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錄32.2
依據認證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MasTe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第10-Q表格的季度報告(“報告”),我,MasTec公司的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長Paul DiMarco,根據18 U.S.C.第1350條以及採納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謹證明:據我所知:
(1)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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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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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保羅·迪馬科 |
| Paul DiMarco |
| 執行副總裁兼財務長 |
| (信安金融主要財務負責人) |
上述的認證僅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提供,並非作為截至2024年9月30日第三季度報告Form 10-Q的一部分或公司或認證官員的單獨披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