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定期报告认证
根据 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906 条
本人签署的约翰·潘斯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作出证明,内容如下:
1.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报(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
2.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平地呈现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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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作者: | /s/ 约翰·彭斯 |
| | 约翰·彭斯 |
| | 财务长和主要会计官 |
已向Asure Software, Inc.提供了根据第906条要求的签署的原本书面声明,并将由Asure Software, Inc.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上述证明仅根据18 U.S.C.第1350条提供,并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独立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