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示32.1
CEO根據證書
18 U.S.C. SECTION 1350,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第906節
關於Varonis Systems,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結束的《表格10-Q》季度報告,並於本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以下簡稱“報告”),公司首席執行官兼總裁Yakov Faitelson特此據《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18美國法典第1350條》的規定,據其所知最好地證實: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 和
(2) 本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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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s/ Yakov Faitelson | |
| | Yakov Faitelson | |
| | 行政總裁兼總裁 (首席執行官) | |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這份證書附隨著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提交的報告,並且,除了在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規定的範圍內,不得視為公司根據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第18條目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