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覽32.1
依據認證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根據《18 U.S.C. 1350》,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MSCI Inc.的主席暨首席執行官Henry A. Fernandez 及其財務長Andrew C. Wiechmann,謹此證明,就其/她的知識範圍內,
1.本文所附的自2024年9月30日結束的第10-Q表格是「本期報告」;其附件32.1完全符合修改後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
2.定期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基本涵蓋了被登記人在定期報告涵蓋期末的財務狀況以及定期報告涵蓋期間被登記人的業務結果。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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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亨利·阿·費爾南德茲 | | 安德魯·C·威希曼 |
亨利·阿·費爾南德茲 主席兼行政總裁 (首席執行官) | | 安德魯·C·威希曼 財務長 (信安金融主要財務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