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定期报告认证
根据 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906 条
我,签署人Patrick Goepel,特此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用的18 USC 第1350条,证明如下:
1.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版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
2.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 | | | | | | | |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作者: | /s/ 派翠克·高佩尔 |
| | 派翠克·高佩尔 |
| | 首席执行官 |
已向Asure Software, Inc.提交了《根据第906条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该原件将由Asure Software, Inc.保留并在要求时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上述认证仅根据18 U.S.C.1350条提供,并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独立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