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8 has-q32024xex311.htm EX-31.1 Document

展品31.1
认证
我,克里斯·考克斯,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孩之宝公司(Form 10-Q)的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会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并且已经:
4.注册机构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的),并有:
a)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c)评估了注册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此评估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有关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该结论基于此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的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本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这种变化在本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可能对本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并且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我作为申报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已向申报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作出披露:
a)所有设计或操作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这些缺陷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涉及重大事项。
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s/ 克里斯·科克斯
克里斯·科克斯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