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基本报表31.2
证明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302条。
我,C. Galagher Jeff,证明:
1. 我已审阅了Murphy的这份季度报告-10-Q表格 美国 Inc;
基于我的了解,本报告在所涵盖的期间内没有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未披露对使该陈述不愿以误导性的相关事实;
基于我的了解,在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全面反映了作为注册者并在该报告中呈现的期间内,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动情况;
4. 公司的其他负责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 和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根据《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 对注册人已进行的。
a)我们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在准备本报告期间,尤其是该期间内被其他实体知悉;
b)设计了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种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以便为外部目的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编制的合理保证,符合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c)我们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评估基于报告期末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申报人最近财政季度期间发生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有重大可能影响的变化;以及
注册者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者的审计师和董事会(或执行等效职能人员)披露:
a)我们披露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任何欺诈行为,不管是不是重要的,都涉及到扮演发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C. Galagher Jeff
C. Galagher Jeff
负责人 金融 高管
Ex.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