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4 mtw-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證明

18 U.S.C.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2024年9月30日結束的 The Manitowoc Company, Inc.關於第十季度報告,依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本日提交的表格 10-Q(以下簡稱「報告」),本人 Brian P. Regan,公司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在《美國法典》第18節1350條規定,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聲明,據我所知: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以及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截至報告日期和報告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s/ 布萊恩·P·雷根

布萊恩·P·雷根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2024年10月31日

根據第906節所需的要求,已向曼尼託沃克公司提供了此書面聲明的簽名原件,或其他在電子版本的書面聲明中出現的印字形式的簽名的認證、確認或其他採納,並將被曼尼託沃克公司保留,並根據請求交由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