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 31.1
根据13a-14规则进行302部分认证
《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5d-14条
我,Nadine Leslie,证明:
1. | 我已经审阅了米德尔赛克斯水务公司(以下简称“注册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
3. | 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会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并且已经: |
4. | 注册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所定义)的责任; |
a) | 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
b) | 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
c) |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并根据这些评估,就根据本报告涵盖期间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的结论; |
d) | 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季度)内发生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重大影响的任何变化;并 |
5. | 公司其他负责认证的高管和我根据我们对内部财务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员)披露了相关内容: |
a) |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种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本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
b) |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
/s/ 纳丁·莱斯利
Nadine Leslie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日期:十月 3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