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a24q3ex321.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豪利创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四季度报告(“公司”)在此日期提交的10-Q表格(“报告”),我根据《18 U.S.C.第1350节》(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作出以下声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
2024年10月30日
通过:
/s/ 克里斯·厄姆森
姓名:
克里斯·厄姆森
标题: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