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2
定期财务报告审计认证
我,The AES Corporation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Stephen Coughlin,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根据18 U.S.C.第1350条的采用规定下作证:
(1)附随本声明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报告10-Q(“定期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a)或15(d)条(15 U.S.C. 7800万或78o(d))的要求;
(2)周期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表现了艾斯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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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史蒂芬考夫林 |
姓名:史蒂芬考夫林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