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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8 U.S.C.第1350条,本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进行采用。
根据18 U.S.C.§ 1350,我,普瑞美金融公司首席执行官查尔斯·洛瑞,在此证明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并且报告中的信息在所有物质方面公正地表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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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 查尔斯·F·洛瑞 |
| 姓名:查尔斯·F·洛里 职务: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 |
上述证明仅根据18 U.S.C. § 1350提供,并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