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x322-section906certificat.htm EX-32.2 Document
附件32.2
首席财务官证明
根据18 U.S.C. 第1350条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进行采用。
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我,Jason Warnick,在我所知的范围内,特此证明,罗宾汉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季度结束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024年9月30日 (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法案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反映了罗宾汉市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s/Jason Warnick
贾森·瓦尼克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