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美国法典》第18卷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节
关于销售,Inc. ("公司")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正式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季度报告,特此证明,本报告提交之日 ("报告"),我,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Debra A. Cafaro,根据《18 U.S.C. § 1350》,根据《2002年沙宾斯-豪利法案》第906条取得的授权,作出以下声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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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RA A. CAFARO |
Debra A. Cafaro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根据第906条规定,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被公司保留,并在有请求时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