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览31.1
根据行政长官的认证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
我,Scott F. Schaeffer,证明:
1.我已经审查了Independence Realty Trust, Inc.的第10-Q季度报告;
2.根据我所知,本报告并不包含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陈述,或忽略说明作出声明所需的重要事实,因此根据该等声明作出的情况,对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不具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本登记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们负责建立和维护登记申报人的揭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
a.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根据此次评估,我们对报告期结束时的申报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做出了评估,并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对申报控制和程序效力的结论。
d.本报告中披露注册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如果是年报,注册人的第四会计季度)发生的任何变化,而且对注册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会重大影响注册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以及
5.本公司其他认证负责人和我已根据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本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披露了这方面的信息:
a.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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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 //小时科特 F. S沙弗 |
| | 斯科特 ·F· 谢弗 |
| | 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