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国

证券 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 特区20549

 

形式 20-F

 

(马克 一)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或(g)条的声明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年度报告

 

为 日终了的财政年度 6月30日, 2024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壳牌公司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报告

 

日期 需要空壳公司报告的事件

 

为 从到的过渡期

 

委员会 文件号: 001-42000

 

纸包 TECHNOLOGY Inc.

(确切的 章程中规定的注册人名称)

 

不适用

(翻译 注册人姓名的英文)

 

开曼群岛 岛屿

(管辖权 成立或组织)

 

地板 3、6号楼, 五星路727弄

浦东 新区, 上海, 中国, 201204

+86 (21)-5089-6502

(地址 主要行政办公室)

 

波涛 马

首席 执行官

地板 3、6号楼, 五星路727弄

浦东 新区, 上海, 中国, 201204

电话: +86 (21) -5089-6502

电子邮件: ir@zhibao-tech.com

(Name, 公司联系人的电话、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号码和地址)

 

证券 根据该法案第12(b)条登记或即将登记:

 

每个班级的标题   交易符号   注册的每个交易所的名称
A类普通股,无面值   众包   纳斯达克 资本市场

 

证券 根据该法案第12(g)条登记或即将登记:

没有一

 

证券 根据该法案第15(d)条有报告义务的:

没有一

 

指示 截至营业结束时发行人每种股本或普通股类别的已发行股份数量 通过年度报告。

 

14,707,073 A类普通股及 16,816,692 b类普通股已于2024年6月30日发行并发行。

 

 

 

 

指示 如果注册人是《证券法》第405条规定的知名经验丰富的发行人,则勾选标记。

 

☐ 是的 不是

 

如果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或过渡报告,如果注册人无需根据第节提交报告,则用复选标记表示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

 

☐ 是的 不是

 

注意- 检查上面的方框 不会免除任何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报告的注册人 他们在这些条款下的义务。

 

指示 勾选注册人是否:(1)已提交证券交易所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 过去12个月内的1934年法案(或要求登记人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和(2) 在过去90天内一直遵守此类提交要求。

 

 

指示 检查注册人是否已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规则需要提交的所有交互数据文件 S-t法规第405条(本章第232.405条)在过去12个月内(或注册人 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

 

 

指示 通过勾选注册人是大型加速文件管理者、加速文件管理者、非加速文件管理者还是新兴增长者 公司请参阅规则中“加速归档者和大型加速归档者”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交易法》的120亿.2。

 

大型加速文件服务器   加速文件   非加速文件服务器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 一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的新兴成长型公司,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 已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根据《交易法》第13(a)条。

 

术语“新的或 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对其会计的任何更新 2012年4月5日之后的标准编纂。

 

指示 检查注册人是否已提交其管理层对其有效性评估的报告和证明 根据《萨班斯法案》(15 USC)第404(b)条对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7262(b))由注册公众 编制或发布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如果 证券是根据该法案第12(b)条登记的,通过复选标记表明登记人的财务报表是否 文件中包含的内容反映了对之前发布的财务报表错误的更正。

 

表明 通过复选标记是否有任何错误更正是需要对基于激励的薪酬进行恢复分析的重述 根据第240.10D-1(B)节,注册人的任何执行人员在相关的恢复期间收到的。☐

 

表明 通过勾选标记,注册人使用了哪种会计基础来编制本备案文件中包含的财务报表: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其他
   

 

如果 针对上一个问题已勾选“其他”,通过勾选标记指明哪个财务报表项目 注册人已选择遵循。

 

☐ 项目17删除项目18

 

如果 这是一份年度报告,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是空壳公司(定义见《交易法》第120亿.2条)。

 

☐ 是的 不是

 

(适用 仅针对过去五年内参与银行破产程序的发行人)

 

指示 勾选注册人是否已提交证券第12、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和报告 根据法院确认的计划分配证券后的1934年交易法。

 

☐ 是的否

 

 

 

 

 

 

表 内容

 

引言 ii
   
前瞻性信息 vi
   
第一部分   1
项目 1. 身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顾问 1
项目 2. 提供 统计数据和预期时间表 1
项目 3. 关键 信息 1
项目 4. 信息 对公司 45
项目 4A. 未解决 工作人员评论 82
项目 5. 操作 以及财务审查和前景 82
项目 6. 董事们, 高级管理层及雇员 100
项目 7. 主要 股东及关联方交易 106
项目 8. 金融 信息 111
项目 9. 的 报价和列表 113
项目 10. 额外 信息 113
项目 11. 定量 关于市场风险的潜在披露 139
项目 12. 描述 股票证券以外的证券 139
     
第二部分   140
项目 13. 失败, 拖欠和驱逐出境 140
项目 14. 材料 证券持有人权利的修改和收益的使用 140
项目 15. 控制 和程序 140
项目 16. 已保留 141
项目 16.A. 审计 委员会财务专家 141
项目 16.b. 代码 道德 141
项目 16.C. 主要 会计费用和服务 142
项目 16.D. 豁免 制定审计委员会的上市标准 142
项目 16.E. 购买 发行人和关联买家的股票证券 142
项目 16.F. 变化 登记人的认证会计 142
项目 16.G。 企业 治理 142
项目 16.H。 我 安全交底 143
项目 16.I. 公开 关于防止检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 143
项目 16J 内幕 交易政策 143
项目 16K 网络安全 143
   
第三部分   144
项目 17. 金融 报表 144
项目 18. 金融 报表 144
项目 19. 展品 144

 

i

 

 

引言

 

智宝科技公司(“智宝”)是开曼群岛豁免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注册成立。智宝的结构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重大业务,开展业务 通过其中国子公司(主要是智宝中国和阳光保险经纪)在中国开展业务。

 

智宝 中国,前身为上海聚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智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先后创办 其业务自2016年起在保险经纪行业的中国。随着我们业务的增长,为了促进国际 对我们的资本投资,我们在2022年12月开始了如下所述的重组,涉及新的离岸和在岸实体 并于2023年3月完工。

 

智宝 BVI于2023年1月12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成立,是我们在BVI的全资子公司和 没有业务经营的控股公司,而后者则全资拥有智宝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根据香港法律,于2023年1月19日。

 

智宝 香港作为智宝BVI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没有业务运营的控股公司,而智宝BVI则全资拥有 2015年11月24日在上海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智宝中国或万方的股权 中国的法律,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万元。智宝中国全资拥有上海安逸、阳光保险 券商和智宝健康,主要提供MGU服务。

 

上海 安义于2015年9月18日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上海安逸最初100%由上海鑫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汇)控股,后者是一家关联企业 由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马伯涛先生控制的党。上海安逸的全部股权后来被转让 智宝中国于2016年7月12日,以1000万元人民币对价。在这样的转让后,上海安义成为中国的全资子公司。 智宝中国,主要为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提供研发服务。

 

日照 保险经纪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在上海依法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人民币。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最初100%由一个无关的第三方控制,所有股权 其后于2016年1月4日转给智宝中国,对价1000万元。在此之后 转让后,阳光保险经纪成为智宝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智宝 健康,前身为上海中智诚诚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 2022年11月16日,目前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智宝健康是智宝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主要从事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在……上面 2024年4月3日,我们完成了IPO,总毛收入为600万美元,2024年5月15日,我们额外发行了23,765 部分行使承销商与IPO有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所致的A类普通股 每股4.00美元,产生额外毛收入95,060美元。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首创板上市 市场的代号是“ZBO”。

 

在……上面 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与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 分三批提供本金总额高达800万美元的贷款。截至2024年9月23日, 在第一次付款的初步结清(“第一次结清第一次付款”)时,投资者出资675,000美元(扣除原始金额后的净额 发行折扣10%)(“第一批”),而投资者已同意提供资金,(I)在随后的 第一批,额外675,000美元(扣除原始发行折扣10%后),但须满足股权条件(如 在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转售登记的书面确认后) 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F-1表格声明,申请转换后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登记 (2)在随后的第一批结清时,再支付900,000美元 签署正式签署的存款账户控制协议(“DACA”)和设立DACA账户,以此为主题 符合股权条件(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该公司和投资者已达成协议 在接下来的120天内完成第二批(“第二批”)250万美元的额外融资 转售登记声明的效力,受制于证券购买协议中预期的某些条件。 证券购买协议还考虑第三批(“第三批”)融资总额高达3,000,000美元, 经投资者及本公司双方同意,于第二批交易结束日期后180天后。

 

ii

 

 

在……里面 投资者于2024年9月23日首次完成第一期交易的对价,本公司发行 并在私募中出售给投资者,(I)本金总额高达2,500,000美元的票据,(Ii)普通股 认股权证可购买最多74,451股A类普通股,初始行权价为每股4.71美元,可进行某些调整, 以及(Iii)购买最多191,522股A类普通股的预资金权证(根据750,000美元除以10天成交量) 紧接第一批股票首次收市前10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VWAP”) 名义行权价为每股0.0001美元,可能会有某些调整。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只能在发生时行使 违约事件(如附注中所定义)。票据初步可按换股价转换为A类普通股 4.71美元,但须作某些调整(“转换价格”),但转换价格不得降低 低于$0.7616(“底价”)。票据不计息,于2025年9月23日到期。

 

在……里面 关于证券购买协议,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订立注册权协议 投资者持有的应登记证券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获得登记 根据《证券法》,为保证本公司在同一日期偿还票据的义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与投资者订立担保协议,授予投资者对本公司所有 在第一期结清后将建立的DACA账户和公司的任何资产 在美国。为保证担保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同一天 作为担保人也订立了担保协议。每名担保人,共同和各别,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 保证投资者在到期时,无论是在到期时,作为主要债务人而不是担保人,足额和迅速地向投资者付款和履行 或由于加速或其他原因,担保协议下的任何和所有义务。与此相关的完善 在第一批完成的第一批交易中,公司向唯一配售的EF Hutton LLC支付了47,250美元(相当于总收益的7%) 私人配售代理,并根据聘书支付6,750美元的费用。

 

在……上面 于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以F-1表格提交注册说明书(转售注册说明书) 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的条款。

 

在……上面 2024年10月1日,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的条款,本公司额外收到675,000美元(不包括原始金额 在第一批的第二次结账(不包括费用和佣金)(“第一批的第二次结账”)中 部分“)。在第一批的第二次结清时,公司向投资者发出认股权证,购买最多79,599个类别 A类普通股,初始行使价为每股A类普通股4.47美元,但须经某些调整。

 

iii

 

 

使用 某些术语的

 

除非 另有说明,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年度报告中提及: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Republic of China,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仅就本年报而言具有相关涵义。凡提及“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仅指内地中国的法律法规,仅就本年报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
     
“代码”   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法》。
     
“A类普通股”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类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0.0001美元。
     
“B类普通股”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类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0.0001美元。
     
“普通认股权证”   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和10月1日向投资者发行的A类普通股认购证。
     
《交易所交易法》   《证券交易法》,1934年第号,经修订。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民代表Republic of China。
     
“投资者”或“卖家股东”   请参考L1 Capital Global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
     
“澳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人民代表Republic of China。
     
《内地中国》   中国大陆,就本年度报告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
     
“纳斯达克”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备注”   指本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向投资者发行本金不超过2,500,000美元的高级担保10%原始发行贴现可转换票据。
     
“ODI备案文件”   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手续和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在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其授权的主管银行办理备案、审批或登记手续。
     
“普通股”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0.0001美元,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PCAOB”   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中国子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   凡提及“中国附属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均指智宝中国、上海安逸、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及智宝健康。
     
“WFOE”   外商独资企业

 

iv

 

 

“预先出资认股权证”   适用于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向投资者发行的预融资A类普通股购买证。
     
“人民币”、“中国元”或“人民币”   中国大陆的法定货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证券 行动”   证券 1933年法案,经修订。
     
“上海” 安义“   上海安逸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证券” 购买协议“   指的是证券 本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购买协议,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阳光” 保险经纪“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美国”, “美国”或“美国”   美国 美国的。
     
“美元,” 美元、“美元”或“美元”   美国的法定货币。
     
“WFOE” 或“智宝中国”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 前身为上海聚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智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智宝香港全资拥有。
     
“智宝” “我们的公司”、“公司”、“我们的”或“我们自己”   所有提到的“支宝”, “我们的公司”、“公司”、“我们自己” 或本年报中使用的类似术语是指智宝科技有限公司,这是一家获得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除非文意另有说明。
     
“智宝” 英属维尔京群岛“   智宝科技控股 智宝有限公司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是智宝的全资附属公司。
     
“智宝” 香港“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和智宝BVI的全资子公司。
     
“智宝” 健康“   上海智宝健康 管理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v

 

 

前瞻性 信息

 

一定的 就联邦证券法而言,本年度报告中的陈述可能构成“前瞻性陈述”。 我们的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我们或我们的管理团队的期望的陈述, 对未来的希望、信念、意图或战略。此外,任何涉及预测、预测或其他内容的陈述 对未来事件或情况的描述,包括任何潜在的假设,都是前瞻性陈述。这句话 “预期”、“相信”、“继续”、“可能”、“估计”、“期望” “打算”、“可能”、“可能”、“计划”、“可能”、“潜在”、“预测” “项目”、“应该”、“将会”以及类似的表达可以识别前瞻性陈述,但是 没有这些话并不意味着一份声明不具有前瞻性。本年度报告中的前瞻性陈述可能 包括,例如,关于以下内容陈述:

 

我们的 依赖于保险解决方案的开发、更新、升级和创新 及时掌握技术;

 

我们的 依赖服务需求的增长;

 

我们的 有能力吸引和留住最佳渠道和终端客户;

 

我们的 有能力与保险公司建立稳定健康的关系;

 

我们的 有效竞争的能力;

 

我们的 有能力成功管理我们的业务扩展,以应对不断变化的行业和 市场状况;

 

实施 我们的扩张计划以及我们为计划中的增长获得资本资源的能力;

 

我们的 对关键人员的依赖;

 

我们的 有能力扩展到新的业务和行业,并进行合并、收购、 投资或撤资;

 

变化 在技术和竞争服务方面;

 

一般信息 经济和政治条件,包括与保险经纪行业有关的条件;

 

可能的 自然灾害、恐怖主义等事件造成的商业活动中断 活动;

 

波动 以外币汇率计算;以及

 

其他 本年度报告中“风险因素”一节中的因素。

 

The the the 以上列表并不是我们所有前瞻性陈述的详尽列表。特别是有关更多信息, 关于可能影响我们的经营业绩和业绩的已知重要因素,请阅读标题为“风险”的章节 本年度报告中的“因素”。如果本年度报告中描述的一个或多个风险或不确定因素与 随之而来的是,或者如果潜在的假设被证明是错误的,实际结果和计划可能与表达的结果和计划有实质性的不同 在任何前瞻性陈述中。

 

vi

 

 

部分 我

 

项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顾问的身份

 

不 适用因

 

项目 2.报价统计数据和预期时间表

 

不 适用因

 

项目 3.密钥信息

 

A.[保留]

 

B. 资本化和负债化

 

不 适用因

 

C. 报价的原因 和收益的使用

 

不 适用因

 

D. 风险因素。

 

摘要 风险因素

 

一个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重大风险。以下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的摘要,组织在相关 标题。这些风险在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您应该从第1页开始阅读全文,并在其他地方阅读 在这份年度报告中。

 

风险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

 

我们的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立场,A类普通股可能会根据HFCA法案被摘牌 在未来的任何时候,这将阻止PCAOB继续检查或调查 完全是总部设在内地中国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退市 我们A类普通股,或者他们被摘牌的威胁,可能会有实质性的 并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美国参议院通过了 《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该法案修订了《HFCA法案》和 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股票上交易 如果其审计师连续两年未接受PCAOB检查,则交易所 而不是三股,从而缩短了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被禁止之前的时间 从交易或退市。因此,我们的证券交易可能会被禁止 《HFCA法案》,经《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修订,以及 如果PCAOB确定不能完全检查或调查,则应制定相关规定 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两年,结果是交换了 可能决定将我们的证券退市。《HFCA法案》加速控股外国公司 负责法案,它修订了HFCA法案,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最近的联合声明 和PCAOB,PCAOB的决定,以及纳斯达克规则的变化,都需要额外的 以及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 其审计师的资格,特别是未接受检查的非美国国家审计师 这些事态的发展为我们的产品增加了不确定性。

 

变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政策中,或在中国与中国的关系中 而美国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和经营结果,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持续增长和扩张 战略。

 

不确定因素 在解释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时,可能会限制法律保护 对你和我们都是可用的。

 

1

 

 

这个 中国政府对我们的经营方式有很大的影响 活动。中国政府也可能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和产品 任何时候,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A级发生实质性变化 普通股可能会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的 业务流程中存在一定数量的个人信息,且未能保护隐私 或终端客户的敏感信息或对此类信息处理不当可能 对我们的业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表明 中国的网信办加强了对数据安全的监督, 我们在网络安全和数据方面受到各种法律和其他义务的约束 保护,以及任何不遵守适用法律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有材料 以及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发售的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控股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 公司和政府在货币兑换方面的控制可能会推迟或阻止我们使用 向下列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的任何发行所得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和我们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

 

内 我们的直接控股结构,要求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可行性以及它可能如何影响我们的可行性 当前的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

 

失败 为各项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供款,并按要求扣缴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法规或遵守有关其他雇佣行为的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

 

相关风险 对我们的工商业来说

 

在……里面 以下关于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的讨论,除非另有规定,“我们”,“我们”, “我们”或“我们”是指智宝在中国的子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

 

风险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我们 依赖于主要的保险公司向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保险产品, 它的损失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行动。

 

我们 都依赖于我们的b渠道来接触终端客户。未能获得新的b频道 或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保留现有的b频道,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 智宝中国子公司,即智宝中国,严重依赖第三方(“智宝合作伙伴”), 其子公司、联营公司、继承人和受让人开展MGU服务。未能做到 遵守有关MGU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将对 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这个 我们使用创新的保险技术和基础设施来优化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 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升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这些技术 将全力支持我们的业务。

 

这个 关于公司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规定 在中国的解读下,我们经营的是数字保险经纪服务 如果我们被认为违反了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受到损害。

 

如果 我们无法吸引、激励和留住有才华的专业人士,我们的业务、金融 手术的条件和结果可能会受到影响。

 

我们 受制于政府法规和其他与隐私、信息 安全、数据保护和任何安全漏洞,以及我们实际或感知的故障 遵守我们的法律义务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业务。

 

2

 

 

智宝已经确定了两个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如果智宝没有对材料进行充分的补救 弱点,或者如果它在未来经历了更多的实质性弱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未能保持有效的内部 控制,它可能无法准确或及时地报告其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或遵守 适用于上市公司的会计和报告要求,这可能会对投资者对支付宝和 其股票的市场价格。

 

风险 与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有关

 

风险 与A类普通股所有权相关的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The the the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非常新,而且一直很强劲 而流动性交易市场可能不会长期发展或持续下去。

 

纳斯达克 可能适用于我们继续上市的更多和更严格的标准,因为我们减刑了 一家小型公开募股公司和内部人士目前持有我们很大一部分上市证券。

 

我们的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伯涛先生受益 拥有16,579,977股B类普通股,目前约占94.47% 我们已发行股本的投票权,并对 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公司事项。

 

The the the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导致 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

 

The the the 出售或可供出售相当数量的A类普通股 可能会对它们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一定的 首次公开募股与我们的公开募股规模相当的公司的首次公开募股 经历了看似与潜在表现无关的极端波动 各自公司的。我们可能会经历类似的波动,这可能会使情况变得困难 以供潜在投资者评估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值。

 

因为 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分红,你必须依靠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回报 在你的投资上。

 

如果 我们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美国纳税人拥有 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产生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我们 是证券法意义上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并可能利用 减少了某些报告要求。

 

我们 是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规则所指的“受控公司”吗? 因此,可能依赖于豁免某些公司治理要求,这些要求 为其他公司的股东提供保护。

 

纳斯达克 可能会将我们的证券从其交易所退市,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的 能够对我们的证券进行交易,并使我们受到额外的交易限制。

 

3

 

 

风险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

 

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是 根据《要求外国公司承担责任(HFCA)法》退市如果中国在未来任何时候采取将阻止 PCAOB停止继续检查或全面调查总部设在内地中国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个 我们的A类普通股退市,或其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 你的投资。此外,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的法案,该法案修订了 HFCA法案,并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其审计师是 不受PCAOB连续两年的检查,而不是三年,从而缩短了我们的A级普通 股票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HFCA法案,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的法案,它弥补了 HFCA法案,连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最近的联合声明,PCAOB的决定,以及纳斯达克规则的变化 所有人都呼吁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的资格时对其应用更多和更严格的标准 审计师,特别是不受PCAOB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这些事态发展为我们的产品增加了不确定性。

 

在……上面 2020年4月2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董事长杰伊·克莱顿和PCAOB主席威廉·D·杜克三世,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其他高级员工, 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强调了与投资于以下公司相关的披露、财务报告和其他风险 在新兴市场或在新兴市场有大量业务,包括中国,以及可能 对这类公司采取法律行动。联合声明强调了与PCAOB无法进入检查有关的风险 审计师和审计工作论文中中国和较高的新兴市场舞弊风险。

 

在……上面 2020年5月18日,纳斯达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三份提案,内容包括:(一)主要适用公司最低发行规模要求 在“限制性市场”中经营,(Ii)对管理层或董事会的资格采取新的要求 董事对限制性市场公司的限制,以及(Iii)对申请者或上市公司施加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 根据公司审计师的资格。这些建议于2021年10月4日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这些 事态的发展为我们的发行增加了不确定性,包括如果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委员会,纳斯达克可能会停止我们的证券交易 无法检查或全面调查我们的审计师。

 

此外, 多家股权研究机构在考察了中国的公司后,最近发布了关于这些公司的报告。 治理做法、关联方交易、销售做法和财务报表,这些报告导致了特别调查 以及在美国和全国交易所暂停上市。对我们的任何类似审查,无论其缺乏价值,都可能导致 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下跌,转移了管理层的资源和精力,导致我们产生了自卫的费用 谣言,并提高我们为董事和官员保险支付的保费。

 

在……上面 2020年5月20日和2020年12月2日,美国参众两院, 通过了S.945,HFCA法案,该法案于2020年12月18日签署成为法律。HFCA法案要求外国公司认证 如果PCAOB不能审计特定的报告,因为公司使用 不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师。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查公司的审计师, 发行人的证券被禁止在全国性交易所交易。尽管我们认为HFCA法案和相关的 法规目前不影响我们,我们不能向您保证不会有任何进一步的实施和解释 HFCA法案或相关法规,这些法规可能会因为我们的主要操作而对我们构成监管风险并施加限制 在中国。

 

的 由于无法参加中国的PCAOb检查,PCAOb无法全面评估 常驻中国的审计师。因此,投资者可能会被剥夺此类PCAOb检查的好处。PCAOB的无能 对中国的审计师进行检查使得评估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性变得更加困难 与接受PCAOb检查的中国境外审计师相比,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可能 导致我们股票的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 我们财务报表的质量。

 

4

 

 

在……上面 2021年12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高频交易法案》下的最终规则,该法案于2022年1月10日生效,对披露进行了修改 年度报告中的要求。这些修正案适用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定为已提交发布的年度报告的注册人 位于PCAOB无法彻底检查或调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因为该司法管辖区内某一当局所采取的立场。修正案要求向委员会提交文件。 确定这样的登记人不是由该外国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的,并且还要求 在外国发行人的年度报告中披露对此类注册人的审计安排和政府对其的影响。 在下列情况下,监察委员会须找出聘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出审计报告的呈报公司 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是 位于外地司法管辖区内;及

 

The the the PCAOB已确定,由于 外国司法管辖区内某一当局所采取的立场。

 

一次 确定,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104(I)(2)(B)条要求这些发行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其称为“委员会确定的 发行人,“向委员会提交与其年度报告文件有关的文件,证明其没有所有权” 或由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控制,并点名任何与中国共产党有关联的董事 或者该公司的条款是否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任何章程。

 

在……上面 2021年12月16日,PCAOB认定PCAOB无法全面检查或调查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 总部设在内地中国和香港的律师事务所,因为中国当局在这些司法管辖区担任职务,以及 PCAOB在其认定报告中列入了总部设在内地中国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我们的审计师Marcum Asia CPAS LLP总部设在纽约,目前正在接受PCAOB的检查 至少每三年一次。因此,它不受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宣布的决定的约束 因为它不在PCAOB公布的名单上。然而,我们审计师中国的分支机构位于并组织在 中国法律。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不会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HFCA法案指定为已保留 审计师在外国司法管辖区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而PCAOB认定其无法进行检查或调查 完全是因为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当局所采取的立场。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当局将进一步 加强对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公司审计工作的监管,这将禁止我们目前的 审计师在中国履行工作,那么我们就需要更换我们的审计师,而我们新审计师准备的审计工作底稿可能不会 未经中国当局批准由PCAOB检查,在这种情况下,PCAOB可能无法全面评估 审核或审核员的质量控制程序。此外,也不能保证,如果我们有一个“不检查” 明年,我们将能够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如果发生任何这样的事件,我们的证券交易可能会在未来 根据HFCA法案禁止,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保持我们的A类上市 纳斯达克上的普通股或您将被允许在场外交易我们在美国的A类普通股 不管是不是市场。尽管如上所述,如果后来确定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 完全是我们的审计师,那么这种缺乏检查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从证券交易所退市。此外, 由于最近在实施HFCAA方面的进展,我们不能向您保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纳斯达克或其他 监管机构将在考虑我们的审计师的有效性后,对我们应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 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人员和培训的充分性,或资源的充分性,地理范围或 在审计我们的财务报表方面有一定的经验。HFCA法案中允许PCAOB检查的要求 发行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三年内,可能导致我们在未来退市,如果PCAOB无法 在未来的这个时候检查我们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8月26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财政部(MOF)和PCAOB签署了议定书,允许PCAOB 检查和调查总部设在内地和香港的完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一致 根据HFCA法案,PCAOB将被要求在2022年底之前重新评估其决定。根据情况说明书 对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披露的议定书,PCAOB应拥有独立裁量权,选择任何发行人审计进行检查或调查 并拥有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传递信息的不受约束的能力。

 

在……上面 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它能够确保完全访问PCAOB注册的公众 会计师事务所总部完全设在内地中国和香港。

 

在……上面 2022年12月29日,颁布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该法案对《HFCA法案》进行了修改,减少了 未检验的年数从三年减少到两年,从而缩短了我们A级普通之前的时间段 股票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因此,根据修订后的HFCA法案,我们的证券交易可能被禁止 通过《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和相关法规,如果PCAOB确定它不能检查 或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连续两年的全面调查,因此交易所可能决定退市 我们的安全。

 

5

 

 

尽管如此 如上所述,我们不能向您保证,由于我们的账簿和记录主要位于大陆中国,我们未来将 能够成为不是委员会指定的发行人的发行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无法交易 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或市场,我们可能有必要在外汇交易所上市,以便我们的A类股票 普通股可以交易。有可能的是,如果我们的股票在美国不再可能进行交易, 你可能会损失你的A类普通股的全部价值。

 

此外, 美国和中国的新法规或法规变化都可能影响我们的上市能力 我们在纳斯达克上的股票,这可能会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变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政策中,或者在中国与美国的关系中,可能会有实质性的影响 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持续增长 和扩张战略。

 

我们 本公司为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并非中国营运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自己没有实质性的业务, 我们在中国的所有业务几乎都是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的,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来自中国。 因此,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经济、政治 和中国的法律发展或中国与美国或其他政府之间的政府关系的变化。那里 对美国和中国未来在贸易政策、条约、 政府规章和关税。

 

这个 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包括政府参与的程度, 发展水平、增长速度、外汇管理和资源配置。尽管中国政府已经实施了 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有所有权的措施; 在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生产性资产仍在中国 由政府所有。此外,中国政府继续在监管行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产业政策。中国政府还通过配置资源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进行了重大控制, 控制外币债务的支付,制定货币政策,监管金融服务和机构 以及向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

 

而当 中国经济在过去40年中经历了显著的增长,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不同的国家之间,增长都是不平衡的。 经济的各个部门。中国政府已经实施了鼓励经济增长的各种措施,并引导 资源。其中一些措施可能有利于整个中国经济,但也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 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税收的变化可能会对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适用于我们的规定。此外,中国政府在过去实施了一些措施,包括利息 加息,控制经济增长速度。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经济活动减少。

 

在……里面 2021年7月,中国政府对总部位于中国的公司在中国境外融资提供了新的指导意见。鉴于这样的情况 随着事态的发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寻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证券的中国公司实施了更严格的披露要求。 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以中国为基地,任何未来的中国、美国或其他施加限制的规则和法规 总部设在中国的公司的融资或其他活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如果 从国内或国际投资的角度来看,中国的营商环境恶化,或者如果与中国的关系 和美国或其他政府恶化,中国政府可能会干预我们的运营和我们在中国的业务 中国和美国,以及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6

 

 

不确定因素 在解释和执行中国法律和法规方面,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我们的 中国子公司须遵守一般适用于中国公司的各种中国法律、规则及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 是基于成文法规的。与普通法制度不同,它是一种判例价值有限的制度。在 20世纪70年代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颁布全面管理经济事务的法律法规体系。 过去40年来,立法的总体效果显著增加了对各种形式的 外资或私营部门投资中国。

 

AS 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较新,中国法律体系在几乎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继续快速发展, 许多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并不总是统一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执行涉及 不确定因素。

 

从… 有时,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行政和法院程序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然而,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部门 而且法院当局在解释和执行法定和合同条款方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可能会更加困难 评估行政和法院诉讼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而不是在更发达的法律中 系统。此外,中国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没有公布 及时地或根本没有),这可能具有追溯力。因此,我们可能没有意识到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并且 规则,直到违规后的某个时间。这种不确定性,包括对我们合同财产的范围和效果的不确定性 (包括知识产权)和程序性权利,以及未能对中国的监管环境变化做出反应 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阻碍我们继续运营的能力,并降低您的投资价值 在智宝。

 

在……上面 2021年12月28日,2月15日公布施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 2022年,规定任何拥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在线平台运营商 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措施(2021年版)》,进一步 列出在评估有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其中包括:(I) 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销毁和非法使用或退出的风险 国家;和(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的风险 境外上市后受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者恶意利用的。CAC要求,在新规则下, 拥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公司在寻求上市时必须申请网络安全批准 其他国家,因为此类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能被“影响、控制和恶意利用” 被外国政府利用。“网络安全审查还将调查海外IPO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 作为网络平台运营商,拥有超过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用于网络安全审查 根据《办法》(2021年版),我们已根据网络安全规定申请并完成了对IPO的网络安全审查 审议办法(2021年版)。

 

AS 截至本年报日期,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拥有超过1,500万最终客户的个人信息 数字保险经纪服务和MGU服务。根据我们中国律师事务所京和律师事务所的建议,我们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 子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被视为“个人信息处理器”。 因为它们都可以独立地决定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和方法,如 PIPL。

 

在……里面 此外,支付宝及其任何子公司都不被视为任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 国务院于2021年7月30日生效,自2021年9月1日起生效,原因是两者均未确定身份并予以通知 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认,他们当中任何一家都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CIIO”)。 尽管如此,支付宝及其子公司将被视为拥有个人 在网络安全审查措施下超过100万用户的信息,如果该平台由公司运营用于我们的数字 保险经纪服务和MGU服务拥有超过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

 

7

 

 

在……上面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新规》,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新海外 上市规则适用于下列公司进行的海外证券发行和/或上市:(一)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 国内公司,直接和(Ii)在海外注册成立、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并按 在中国境内公司的权益,或间接发行。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要求(1)海外上市公司的备案 中国境内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发行上市计划;(2)承销商备案 在一定条件下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年度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承销商 时间线。所要求的备案范围不仅限于首次公开发行,还包括后续的海外证券发行, 单一或多次收购(S)、换股、转让股份或其他方式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上市的,二次 上市或双重上市。

 

在……下面 境外上市新规,以备案为基础的监管制度适用于 内地公司中国,指以离岸公司名义在境外市场发行和上市的证券。 实体,但以经营中国的内地公司的相关股本、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为基础 主营业务在内地中国。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在海外上市后的任何后续发行 上市交易,包括发行股票、可转换票据、可交换票据和优先股,应当遵守备案要求 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

 

在……上面 同日,证监会还召开境外上市新规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境外上市公告。 注意。根据《海外上市公告》,已完成海外上市的公司将被视为现有上市公司 在未来进行新股发行之前,该公司不需要提交任何申请。

 

AS 于本年报日期,本公司相信本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许可或批准或 任何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州或地方政府。请参阅“项目4.公司信息--b.业务概述“。”然而, 如果需要任何其他备案、批准、审查或其他程序,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此类备案, 及时或完全批准或完成此类审查或其他程序。我们已收到或可能收到的任何批准或许可 然而,在未来,它可能会被撤销或取消,其重新发行的条款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 与我们的证券相关的产品。此外,新的海外上市规则可能会对我们施加额外的遵守要求 未来。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法规要求,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的能力 继续发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严重损害我们的 声誉,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导致我们的A级 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在……上面 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会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保密的规定》。 境内企业境外证券发行上市相关档案管理(《保密条例》 和档案管理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机密性与档案管理 除其他规定外,规定要求寻求在海外市场发行和上市证券的中国境内企业要么直接 或者间接建立保密和档案制度,并由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 中国境内企业或其境外上市实体提供或公开披露文件或资料的,主管机关 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涉及国家秘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 境外监管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它进一步规定,提供或公开披露文件 可能对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资料、会计档案或者重要保存的复印件 对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程序处理。

 

8

 

 

vt.给出 中国政府的权力、监督也可能延伸到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智宝香港,以及法律和运营 在内地经营的相关风险中国也可能适用于智宝香港。在香港,中国的基本政策 关于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实行高度自治和行政, 立法权和独立的司法权,包括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的终审权。 我们不能向你保证,香港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不会有任何变化。我们可能是 受制于中国政府未来的任何行动的不确定性,并可能与大多数法律和操作风险相关 在中国经营的经营实体如在香港经营,亦可适用于该经营实体在香港的经营 未来的香港。中国政府可干预或影响中国经营实体未来在香港的经营 并对中国经营实体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施加更大的影响。是这样的 如果政府的行动发生,可能会导致它们在香港的业务发生实质性变化。保护和保护 个人资料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管。 在香港。所有收集、持有、处理或使用个人资料的机构必须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包括以下六项资料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附表1所载的保障原则(DPP)。具体而言,资料保障原则4订明 数据安全要求,其中规定,除其他事项外,应采取一切可行步骤,确保任何个人 数据用户持有的数据受到保护,以防未经授权或意外访问、处理、擦除、丢失或使用。此外,大赛 香港的《反垄断法》和相关反垄断法旨在促进竞争,禁止反竞争行为 适用于在香港开展业务的实体。《竞争条例》的合并规则禁止企业 直接或间接进行具有或可能具有大幅降低竞争水平的效果的合并 在香港。这项规则只适用于电讯营运商持牌人。香港没有一般的合并管制制度。 香港。我们相信,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相关的数据安全、反垄断和合并法律和条例 在香港,即《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竞争条例》不适用于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并不影响我们的能力 通过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开展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我们的香港 附属公司目前为控股公司,自其在香港注册成立以来并无实质业务。此外,还有 目前,香港没有与数据安全或反垄断担忧相关的监管行动,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行为能力。 我们的业务通过我们的中国运营实体、接受外国投资或继续在美国/外汇交易所上市,以及我们的香港 子公司尚未收到香港交易所对我司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任何查询、通知、警告或制裁。 政府。尽管如此,不能保证香港的监管机构不会采取相反的观点或将 不会要求我们在香港获得任何批准或许可,并因不遵守规定而对我们处以罚款或处罚。

 

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和/或外商投资发行的监督管理 在总部位于中国的中国,像我们这样的发行人。任何此类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并显著限制或阻碍我们的能力 继续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或者使该证券的价值缩水或者使该证券变得一文不值。

 

那里 是来自中国法律制度的风险,包括解释、适用和 执行中国现行和未来的法律和法规。中国规章制度变化快,提前不多 通告和解释和执行中国法律、规则和条例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可用的法律保护 敬你和我们。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或可能对所进行的发行施加更多控制 海外和/或外国投资中国发行人,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财务业绩发生实质性变化 和/或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值。

 

这个 中国政府对我们开展商业活动的方式有很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可以 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和产品,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产品发生实质性变化 A类普通股可能会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 本公司为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并非中国营运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自己没有实质性的业务, 我们在中国的几乎所有业务都是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的。我们控制并获得以下经济利益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业务运营(如果有的话)是通过股权进行的。我们没有,也从来没有使用过VIE结构。 我们的公司结构,即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其业务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存在独特的风险 致投资者。中国监管当局可以改变有关外资在该行业的所有权的规章制度 公司运营,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和/或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我们正在登记出售,包括这可能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除 关于《试行办法》中的备案要求,我们目前不需要获得任何中国当局的批准才能上市 在美国证券交易所。然而,如果我们的任何控股公司在未来被要求获得批准,而被拒绝 从中国当局到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将无法继续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继续 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或者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导致价格大幅贬值 属于A类普通股。

 

9

 

 

这个 中国政府已经并将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对中国经济的几乎每一个部门实施实质性控制 监管和国有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能力可能会受到法律法规变化的损害,包括 涉及外商投资、税收、环境法规、土地使用权、财产等事项。中央还是地方 这些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可以实施新的、更严格的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这些法规将要求 我们方面的额外支出和努力,以确保我们遵守此类法规或解释。因此,政府 未来的行动,包括不继续支持最近的经济改革和恢复更集中规划的任何决定 经济或区域或地方执行经济政策的差异,可能会对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在中国或其特定地区,并可能要求我们剥离我们在中国业务中持有的任何权益。

 

为 例如,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机构于2021年7月2日宣布已开始对滴滴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DIDI)进行调查。 两天后,又下令将该公司的应用程序从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商店下架。同样,我们的业务部门 在我们运营的地区可能会受到各种政府和监管干预。我们可能会受到监管 不同的政治和监管实体,包括各种地方和市政机构以及政府分支机构。我们可能会招致 增加遵守现有和新通过的法律法规所需的费用,或对任何不遵守的处罚。

 

此外, 目前还不确定我们何时以及是否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许可才能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今后,即使获得了这种许可,是否会被拒绝或撤销。2023年10月19日,证监会发布 该备案完成通知书确认我司已按照《试行办法》向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完工后 在中国证监会的备案程序中,我们已经完成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以下方面的要求 我司境外发行上市试行办法。

 

我们的 业务处理一定数量的个人信息,未能保护客户的隐私或敏感信息或 对此类信息的不当处理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表明 中国网信办对数据安全的更大监督,我们受到各种法律和其他方面的约束 关于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义务,以及任何不遵守适用法律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产生 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发售产生重大和不利影响。

 

我们的 业务涉及收集和保留某些内部和最终客户的个人数据。例如,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收取 终端客户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档案数据和购买数据。我们和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也保存着关于我们运营的各个方面以及我们员工的信息。正直的人 保护我们的客户、员工和公司数据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我们的客户和员工希望我们和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充分保护他们的个人信息。适用法律要求我们和我们的中国子公司 对我们及其中国子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 保护此类信息的措施。

 

这个 中国监管机构越来越注重监管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特别是针对私人或敏感数据的监管 信息。我们预计,这些领域将受到监管机构的更大关注,并吸引公众的审查和关注 展望未来。这种更多的关注、审查和执行,包括更频繁的检查,可以增加我们的合规性 成本,并使我们面临与数据安全和保护相关的更高的风险和挑战。如果我们不能管理这些 风险、我们的声誉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此外,我们还面临着在处理 以及保护这类数据,包括保护我们系统中托管的数据,检测和禁止未经授权的数据共享和传输, 防止外部人员攻击我们的系统或员工的欺诈行为或不当使用,并维护和更新 我们的数据库。任何系统故障、安全漏洞或第三方攻击或试图非法获取数据,导致任何 实际或感知的用户数据发布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阻止现有和潜在客户使用我们的 服务,损害我们的业务,并使我们面临潜在的法律责任。

 

在……上面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网络安全 法律规定,未经用户同意,网络运营商不得收集其个人信息,只能收集用户的 提供其服务所需的个人信息。供应商还有义务为其产品提供安全维护 和服务,并应遵守有关法律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规定 和规定。网络安全法还规定,由CIIO收集和生成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它在中国的运作过程,一定要储存在中国身上。

 

10

 

 

这个 中国有关网络安全的监管要求正在演变,我们受到与收集相关的当地法律和法规的约束。 关于我们的最终客户和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的使用、存储、传输、披露和安全 包括监管和政府当局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提出的任何要求。例如,各种监管机构 中国的机构,包括CAC,公安部和SAMR,已经执行了数据隐私和保护法,并 具有不同和不断发展的标准和解释的法规。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会颁布了2021年9月生效的《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要求,数据不得 以盗窃或其他非法手段收集数据,并规定了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这个 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对数据进行保护, 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可能造成的损害 如果数据被伪造、损坏、泄露、非法获取或非法使用,预计将由哪个保护系统来构建 数据安全的状态在不久的将来。

 

在……上面 2021年11月14日,CAC发布《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评论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网络互联网数据保护条例》草案规定,数据处理者是指个人 或自主确定处理数据的目的和方式的组织。如果处理个人数据的数据处理器 百万以上用户数据拟在境外上市的,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此外,数据处理器 处理重要数据或在境外上市的,应自行或委托数据进行年度数据安全评估 安全服务机构,前一年的数据安全评估报告应提交给当地的网络空间 事务管理部门在每年1月31日之前。

 

此外, 2021年12月28日颁布,2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 2022年,规定如果CIIO购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以及任何在线 处理100多万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平台运营商 应向位于中国的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CRO”)提交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措施 还要弄清楚以下几个要点:

 

公司 从事数据处理的人员也受到监管范围的限制;

 

这个 中国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之一,共同设立 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这个 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盗的风险, 泄露、销毁、损坏、非法使用或向境外当事人传递的风险 关键信息基础架构、核心数据、材料数据或大量个人 对影响、控制、恶意使用的信息,一律集体获取 在网络安全审查过程中予以考虑。

 

这个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迭代指出,任何拥有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经营者 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00多万用户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 审查办法(2021年版),进一步阐述了在评估有关国家安全风险时应考虑的因素 活动,除其他外,包括:(1)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盗的风险; 泄露、销毁、非法使用或出境;以及(Ii)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 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的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 在境外上市。CAC要求,在新规定下,拥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公司必须 现在,在寻求在其他国家上市时申请网络安全批准,因为此类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能会 可能“受到外国政府的影响、控制和恶意利用”。网络安全审查还将着眼于 海外IPO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11

 

 

在……上面 2022年7月7日,CAC发布了《出站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出站数据传输安全 考核办法》),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数据处理者在何种情况下 对外提供数据应申请由CAC协调的对外数据传输安全评估:(I)任何数据处理者 将重要数据转移到海外;(Ii)任何处理个人信息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数据处理员 超过100万人的信息向海外提供个人信息;(Iii)任何提供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 已向境外提供超过10万人的个人信息或敏感的个人信息 自1月1日以来,超过1万人出国ST及。(Iv)在其他情况下 哪些数据跨境转移安全评估是CAC规定的。但它没有明确 CAC要求进行出站数据传输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况的含义范围 它的应用和执行中有更多的不确定性。如果我们被认为是向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我们可以 接受如上所述的国家网信局的出境数据安全评估。作为网络平台 为《网络安全审查措施(2021年版)》的目的拥有100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商, 我们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申请并完成了对IPO的网络安全审查。

 

在……上面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数据安全 法律将数据安全和隐私义务强加给进行数据活动的实体和个人,并引入了数据分类 并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危害程度建立分级保护制度 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篡改的 与、销毁、泄露、非法获取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还规定了国家安全审查程序 对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并对某些数据和信息施加出口限制的数据活动。11月14日, 2021年,CAC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申网络空间 在外国上市的用户个人信息超过100万的运营商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 据报道,中国的某些互联网平台在网络安全问题上受到了更严格的监管审查。

 

AS 网络平台经营者为网络安全审查目的拥有百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 根据《办法》(2021年版),我们已根据网络安全规定申请并完成了对IPO的网络安全审查 审议办法(2021年版)。然而,对于网络安全审查措施将如何解释或 实施情况以及中国监管机构(包括CAC或NFRA)如何采用新的法律、法规、规则或实施细则 以及与网络安全审查措施相关的解释。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和/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会遵守 在所有方面都有这样的规定,我们和/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勒令纠正或终止任何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为 被监管机构认定为非法的。任何未能完成或延迟完成任何网络安全审查程序的情况,如有必要, 或者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受到罚款或者停业等处罚, 网站关闭,吊销先决条件许可证,以及声誉损害或针对我们的法律诉讼或行动,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阻碍我们继续运营的能力。

 

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与劳动有关的法规在中国的执行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劳动力成本,施加限制 并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民Republic of China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要求 雇主必须与全职员工签订书面雇佣合同。所有雇主都必须向员工支付工资。 至少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可能导致强制执行 罚款、赔偿和其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这个 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一定情况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领取加班费,终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中。此外,我们还需要支付各种法定的员工福利,包括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到指定的政府机构,使我们的 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雇员。有关政府机构可审查雇主是否支付了足够的款项 对于法定的雇员福利,那些没有支付足够款项的雇主可能会被处以滞纳金、罚款 和/或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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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里面 此外,《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生效,修正案于2013年7月生效,以及 其实施细则于2008年9月起施行,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出具体规定, 兼职、试用期、与工会和员工大会协商、无书面合同雇佣、解雇 雇员、遣散费和集体谈判,这些加在一起代表着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为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与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雇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已经连续为雇主工作了10年。此外,如果员工要求或同意续签定期劳动合同 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的合同,所产生的合同必须有一个不固定的期限,但某些例外情况除外。这个 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法规定的情形除外。此外,政府还发布了各种与劳动有关的 进一步保护员工权利的规定。根据这样的法律法规,员工有权享受年假 5天至15天不等,并能够补偿任何未休的年假,金额为3倍 他们的日薪,但有某些例外情况。

 

在……里面 如果我们决定解雇我们的一些员工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我们的雇佣或劳动做法,劳动合同 法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与劳工有关的法规也可能限制我们以一种我们 相信具有成本效益,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预计我们的劳动力成本,包括 工资和员工福利,将继续增加。除非我们能够控制我们的劳动力成本或将这些增加的劳动力转嫁出去 增加我们的经纪服务费用、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从而增加保险公司的成本 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 中国子公司目前不受任何劳资纠纷或相关质询、调查或中国管理机构的干预。 然而,由于这些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我们的中国子公司 雇佣行为可能不会在任何时候都被视为符合法律和法规。如果我们受到严厉的惩罚 或因劳资纠纷或调查而招致重大责任时,我们的业务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有关规定可使我国境内居民受益 我们中国子公司的所有者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限制我们向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中国子公司的 有能力增加其注册资本或将利润分配给我们,或者可能在其他方面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在……上面 2014年7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Republic of China(简称外汇局)发布《通知》 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进行投融资和往返投资的有关问题, 或国家外汇局第37号通知,取代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过境外特殊目的载体从事融资和来华投资(一般称为外汇局第75号通知)发布 外汇局于2005年10月21日公布。2015年2月13日,外汇局进一步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完善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直接投资的通知》(《外汇局第13号通知》)于6月1日起施行, 2015年。外管局第13号通知修订了第37号通知,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在符合条件的银行登记,而不是 外管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与其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为 以该内地中国居民在境外合法拥有的资产或股权进行境外投资或融资的目的 境内企业或境外资产或权益。符合条件的地方银行将直接审核受理外汇登记 海外直接投资,包括首次外汇登记和修订登记,根据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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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 通告还要求在特别目的车辆发生任何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登记进行修改, 如中国居民出资增减、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分立或其他事项 事件。持有特殊目的车辆权益的中国居民未完成规定的外汇局登记的, 该特殊目的载体的中国子公司可以被禁止向离岸母公司和 开展随后的跨境外汇活动,特殊目的载体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 向其中国子公司注入额外资本。此外,目前还不清楚这项规定以及未来任何关于 离岸或跨境交易,将由中国有关政府部门负责解释、修订和实施,我们 无法预测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或未来战略。不遵守各种安全措施 上述登记要求可能导致根据中国法律逃避外汇管制的责任。今年5月 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根据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和第13号外管局通函,属于中国居民的我们的股东或实益拥有人受第37号通函或其他 对其投资我公司的外汇管理规定。据我们所知,截至目前为止 在本年报中,所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我们开曼群岛控股公司股份的中国居民股东 以及我们所知的谁已经完成了他们在我公司的外商投资外汇登记申请 根据外管局第37号通函和第13号外管局通函,我们已采取措施通知普通股的主要实益拥有人 我们知道他们是中国居民,履行他们的备案义务。然而,我们可能不会在任何时候都完全知道或被告知这些身份 我们的所有股东或实益所有人都必须进行这样的登记,而我们可能并不总是能够强迫他们 遵守所有相关的外汇法规。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所有股东或受益者 身为中国居民的业主应随时遵守,或在将来作出或取得任何适用的登记或批准。 所有相关外汇法规所要求的。这些个人未能或不能遵守登记程序 这些规定可能会对我们处以罚款或法律制裁,限制我们的跨境投资活动,或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公司分配股息或从我们公司获得外汇主导贷款的能力,或防止 美国不能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因此,我们的业务运营和向您分发产品的能力可以 受到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此外, 由于这些外汇管理规定还比较新,其解释和实施也在不断演变, 目前尚不清楚这些规定以及未来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任何规定将如何解读, 由政府有关部门修订实施。我们无法预测这些规定将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 或未来的战略。此外,如果我们决定收购一家中国国内公司,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或该公司的所有者, 视情况而定,将能够获得必要的批准或完成所需的备案和注册 外汇管理条例。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实施收购战略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和前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境外控股公司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的控制 转换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任何发行所得款项向我们提供贷款或作出额外的资本贡献。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以及我们为业务融资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智宝 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其有限责任架构为进行业务的控股公司 主要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于中国持有股份。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任何发行所得的资金, 我们可以根据政府当局的批准和额度限制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者我们可以 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额外出资。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支付宝没有发放任何贷款 或对WFOE的出资。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智宝通过其在香港的子公司进行了资本化 向WFOE捐赠3916,806元人民币。此外,本行借给中国附属公司以资助其业务的贷款,不得超过法定限额。 限制和遵守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必要备案的要求 并在中国的其他政府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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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结汇管理工作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管理办法(《外汇局第19号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取代《通知》 关于完善外币资本支付结算管理的有关操作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 外汇业务管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资本项目外汇若干业务管理办法。根据外管局第19号通知,人民币的流动和使用 外商投资公司以外币计价的注册资本折算的资本,人民币资本 不得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偿还企业间贷款和偿还 已被转移到第三方。虽然外管局第19号通知允许人民币资本从外币计价的注册资本转换 外商投资企业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股权投资的资本,并重申人民币 外商投资公司的外币资本折算后,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 超出其业务范围的。因此,目前还不清楚外管局是否会允许这些资本用于在中国的股权投资。 在实际操作中。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规范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 《资本项目外汇结算管理政策》(《外管局第16号通知》),自2016年6月9日起施行,其中 重申外管局第19号通知中的一些规定,但改变禁止使用境外人民币资本的禁令 外商投资公司以货币计价的注册资本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不得使用 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的资本金。违反安全通告19和安全通告16可能导致行政管理 罚则。外管局第19号通函和第16号外管局通函可能会大大限制我们将所持任何外币转移到我们的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以及我们为中国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在……里面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对境外向中国子公司的贷款和直接投资施加的各种要求 控股公司,以及中国政府可能酌情限制经常账户使用外币的事实 ,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完成必要的政府注册或获得 及时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有的话,涉及我们未来对中国子公司的贷款或 对我们未来对中国子公司的资本贡献。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此类注册或未获得此类批准,我们的 使用任何发行所得收益以及为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提供资本或其他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我们可能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 这样的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企业股东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并具有重大意义 对我们的运营结果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在……下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起施行,2017年2月修订 和2018年12月,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具有事实上的管理的企业 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中国境内的“法人团体”被视为“居民企业”,一般 对其全球收入统一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被定义为对生产和商业进行物质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企业的运营、人员和人力资源、财务和财产。此外,一份名为Sat第82号通函的通函,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发布,明确某些离岸公司 符合下列条件的,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企业将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 位于或常驻中国境内:负责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 管理;财务和人事决策机构;关键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和董事会会议纪要 以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进一步至Sat通告 82,Sat发布了一份名为Sat Bulletet45的公告,于2011年9月生效,以提供更多关于执行的指导 并澄清这类“中国控制的离岸注册居民”的报告和备案义务 企业。“SAT公告45提供了确定居民身份和行政管理的程序和行政细节 关于后确定的问题。虽然Sat第82号通函和Sat Bullet45号公报都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的离岸企业 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不是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个人控制的企业或集团,确定标准规定 在SAT第82号通函和Sat Bullet 45号公报中,可以反映SAT关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如何 在确定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无论它们是否由中国控制,都应适用检验标准 企业、中国企业集团或由中国或外国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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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 我不认为我们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满足所有条件 因此,我们不相信我们是一家中国居民企业,尽管我们管理团队的所有成员以及管理层 我们离岸控股公司的团队都设在中国。但是,如果中国税务机关认定我们是中国居民企业 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若干不利的中国税务后果可能随之而来。首先,我们将受制于制服 对我们在全球的收入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这可能会大幅减少我们的净收入。此外,我们还将受到 至中国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但是,企业的纳税居民身份取决于以下方面的确定 关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中国税务机关和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最后,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不确定 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向投资者支付的任何股息和出售我们股票的收益 对于非中国企业,将被征收中国预扣税,税率为10%(受任何适用的 税收条约)。目前尚不清楚我们公司的非中国企业股东是否能够享受任何税收条约的好处。 在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情况下,他们的税务居住国和中国之间的关系。任何此类税收都可以减少 您在A类普通股的投资回报。

 

那里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与我们中国子公司的预扣税负债和应付股息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由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转给我们的离岸附属公司可能不符合某些条约利益的资格。

 

在……下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我们作为一个非居民企业,也就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依照 外国(地区)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履行管理职能的法律 在中国,或者在中国有所得或者应计收入的企业,虽然在中国没有办公场所, 将被征收10%的预提税率。

 

根据 根据香港与中国之间的特殊安排,如果香港居民企业拥有 持有该中国公司超过25%的股权。智宝中国100%股权由智宝香港持有。因此,智宝香港可能获得资格。 对支付宝中国的分销支付5%的税率,当支付宝开始运作时,不必支付超过50%的税 向第三国或地区的居民提供12个月内收入的一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 关于2009年2月20日颁布的税收条约中股利规定的管理问题,纳税人 需要满足某些条件才能利用税收条约下的好处。这些条件包括:(1)纳税人必须 成为有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及(2)向公司股东收取中国附属公司的股息 必须在收到股息前连续12个月内连续达到直接所有权门槛。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条约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 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实益所有人是指对土地拥有和控制的人 收入以及收入来源的权利和财产。确定居民的“实益拥有人”身份 对于需要利用税收条约利益的条约对手方,应当进行综合分析,采取 考虑到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

 

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或安排,降低股息税率 国家或地区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非居民管理办法》的公告 享受条约福利的纳税人(“第35号通知”)。第三十五号通知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需要 经有关税务机关事先批准,享受减征的预提税款。相反,非居民企业 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自我评估,在确认符合规定的条件后享受税收协定利益 符合规定,直接适用减征预提税率,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 由有关税务机关进行税后备案审查。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会 对于从WFOE获得的股息,根据税收条约,有权享受任何优惠的预提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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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 中国税务机关对收购交易的审查可能会对我们可能寻求的潜在收购产生负面影响 在未来

 

根据 关于加强非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香港证监会于2009年12月10日发出《第698号通函》,其中外国投资者转让居民的股权 企业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股权间接转让, 且该境外控股公司位于(一)实际税率低于12.5%或(二)低于12.5%的税收管辖区 外国投资者不对其居民的外国所得征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间接转移。这个 中国税务机关将对间接转让的真实性质进行审查,如果税务机关认为外国投资者 采取“滥用安排”避税的,可以不理会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 并重新描述间接转移的特征。

 

在……上面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若干问题的公告》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所得税(《周六公告》第7号),取代现行规定 关于Sat通告698中所述的“间接转移”,而Sat通告698的其他规定仍保留 有效的。根据Sat公告第7条,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股权等财产的 无正当经营目的,旨在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这种间接转移 必须重新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的直接股权转让。评估间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应纳税 物业有合理的商业用途,所有与间接转让有关的安排必须全面考虑,并 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Sat Bullet 7中提出的因素。Sat Bullet 7也 规定非中国居民企业将其在居民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其关联方的 低于公平市价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应纳税所得额作出合理调整。 这笔交易的。

 

在……上面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所得有关事项的公告》 非居民企业税源(“Sat Bullet 37”),废除了整个Sat 698通告和条款 关于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期限 7.根据《房地产税》第37号公报,《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第二项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 法律规定,应当包括转让股权等股权投资资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股权的余额 股权转让所得净值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扣缴义务人进入 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的涉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的经营合同, 非居民企业的除税所得,按含税所得处理,并据此纳税。 合同约定由扣缴义务人承担应纳税款的,计算并汇出。

 

它 我们或我们的非中国居民投资者可能面临根据Sat Bullet 7和Sat Bullet37征税的风险 并且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公告7和Sat公告37,或者确定我们或我们的 非中国居民投资者不应根据Sat Bullet 7和Sat Bullet 37征税,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该等非中国居民投资者在美投资的经营状况和结果。

 

分红 向外国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和外国投资者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收益可能受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在……下面 根据国务院《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股利支付适用10%的预提税金 非居民企业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或营业地,或者 有该等机构或营业地点,但股息与该等机构或营业地点并无有效联系, 以来自中国境内的股息为限。通过转让普通股实现的任何收益 投资者还须按目前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如果是股息,如果获得了收益,将从源头扣缴。 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的收入。如果我们被视为一家中国居民企业,在我们的普通股上支付的股息 股份及转让本公司普通股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可视为源自中国境内的收入 因此可能要缴纳中国的税金。看见《规章制度》--与税收有关的条例。“ 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支付给非中国居民的个人投资者的股息 而该等投资者转让普通股所获得的任何收益,可按现行税率20%缴纳中国税项。任何中国 根据适用的税收条约,可以减少纳税义务。然而,尚不清楚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是否能够 要求享受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所得税条约或协定的利益 一家常驻中国的企业。如果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投资者的股息,或从转让我们的A类普通股中获得的收益 如果该等投资者持有的股份须缴交中国税项,则阁下在本公司A类普通股的投资价值可能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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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 可能依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 以及中国子公司对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满足以下要求的能力 我们的流动资金需求,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的不利影响。

 

智宝 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其有限责任架构为控股公司。我们可能需要分红 以及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其他股权分配,以满足我们的流动性要求,包括支付必要的资金 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给股东和服务,任何债务支付宝可能产生的。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产生并保留 从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并将其再投资于我们的业务。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 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厘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向吾等派发股息。 此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每年必须预留至少10%的累积利润,以资助某些 预留资金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也可以分配一部分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将其税后利润拨入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由其酌情决定。这些储备是 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此外,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来为自己产生债务,这些工具 管理债务可能会限制他们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款项的能力。对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力的任何限制 子公司向我们分配股息或向我们付款可能会限制我们满足流动性要求的能力。

 

在……里面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股息适用最高10%的预提税率 中国公司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的款项,除非根据条约或安排另行免税或减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非中国居民企业注册成立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之间的协议。

 

在……里面 应对中国持续资本外流和第四季人民币兑美元贬值 2016年,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外汇局于2017年初颁布了一系列资本管制措施, 包括对国内公司海外投资、股息支付和外汇汇出更严格的审查程序 偿还股东贷款。中国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资本管制,并出台更多限制和实质性措施 对于同时属于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跨境交易,外管局可能会提出审查程序。 对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限制我们的增长能力,进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利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筹集资金 并开展我们的业务。

 

波动 汇率变动可能导致美国的外币汇兑损失,并可能减少美元的价值和金额 在支付股息方面,我们的股票以外币计算,并可能影响我们的毛利和毛利率。

 

这个 人民币和港元兑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动,并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其他方面,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取的外汇政策。2015年8月, 中国人民银行改变了计算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的方式,要求提交 参考汇率考虑上日收盘即期汇率、外汇供求以及变化情况 以主要货币汇率计算。2018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约5.5%;2019年, 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约1.9%。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 政策,包括美联储的任何加息,都可能影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在未来。中国政府仍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要求其采取更灵活的货币政策,包括 来自美国政府的,威胁要将中国贴上“货币操纵国”的标签,这可能导致更大的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然而,中国政府仍可酌情限制外国公民进入中国 未来经常账户交易的货币。因此,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政府政策如何 可能会影响未来人民币与美元或其他货币的汇率。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定期 干预外汇市场,限制人民币汇率波动,实现政策目标。如果汇率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幅度、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 以外币计算,我们股票的收益和应付股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支付股息 向我们的股东出售外币。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将带来外币换算收益,而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将造成外币兑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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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在货币兑换上,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收入或支付外币的能力。

 

全 我们收入的一半是以人民币计价的。目前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是可兑换的,这包括 股息、贸易和与服务有关的外汇交易,但不在“资本项目”下,“资本项目”包括 直接投资和贷款,包括我们可能从我们的在岸子公司获得的贷款。目前,我们的WFOE可以购买外币 在未经外管局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经常账户交易”结算,包括向我们支付股息。 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但是,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可能会限制或取消我们的购买能力。 外币未来用于经常项目交易。因为我们预计我们未来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将是 以人民币计价,目前和未来对货币兑换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限制我们利用所产生收入的能力。 用人民币为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业务活动提供资金,或以外币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外汇 资本项目下的交易仍然受到限制,需要得到外管局和其他机构的批准或登记 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这可能会影响我们通过债务或股权融资获得外汇的能力 我们的子公司。

 

另外, 本公司几乎所有透过中国中国附属公司进行的经营活动及相关资产 债务以人民币计价,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所有外汇交易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授权的金融机构在交易所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报价的汇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外币支付需要提交付款 申请表连同供应商发票和已签署的合同。人民币币值会受到中央银行汇率变化的影响 政府政策与影响中国外汇供求的国际经济政治动态 交易系统市场。

 

它 海外股东和/或监管机构可能难以在中国内部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

 

股东 在美国常见的索赔或监管调查通常很难从法律或法律角度进行追查 中国的实践性。例如,在中国,提供监管所需的信息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 在中国境外提起的调查或诉讼。尽管中国当局可能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 与另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实施跨境监督管理,如 如果没有相互和实际的合作,与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合作可能不会有效 合作机制。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即生效的第一百七十七条。 2020年3月,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在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 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根据尚未颁布的第177条,海外证券监管机构无法直接进行调查 或者中国内部的取证活动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您在保护自己利益方面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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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新规则》, 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根据新的海外上市规则,中国政府实施更多监督和控制 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外国投资在中国的股票发行人中进行的发行,这可能会大幅增加 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继续向投资者提供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能力,并可能导致 我们的A类普通股大幅下跌或使此类股票变得一文不值。

 

这个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意见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布。意见强调要加强行政管理 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监管,以及加强对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监管的必要性。有效 将采取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等措施应对中国风险和事件--概念 境外上市公司,以及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等事项。

 

在……上面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新规》,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新海外 上市规则适用于下列公司进行的海外证券发行和/或上市:(一)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 国内公司,直接和(Ii)在海外注册成立、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并按 在中国境内公司的权益,或间接发行。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要求(1)海外上市公司的备案 中国境内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发行上市计划;(2)承销商备案 在一定条件下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年度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承销商 时间线。所要求的备案范围不仅限于首次公开发行,还包括后续的海外证券发行, 单一或多次收购(S)、换股、转让股份或其他方式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上市的,二次 上市或双重上市。

 

在……下面 境外上市新规,以备案为基础的监管制度适用于 内地公司中国,指以离岸公司名义在境外市场发行和上市的证券。 实体,但以经营中国的内地公司的相关股本、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为基础 主营业务在内地中国。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在海外上市后的任何后续发行 上市交易,包括发行股票、可转换票据、可交换票据和优先股,应当遵守备案要求 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

 

在……上面 同日,证监会还召开境外上市新规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境外上市公告。 注意。根据《海外上市公告》,已完成海外上市的公司将被视为现有上市公司 在未来进行新股发行之前,该公司不需要提交任何申请。

 

基座 根据我们对规则的理解,我们被要求在1日1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提交备案报告。 完成证券购买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在完成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股票发行情况 在所有后续交易中。2024年9月26日,我们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初步备案文件,并将报告股票发行情况 根据新的海外上市规则完成所有后续交易后,向中国证监会通报中国证监会的情况。目前还不确定 是否可以完成这样的申请,或者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这样的申请。完成此类备案程序的任何延误都可能影响 根据未来境外上市新规则的其他适用情况,其他备案程序,如 作为第二上市、第一上市、分拆上市和退市后重新境外发行上市。 海外交易所,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未来的公开市场融资和资本市场交易。

 

AS 自本年度报告发布之日起,本公司认为不需要获得任何其他中国国家的许可或批准 或者当地政府。然而,如果需要任何其他备案、批准、审查或其他程序,我们不能保证我们会这样做 能够及时或完全获得此类备案、批准或完成此类审查或其他程序。对于任何批准或许可 我们已经收到或将来可能收到的,但它可以被撤销或取消,其重新发行的条款可能会施加 对我们与证券相关的业务和产品的限制。此外,新的海外上市规则可能会使我们面临额外的 未来的合规要求。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法规要求,可能会显著限制或完全 阻碍我们继续提供A类普通股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以及 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事业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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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 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会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保密的规定》。 与境内企业境外证券发行上市有关的档案管理,于 2023年3月31日。《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等要求,中国境内企业 寻求直接或间接在境外市场发行和上市证券,应建立保密和档案 中国境内企业或其境外企业,并向主管机关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 上市单位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和中国政府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 相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它 进一步规定,提供或者公开披露可能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 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或复印件,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AS 于本年报日期,除《海外上市新规则》及《海外上市公告》及《网络安全》外, 审查办法(2021年版),中国没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我们寻求批准或许可 我们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任何其他中国政府机构,我们的公司、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也没有收到 任何其他中国政府当局对本公司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任何查询、通知、警告或制裁。 作为网络平台运营商,拥有超过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用于网络安全审查 措施(2021年版),我们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完成了对IPO的网络安全审查 版本)。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中国在获得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他国家批准方面的监管动态。 我们的业务和未来海外上市所需的监管机构。然而,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制定、解释和实施与境外证券发行和其他资本有关的监管要求 市场活动。中国政府可能会采取行动,对中国的股票发行人进行更多的监督和控制 对这类公司进行海外和/或外国投资,这可能会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继续下去的能力 向中国以外的投资者提供证券,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缩水或变得一文不值。如果 未来我们决定,我们的运营需要任何监管机构的批准或许可 中国子公司和我们的产品以及我们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不接受或维护批准或许可,或者我们或我们的 中国子公司无意中得出结论,认为不需要此类批准或许可,也不需要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解释 变更,以便我们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未来需要获得批准或许可,我们和我们的中国子公司 可能受到主管监管机构的调查、罚款或处罚,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并整改 任何不遵守规定,限制我们在内地境外分红的能力中国,推迟或限制收益汇回国内 中国今后不得到内地融资或采取其他被禁止从事相关业务或从事任何 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显著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的能力 继续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或导致此类证券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这个 并购规则和中国其他一些法规为外国投资者收购中国公司设定了复杂的程序。 这可能会让我们更难通过收购中国来实现增长。

 

这个 前项风险因素所述的并购规则以及与并购有关的法规和规则的确立 其他程序和要求可能会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 很复杂。例如,并购规则要求外国公司在发生控制权变更交易时,必须事先通知商务部。 投资者控制中国境内企业,如果(一)涉及任何重要行业,(二)该交易涉及 对国家经济安全有或可能有影响的因素,或(三)此类交易将导致控制权变更 拥有驰名商标或者中国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四)境外企业或者境外企业 由中国企业或居民设立或控制的,收购境内关联公司。合并、收购或合同 还必须通知允许一个市场参与者控制另一个市场参与者或对另一个市场参与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安排 事前向商务部提出《关于事前通知经营者集中门槛的规定》 2008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通知被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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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里面 此外,商务部于2011年9月起施行的安全审查规定明确,并购 引起“国防和安全”担忧的外国投资者以及通过哪些外国投资者进行的并购 投资者可能会获得对国内企业的事实上的控制权,这些企业提出的“国家安全”担忧受到严格的约束 商务部审查,规则禁止任何试图绕过安全审查的活动,包括通过安排交易 通过委托代理或合同控制安排。此外,根据安全审查,外国投资将导致 实际控制某些关键部门的资产,如关键农产品、能源和资源、设备 制造业、基础设施、运输、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技术、互联网产品和服务、金融 服务和技术部门需要事先获得指定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在……里面 未来,我们可能会通过收购互补业务来发展我们的业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如果需要,完成此类交易的其他相关规则可能会很耗时,并且任何所需的审批流程,包括 获得商务部或当地同行的批准可能会推迟或抑制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目前还不清楚 我们的业务是否会被认为是在一个提高“国防和安全”或“国家安全”的行业 安全“的顾虑。但是,商务部或其他政府机构今后可以发布解释,确定我们的 业务所在行业须接受安全审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未来在中国的收购,包括通过 与目标实体订立合同控制安排,可能受到严密审查,也可能被禁止。我们的扩展能力 我们的业务或通过未来收购维持或扩大我们的市场份额将因此受到重大和不利的影响。此外, 根据并购规则,如果中国实体或个人计划通过海外公司合并或收购其相关中国实体 由该实体或个人合法注册或控制的,此类合并和收购将受到审查和 经商务部批准。中国监管机构有可能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 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并购须经商务部或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批准。那里 不能保证,如果我们计划进行收购,我们可以获得商务部或任何其他相关中国政府的批准 如果我们未能获得这些批准,我们可能被要求暂停我们的收购 并受到惩罚。有关此类审批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经营业绩和公司结构。

 

至 我们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在内地中国或香港或内地中国或香港实体的程度,基金 或者,由于干预,资产可能无法用于内地中国或香港以外的运营或其他用途 或中国政府对我公司及其子公司转让能力施加的限制和限制 现金或资产,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 我们无法维持我们的增长和扩张战略。

 

智宝 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其几乎所有业务都通过其中国进行 子公司。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几乎所有的现金和资产都位于中国。 作为一家公司,智宝可能依赖其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其现金和融资需求。 如果我们的任何中国子公司将来以自己的名义发生债务,管理此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能力 给我们分红。我们目前正在通过我们的正式现金管理政策,这将规定目的, 支付宝及其子公司之间的现金转移金额和程序。从历史上看,只有一家中国经营实体提供资金支持 其他单位以同业拆借方式经营,未遇到困难或能力限制 在他们之间转移现金。在我们为IPO目的进行重组之前,我们在中国运营实体之间的现金转移 他们的子公司一般都得到了提供资金的公司管理层的批准。在我们重组之后,现金转移 在支付宝及其子公司中,100万元人民币(合140万美元)以下的必须上报、审查和批准 发起现金转移的公司财务总监;现金转移金额等于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14万美元)必须得到智宝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批准。我们相信在那里 香港政府对资金转进转出香港没有任何限制(包括 从香港到内地的资金(中国),但涉及洗钱和犯罪活动的资金转移除外。然而,为了 我们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在内地中国或香港或内地中国或香港实体的程度,基金 或者,由于干预,资产可能无法用于内地中国或香港以外的运营或其他用途 或中国政府对我公司及其子公司转让能力施加的限制和限制 现金或资产。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的子公司尚未进行任何转移、分红或其他分配。 对智宝或我们的投资者,并且智宝没有向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或 我们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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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实施管制,在某些情况下,还对人民币汇款实施管制 货币走出内地中国。如果外汇管理系统阻止我们获得足够的外汇来满足 我们的外币需求,我们可能无法把现金调出内地中国,用外币分红给我们的 股东们。因此,只要我们业务中的现金或资产在内地中国或香港或内地中国或 作为香港实体,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内地中国或香港以外的运营或其他用途。 由于中国干预或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 政府转移现金或资产,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维持我们的增长和扩张战略。

 

尽管如此 如上所述,不能保证中国政府今后不会干预或限制我们的能力 在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内或向外国投资者转移或分配现金,这可能导致无法或禁止 在境外转让或分发中国,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行动。

 

你 在送达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对我们提起诉讼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或根据外国法律在年度报告中点名的我们的管理层。

 

智宝 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我们在中国的几乎所有业务都是通过 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以及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高管和某些董事 均为中国公民,大部分时间居住在中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条约规定这种互惠关系。 承认和执行美国、联合王国、日本和许多其他法域法院的判决。 因此,投资者可能无法向我们或中国中的那些人送达程序,或对我们或他们执行 在中国一案中,指从中国以外司法管辖区取得的任何判决。因此,你可能很难将法律程序文件送达 我们还是中国里面的那些人。您可能也很难执行在美国联邦法院获得的基于民事诉讼的判决 美国联邦证券法对我们以及我们不在美国居住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责任条款。 或者在美国拥有大量资产。此外,中国的法院是否会 承认或执行美国联邦法院对我们或基于证券民事责任条款的这类人的判决 美国或任何州的法律。

 

此外, 香港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获得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或美国任何州,或(Ii)受理在香港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提起的原创诉讼 或以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为依据的官员。我们认为外国人 美国法院的判决不会在香港直接执行,因为目前没有条约或其他安排。 就香港和美国之间相互执行外国判决一事作出规定。然而,普通法 允许根据外国判决提起诉讼。因此,外国判决本身可能构成诉因的基础。 因为判决可被视为在判决双方之间产生债务。在执行外国法律的普通法诉讼中 在香港,执行判决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包括但不限于,外国判决 是根据申索的是非曲直作出的最终判决,该判决是针对民事案件中的违约金,而不是针对 在税收、罚款、处罚或类似指控中,获得判决的诉讼程序并不违反自然正义, 而执行判决并不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这样的判决必须是针对固定金额的,并且必须 也来自香港法院适用的国际私法规则所确定的“主管”法院。 在根据外国判决提起的普通法诉讼中,被告可以提出的抗辩理由包括缺乏管辖权, 违反自然正义、欺诈和违反公共政策。然而,必须在香港启动单独的债务法律诉讼。 以便向判定债务人追讨该等债项。因此,根据关于执行判决的条件, 正在会见的美国法院,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美利坚合众国民事法院的外国判决 完全以美国联邦证券法或任何州或地区的证券法为依据的负债 在美国境内,可以在香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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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在美国常见的索赔,包括证券法集体诉讼和欺诈索赔,通常很难 在中国身上追求的是法律性还是实践性。例如,在中国案中,获得 中国以外的股东调查、诉讼或者其他与外国实体有关的需要的信息。虽然 中国所在地方可以与对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 国家或地区实施跨境监督管理,此类监管与证券监管部门合作 在缺乏相互和务实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美国当局的效率一直不高。根据 根据2020年3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 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与下列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向外国实体或政府机构提供证券经营活动。

 

这个 国际贸易的紧张局势和日益加剧的政治紧张局势,特别是美国和中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虽然 跨境业务可能不是我们的重点领域,因为我们计划未来在国际上拓展业务,任何不利的因素 政府关于国际贸易的政策,如资本管制或关税,可能会影响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影响我们的竞争地位,或阻止我们在某些国家开展业务。如果有任何新的关税,立法, 或者实施法规,或者如果重新谈判现有的贸易协定,这些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和 条件和操作结果。最近,国际经济关系紧张加剧,如 一场是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比赛。美国政府最近征收,并最近提议征收额外的, 对从中国进口的某些产品征收新的或更高的关税,以惩罚中国所称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中国的回应是对从美国进口的某些产品征收并提议征收额外、新的或更高的关税。 在经历了几个月的相互报复之后,2020年1月15日,美国和中国签订了经济合作协议。 和《美利坚合众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Republic of China贸易协定》作为第一阶段贸易协定,生效 2020年2月14日。

 

虽然 当前国际贸易紧张局势的直接影响,以及这种紧张局势的任何升级,对中国的保险业 不确定,对一般、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的负面影响可能会对我们的商业、金融产生不利影响 手术的条件和结果。

 

在……里面 此外,由于贸易争端等原因,美国与中国之间的政治紧张局势升级, 新冠肺炎爆发,美国财政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某些官员实施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区域和中央政府以及美国总统总裁和唐纳德·J·特朗普于2020年8月发布的行政命令 禁止与某些中国公司及其应用程序进行某些交易。不断加剧的政治紧张局势可能会降低 两大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投资、技术交流和其他经济活动,这将有一个实质性的 对全球经济状况和全球金融市场稳定产生不利影响。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有一种材料 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在 我们的直接持股结构,对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以及它可能如何影响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的生存能力。

 

The the the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取代 2023年5月18日,发布《关于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 2021年12月3日,规定具有实际业务经验并符合 允许银监会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保险经纪公司从事保险业务 经纪业务。然而,保险经纪业务并不是特别准入规定的外国限制或禁止业务 外商投资准入管理办法(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 外商投资准入清单)(2024年版)。因此,根据我们的中国律师,AllBright律师事务所与 CBRIC,仅当受益所有者不是中国公民控股的股东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5%时, 股东应为具有实际业务经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境外保险经纪公司 CBIR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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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由于这些法律、条例和标准有不同的解释,因此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即 中国保险经纪公司对其外国投资者的标准是什么?例如,目前还不清楚 至于一旦我们从事保险经纪业务,NFRA的批准要求是否适用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 被视为受外国限制,否则我们的公司结构可能被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NFRA关于外国投资限制的规定。如果是这样,我们和/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需要获得批准以 在中国开展业务或我们和/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被要求放弃与受限制的 做生意。如果保险经纪公司受到外国投资的限制,我们目前的公司的生存能力 结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作可能在许多方面受到实质性影响。

 

我们 受制于与我们中国附属公司的租赁物业有关的风险。

 

我们的 中国子公司为我们在中国的办公室租用房地产,截至本年报日期,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已 这些租赁物业共有17份租赁协议,未按规定向中国政府登记 根据中国法律。虽然没有这样做本身不会使租约无效,但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中国政府下令 当局有权纠正此类违规行为,如果此类违规行为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纠正,则我们的中国子公司 可能被中国政府当局处以1000元人民币(约合155美元)至1万元人民币(约合155美元)的罚款 未向中国有关政府当局登记的每份租赁协议)1,553美元。

 

这个 有关公司并未向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提供租赁物业的所有权证明书或其他类似证明 出租人。因此,吾等不能向阁下保证该等出租人有权将有关物业出租予吾等的中国附属公司。 如果出租人无权将房地产出租给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且该房地产的所有者拒绝 批准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与各自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协议,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无法执行 他们根据各自的租赁协议向业主出租这些物业的权利。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们和我们的 中国子公司不知道任何第三方就租赁物业的使用提出的任何索赔或挑战 获得适当的所有权证明。如果租赁协议被作为租赁协议真正所有人的第三方声称为无效 租赁房地产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要求腾出物业,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以 仅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向出租人提出对其违反相关租赁的赔偿要求 协议。我们不能保证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随时提供合适的替代地点,或者根本不能, 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无法及时搬迁我们的办事处,我们的运营可能会中断。

 

失败 为各项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供款,并按要求扣缴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法规或遵守有关其他雇佣行为的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

 

公司 在中国经营的企业必须参加政府资助的各种职工福利计划,包括一定的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和其他面向福利的支付义务,并向计划缴款,数额相当于 中国子公司员工的工资,包括奖金和津贴,最高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金额 不时于中国附属公司经营其业务的地点。员工福利计划的要求尚未 鉴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中国的地方政府一直在执行这一政策。 在中国经营的公司还被要求对员工的工资按实际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每一位员工在付款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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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截至2024年9月30日,尽管中国子公司没有完全遵守有关要求,也没有做出足够的贡献 对于历史上的各种员工福利计划,他们都没有收到中国主管政府的任何处罚通知 与这种不遵守有关的行为。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的子公司一直没有进行一定的社会支付 销售团队,而适用的中国员工福利法律法规规定,雇主应承担责任 用于根据支付给员工的实际工资进行支付。关于薪酬过低的员工福利,中国子公司 可能需要补缴这些计划的缴款,以及支付滞纳金和罚款。关于扣留不足的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中国子公司可能被要求弥补足够的预扣,并支付滞纳金和罚款。例如,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费率和数额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根本没有缴纳的,可以是 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规定的缴款,并处以 每天最高可达0.05%,视情况而定。用人单位仍不改正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的 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处以逾期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出现故障 按规定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要求缴存 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清偿的金额。逾期不支付的,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申请 强制执行的法院。如果中国子公司因少付员工福利而被收取滞纳金或罚款 以及扣缴不足的个人所得税,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中国子公司 如果他们的其他雇佣行为被认为违反了规定,还可能受到监管调查和其他处罚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风险 与我们的工商业有关

 

在……里面 以下关于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的讨论,除非另有规定,“我们”,“我们”, “我们”或“我们”是指智宝在中国的子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

 

我们 主要经营的是中国这个新兴、快速发展、竞争激烈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 因此,预测我们的前景是具有挑战性的,我们的历史运营和财务业绩可能不一定预测我们的 未来的表现。

 

我们 经营中国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这是一个新兴、快速演变、竞争激烈的行业。 由于相对较新的性质,商业模式不断演变,管理行业的监管框架也在发展 而且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仍然不确定。随着我们业务的增长和对不断变化的最终客户/b渠道需求的响应 和市场竞争,我们将继续推出新的保险解决方案和服务,优化现有的方案和服务,调整我们的业务 根据需要建立模型。然而,我们业务模式的重大变化可能不会产生预期的结果,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AS 因此,要准确预测我们的未来前景是具有挑战性的。如果我们不能教育我们的最佳渠道和终端客户 如果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和服务价值不能满足我们目标市场的需求,或者我们产品的市场不能满足我们的需求 如果按预期发展,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我们 依赖于主要的保险公司向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这些产品的损失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影响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我们依赖于Key 保险公司向我们的终端客户提供保险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下一财年 主要保险公司(“主要保险公司B”)约占我们收入的12%。截至本财年的下一财年 2024年6月30日,一家重点保险经纪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的收入约占我们总营收的13%。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之一,智宝中国,自2020年1月以来已与此类公司建立了三年多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 相信智宝中国已经与这样的公司建立了稳定健康的合作伙伴关系,并期待与这样的公司合作 从长远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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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 与这些主要保险公司保持密切关系的能力对我们业务的增长和盈利至关重要。 然而,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在一年内可能不会为我们在随后的任何一年提供相同水平的收入。这些服务 我们向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以及从这些服务产生的收入,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下降或变化。此外,我们的 我们很大一部分收入依赖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给该保险公司带来一定程度的好处 在谈判合同和服务条款时对我们不利的定价杠杆。除了我们的表现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可能会 导致保险公司业务或收入的损失或减少,而这些因素是不可预测的。这些因素 可能包括组织重组、定价压力、战略变化或转向另一家服务提供商。损失 与任何一家主要保险公司的合作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 都依赖于我们的b渠道来接触终端客户。未能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获取新的B频道或保留现有的B频道, 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b频道是不可或缺的。 通过将我们的平台即服务(PaaS)嵌入他们的客户接洽矩阵, 包括他们的网站、App、微信小程序、抖音(中国版的TikTok)和其他社交媒体账户,这些账户 为我们提供稳定可靠的终端客户群。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们已与更多 1,800多个业务渠道,通过这些渠道,我们已经获得了1500多个万最终客户。

 

我们的 经济高效地吸引和确保新的b频道,以及保留和维护现有的b频道的能力,对驾驶至关重要。 我们的业务增长和扩张,从而间接实现盈利。尽管我们的b频道不会直接产生任何收入 对于我们来说,他们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因为他们为我们提供了接触和服务最终客户的独特机会。可能会有 不能保证新的b频道会留在我们身边。此外,如果现有的B频道不再认为我们的PaaS或服务有吸引力, 或者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提供更有吸引力的服务或更好的客户服务,我们现有的b频道可能会对我们失去兴趣,或者 甚至停止与我们交易。我们与b频道关系的任何不利变化都可能对我们的 形象、品牌和声誉,以及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如果我们不能保留我们的 若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收购现有的b频道或收购新的b频道,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受影响。

 

我们的 智宝中国子公司,即智宝中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第三方(“智宝合作伙伴”)、其子公司、联属公司、 开展MGU服务的继任者和受让人。未遵守有关MGU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和实质性的影响。

 

根据 至2020年11月12日发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在中国境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专业保险代理机构或者法人兼业保险代理机构,应当满足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标准,取得相关保险代理业务 许可证。我们MGU合作伙伴的子公司有资格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并持有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我们依赖我们的MGU合作伙伴、其子公司、附属公司、继任者和受让人来开展我们的MGU业务。然而,我们不能 向您保证,这种商业模式是稳定的,与该MGU合作伙伴、其子公司、 MGU服务的联属公司、继承人和受让人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此外,我们也不能 向您保证,从事MGU服务的上述MGU合作伙伴、其子公司、关联公司、继承人和受让人将能够 并更新其运营所需的所有许可证、许可证和批准,或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AS 截至2024年9月30日,智宝中国以及MGU合伙人、其子公司、关联公司、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未受 对政府主管部门发出的任何通知、罚款或其他处罚,或对其客户的与 上述业务。如果我们的MGU业务被任何政府部门认为不合规,我们将终止此类业务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并对其客户承担合同责任 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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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我们未能加快2B2C业务的扩张以推动我们2C业务的增长,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可能是 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 未来的增长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维持2B2C业务的扩张,并将通过我们的 将2B2C业务转化为我们的直接客户,或2C业务。凭借我们作为2B2C嵌入式保险经纪先行者的强大地位 市场,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加强与保险公司、其他保险经纪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扩大我们的b渠道基础。 拥有b渠道资源的公司和技术公司。我们还计划将通过我们的2B2C模式获得的最终客户转换为 直接客户并推动我们2C业务的增长。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将采取两种战略。首先,我们将提供个性化的 通过多种渠道向最终客户进行保险咨询,其中包括微信、小程序、电话或面对面 开会。我们的目标是引导他们关注全面的家庭保障计划,从而实现长期保险承诺 和我们在一起。第二,我们将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引导最终客户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并促进 短期政策转换。然而,我们的产品可能并不总是满足那些潜在或现有最终客户的需求。如果 他们无法以有竞争力的价格和条款找到理想的保险选择,或者如果他们与我们的经历不令人满意,他们 可能会失去信任并终止承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切换到其他平台,这可能会对 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这个 我们用来优化保险解决方案的创新保险技术和基础设施需要不断发展和升级。 我们不能向您保证这些技术将完全支持我们的业务。

 

我们认为保险技术 和基础设施对于我们优化向b渠道和终端客户提供的保险解决方案的能力至关重要。我们有 投入大量资源发展先进和创新的技术系统,以优化我们的保险 S。我们将继续努力,通过我们的研究,改进和扩大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升级和更新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 以及开发和技术创新,以提供创新和全面的新、更新或升级的保险解决方案 以满足我们的B渠道和终端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我们的目标是跨各种方案细分解决方案,并最终 渗透到终端客户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我们的b渠道和终端客户提供无与伦比的服务。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致力于扩大我们对保险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我们的研究和开发 新技术和现有技术通过任何未来的融资进行升级或更新。然而,不能保证我们 将能够跟上技术进步,或者其他人开发的技术不会降低我们的解决方案 有竞争力的或有吸引力的。

 

如果 我们无法吸引、激励和留住有才华的专业人员,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可能会受到影响。

 

我们 相信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吸引、激励和留住有才华的专业人士的能力。保持和改进 鉴于我们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我们打算实施几项举措,以留住和吸引更多中高级人才。 这些措施包括为员工制定以市场为导向的薪酬结构,以及实施标准化的多层次绩效 审查机制。然而,对具有保险、销售和营销以及技术专长的人才的竞争 在中国身上是厉害的。此外,我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来培训我们的员工,这增加了他们对竞争对手的价值 他们可能会试图招募他们。如果不能留住我们的员工,可能会导致招聘和培训新员工的巨额费用。 此外,我们为客户和业务渠道提供服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和 条件和操作结果。

 

这个 《中国关于要求公司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规定》以释义为准, 如果我们被认为违反了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我们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的运营可能会受到损害。

 

解释和应用 在中国现有法律法规中,主要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表态 技术,以及通过新法律或法规的可能性,造成了关于合法性的极大不确定性 经营互联网业务的中国公司的业务和活动。特别是,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 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公布的管理办法,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活动是 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开展的具体活动,由不同的中国政府当局进行监管。

 

我们的 通过我们的平台实时处理投保人信息和完成保险交易可能属于这一类 《电信业务分类》中B21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6月6日发布的《目录(2015版)》,其中 电信经营许可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Republic of China条例》取得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电信的若干问题》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办法》。

 

28

 

 

vt.给出 银监会于2020年12月7日颁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仅要求 互联网保险机构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与互联网行业管理 系自营网络平台,是否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构成一种违反行为的行为将受到解释。如果我们被认为需要获得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因此,被发现是违法的,我们可能会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暂停某些类型的服务,或者责令关闭相关网站。这样的后果可能会对我们的网络造成负面影响 营业收入和经营结果。

 

我们的 经营历史可能不能预示我们未来的增长或财务业绩,我们可能无法维持历史增长 费率。

 

我们的 运营历史可能不能预示我们未来的增长或财务业绩。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增长 我们未来一段时间的收入。我们的增长率可能会因为许多可能的原因而下降,其中一些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包括客户需求减少、竞争加剧、保险业整体增长放缓或政府更迭 政策或一般经济状况。我们将继续扩大我们的销售网络,并升级、更新、更新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 为我们的b渠道和最终客户带来更大的便利,增加我们的b渠道/最终客户群和销售量。 在我们的PaaS上。

 

然而, 我们扩张计划的执行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由于上述原因,销售额可能不会以我们预期的速度增长 上面。如果我们的增长率下降,投资者对我们业务和前景的看法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市场 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下跌。

 

我们 可能在拓展新业务或行业方面遇到困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条件。

 

我们 在扩展到新的业务或行业时可能会遇到困难和风险。我们不能向您保证 我们向新业务的扩张将是成功的,因为我们在这类行业的经验可能有限。我们不能向您保证 我们将能够产生足够的利润,以证明向新业务或行业扩张的成本是合理的。任何新业务 我们投资或打算开发的项目可能需要我们的额外资本投资、研发努力以及我们管理层的 请注意。如果这些新业务没有按计划进行,我们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 在我们的正常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法律或其他程序的影响。如果这些诉讼的结果是不利的 对我们来说,它们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在.期间 在我们正常的业务运营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卷入与以下方面有关的法律纠纷或监管和其他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索赔和员工索赔。尤其是对于合同 如有争议,我们不能向您保证相关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和适用法律总是对我们有利。任何这样的法律 争议或诉讼可能使我们承担重大责任,并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业务、 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在这些诉讼中,有些可能与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投诉有关 来自第三方的。

 

如果 如果我们将来卷入重大或旷日持久的法律程序或其他法律纠纷,我们可能会招致重大的法律纠纷 费用和我们的管理层可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此类诉讼和纠纷,从而转移 他们的关注来自我们的业务运营。此外,这种诉讼或纠纷的结果可能是不确定的,并可能导致 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的和解或结果。

 

29

 

 

我们 受与隐私、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相关的政府法规和其他法律义务的约束,以及 任何安全漏洞,以及我们实际或认为未能遵守我们的法律义务,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品牌和业务。

 

我们 生成、收集、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个人、交易、统计和行为数据,包括某些个人数据 以及来自我们最终客户的其他敏感数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 以及与支付或交易相关的信息。我们在处理大量数据以及保护和保护数据方面面临固有的风险 这样的数据。特别是,我们面临着与我们的业务运营相关的一些数据方面的挑战,包括:(I)保护 我们系统和服务器中和托管的数据,包括针对外部方或欺诈者对我们的系统和云服务器的攻击 我们员工的行为;(Ii)解决与隐私和共享、安全、安保和其他因素有关的关切;以及(Iii)遵守 与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披露或安全有关的适用法律、规则和法规,包括 监管部门和政府部门对此类数据的任何要求。

 

虽然 我们已采取措施保护此类数据、技术更新或更新、提高黑客的专业水平、新发现 在密码学或其他领域,仍可能导致违反我们使用的安全措施。2012年12月28日,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保护的决定》,或称《信息保护决定》,以加强 保护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信息保护决定规定,互联网内容提供商 必须明确告知其用户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提供商要收集和使用的信息。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们的网络安全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破坏 制度或措施。由于用于破坏或获得对系统的未经授权访问的技术频繁改变且通常不被识别 在针对目标发动攻击之前,我们可能无法预测这些技术或实施足够的预防措施。 任何意外或故意的安全漏洞或对我们的系统和云服务器的其他未经授权的访问都可能导致机密信息 被访问、窃取并用于非法或未经授权的目的。安全漏洞或未经授权访问机密信息 还可能使我们承担与信息丢失、耗时和昂贵的诉讼以及负面宣传相关的责任。 如果由于第三方行为、员工错误、渎职或其他原因而违反安全措施,或者如果我们的 暴露和利用技术基础设施,我们与最终客户、B级渠道和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的关系 可能受到严重损害,我们可能会招致重大责任,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在……里面 此外,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 要求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其他价值链运营商遵守 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以明确说明任何信息收集的目的、方法和范围 和使用,征得客户同意,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保密,以及建立客户 具有适当补救措施的信息保护体系。2016年11月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条例》 该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网络安全法》,任何使用网络的个人或组织必须 遵守宪法和适用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 或者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侵害名誉的活动, 隐私、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了各种安全措施 网络运营商的保护义务,其定义为“网络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所有者和管理员”, 其中包括遵守分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的一系列要求;验证用户的真实 身份;本地化个人信息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活动;在必要时向政府部门提供协助和支持,以保护国家安全 以及调查犯罪。需要大量的资本、管理和人力资源来遵守法律要求,加强 信息安全,并解决安全故障造成的任何问题。然而,对于解释和 这些法律的适用可能会以与我们现行政策和做法不符的方式解释和适用,或要求 对我们系统的功能进行更改。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现有的信息保护系统和技术措施将 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被认为是足够的。如果我们无法解决任何信息保护问题,请保护 我们的系统或遵守当时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我们可能会招致额外的成本和责任以及我们的声誉, 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可能会导致我们招致大量的 成本或要求我们以不利于我们业务的方式改变我们的业务做法,包括我们的数据做法。

 

30

 

 

我们目前正在采取 合规措施,以确保我们获得最终客户的同意,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他们的信息, 我们已经采取了技术措施,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防止这些信息被泄露、破坏 或者迷路了。但由于《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和措施较新,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这些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应用,我们的数据保护做法可能是或 将与监管要求不一致。任何违反《网络安全法》和其他规定和要求的行为 有关法规、规则和措施可能会对我们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照、暂停营业执照的处罚。 商业,关闭网站,甚至刑事责任。遵守这些要求可能会导致我们招致大量的 或以可能损害我们业务的方式改变或改变我们的做法。任何系统故障或安全漏洞或失误 这会导致未经授权泄露我们的客户数据,从而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从而损害我们的业务 除了让我们承担潜在的法律责任之外。此外,最终客户可能会对我们在以下方面的做法感到担忧 收集、使用、披露或保护个人信息或其他与隐私有关的事项,以及对 我们的信息安全或隐私保护机制和政策,即使没有根据,也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并对 影响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

 

如果我们是私人的,我们可能会承担责任 我们收到的信息不安全,或者如果我们违反了隐私法律和法规。

 

我们是或可能成为臣民 遵守中国、美国和我们经营业务的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各种法律法规 隐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这些法律法规在不断演变和发展。范围 对适用于我们或可能适用于我们的法律的解释往往是不确定的,可能是相互冲突的,特别是在尊重 向外国法律致敬。特别是,关于隐私以及收集、共享、使用、处理、 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披露和保护个人信息和其他客户数据。这样的法律法规往往 范围各不相同,可能受到不同的解释,并且在不同的法域之间可能不一致。

 

欧盟议会 批准了一项新的数据保护条例,称为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并已生效 2018年5月。GDPR包括对接收或处理欧洲居民个人数据的公司的运营要求 经济领域。GDPR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施加了重大处罚。尽管我们在欧洲经济区没有开展任何业务 如果欧洲经济区的居民访问我们的网站并输入受保护的信息,我们可能会成为 符合GDPR的规定。

 

2022年2月, 俄罗斯联邦开始军事入侵乌克兰,结果,美国、欧洲联盟、联合王国 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对某些俄罗斯和乌克兰个人和实体实施了制裁,包括某些俄罗斯银行, 能源公司和国防公司,并对向俄罗斯和乌克兰某些地区出口各种物品施加限制 (包括自封的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和克里米亚)。此外,在2月22日, 2022年,美国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发布制裁措施,旨在限制俄罗斯提高 通过主权债务筹集资金。这些地缘政治问题导致全球紧张局势加剧,并为全球经济带来不确定性 商业。任何或所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我们的产品需求以及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尽管我们在俄罗斯或乌克兰没有开展任何业务。

 

我们也受制于法律 限制披露与我们员工相关的信息。我们努力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政策、法律义务、 以及与隐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有关的行业行为守则。然而,鉴于范围,解释, 这些法律和法规的适用往往是不确定的,可能是相互冲突的,这些义务可能是 解释和适用的方式从一个司法管辖区到另一个司法管辖区是不一致的,并可能与其他规则或我们的做法相冲突。 我们或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未能或被认为未能遵守我们的隐私或安全政策或与隐私相关的 法律义务,或任何导致未经授权发布或转移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损害 或其他客户数据,可能会导致政府执法行动、诉讼或负面宣传,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虽然我们维持网络安全保险,但我们不能向您保证这份保险将涵盖 或满足对我们提出的任何索赔,或充分支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辩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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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保护机密的能力 我们客户的信息可能会受到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物理或电子入侵或类似行为的不利影响 干扰。

 

我们收集、存储和处理 来自我们客户的某些个人和其他敏感数据,这使我们成为有吸引力的目标,并可能容易受到网络攻击, 计算机病毒、物理或电子入侵或类似的破坏。虽然我们已经采取措施缓解网络攻击风险 并保护我们有权访问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和定期更新杀毒软件 软件和备份我们的计算机系统上的信息,我们的安全措施可能会被攻破。因为用来破坏的技术 或者获得对频繁改变的系统的未经授权的访问并且通常直到它们针对目标启动时才被识别, 我们可能无法预测这些技术或实施足够的预防措施。任何网络安全事件,意外 或故意的安全漏洞或对我们系统的其他未经授权的访问可能导致机密信息被窃取和用于 犯罪目的。网络安全事件、安全漏洞或未经授权访问机密信息也可能使我们 对相关责任信息的丢失、费时费钱的诉讼和负面宣传。如果安全措施 由于第三方行为、员工错误、渎职或其他原因,或者如果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存在设计缺陷 如果暴露并被利用,我们与客户的关系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我们可能会招致重大责任,而我们的 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如果我们不能保护 对于保密信息,我们可能会涉及各种针对隐私或其他损害的索赔和诉讼。该等索偿及诉讼 将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来辩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这些索赔或诉讼会产生有利的结果。 2022年2月,俄罗斯联邦开始对乌克兰进行军事入侵,俄罗斯对乌克兰的行动 导致美国、欧盟、英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实施某些广泛的制裁 当局。我们无法预测俄罗斯在乌克兰的行动的影响或对美国此类行动的反应, 欧盟、联合王国或其他国际机构。关于上述军事入侵,网络安全 专家预计,与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有关的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活动将显著增加 环球网。然而,截至2024年9月30日,国家行为者对本公司的潜在网络攻击没有新的或更高的风险 或自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以来的其他事件。

 

我们业务的成功运作 这取决于中国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性能和可靠性。

 

我们的生意取决于 中国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性能和可靠性。几乎所有的互联网接入都是通过国有的 电信运营商受工信部的行政管理和监管监督。此外,国家网络 在中国,通过国有的国际网关连接到互联网,这是国内网民唯一通过的渠道 中国用户可以在中国以外的地方上网。在中断的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访问替代网络, 中国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出现故障或其他问题。此外,中国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可能不支持 与互联网使用持续增长相关的需求。

 

电信业务的失败 网络运营商为我们提供所需的带宽也可能会干扰我们的应用程序和网站的速度和可用性。 我们无法控制国家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服务的成本。如果我们付出的代价 如果电信和互联网服务大幅增长,我们的毛利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如果互联网接入 如果向互联网用户收取的费用或其他费用增加,我们的用户流量可能会减少,这反过来可能会显著减少我们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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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部分服务可能会中断 通过网络中断。

 

我们的部分服务取决于 关于我们的计算机和通信系统的有效和不间断的运作。我们几乎所有的计算机硬件和 我们的云计算服务目前位于中国。尽管我们已经通过裁员措施和 灾难恢复计划,这样的准备可能不够充分,我们也不投保业务中断险。尽管采取了一切预防措施 我们可以认为,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或火灾,或我们的设施出现其他意想不到的问题 在中国,包括停电、电信延迟或故障、我们的系统被侵入或计算机病毒,都可能导致 我们的应用程序和网站延迟或中断,我们和客户的数据丢失,以及我们和我们的客户的业务中断。 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严重扰乱我们的运营,并使我们承担责任,这可能是实质性的 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 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我们知识产权的损失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以及手术的结果。

 

我们依靠的组合是 中国等司法管辖区的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法,以及保密程序和合同 条款,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还与我们的员工和任何第三方达成保密协议 谁可以访问我们的专有信息,我们严格控制对我们专有技术和信息的访问。

 

知识产权保护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这可能是不够的。保密协议可能被交易对手违反,我们可能无法 执行这些协议,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补救措施来应对任何此类违规行为。因此,我们可能无法 有效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或在中国或其他地方执行我们的合同权利。监管任何未经授权的 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是困难、耗时和昂贵的,我们所采取的步骤可能不足以防止 盗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如果我们诉诸诉讼来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 这类诉讼可能导致巨额费用,并转移我们的管理和财政资源。我们不能保证 我们会在这样的诉讼中获胜。此外,我们可能会面临失去知识产权或 由于几个原因,从其他第三方获得许可的知识产权。某些知识产权,如商标, 受到一段有限的时间的限制。该期限届满后,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这种知识产权,而不需要 任何可能对我们造成竞争损害,进而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的许可证或费用。知识分子 我们目前拥有的产权也可能因知识产权而被监管部门撤销、无效或剥夺 第三方成功提出的财产索赔或异议。我们也可能依赖于某些许可的知识产权 来自其他第三方的。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在任何时候保持此类许可证或续签此类许可证 在有效期届满时。此外,我们的商业秘密可能被泄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我们的竞争对手,或被我们的竞争对手独立发现。 任何未能维护、保护或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我们可能会受到知识产权的约束 来自第三方的侵权索赔,这可能是昂贵的辩护,但不能保证成功,并可能扰乱我们的业务和 行动。

 

我们不能肯定我们的 我们的运营或业务的任何方面不会也不会侵犯或以其他方式违反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方持有的财产权。我们可能,并在未来不时地受到法律程序和索赔的影响 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也可能存在我们所拥有的现有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 没有意识到我们可能会侵犯。虽然我们不知道我们的产品或业务侵犯了任何知识产权, 我们不能向您保证,商标或其他据称与我们技术的某些方面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持有者 或企业不会试图针对我们强制执行此类知识产权,或者他们不会在任何此类强制执行中取得成功 行动。在中国提起诉讼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和程序的适用和解释 而中国关于授予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标准仍在发展和不确定,我们不能保证 您希望中国法院或监管机构同意我们的分析或与美国的裁决一致。 如果我们被发现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我们可能要为我们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或可能被禁止使用此类知识产权,并且我们可能会招致许可费或损害或被迫开发替代产品 我们自己的。此外,我们可能会招致巨额费用,并可能被迫将管理层的时间和其他资源从 我们的业务和运营针对这些第三方侵权索赔进行辩护,无论其是非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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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无法管理我们的增长或 有效执行我们的战略,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为了适应我们的增长, 我们预计,我们将需要实施各种新的和升级的业务和财务系统、程序和控制, 包括完善我们的会计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我们还需要继续扩大、培训和管理 并激励我们的员工并管理我们与b渠道和最终客户的关系。所有这些努力都涉及风险和 将需要大量的管理工作和大量的额外支出。我们可能无法管理我们的增长或执行 我们的战略是有效的,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多种付款方式 我们接受使我们面临与第三方支付处理相关的风险。

 

我们接受客户的付款。 在中国通过多种方式支付,包括银行转账、网络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主要支付方式)、借记 中国所在的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和信用卡。我们可能会受到与付款有关的欺诈和其他非法活动的影响 我们接受的方法。此外,我们受制于管理电子基金的规则、法规和要求,无论是否监管。 转让,这可能会改变或重新解释,使我们难以或不可能遵守。如果我们不遵守这些规定 规则或要求,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更高的交易费,并失去我们接受在线支付的能力(支付宝, 微信支付和其他主要支付方式)、借记卡或信用卡支付,处理电子资金转账或促进 其他类型的在线支付以及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可能会受到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此外,如果付款是在中国支付给我们的,我们在付款时将必须遵守中国的银行法规。 在中国。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留住 我们的核心管理团队和其他关键技术人员。

 

我们的表现取决于 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续服务和表现,因为他们应该在指导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执行我们的业务战略和未来计划。失去一名或多名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的服务 可能会阻碍我们业务计划的实施,并导致盈利能力下降。例如,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马博涛先生在保险行业积累了30多年的管理经验。我们的首席财务官, 夏元文先生,在普华永道和投资领域拥有超过15年的经验。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吴晓先生 罗拥有超过15年的保险经纪业务经验。我们的首席技术官王玉刚先生已经 在保险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数字技术和管理经验。如果我们的核心管理团队中有任何人 如果成员终止在我们的工作,不能保证我们能找到合适的接班人。 以及时的方式,以可接受的成本或根本不需要。失去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的服务或无法识别、雇用、 未来培养和留住其他合格的管理人员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 运营结果和未来前景。

 

我们员工的竞争非常激烈, 我们可能无法吸引和留住支持我们业务所需的高技能员工。

 

正如我们继续经历的那样 成长,我们相信我们的成功有赖于包括管理团队、销售团队和研发人员在内的员工的努力和才华 人事部。我们未来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继续吸引、发展、激励和留住高素质和熟练员工的能力。 对高技能人才的竞争极其激烈。我们可能无法以薪酬水平聘用和留住这些人员 与我们现有的薪酬和薪资结构保持一致。

 

此外,我们还投入了大量资金 培训我们的员工所花费的时间和费用,这增加了他们对可能寻求招聘他们的竞争对手的价值。如果我们不能保留 对于我们的员工,我们可能会在招聘和培训他们的继任者以及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我们的 服务客户的能力可能会减弱,从而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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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结果 经济不景气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为我们的销售额可能取决于 在客户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感知的就业前景和消费意愿方面,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可能会受到影响 受到全球经济状况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在2008年经历了重大扰乱,美国、欧洲 其他经济体也陷入了衰退。从2008年和2009年的低点复苏是不平衡的,并不断面临新的挑战, 包括2011年以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升级和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的放缓。经济上 我们产品销售市场的状况对全球经济状况和特殊的变化都很敏感。 每个国家的经济和政治政策及其预期或预期的总体经济增长率。中国经济的大幅下滑 机械和其他行业的经济前景可能会改变当前或潜在客户的支出优先顺序。 因此,中国的经济或全球经济放缓可能会导致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减少,这可能在很大程度上 并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智宝发现了两个实质性的弱点 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方面。如果智宝没有充分弥补物质上的弱点,或者如果它经历了 在未来增加重大弱点或以其他方式未能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它可能无法准确 或及时报告其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或遵守适用的会计和报告要求 对上市公司,这可能会对投资者对支付宝的信心和其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之前 对于IPO,智宝是一家私人公司,从未被要求在特定期限内评估其内部控制,作为一家 如果不能及时满足这些报告要求,它可能会遇到困难。其管理层尚未完成评估 其对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其独立注册公共会计 公司没有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但是,在准备的过程中, 在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的合并财务报表时,它发现了两个重大弱点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报告要求,“实质性的弱点”是一种缺陷,或以下几种情况的组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使得重大错报有合理的可能性 公司年度或中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财务风险可能不会被及时预防或发现。

 

物质上的弱点 已确定的包括(I)具有适当水平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知识和经验并正在进行的人员数量不足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应用方面的培训与其财务报告要求相称,以及(Ii)公司存在不足 属性,它控制相关的逻辑访问安全性。智宝及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都没有承诺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和报告任何材料 其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薄弱。支付宝只有在上市后才被要求这样做,而且它 只要它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就不受审计师认证的要求。它是否进行了正式评估 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有效性进行审计 在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可能已经发现了更多的重大弱点。

 

在身份识别之后 物质上的弱点ES和控制缺陷,智宝 已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包括(I)聘请更多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相关报告的合格会计人员 加强其财务报告职能的经验和资格;(2)建立财务和系统控制框架; (Iii)对我们的系统实施正式的进入和更改管制,并对我们的信息技术系统进行更改;及。(Iv) 改善治理,包括提供有关政策和程序的内部培训。 智宝将继续采取额外措施弥补物质薄弱,包括:(一)定期和持续实施 美国对其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的GAAP会计和财务报告培训计划;(Ii)任命 第三个独立的董事;(Iii)对我们的系统实施正式的访问和更改控制,并对我们的信息技术进行更改 (4)建立更有力的程序,支持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然而, 这些措施的实施可能无法完全解决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弱点。 智宝未能纠正重大弱点或未能发现和解决任何其他重大弱点或控制 缺陷可能导致其财务报表不准确,也可能削弱其遵守适用财务报表的能力 及时提交报告要求和相关监管备案文件。因此,支付宝的业务、财务状况、业绩 经营及前景及其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不力,严重阻碍了其防止舞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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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后, 2024年4月首次公开募股,智宝在美国上市,受2002年7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约束,并 免除某些内部控制报告要求的新兴成长型公司。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 要求在其第二次年度报告中包括管理层关于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报告 报表20-F。此外,一旦智宝不再是该术语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根据《就业法案》,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证明并报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财务报告上。支付宝的管理层可能会得出结论,认为其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 此外,即使智宝管理层得出结论认为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其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独立审计测试后,可以出具符合以下条件的报告 公司对支付宝的内部控制或支付宝的控制记录、设计和操作水平不满意 或者审查,或者如果它对相关要求的解读与支付宝不同。此外,支付宝上市后, 在可预见的情况下,其报告义务可能会对其管理、业务和财政资源及系统造成巨大压力。 未来。它可能无法及时完成其评估测试和任何所需的补救。

 

在记录过程中 并测试智宝的内部控制程序,为满足第404节的要求,可识别其他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弱点和不足。此外,如果它未能保持其充分性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由于这些准则不时被修改、补充或修正,它可能无法 根据第404节的规定,持续地得出结论,即它对财务报告进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如果 如果不能实现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它可能会在财务报表中出现重大错报 并未能履行其报告义务,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其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 这反过来可能会限制其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损害其运营结果,并导致 它的股份。

 

此外,内部效率低下 对财务报告的控制可能会使智宝及其中国子公司面临更大的欺诈或滥用公司资产的风险 并可能将支付宝从其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摘牌、监管调查以及民事或刑事制裁。 它还可能被要求重新申报前几个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本,但也可能不需要 能够以优惠的条件获得它,或者根本不能。

 

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 由于我们业务的未来增长和发展而产生的资源,包括我们可能决定进行的任何投资或收购。如果 我们的现金资源不足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额外的股权或债务证券或获得 新的或扩大的信贷安排。我们未来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 我们未来的财政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股价表现、国际资本的流动性和贷款 市场和中国政府对外商在中国投资的规定。此外,产生债务将使我们 增加偿债义务,并可能导致运营和融资契约限制我们的运营。那里 不能保证融资将及时、以我们可以接受的金额或条款提供,或者根本不能。任何失败 以对我们有利的条款筹集所需的资金,可能会严重限制我们的流动性,并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关于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此外,任何股权或与股权挂钩的证券的发行都可能导致 严重稀释了我们现有股东的权益。

 

我们的业务运营都在中国, 这使得我们对当地的情况和变化特别敏感,例如法律和法规方面的变化、经济和 政治环境、不可抗力事件、自然灾害或群众性民间运动。

 

目前,我们的业务运营 总部设在中国。因此,我们的商业运营面临经济、社会和/或政治状况的任何恶化, 管理保险经纪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任何社会运动的发生, 罢工、暴动、内乱、群众性公民运动、不服从、过去暴发或流行病的复发、任何未来的发生 疫情暴发、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性事件发生在中国。由于我们的业务运营主要设在中国, 上述不利情况可能会对我们的保险经纪服务造成重大和不利的影响,进而: 我们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以及我们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

 

36

 

 

智宝是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 并将依赖其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其现金需求和融资。对其中国子公司的能力有任何限制 向支付宝支付股息,或向支付宝支付股息可能会限制我们向支付宝支付股息的能力 向智宝普通股持有者支付费用或支付股息。

 

智宝是一家控股公司 并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进行几乎所有业务。支付宝可能依赖其WFOE支付的股息来筹集资金 其现金和融资需求,包括向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所需的资金, 偿还它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并支付它的运营费用。支付宝在中国的子公司产生并保留产生的现金 并将其重新投资于他们的业务。如果WFOE在未来以自己的名义产生债务,管理工具 债务可能会限制其向支付宝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 WFOE只能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中支付股息。 此外,WFOE被要求每年至少拨出其累计税后利润的10%,以资助某一法定项目 储备基金,直至基金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

 

WFOE主要生成所有 该公司营收的一半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因此,对货币兑换的任何限制都可能 限制WFOE利用其人民币收入向支付宝支付股息的能力。中国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其资本 控制,外管局可能会对属于以下范围的跨境交易提出更多限制和实质性的审查程序 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都是如此。对WFOE支付股息或支付其他类型款项的能力的任何限制 对支付宝的收购可能会对其增长、进行对其业务有利的投资或收购的能力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限制, 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资助和开展业务。

 

与A类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 普通股

 

我们A类的交易市场 普通股是非常新的,持续稳健和流动性的交易市场可能不会长期发展或持续下去。

 

我们最近才完成了 我们在2024年4月首次公开募股,因此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非常新,还没有建立起来。如果始终如一 我们A类普通股的稳健和流动性交易市场得不到发展,您可能无法快速出售您的股票 或者以市场价计算。我们通过出售证券筹集资本以继续为运营提供资金的能力,以及我们获得 以我们的证券为对价的其他公司或技术也可能受到损害。

 

纳斯达克可能会申请额外的和更严格的 我们继续上市的标准是因为我们进行了一次小型公开募股,而内部人士目前持有我们上市公司的很大一部分股份 证券。

 

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101 为纳斯达克在纳斯达克证券的初始和继续上市提供广泛的酌情决定权,纳斯达克可以使用这种权力 酌情决定对特定证券继续上市或暂停上市或将特定证券除名施加额外或更严格的准则 基于存在或发生的使证券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事件、条件或情况的证券 纳斯达克认为,即使这些证券符合继续上市的所有列举标准,也是不可取或没有根据的 纳斯达克。此外,纳斯达克还行使其自由裁量权,拒绝继续上市,或在上市时应用了更多更严格的标准。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I)公司聘请了一名没有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 PCAOB不能检查的审计师,或者没有证明足够的资源、地理范围或经验的审计师 充分执行公司审计;(Ii)公司计划进行小规模公开募股,这将导致内部人士 持有该公司很大一部分上市证券。纳斯达克担心,发行规模不足以建立 该公司的初步估值,以及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支持该公司的公开市场;及 该公司没有证明与美国资本市场有足够的联系,包括没有美国的股东,运营, 或董事会成员或管理层成员。此次IPO规模较小,公司内部人士持有较大比例 在新股发行完成后,纳斯达克可能会适用更严格的额外规定 我们继续上市的条件,这可能会导致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证券暂停甚至退市。

 

37

 

 

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和 行政总裁马博涛先生实益拥有16,579,977股B类普通股,目前相当于约 94.47%的已发行股本投票权,并对任何股东的所有公司事务具有重大影响 需要获得批准。

 

我们拥有双重股权 我们的普通股由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组成。我们A级持有者 普通股和我们的B类普通股应始终作为一个类别对提交表决的所有决议进行投票 被我们的股东。每一股A类普通股应使其持有人有权对所有须由我们的 股东大会,以及每股B类普通股,其持有人应有权对所有有待表决的事项投二十票 在我们的股东大会上。每股B类普通股可随时由持有人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 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在任何交易中, 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任何B类普通股转让、转让或处置给任何人 如果不是该股东的关联公司,则该B类普通股应自动并立即转换为B类普通股 A类普通股。

 

我们的董事长马博涛先生 董事会成员和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实益持有16,579,977股B类普通股,能够行使 约占我们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总投票权的94.47%。马云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在确定提交股东批准的任何公司交易或其他事项的结果时, 合并、董事选举和其他重大企业行动。在他利益一致的情况下,他有 阻止或导致控制权变更的权力。如果没有马先生的同意,我们可能会被阻止进行交易 这可能对我们或我们的小股东有利。此外,马云可能会因挪用资金而违反受托责任。 从我们到自己或他人的商机。马云先生的利益可能与我们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同。 马云先生拥有的集中投票权可能会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为 有关我们的受益所有人及其关联实体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大股东与关联方 交易记录.”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 股价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我们A类股票的交易价格 普通股可能会波动,可能会因为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大幅波动。这可能因为广阔的市场而发生。 以及行业因素,如业务主要位于其他公司的业绩和市场价格波动 在已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一些中国公司已经上市或正在上市 将他们的证券在美国股市上市。其中一些公司的证券经历了显著的波动, 包括与其首次公开募股相关的价格下跌。这些中国公司的交易表现 上市后的证券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总体态度 因此,无论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都可能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业绩。

 

除了市场和行业 因素,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因我们自身运营的特定因素而高度波动, 包括以下内容:

 

影响我们或我们的行业的监管发展;

 

我们季度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波动 经营情况和我们预期结果的变化或修订;

 

证券研究分析师财务估计的变动;

 

中介服务的市场条件;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发布新产品和/或 服务提供、收购、战略关系、合资企业、融资或资本承诺;

 

高级管理层的增任或离职;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 美元;

 

38

 

 

解除或终止禁闭或其他转让限制 关于我们的流通股;

 

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负面宣传;

 

采取的政治或法律行动或施加的限制 由中国的政府;以及

 

额外A类产品的销售额或潜在销售额 普通股。

 

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量和价格发生了巨大而突然的变化。

 

在过去,股东们 在市场经历了一段不稳定时期后,上市公司经常对这些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 他们证券的价格。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可能会转移我们管理层的大量资金 来自我们业务和运营的关注和其他资源,并要求我们产生巨额费用来为诉讼辩护,这 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行动结果。任何这样的集体诉讼,无论胜诉与否,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限制我们的 未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针对我们的索赔成功,我们可能需要支付巨额费用。 损害,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公司的某些首次公开招股 由于公开上市与我们的公开上市相当,我们经历了看似与潜在业绩无关的极端波动 各自公司的。我们可能会经历类似的波动,这可能会使潜在投资者难以评估价值 属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

 

除了已解决的风险之外 上图为“-”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导致大量 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受到看似与 我们业务的基本表现。最近,上市规模和首次公开发行规模相当的公司都经历了 极端的股价上涨和快速下跌的例子,而这样的股价波动似乎与 各自公司的基本业绩。尽管这种波动的具体原因尚不清楚,但我们的公开上市可能 放大少数股东采取的行动对我们A类普通股价格的影响,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 股价可能会大幅偏离更好地反映我们业务基本表现的价格。应该 我们的A类普通股经历了看似与我们的实际或预期经营业绩无关的涨跌 和财务状况或前景,潜在投资者可能很难评估我们A类股票的快速变化价值。 普通股。此外,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者可能会遭受损失,如果价格 我们A类普通股的股票随时下跌,或者如果这些投资者在之前购买了我们A类普通股的股票 任何价格下跌。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这么认为 发布关于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如果他们对我们的A类普通产品的推荐发生了不利的变化 股票,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我们的交易市场 A类普通股受到行业或证券分析师发布的关于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的影响。如果 一位或多位跟踪我们的分析师下调了我们的A类普通股,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将 可能会下降。如果这些分析师中的一位或多位不再跟踪我们,或者不能定期发布有关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失去可见性 在金融市场,这反过来可能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出售或可供出售的大量 我们A类普通股的数量可能会对其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数额可观的销售 我们的A类普通股,包括B类普通股,它会自动转换成A类普通股 转让时的股份,或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为我们A类普通股的可转换本票,在 任何时候的公开市场,或者认为这些销售可能发生的看法,都可能对我们A类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这可能会严重削弱我们未来通过股票发行筹集资金的能力。A班的普通人 私募出售的股份和未来的公开发售可自由交易,不受限制,也不受 证券法,我们的现有股东持有的股票也可以在IPO后的公开市场上出售,但必须符合 证券法和适用的锁定协议下规则第144条的限制。目前有14,707,073个A类 普通股和16,816,692股B类流通股。我们无法预测证券的市场销售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果有的话。 由我们的重要股东或任何其他股东持有,或这些证券可供未来出售,将对 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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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不期望支付红利 在可预见的未来,您必须依靠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您的投资回报。

 

我们不希望支付任何 在可预见的未来派发现金股利。因此,您不应依赖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作为来源。 用于未来的任何股息收入。

 

我们的董事会已经 完全自由决定是否分配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布和支付股息,时机, 未来分红的数额和形式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我们的资本等。 要求和盈余,我们从子公司收到的分配金额,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 限制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相应地,您在我们A类的投资回报 普通股可能完全取决于我们A类普通股未来的任何价格升值。不能保证 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升值,甚至维持您购买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 股份。您在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可能无法实现回报,甚至可能损失全部投资。

 

你可能不得不依赖于 我们的管理层对我们未来融资的净收益的使用,这种使用可能不会产生收入或增加我们的份额 价格。

 

我们不会收到任何收益 出售股东转售A类普通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类普通股。然而,我们将收到收益 认股权证的任何现金行使。我们打算将任何现金行使认股权证所得款项净额用作营运资金及 一般企业用途。我们还计划将我们发行证券的净收益主要用于新服务的研发 和技术,以及现有服务和技术的升级、更新和改进,以及新聘用的研发人员;开发 新的保险解决方案,以及现有保险解决方案的升级、更新和增强;销售、营销和品牌推广; 业务扩张、合并和收购尽管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尚未确定或从事任何 与此类业务扩张的任何潜在目标进行实质性讨论;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目的。然而, 我们的管理层将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来运用我们收到的净收益。你不会有机会, 作为投资决策的一部分,评估收益是否得到了适当的使用。净收益可用于公司 目的不能改善我们实现或维持盈利能力或提高股价的努力。净收益来自我们的未来 融资可以放在不产生收入或失去价值的投资上。

 

对我们公司的投资可能涉及 税务影响,并鼓励您咨询您自己的顾问,因为我们或任何相关方都不会提供任何税务保证 或关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您的投资的指导。

 

对我们公司的投资 通常涉及复杂的联邦、州和地方所得税考虑。无论是国税局,还是任何州或地方 税务机关已经审查了本文所述的交易,并可能采取与管理层预期不同的立场。 强烈建议您在投资前咨询您自己的税务顾问和其他顾问,因为我们或我们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或关联方向您提供税务或类似建议,也没有任何该等人士就该等事宜作出任何陈述或授权书 事情。

 

如果我们被归类为被动的外国人 投资公司,拥有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纳税人可能会对美国联邦政府不利 所得税后果。

 

一家非美国公司 如美国在任何课税年度将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如果在该年度,

 

我们全年总收入中至少有75%是被动的 收入;或

 

我们资产的平均百分比(在最后确定 每个季度)在纳税年度内产生被动收入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至少 50%。

 

40

 

 

被动收入一般包括 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或因积极开展贸易或业务而产生的特许权使用费除外)和收益 来自被动资产的处置。

 

如果我们下定决心 包括在持有我们A类的美国纳税人的持有期内的任何应纳税年度(或其部分)的PFIC 普通股,美国纳税人可能会受到增加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担,并可能受到额外的 报告要求。

 

这取决于 我们持有的现金和我们在发行证券时筹集的现金金额,以及为生产而持有的任何其他资产 就被动收入而言,在本课税年度或其后任何一年,有可能超过50%的资产为资产。 这会产生被动收入。我们会在任何特定课税年度完结后作出这项决定。虽然这方面的法律 不清楚,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我们将我们的合并附属实体视为由我们拥有,而不是 这仅仅是因为我们对这些实体的运作进行了有效的控制,而且还因为我们有权基本上所有 因此,我们将他们的经营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出于以下目的 在PFIC的分析中,一般来说,非美国公司被视为按比例拥有任何公司的毛收入和资产份额 被认为直接或间接拥有至少25%股权(按价值计算)的实体。

 

我们作为PFIC的地位是一个事实密集型 每年作出的决定。因此,我们的美国律师对我们的PFIC地位没有任何意见,而且 对我们对我们的PFIC地位的期望没有任何意见。

 

有关更详细的讨论 如果我们被决定,PFIC规则对我们的适用情况以及对拥有我们普通股的美国纳税人的后果 要成为PFIC,请参阅税收政策-材料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被动 外商投资公司.”

 

经修订及重述的备忘录及 我们通过的公司章程包含反收购条款,可能会对持有者的权利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属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

 

我们修改后的一些规定 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能会阻碍、推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 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包括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在这样的时间和 根据董事会可能决定的条款和条件,我们的股东无需进一步投票或采取任何行动。

 

我们的修订和重述备忘录 公司章程包含限制他人控制我们公司或促使我们参与的能力的条款 在控制变更交易中。这些规定可能会剥夺我们的股东出售其股份的机会 通过阻止第三方寻求在投标中获得对我们公司的控制权,以高于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股票 要约或类似的交易。我们的双层投票结构赋予我们普通B类的持有者不成比例的投票权 股份。此外,我们的董事会将有权发行优先股,而无需我们的股东采取进一步行动。 在一个或多个系列赛中,并确定他们的名称、权力、偏好、特权和相对参与,可选或特殊 权利和资格、限制或限制,包括股息权、转换权、投票权、赎回条款 和清算优先权,任何或所有这些可能大于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权利。择优 股票可能会迅速发行,其条款旨在推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或撤换管理层 更难了。如果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发行优先股,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下跌 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41

 

 

我们是一家“受控公司” 在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规则的含义内,因此可能依赖于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豁免 为其他公司的股东提供保护的法律。

 

我们是“受控的 公司“根据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的定义,因为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 先生马博涛实际拥有我们总投票权的50%以上。只要我们仍然是受控制的公司 定义,我们可以选择依赖并可能依赖公司治理规则的某些豁免,包括豁免 摆脱我们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必须是独立董事的规则。因此,您可能没有同样的保护 提供给受这些公司治理要求约束的公司股东。

 

你可能会面临保护的困难 您的利益和您通过美国联邦法院保护您权利的能力可能是有限的,因为我们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 岛法。

 

我们是一家豁免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因此,投资者可能难以提供服务 在美国境内对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进行诉讼,或执行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 针对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

 

我们的公司事务由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备忘录管理 和公司章程,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本)和开曼群岛普通法 开曼群岛。股东对董事提起诉讼的权利、小股东的诉讼和受托责任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向我们提供的大部分董事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管辖。普通法 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先例,以及共同 英格兰法律,其法院的裁决对开曼群岛的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这个 我们股东的权利和我们董事在开曼群岛法律下的受托责任并没有像他们应该得到的那样明确 根据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成文法或司法判例。特别是,开曼群岛的 比美国更发达的证券法体系。美国的一些州,如特拉华州,已经发展得更加充分和 司法解释的公司法机构比开曼群岛更多。此外,开曼群岛的公司可能没有资格 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开曼群岛的股东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我们这样的豁免公司没有检查公司记录或获得登记册副本的一般权利。 这些公司的成员。根据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我们的董事有权酌情 决定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我们的股东可以检查我们的公司记录,但没有义务这样做 将它们提供给我们的股东。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确定任何事实所需的信息 股东动议或在与委托书竞争有关的情况下向其他股东征集委托书。

 

某些公司管治 开曼群岛是我们的祖国,开曼群岛的做法与在其他国家注册的公司的要求有很大不同。 司法管辖区,如美国。目前,我们不打算在任何公司治理方面依赖本国的做法 物质。然而,如果我们未来选择遵循我们本国的做法,我们的股东得到的保护可能会低于 否则,根据适用于美国和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法规,他们会这样做。

 

由于以上所有因素,公众股东可能会拥有更多 在我们的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公司采取行动时难以保护他们的利益 作为在美国注册的公司的公众股东,他们更愿意这样做。有关重大问题的讨论 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规定与适用于注册公司的法律之间的差异 在美国及其股东,请参阅“我们的证券简介.”

 

您可能无法在此之前提交提案 未由股东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

 

开曼群岛的法律 仅给予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有限权利,而不给予股东任何认购权 在股东大会之前提出的任何建议。然而,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修改后的 重述的公司章程允许我们的股东持有总计不低于10%的股份 我们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本,要求我们的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董事必须召集 这样的会议。召开我们的普通股东大会需要提前至少十四(14)个整天的通知。 开会。股东大会所要求的法定人数由至少一名或多名出席的股东或由其代表出席的股东组成,如果是公司, 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相当于所有已发行普通股所附全部投票权的不少于三分之一,以及 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就这些目的而言,“晴天”指的是不包括在内的期间 (A)发出或当作发出通知的第一天;及。(B)发出通知或被视为发出通知的第一天。 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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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的某些对我们不利的判决 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强制执行。

 

我们是开曼群岛豁免的公司,基本上我们所有的 资产位于美国以外。我们目前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在中国进行的。 我们目前的董事和官员大多是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和居民。基本上都是 这些人的资产中有40%位于美国以外。因此,你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带上 在您认为您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在美国对我们或这些个人提起的诉讼 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法律。即使你成功地提起了这类诉讼, 开曼群岛和中国可能使您无法寻求承认和/或执行针对我们的资产或以下资产的判决 我们的董事和官员。有关开曼群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更多信息。

 

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 《证券法》的含义,并可能利用某些降低的报告要求。

 

我们是一个“新兴增长者” 根据《就业法案》的定义,我们可以利用适用于其他公众的某些豁免要求 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公司,最重要的是,不需要遵守审计师认证 只要我们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就必须遵守第404节的要求。

 

《就业法案》还规定 新兴成长型公司不需要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 私营公司在其他方面被要求遵守这种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换句话说,一种“新兴增长” 公司“可以推迟采用某些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 我们选择利用延长的过渡期。作为这次选举的结果,我们未来的财务报表可能 不能与其他上市公司遵守这些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生效日期相比较。

 

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在 《交易法》下规则的含义,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的某些条款的约束 上市公司。

 

因为我们是外国列兵 发行人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所法案(“交易所法案”),我们可获豁免 从美国证券规则和法规中适用于美国和国内发行人的某些条款来看, 包括:

 

《交易法》中要求备案的规则 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合作的Form 10-Q季度报告或Form 8-k当前报告;

 

《交易所法案》中规范征集的章节 关于根据《交易法》登记的证券的委托书、同意书或授权;

 

《交易所法案》中要求内部人士的条款 向公众报告其股权和交易活动,以及从短期交易中获利的内部人的责任 一段时间;以及

 

重大非公开发行主体的选择性披露规则 《FD条例》下的信息。

 

我们将被要求提交 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以表格20-F的形式提交年度报告。此外,我们打算公布我们的结果 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规则和规定发布的季度新闻稿。新闻稿 有关财务结果和重大事件的信息也将以6-k表的形式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与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或提交文件相比,将不会那么广泛和不那么及时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由美国和国内发行人发行。因此,您可能得不到与本应提供的保护或信息相同的保护或信息 对你来说,你是在投资一家美国国内的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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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招致显著增加的成本 并因我们A类普通股上市而投入大量管理时间。

 

我们可能会招致额外的法律诉讼, 会计和其他费用作为一家公开报告公司,特别是在我们不再有资格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适用于 例如,我们可能被要求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纳斯达克规则的额外要求,包括 适用的公司治理实践。我们预计,遵守这些要求将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性 成本,并将使一些活动更加耗时和昂贵。此外,我们预计我们的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将 需要将注意力从运营和其他业务事务上转移出来,以便将大量时间用于这些上市公司的要求。 我们无法预测或估计成为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的数量或时间 成本。

 

另外,变化的法律, 与公司治理和公开披露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正在给上市公司带来不确定性,越来越多 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一些活动更加耗时。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受 对不同的解释,在许多情况下,由于它们缺乏特殊性,因此,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可能会演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监管机构和理事机构提供了新的指导方针。这可能会导致合规性方面的持续不确定性 由于不断修订披露和治理做法,这些问题和更高的成本成为必要。我们打算投入资源来遵守 随着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发展,这种投资可能会导致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增加和转移 将管理层的时间和注意力从创收活动转移到合规活动。如果我们努力遵守新的 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同于监管或管理机构的预期活动,原因是与其相关的含糊不清 在申请和实践中,监管部门也可能对我们提起法律诉讼,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纳斯达克可能会将我们的证券从交易中退市 这可能会限制投资者对我们证券的交易能力,并使我们面临额外的交易 限制。

 

我们的A类普通股 在纳斯达克上以“ZBO”的代码列出。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证券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 在未来。为了继续将我们的证券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必须保持一定的财务、分销和股价 级别。一般来说,我们必须保持股东权益的最低金额(一般为2500,000美元)和最低持股人数量 我们的证券(一般为300名公众持有者)。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继续满足这些持续上市的要求。

 

如果纳斯达克退市我们的证券 由于在其交易所进行交易,并且我们无法在另一家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预计我们的证券 可以在场外市场上报价。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的重大不利后果,包括:

 

我们证券的市场报价有限;

 

我们证券的流动性减少;

 

确定我们的A类普通股来了 在“细价股”的定义范围内,这将要求在我们A类普通股交易的经纪商遵守 更严格的规则,并可能导致我们证券二级交易市场的交易活动减少;

 

有限的新闻和分析师报道;以及

 

发行额外证券或获得额外证券的能力下降 未来额外融资。

 

全国证券市场 1996年颁布的《改进法案》是一项联邦法规,它阻止或先发制人各州监管某些证券的销售, 这些证券被称为“担保证券”。因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的A类 普通股是担保证券。尽管各州被先发制人地监管我们的证券销售,但联邦法规 允许各州在有欺诈嫌疑的情况下对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欺诈活动,那么 各州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对担保证券的销售进行监管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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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4.关于公司的信息

 

A.历史与发展 对公司的影响

 

芝宝是开曼群岛 豁免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1日。智宝的结构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实质性的运营,它进行 本公司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主要为智宝中国及阳光保险经纪)在中国经营业务。

 

智宝中国,原名 随着上海聚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智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相继在上海成立, 保险经纪行业自2016年起在中国任职。随着业务的发展,为了促进国际资本的投资 在美国,我们于2022年12月开始进行如下所述的重组,涉及新的离岸和在岸实体,并完成 2023年3月。

 

智宝BVI,成立于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2023年1月12日是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 没有商业运营,而智宝香港又全资拥有智宝香港的全部股权,智宝香港是一家成立于1月19日的有限公司, 2023年根据香港法律。

 

智宝香港,作为全资子公司 智宝BVI是一家没有业务运营的控股公司,而智宝中国则全资拥有智宝BVI的全部股权 或外商独资企业,根据中国的法律于2015年11月24日在上海成立,目前拥有 注册资本53,974,752元人民币。智宝中国全资拥有上海安逸、阳光保险经纪和智宝健康,主要 提供MGU服务。

 

上海安义注册成立 2015年9月18日,中国在上海依法注册,目前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上海安义 原由关联方控股的上海鑫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汇)100%控股 由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马伯涛先生主持。上海安逸的全部股权后来转让给了智宝中国 2016年7月12日,对价1000万元。在这样的转让后,上海安义成为中国的全资子公司。 智宝中国,主要为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提供研发服务。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 于2011年11月17日依法在上海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最初100%由一个无关的第三方控制,此后该第三方的所有股权 2016年1月4日转至智宝中国,对价1000万元。在这样的转移之后,阳光保险 经纪公司成为智宝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智宝健康,之前 上海中智诚诚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于11月16日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 2022年,目前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智宝健康是智宝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 从事健康管理服务。

 

在……上面 2023年12月12日,我们的股东批准,其中包括,调整我们的法定股本,并采用双层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由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组成。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所有事项上,每股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所有事项上,每股投票数为二十(20)票。发行的和杰出的普通人 当时由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马伯涛先生实益持有的股份被重新分类为B类普通股 股份。当时发行和发行的所有其他普通股被重新分类为A类普通股。在同一天,我们 对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大纲和公司章程全文进行了修订和重申,并通过了经修订的 以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其中包括反映我们资本结构的变化。结果 在这些变动中,马伯涛先生持有我们未偿还投票权的约94.87%。

 

2024年2月4日,我们的 股东和我们的董事批准,其中包括调整我们的法定股本,从而我们重新分类44,394,436 A类普通股为44,394,436股B类普通股,并修改了我们的法定股本,以反映(I)4.50,000,000股 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和面值0.0001美元的5000万股B类普通股 及(Ii)向所有现有股东发行合共20,000,000股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 按比例计算。同日,我们修订并重述了当时生效的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并通过了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除其他外,反映了 事情,我们资本结构的变化。由于这样的变化和A类普通股在IPO中出售,刘伯涛先生 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Ma持有约94.47%的未完成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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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我们关门了 在扣除承销折扣和发行费用之前,IPO的总收益为600万美元。2024年5月15日, 根据部分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我们额外发行了23,765股A类普通股 与IPO相关的选择权,每股4.00美元,产生额外毛收入95,060美元。A类普通股 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中宝”。

 

2024年9月23日, 本公司与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规定以 本金总额高达800万美元,分三批。截至2024年9月23日,在First的第一次关闭时 部分,投资者出资675,000美元(扣除原始发行折扣10%的净额),投资者已同意出资,(I)在随后的 第一批完成后,额外支付675,000美元(扣除原始发行折价10%),但须满足股权要求 条件(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在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转售书面确认后 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F-1表格登记说明书,申请登记可于 票据的转换和普通权证的行使,以及:(2)在第一批债券随后结束时,再支付900,000美元 在签署正式签署的存款账户控制协议(“DACA”)并设立DACA账户后,以 符合股权条件(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该公司和投资者已同意 在生效120天后,在第二批(“第二批”)中完成250万美元的额外融资 转售登记声明,但须受证券购买协议项下预期的若干条件规限。《证券》 购买协议还考虑第三批(“第三批”)融资总额高达3,000,000美元,在 投资者和公司在第二批交易结束日期后180天后的相互同意。

 

考虑到投资者的 首次完成第一批融资,于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以非公开形式发行并出售给投资者 配售,(I)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美元的票据,(Ii)购买最多74,451份A类普通权证 普通股,初始行权价为每股4.71美元,可作出某些调整;及(Iii)发行预筹资权证,以 买入最多191,522股A类普通股(根据750,000美元除以10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VWAP)) 在紧接第一批交易首次结束前的10个交易日内),名义行使价为每股$0.0001 股份,但须作出某些调整。预先出资的权证只能在发生违约事件时行使(如中所定义 注)。票据初步可按换股价转换为A类普通股,惟换股价 不得降低到低于最低价格。票据不计息,于2025年9月23日到期。

 

与证券有关的事宜 购买协议,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与投资者订立登记权协议 投资者持有的应登记证券,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在该证券项下登记 为确保本公司履行偿还票据的义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同一日期订立 与投资者的担保协议,该协议授予投资者对公司所有DACA的留置权和担保权益 在第一期结清后须设立的帐目,以及位于或成为位于 美国。为保证担保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同一天 作为担保人也订立了担保协议。各担保人,共同和各别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 到期时,作为主债务人而不是担保人,向投资者全额及时付款并履行义务 加速或其他原因,担保协议下的任何和所有义务。与此相关的完善 在第一批完成的第一批交易中,公司向唯一配售的EF Hutton LLC支付了47,250美元(相当于总收益的7%) 私人配售代理,并根据聘书支付6,750美元的费用。

 

2024年9月30日, 本公司以表格F-1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注册说明书(转售注册说明书)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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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根据 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的条款,本公司于年额外收取675,000美元(扣除原来发行折扣10%后的净额) 第一次付款的第二次结算,不包括费用和佣金(“第一次付款的第二次结算”)。在 第二次完成第一批,本公司向投资者发出认股权证,按初步认购最多79,599股A类普通股 行使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4.47美元,可进行某些调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本公司产生(I) 购买软件的资本投资分别约人民币180万和人民币30万(43,516美元)。(Ii)(I)资本 购买办公设备的投资分别为零和约30元人民币(万)(37,003美元

 

我们还维护着一个网站 在https://www.zhibao-tech.com/.我们网站上包含的或可以通过我们网站访问的信息不是我们网站的一部分,也不应 通过引用并入万亿.is报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维护着一个包含报告、委托书和信息声明的互联网网站, 以及其他有关以电子方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文件并说明该网站地址的发行人的信息(网址:www.sec.gov)。

 

B.业务概述

 

在下面的讨论中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我们”、“我们”、“我们”或“我们自己”指的是 智宝的中国子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

 

概述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 控股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为豁免公司。它在很大程度上 其所有业务均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特别是智宝中国及阳光保险经纪进行。

 

我们是领先的高增长公司 保险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提供数字保险经纪服务的中国。2B2C数字嵌入保险是我们的 创新的商业模式,这是我们在中国身上开创的。2020年,我们在中国推出了第一个数字保险经纪平台, 由他们专有的PaaS提供支持。根据Frost S&Sullivan的报告,2B2C数字产品的总市场规模 中国保险经纪服务行业,由中国市场20多家市场主体贡献,约人民币8.074亿元 2022年,其中智宝中国集团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约17.4%,营收约1.406亿元人民币。 根据Frost S&Sullivan的报告,2B2C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是 数字保险经纪服务行业,历史复合年增长率(CAGR)约为 2018年至2022年增长54.6%,这也呈现出巨大的增长潜力,2027年将达到约62亿元人民币, 预计2022至2027年的复合年增长率约为50.1%。我们相信,2B2C数字嵌入式保险正在塑造 工业。

 

2B2C数字嵌入式保险 指的是我们的一站式定制保险经纪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我们提供自有和定制的保险解决方案 以数字方式嵌入我们的b频道的现有客户参与度矩阵中,以达到并服务于这些b频道现有的 终端客户池。每个B级渠道都包含一个特定的场景,在该场景中,其终端客户还拥有潜在的未开发的保险 需要。例如,一家中国旅行社(我们的b频道)平均有10万名中国游客前往美国旅游。 每年都有旅游。我们认为,这为国际旅行意外保险需求提供了一个尚未开发的特定场景的机会 作为终端客户的10万名中国游客。否则,这些最终客户可能不得不搜索并购买保险 单独购买或可能根本不购买保险。在与这样的旅行社达成协议成为我们的B渠道之一后, 我们在该旅行社的数字渠道矩阵中构建并嵌入了旅游保险解决方案,包括其网站、App、 抖音(中国版的TikTok)、微信、小程序和其他社交媒体账号。因此,我们可以确定10万多人 客户群和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专门和准确地为这些客户的保险需求量身定做 最终客户。

 

我们的服务组合包括 (1)保险经纪服务,以及(2)MGU服务,这是一种专业的保险经纪服务,保险公司通过该服务 授权我们协助他们提供承保、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它广泛地涵盖了保险产品设计和定制, 选择保险公司、技术系统互联和交付、客户获取、激活、保留、推荐、 和收入(Aarrr)运营、客户服务、合规管理和数据分析,所有这些都集成在 我们的每个保险解决方案。每个保险解决方案通常适用于特定行业中的一个特定场景,并具有定制的 与该场景和行业相关的产品设计和服务。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之日,我们已经开发了40多个 专有和创新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可满足各种行业的不同场景,包括但不包括 仅限于旅游、体育、物流、公用事业(即天然气和电力)和电子商务。我们获取和分析客户数据,利用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迭代和增强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这个迭代过程,除了 不断改进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将使我们紧跟市场的新趋势和客户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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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确保并服务于我们的目的 客户通过我们的b渠道。我们的b渠道覆盖广泛的行业和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 平台、大中型企业和政府机构。而b频道拥有具有潜在保险需求的终端客户。 与其主要业务相关并特定于其主要业务,他们通常没有有效提供保险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相关服务。为了解决这一痛点,我们为他们提供专门定制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 去做他们的生意。我们的2B2C模式之所以蓬勃发展,是因为我们与b渠道的关系对所有参与者都是互惠互利和可持续的。 我们的b渠道将我们视为有价值的合作伙伴,因为我们授权他们向其最终客户提供保险作为一种增值服务, 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潜在的竞争优势。通过将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嵌入我们的b Channel在线矩阵,以达到 在他们的客户基础上,我们以低成本保持着专属的、稳定的和可持续的终端客户来源。因此,最终客户, 可以方便和高效地获得优质的经纪服务和适合他们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AS 截至本年报发布之日,我们已与18000多个亿渠道合作,通过 他们。我们将扩大b频道的数量,作为我们业务的关键增长战略。

 

在我们的商业模式下,我们 代表最终客户作为其授权的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谈判,选择最合适的保险 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产品。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我们已与100多家保险公司(包括其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而嵌入式保险经纪公司 在中国尚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我们相信它是保险经纪行业的未来。

 

我们的收入达到了大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人民币183.7元(合2,530万美元),同比增长约 4,160元人民币万(570万美元),或29%,而本财年约为142.1元人民币(1,960万美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产生了约1330万元人民币的净收入。 (180万美元)。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发生了约4310万元人民币(590万美元)的净亏损, 其中,发行普通股产生的股份薪酬费用为5470万元人民币(750万美元) 将股份转让给关联方。剔除此类一次性支出,我们将实现约1160万元人民币的净收入 (160万美元)。他说:

 

我们的收入模式

 

我们的收入包括(一)保险 我们从我们的一般数字保险经纪服务中获得的经纪费用,(Ii)我们从我们的MGU服务中获得的MGU服务费。

 

保险经纪业务请参阅 从我们的保险公司获得的佣金或费用,用于我们向最终客户提供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 (根据保单条款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通常在10%-35%的范围内 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健康保险产品10%-35%,人寿保险50%-80% 每份保险单的毛保费,取决于保险类型、特定的保险产品和我们的 与每家保险公司协商条款。保险经纪业务分别约占我们总业务的84%和9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收入。

 

MGU服务费请参阅 我们向保险公司提供的MGU服务收取的服务费,通常平均约为15% 根据保险类型和我们与每家保险公司协商的条款,每份保险单的毛保费。 在截至6月30日的财年中,MGU服务费分别约占我们总收入的16%和6%, 2023年和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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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几点 优势有助于我们的发展,并使我们有别于竞争对手:

 

创新商业模式--嵌入式2B2C 保险

 

我们是先驱和市场领先者 2B2C嵌入保险业务在中国。我们的2B2C模式是使我们能够以最低成本获得最终客户的关键,因此 与我们的行业同行相比,实现更高的效率,后者可能通过直接面向消费者投入大量资本来获得客户 广告及其他营销渠道。我们的每个b渠道都已经与他们的最终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关系。 通过将我们定制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嵌入到b Channel的在线矩阵中,我们可以更准确地接触到最终客户。 而且效率很高。作为中国2B2C嵌入式保险经纪服务的先行者和市场领导者,我们已经建立了牢固的关系 与b频道和其他行业参与者合作。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我们已累计与1800多家公司合作 B频道,并将继续扩大b频道的数量,作为一项关键的增长战略。

 

市场领先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

 

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们已经开发出 基于我们的PaaS构建和运营的40多个专有和创新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我们的每个专有 数字保险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保险产品(S)、特定解决方案的技术体系、客户AARRR运营 计划,和客户服务计划。它们是专门为我们的b频道及其最终客户的各种场景量身定做的。 保险需求。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可以极大地减少销售点的摩擦,并提供数字保险经纪 根据我们的b渠道和最终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关和量身定制的服务。通过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 在我们的PaaS上,我们获取和分析客户数据,并利用大数据和AI技术不断迭代和增强我们的数字 解决办法。这一迭代过程,除了不断改进我们的数字解决方案外,还将使我们跟上新的趋势 和市场上的客户偏好。

 

先进技术平台

 

我们推出了第一个数字保险 券商平台于2020年入驻中国。该平台包括(I)2B2C保险PaaS,(Ii)数字保险解决方案,以及(Iii)交付 系统。通过我们的平台,我们可以向我们的各种b渠道提供软件即服务(SaaS),并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我们的终端客户高效、高效。

 

(i)我们的PaaS是一个基于云的开发平台,它提供 一组2B2C保险工具,用于高效地构建各种保险解决方案所需的系统。我们的PaaS是开发的 凭借我们在过去八年中从实际系统部署中获得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些工具 我们的PaaS类似于提供“预洗”和“预切”的原材料,让我们快速而可靠地 输出“熟菜”。如果没有这样的PaaS,构建必要的特定于解决方案的系统将是一项复杂和 进程缓慢,无法保证良好的用户体验。我们的PaaS不仅适用于我们的内部解决方案特定系统,而且可以 扩展到我们的独立销售合作伙伴。它允许此类合作伙伴共享我们的高效工具和工作流,并孵化 新的解决方案,而无需每次从头开始。此外,我们PaaS的统一设计基础允许我们开发 全新的解决方案,以及在已部署了可重复使用的系统组件、数据 一致性和客户方便性。

 

(ii)我们各种保险解决方案的构建和运行都基于 PaaS。这些解决方案通过嵌入b渠道的平台而交付给b渠道,包括但不包括 仅限于微信公众号、网站、APP内的保险模块。我们的最终客户可以购买保险产品和 通过我们的B级渠道网站、App、H5页面或QR上的嵌入式保险解决方案获得保险服务 密码。

 

(iii)我们的交付系统是根据最佳实践开发的 将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分解为工作流、工作节点、自动资源分配、 和交付标准。在交付系统上,商机被分成不同的行业,这些行业自动地 映射到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它还允许我们收集和考虑每个b频道的具体需求。递送系统 然后运行预置的工作流程,使我们的流程标准化,并提供更高质量和更高效率的交付成果。根据 根据我们b渠道的特定需求,交付系统能够对标准工作流程进行更改,以满足这些定制。 我们的交付系统帮助我们极大地提高了交付效率、质量和渠道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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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保险业与数字技术

 

我们有一支经验丰富、尽职尽责的管理层 这支团队引领着我们的成长,指引着我们的战略方向。我们的管理团队热衷于创新 为终端客户提供数字保险解决方案。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马伯涛先生积累了 在保险行业有30多年的管理经验。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夏元文先生有更多 在普华永道和投资领域拥有超过15年的经验。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刘晓罗先生有超过15年的经验 有保险经纪业务经验。我们的首席技术官王玉刚先生拥有超过20年的数字经验 具有保险行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我们的管理团队在中国的保险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市场;特别是我们团队在保险经纪行业的专业知识将有助于引导公司继续保持 并将我们在保险经纪行业数字化方面的领先地位延伸到中国。他们在市场上的影响力 已经并将继续吸引更多的b频道,并深化与现有b频道和保险公司的关系, 所有这些都将维持和加速公司的快速增长。

 

我们的增长战略

 

我们打算扩大我们的业务 通过实施以下关键战略:

 

加快拓展b通道

 

我们计划迅速扩大我们的业务规模 扩展B通道的数量。我们打算渗透新的市场,增加现有市场的市场份额,并进入更广泛的市场 随着我们2B2C业务的不断发展,我们已经发展了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特殊的 B类渠道,为现有个人投保人提供数字经纪服务和支持。我们计划合作 将更多的保险公司作为扩张的重点。

 

扩大我们的销售队伍

 

我们计划增加销售量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团队。我们还计划发展更多不直接受雇的独立销售伙伴 由我们提供,但为新的b渠道提供领先,例如2B2C商业领域规模较小的利基参与者。我们有一个既定的 高效地与由我们的交付系统支持的销售合作伙伴建立关系的工作流程,该系统提供合同、培训、 在线客户报警操作,以及用于请求销售支持的在线门户。我们遍布全国的销售合作伙伴网络的增长 是我们快速扩张和增长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推动现有最终客户的更多转换-我们 2C业务

 

通过我们的b渠道,我们正在积累 潜在终端客户的规模越来越大。虽然最初的客户互动与特定场景和行业相关 在B渠道中,最终客户可能具有尚未解决的其他需求。例如,医疗保险最终客户 可能对旅行、家庭或人寿保险有额外的需求。我们打算通过以下目标来加强我们的客户对客户业务,即2C业务 我们现有的客户基础,以满足每个最终客户的额外需求。我们的2C业务在我们的 未来几年的业务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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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和丰富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

 

目前我们有40多家专有公司 我们平台上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涵盖了各种行业的各种场景。我们将继续精细化升级 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以跟上新的趋势和客户的偏好。除了优化我们现有的保险解决方案外, 我们正在开发新的保险解决方案,以满足新出现的需求。我们打算在经济的各个领域制定解决方案, 从而最终覆盖终端客户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提供全方位的保险覆盖。

 

升级和增强我们的PaaS

 

我们是第一个建立PaaS 在数字保险经纪市场上,中国。我们打算投资于新的研究和开发(R&D) 技术升级和增强我们的PaaS,以保持我们在中国的领先地位。特别是,我们计划丰富这项技术 基础设施工具和PaaS业务组件的功能,并引入新的人工智能和商业智能(BI)功能, 不断加强我们的数据安全和治理。

 

扩大MGU业务规模。

 

我们开创了MGU的商业模式 中国。在这种模式下,除了为我们的终端客户提供一般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外,我们还协助保险 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承保、再保险、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我们打算增加MGU合作伙伴的数量 (保险公司)到2024年底从7家增加到15家,并将保险产品从目前的高端医疗保险和 未来从长期伤残线到中端医疗和人身意外线。

 

在拉布安成立我们的子公司再保险公司, 马来西亚

 

我们成立了智保拉步安再保险公司 本公司位于马来西亚拉布安的全资附属再保险公司。通过这家子公司,我们打算支持我们的 经纪和MGU服务。我们在2024年10月24日获得了许可证批准。

 

并购机会

 

有一个支离破碎的星座 在中国从事网上保险代理或经纪业务的规模较小的公司。它们通常缺乏行业认知度, 技术能力、团队专长、资本和市场资源,因此他们在扩大业务规模方面面临着巨大的阻力 并实现盈利。然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利基行业与b渠道建立了牢固的联系,为我们提供了潜力。 并购目标:我们计划未来投资于潜在的并购目标,特别是那些能够带来新的b渠道资源的并购目标。

 

我们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组合包括 (I)保险经纪服务;及(Ii)MGU服务。

 

保险经纪服务公司-我们 主营业务线

 

保险经纪服务 是我们的主要业务,占我们总收入的75%以上。我们提供嵌入式数字保险经纪服务 通过我们的数字保险经纪平台支持的b渠道最终客户-我们专有的PaaS提供 嵌入我们b渠道客户参与度矩阵的保险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网站、App、微信 小程序、抖音(中国版的TikTok)和其他社交媒体账号。保险解决方案指的是保险 为a b渠道及其最终客户专门设计的经纪服务,集在线操作、系统、保险产品于一体。 和客户服务。

 

截至本财政年度 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数字保险经纪服务产生的收入约为人民币119.8元。 (1,650万美元)和174.1元人民币(2,400美元万),分别占我们 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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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概述

 

对……有深刻的理解 在数码技术的推动下,我们引入了2b2c的商业模式作为我们的 通过与b渠道建立关系来接触最终客户,并利用我们的数字保险经纪公司来建立主要的营销渠道 支持这一商业模式的平台。我们的平台于2020年推出,采用了这一新的商业模式,并嵌入了 通过我们b渠道的数字平台,即他们的网站,应用程序,微信小程序,加上少量 通过我们的直接操作渠道进行的交易,主要是我们自己的微信小程序。广泛的数字保险经纪业务 服务在我们的平台上运行,包括客户警报运营、渠道管理和客户服务,具体针对每个解决方案 以及每个嵌入的场景。

 

我们的平台是第一个数字化的 保险经纪平台中国,为我们的终端客户提供广泛的保险解决方案。截至2024年9月30日, 我们的平台上有40多种创新的保险解决方案,涵盖不同行业的相应保险场景, 包括但不限于旅行、户外活动、体育、旅行、物流、公用事业(如市政燃气)和电子商务。每个 保险解决方案通常针对我们b渠道的主要行业内的一种场景,并基于其 最终客户,由我们在我们的平台上构建和运行的一系列专有系统提供支持和支持。每个最终客户都可以访问我们的 保险解决方案通过嵌入我们b频道数字频道的系统,或通过我们自己的微信小程序。一旦他们登录 在点击“购买”按钮之前,我们的最终用户必须同意我们的经纪协议,授权 美国代表他(或她)确保该保险交易的安全。之后,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收取 公司直接或通过我们(用于以后与保险公司的结算),保单由保险公司以电子方式自动签发 公司。

 

我们的每个保险解决方案 包括以下元素:

 

(i)保险产品设计与定制:WE 定制和设计定制的保险产品,包括保险范围、保费价格和服务产品,以满足 我们的b渠道的具体业务性质及其最终客户的需求。

 

(ii)保险公司选择:我们代表我们的最佳渠道和最终客户 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如有需要,我们会设立竞投程序,以便从保险公司取得最佳的条款和条件。 公司代表我们的最终客户。在向保险公司投保后,我们将持续监测其服务表现, 并在必要时要求改进服务。

 

(iii)技术系统互联:WE 为我们的b渠道和最终客户建立定制的一站式数字保险经纪服务系统,包括建立 为最终客户提供特定于b渠道的专用服务网站或其他在线门户,并将此门户整合到 我们的平台。

 

(iv)客户警报器运营和促销:我们 在各种数字渠道上为最终客户开展各种营销和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网站、应用程序、社交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抖音(中国版的TikTok)等社交媒体 帐目。

 

(v)客服:我们有一支敬业和经验丰富的客服团队,与AI相结合,以 通过在线、电话和其他方式为最终客户提供一对一的保单咨询、理赔支持等服务 面对面的会议。

 

(vi)合规管理:我们确保保险 产品、销售流程、线上和线下营销和服务均符合中国相关法规和规则。全 销售应该预先审批,所有的记录都保存在我们的业务管理系统中。这包括对过程的追溯和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的销售交易记录,以及相关数据隐私和安全法规 在中国。

 

(vii)数据分析:我们在保险过程中收集数据 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索赔、运营和市场反馈数据。我们利用大数据技术和 我们的专有算法不断改进我们保险解决方案的方方面面,并与我们的b渠道共享数据分析 以及保险公司(如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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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和平台的工作机制 ITS技术基础设施

 

我们的工作机制 平台如下图所示:

 

 

 

我们推出了第一款数码产品 2020年保险经纪平台入驻中国。这个平台包括(I)2B2C保险PaaS,(Ii)我们的数字保险 解决方案,以及(Iii)交付系统。通过我们的平台,我们可以为我们的各个b渠道和保险经纪公司提供SaaS。 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服务。

 

(i)我们的PaaS是一个基于云的开发和运行平台 它提供了一系列2B2C保险工具,用于高效地构建各种保险解决方案所需的系统。我们的 PaaS是根据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开发的,这些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在 过去8年。我们PaaS的工作机制如下图所示。

 

 

 

业务SaaS系统分组 包含为保险经纪业务的每个相关参与者提供的特定SaaS系统。例如,b频道 中心为我们的b渠道提供SaaS功能,包括多级分发、对账、业务分析 等。在最简单的层面上,在我们的b渠道内建立相关的销售团队/分销网络和保险产品之后 通过该中心,我们可以快速向终端客户销售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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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组件:& 工具分组为我们的2B2C经纪业务提供了完整的基础工具集。例如,我们的综合支付 中心集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主要支付方式为一体。所有使用此工具的解决方案都支持 最终客户使用最便捷的支付方式来完成他们的付款。我们的统一消息工具提供对Short的访问 短信服务(“短信”)、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交流渠道的模板。解决方案 利用此组件可以选择与其特定场景相关的各种沟通渠道,以接触和接触最终客户。 再举一个例子,我们的人工智能问答工具允许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对不同的交流提供在线自动响应 战略。我们的业务组件工具为我们的不同解决方案提供了丰富的基础工具,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的能力 快速响应业务需求并部署必要的系统。

 

数据中心提供 具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和数据情报工具。例如,它可以智能地评估和匹配最终客户 通过客户洞察和数字客户警报运营工具满足我们的需求,前提是我们获得客户的许可。这可以 与我们一起在客户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提高客户体验、运营效率和客户附加值。它可以 还为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提供各种分析和报告工具,为我们的b渠道提供改进的管理和数据 分析能力。

 

技术中心是 我们利用PaaS的各种解决方案操作系统在其上运行的操作平台。该技术系统利用云基础架构 由领先的云系统提供商提供,并已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27001和当地同等数据安全认证。利用我们的 技术平台提供易用性、较强的运行可靠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它有助于降低技术复杂性 对于我们的系统,极大地提高了我们在线系统的效率,从而提高了我们的业务。

 

我们的PaaS是由 在过去的八年里,我们从系统的实际部署中获得了专业知识和经验。我们的工具 PaaS类似于提供“预洗”和“预切”的原材料,使我们能够快速可靠地输出 “熟菜”。如果没有这样的PaaS,构建必要的特定于解决方案的系统将是一个复杂而缓慢的过程 不能保证良好的用户体验。我们的PaaS不仅适用于我们的内部解决方案特定系统,而且还可以扩展 给我们的独立销售伙伴。它允许此类合作伙伴共享我们的高效工具和工作流,并孵化新的解决方案 而不必每次都从头开始。此外,我们PaaS的统一设计基础允许我们开发全新的 解决方案以及在已部署了可重复使用的系统组件、数据一致性的解决方案基础上再利用其他解决方案 和客户便利性。

 

(ii)我们各种保险解决方案的构建和运行都基于 PaaS.这些解决方案通过嵌入B渠道的平台而交付给B渠道,包括但不包括 仅限于微信公众号、网站、APP内的保险模块。我们的最终客户可以购买保险产品和 通过我们b频道的网站、App、H5页面、二维码获得保险服务。

 

(iii)我们的交付系统,根据数字化的最佳实践 保险经纪服务,将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分解为工作流、工作节点、自动资源分配和交付内容 标准。在交付系统上,商机被划分到不同的行业,这些行业自动映射到 我们的各种解决方案。它还允许我们收集和考虑每个b频道的具体需求。然后,输送系统运行 预先设定的工作流程,使我们的流程标准化,并提供更高质量和更高效率的交付成果。根据具体情况 根据我们B级渠道的需求,交付系统可以对标准工作流程进行更改,以满足这些定制。我们的送货 系统帮助我们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的交付效率、质量和渠道满意度。

 

MGU服务

 

我们为您提供MGU服务 并获授权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产品设计、承保、再保险、索偿及风险控制服务。 具体的产品或细分市场。我们的MGU服务由我们的MGU系统提供支持,该系统是专门为 我们的MGU业务,并构成我们数字保险经纪平台的一部分。对于我们的MGU业务,我们充当第三方管理员 (“TPA”)适用于我们的保险公司,此业务模式不需要保险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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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MGU的先驱 在中国模式下,专注于高端医疗保险。我们为国内保险公司提供一站式数字MGU服务,并 海外再保险公司,涵盖产品设计、承保、风险控制、理赔、再保险、销售和供应商 管理及其他相关事项。我们的MGU服务为海外保险或再保险提供最简单和最有效的方式 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是因为它们不需要投资和扩大自己的本地能力。相反,我们的MGU和服务 允许中国本土保险公司以最小的前期投资轻松进入利基或专业细分市场。对高端产品的需求 医疗保险正在增长,毛保费(GWP)市场规模正在迅速扩大。我们目前 与七家保险公司签订了MGU协议,其中包括五家国内保险公司和两家国际再保险公司。

 

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收入 MGU服务产生的收入约为2280万元人民币(310万美元)和1020万元人民币(140万美元), 分别约占我们总收入的16%和6%。

 

我们的b频道

 

我们的b频道是不可或缺的。 通过允许我们的平台嵌入到他们的客户互动渠道中,从而为我们提供稳定可靠的 最终客户群。与传统的经纪服务提供商相比,这使我们能够将客户获取成本降至最低 可能会在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营销和广告方面投入大量资本。

 

我们的最佳渠道包括互联网。 平台、政府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覆盖中国大部分省市,包括但 不仅限于上海、北京、广州和深圳。我们希望通过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来扩大我们的b渠道基础。 与潜在目标b渠道有联系的公司、其他保险经纪公司和科技公司。虽然 我们的b渠道并不直接为我们创造任何收入,它们对我们的业务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们为我们提供了独特的机会。 接触并服务于最终客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共有超过18000个亿频道。

 

我们的b频道一般是收费的 允许我们的平台嵌入他们的客户互动渠道的某些中介费(“中介费”) 按我们收取的保险经纪手续费的30%至50%不等。

 

我们一般都有好几年的 与我们的每个b频道达成协议。协议的关键条款包括我们对最终客户的服务,收入分享,各方的 服务过程中的责任。

 

我们已经建立了健康的 并与我们的b渠道建立稳定的关系,这为我们的运营形成了坚实、稳定和可靠的最终客户来源。我们 将继续深化我们与现有B级渠道的关系,并确定和确保新的B级渠道,以推动我们的持续 成长。

 

我们的终端客户

 

良好的客户基础是非常重要的。 为我们的成功干杯。我们的最终客户一般包括个人、家庭和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业”), 其中绝大多数来自我们的B频道。我们的最终客户可以通过我们的嵌入式在线经纪获得我们的保险服务 系统在b渠道的客户接洽渠道或通过我们自己的微信小程序。

 

我们的最终客户可能会转换为 进入我们的直接客户,并通过登录我们的微信小程序获得我们持续的保险经纪服务,从而推动增长 在我们的直接客户或2C业务中。我们在2022年年中开始了2C业务,并推出了一系列2C解决方案 为不同需求的终端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和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

 

截至2024年9月30日, 我们共有1,500多家万终端客户。虽然我们不直接从我们的最终客户(即会员)那里收取任何收入 费用),我们确实从保险公司获得以保险经纪和MGU费用形式的收入,这是这些最终客户的结果 购买保险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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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的业务模式,因为他们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保险服务。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之日,我们已与 在中国有上百家保险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种类繁多的 保险产品。

 

我们工作的保险公司 包括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 其他保险机构。我们与保险公司的协议由框架协议或通过以下方式确认 电子邮件,包含我们行业中的惯常合同条款。每家保险公司都必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 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

 

保险公司互联互通 通过PaaS和线下活动与我们合作。

 

我们的收入产生了 来自保险经纪和MGU服务费,其中大部分来自保险公司,通常在 最终客户已购买并支付其保单。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下一财年,一家主要的保险公司 (“重点保险公司B”)为我们贡献了约1660万元人民币的收入,约占我们收入的12% 总收入。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下一财年,一家主要的保险经纪公司(“主要保险公司” C“)为我们的收入贡献了大约0元人民币和2,410元万,占我们收入的大约0%和13% 总收入分别为。智宝中国和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与重点保险公司A有两年多的合作关系 并与重点保险公司C有8个月的合作关系,我们预计智保中国和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将继续 与这些公司建立稳定健康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将继续与现有的保险公司合作伙伴合作, 并寻找和确保新的保险公司合作伙伴,以扩大我们的供应基础。

 

市场营销和销售

 

我们营销和销售我们的服务 通过(I)渠道,(Ii)b渠道,(Iii)我们自己的销售团队。

 

独立销售合作伙伴 那些代表我们寻找b渠道并从我们那里收取一定费用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保险的15%到50% 经纪业务。我们通常与每个独立的销售伙伴都有一年或更长时间的长期协议,并有惯例的合同 条款。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们总共拥有约40个独立销售合作伙伴,约20%的B级渠道 都是通过它们得到保护的。

 

B频道 指的是我们的业务渠道,他们允许我们的数字经纪解决方案嵌入到他们的各种平台中,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客户群。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们已经与1800多个业务渠道建立了业务合作,通过这些渠道 我们已经获得了1,500多家万终端客户。

 

我们将继续与 现有的独立销售伙伴和业务渠道,并确定和确保新的独立销售合作伙伴和业务渠道, 扩大我们的营销基础,增强我们在中国的品牌认知度。

 

我们自己的销售团队 指的是我们自己开发b渠道的销售人员。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们拥有82人的直销团队,全部 其中包括我们的全职员工。我们销售团队的薪酬方案包括固定基本工资和佣金 从我们收入的0%到10%。我们自己的销售团队设在总公司和分公司。我们提供我们的 拥有定期培训和交付系统的销售团队,帮助他们迅速成为熟练和高效的销售人员。

 

客户服务

 

我们提供基本的客户服务 并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增值客户服务。基本客户服务包括保单续保、日常咨询、 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理赔援助和其他相关服务。增值客户服务指的是健康服务、家庭保险 规划及其他相关服务。

 

所有最终客户均可联系 我们通过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我们的微信小程序和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24008209619寻求帮助。 我们也可以根据终端客户的需求提供线下面对面的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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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30日, 2024年,我们有一个50人的运营团队,包括一个3000人的在线服务团队,主要负责在线客户 服务运营,以及另外一个由20人组成的团队开展客户Aarrr运营活动。

 

研究与开发(R&D)

 

我们的研发主要集中在 关于我国数字保险经纪平台的研究与开发,包括技术创新、开发、系统功能 和功能升级。我们的研发工作还包括研究和开发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的创新,更换, 升级、升级和改进。

 

AS 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们有一个由26名员工组成的团队从事研发活动,所有员工都获得了至少 本科学历,平均9年左右的研发工作经验。在截至6月30日的财年中,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我们的研发费用约为770万元人民币(120万美元)、970万元人民币 (130万美元)和1,510万元人民币(210万美元)。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工资, 以及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缴费,用于我们的研发人员和外包成本。我们投资于研发 不断发展及提升我们的平台及相关系统的功能,使我们与时并进 和客户喜好。

 

我们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 从2017年5月到2020年12月,我们和复旦大学共同成立了中国的第一个保险技术实验室, 主要关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支持的保险产品创新和风险管理。

 

在未来,我们期待研发 除了加强和升级外,我们还将继续加快开发新服务和新功能,从而增加支出 现有的服务和功能。

 

知识产权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 商标、版权、域名、商业秘密和其他专有权利的组合,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财产权。

 

截至2024年9月30日, 中国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19件,注册著作权35件,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册32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件 艺术品著作权,中国11个域名。

 

我们签订了协议 与我们的员工和顾问合作,他们可能会在雇佣或服务开始时访问我们的专有信息 订婚。这些协议一般规定,所有发明、想法、发现、改进和可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由因雇佣或咨询关系而产生的个人构思以及开发或制作的所有机密信息 在关系期间,这些人所知道的是我们的专有财产。

 

竞争

 

保险经纪行业 是一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细分市场。然而,我们相信,通过将自己与我们的 通过我们持续不断的创新,与竞争对手展开合作。2016年,我们开创了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即2B2C嵌入式保险模式。根据 根据Frost I&Sullivan的报告,我们在2B2C数字保险经纪服务市场的收入排名第一 和中国的市场份额。此外,我们还建立了第一个由我们的自有技术支持的数字保险经纪平台 中国的PaaS。我们相信,作为第一个行动者,我们有能力利用中国快速增长的保险市场 凭借不断升级的技术、品牌认知度以及销售和营销资源,为我们未来的业务增长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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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以下直接服务 和非直接竞争对手:

 

(i)我们的直接竞争对手是那些保险经纪公司。 其中还从事2B2C保险经纪服务。他们是后来者,与我们相比规模要小得多。他们通常 专注于一个业务领域。例如,一家小型2B2C保险经纪公司专门为短期寄宿家庭提供保险服务 租金(类似于爱彼迎)。在中国,这样的小众2B2C保险经纪公司相当多。然而,其中一些人缺乏 获得资金、技术、品牌认知度和行业资源,并面临扩大业务规模的重大阻力。 我们将这些小型和专业公司视为我们不久的将来的并购目标。根据弗罗斯特和沙利文的说法 报告显示,中国排名前三的2B2C保险经纪公司分别是:

 

1.纸包

 

2022年市场份额17.4%

 

2.中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市场份额9.6%

 

3.广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市场份额7.4%

 

(ii)互联网公司的内部经纪公司是我们的非直接 竞争对手。这些公司通常是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他们不是独立的经纪人, 他们的覆盖范围通常仅限于其母公司的行业和最终客户群。与他们相比,我们可以直接和 独立为各行各业和终端客户提供经纪服务。我们认为这些内部经纪公司 我们PaaS和数字保险解决方案的潜在合作伙伴。

 

(iii)其他独立的数字保险经纪公司是我们的 非直接竞争对手。他们的商业模式与我们不同。他们通过资本密集型来寻找和获取终端客户 直销、广告和收购。我们相信我们的2B2C模式是一种优越的模式,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和资本回报。

 

我们的竞争对手,尤其是 那些专注于传统的20亿业务的人可能拥有更强大的财务基础,更成熟的品牌认知度,和/或更长的时间 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关系。然而,我们相信,基于我们的以下原则,我们可以有效地在行业内竞争 竞争优势:

 

创新2B2C嵌入式保险经纪服务业务 最终客户来源稳定,客户获取成本最低的模式;

 

专注于个人和中小企业业务,这是未来的主要驱动力 中国保险市场的增长;

 

创新、多样化、高度定制化的数字保险 解决方案;

 

强大的技术平台;

 

品牌资产和与b渠道和 终端客户;

 

多元化的业务组合和有效的销售和营销 管理体制;

 

技术创新和强大的研发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

 

我们在中国经营我们的业务 根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法律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立法机构,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和几个部委和机构 在其授权下,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商务部(MOFCOM)、国家发展局 国家发改委(NDRC)、国家马格勒特监管总局(SAMR)、民政部 事务,(MCA),及其各自授权的当地对应机构。

 

这一部分阐述了一个总结 影响我们在中国业务活动的最重要的规章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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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业有关的法规

 

年保险业 中国受到高度监管。1998年至2018年3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是 监管机构负责对中国保险业的监管。2018年3月,中国银保 银监会是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合并的结果 (“银监会”),取代中国保监会成为中国保险业的监管机构。5月18日, 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因机构改革成立,取代银监会成为监管机构 负责监管中国保险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保险活动主要受 保险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监管框架的初步发展

 

《中国保险法》是 1995年颁布。最初的保险法,我们称之为1995年保险法,提供了监管的初步框架 国内保险业。根据1995年《保险法》采取的步骤如下:

 

向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发牌; 比如中介机构和经纪人。1995年《保险法》对最低注册资本水平、组织形式、 保险公司、保险机构和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信息系统的充分性。

 

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分离 和人寿保险业务。1995年《保险法》将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分类 一方面是商业,另一方面是人寿保险、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并禁止保险公司 从事这两种类型的业务。

 

监管参与者的市场行为。1995年的保险 法律禁止保险公司、机构和经纪人的欺诈和其他非法行为。

 

保险产品的实质性监管。1995年的保险 法律赋予保险监管机构批准主要保险产品的基本保单条款和费率的权力。

 

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1995年的《保险法》确立了保险公司的准备金和偿付能力标准,对投资权施加了限制 并建立了强制性再保险要求,并建立了报告制度,以方便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监督。

 

主要监管机构的监管和执法权力 权威。根据1995年的《保险法》,主要监管机构,即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被赋予了监管保险的广泛权力 工业。

 

中国保监会的设立和2002年的修订 致《保险法》

 

中国的保险监管 随着1998年中国保监会的成立,这一制度进一步得到加强。中国保监会受命在中国实施改革 保险业,最大限度地降低中国保险公司的破产风险,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1995年的保险 2002年修改了保险法,修改后的保险法,我们称之为2002年保险法,于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1995年保险法的主要修正案包括:

 

授权中国保监会担任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全国范围内的监管机构。2002年《保险法》明确赋予中国保监会保险监督管理权 全国范围内的工业。

 

扩大物业许可经营范围和 意外伤害保险公司。根据2002年《保险法》,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可以从事短期健康保险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意外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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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两国关系提供更多指导 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2002年《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与下列公司签订代理协议 将作为该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的每一位保险代理人。代理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依法办理的其他事项。保险公司对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 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

 

放宽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限制。 根据2002年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其资金对与保险有关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如 作为资产管理公司。

 

让保险公司有更大的发展自由 保险产品。2002年《保险法》允许保险公司制定自己的保单条款和保险费率,但须遵守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

 

2009年保险法修正案

 

2002年《保险法》是 2009年再次修订,修改后的保险法,我们称之为2009年保险法,于10月1日起施行, 2009年。对2009年《保险法》的主要修改包括:

 

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2009年《保险法》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弃权条款、禁止反言条款、共同灾难条款等 修改豁免条款、理赔时效条款、拒绝理赔理由条款和合同变更条款。

 

加强对股东资格的监管 对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 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扩大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放宽 对保险公司使用资金的限制。

 

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措施。

 

收紧保险管理规定 中介公司,尤其是与保险代理人的行为有关的公司。

 

根据2009年的保险业 法律规定,设立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公司所需的最低注册资本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 公司法。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必须为 现金。2009年《保险法》还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经纪从业人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资质要求。 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特定的资格要求,他们的任命是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产品销售的人员 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质要求,并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质证书。 保险法规定,保险交易当事人可以聘请保险理赔公司或者其他独立评估机构, 根据适用法律成立,或拥有必要的专业知识的人进行评估 保险标的的调整。此外,2009年《保险法》为保险规定了额外的法律义务 代理机构和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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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保险法修正案

 

然而,2015年的保险 自2015年4月24日起施行的《保险法》对前几版《保险法》的某些规定进行了修改,如:

 

取消对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的要求 在提供保险代理或者经纪业务前,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质证书。

 

放宽对编制或其他机构的某些规定 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的重大业务事项,包括取得营业执照、撤资或合并 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清盘分支机构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

 

中国保监会、银监会和NFRA

 

CBIRC,结果是 2018年3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合并,拥有广泛的保险监管权限 在中国经营的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

 

2023年5月,NFRA 由于机构改革而成立,并取代银监会成为负责监管中国 金融行业,证券行业除外,并接受了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部分职能。 与CBIRC相比,NFRA拥有更广泛的监管和执法权力,包括监督权 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集团,并推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立法和执法 这可能会出现在各个金融部门。

 

《保险代理人条例》

 

管理的主要规则 保险代理人是银监会于11月12日公布的《保险代理人监督管理规定》, 2020年,2021年1月1日生效。

 

当代理人办理保险时 在境内经营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经Republic of China批准,并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保险代理人在中国境内经营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 取得营业执照后,由NFRA颁发的经纪业务许可证。保险代理机构应当承保下列事项之一 组织形式:(一)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保险监管部门。

 

最低注册资本 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限于所在省份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保险代理人以其成立地为经营范围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已登记的 保险代理公司的资本金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公司的名称 代理人应包括“保险代理人”字样。保险代理人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部分保险代理 企业: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代理收取保险费;

 

代理调查和解决 相关保险业务的亏损;以及

 

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关经营活动 理事会的保险监管部门。

 

保险代理人应当提交 有下列事项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并公开披露: (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二)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组织形式; (三)变更股东名称或者出资;(四)修改公司章程;(五)股权 投资设立离岸保险相关实体或非经营组织;(六)分立、合并、解散 或者终止其分支机构的保险代理业务活动;(七)变更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省级分支机构以外的;(八)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十)中国保监会规定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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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公司 应当自取得保险代理业务之日起20日内购买专业责任保险或者交存保证金 许可证。保险代理人因事故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 一年期保单累计赔付限额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且 不低于上一年度保险代理主营业务收入的差额。保险代理人应缴纳5%的保证金。 作为保证金的注册资本,保险代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增加 按比例缴纳保证金的金额。

 

一家保险代理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保证金:(一)减少注册资本;(二)保险代理业务 许可证已被注销;(三)购买符合条件的专业责任保险;或(四)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我们已经从相关部门获得了所有必要的批准和许可证 中国监管机构经营我们的保险代理业务。2012年,我们将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万元人民币, 符合监管要求的全国性保险代理机构。

 

互联网保险的监管

 

管理的主要规则 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是《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 银监会于2020年12月7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和办法》,该条款 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业务活动 依托互联网签订合同,提供保险服务。

 

保险机构包括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保险中介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包括个人保险 保险代理人(不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评估员;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保险 按规定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代理机构、银行副业保险代理机构和互联网企业 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员。 专业保险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理赔公司可在不受限制的地区经营 到他们注册的省份。保险机构应当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或者提供保险经纪业务 以及通过其自营网络平台或其他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提供保险评估服务, 保险申请页面必须属于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但下列情况除外 政府部门要求投保人在网上平台上完成投保信息的录入 政府为公共利益而指定的。

 

自营经营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应满足以下要求 取得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许可证或者备案,维护健全的互联网运营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我们已经做出了 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所需的国际比较方案文件。《条例》《办法》还明确了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关于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的信息,并为保险机构的经营提供指导 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

 

2019年4月2日, 银监会发布《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行业乱象整治方案的通知》 中介市场,或整顿方案,旨在进一步遏制保险违法违规乱象 中介市场。整改方案主要包括三项重点工作:(一)明确保险公司责任 管理和控制各种中介渠道;(二)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防止被禁业务; (三)与保险机构合作提供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根据 整改方案中,各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开展互联网 保险业务,规范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业务合作,禁止第三方平台违规 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规定,并重点整治如下:(一)任何合作的第三方在线平台的活动是否 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仅限于提供保险产品展示、说明等销售支持服务 和网络链接,以及是否非法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和退保或其他保险 业务链接;(Ii)保险机构与任何第三方在线平台是否有合作 在涉及理财、P2P借贷和融资租赁等互联网金融中;(Iii)保险机构是否 按要求履行监督和管理其合作第三方平台的主要责任;(Iv)是否 保险机构所有合作第三方网络平台均符合《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V)保险机构是否拥有客户购买保险的接口 在其合作的第三方在线平台上并承担合规责任,以及其任何第三方平台 代表其收取保险费和转移支付;(Vi)每一合作第三方是否 保险机构网上平台在醒目的位置披露其所有合作保险机构的信息 以及该第三方在线平台在中国保险业协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情况 中国的职位,并表明保险业务是由保险机构提供的;及(Vii) 保险机构的任何合作第三方在线平台都限制该保险机构访问相关 真实、完整、及时地提供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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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2日, 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网络保险销售行为追溯管理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0月1日,对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网上销售的各方面要求 和保险中介),包括销售做法、回溯销售的记录保存和披露要求。《通告》 《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追溯管理的意见》规定,(一)网上销售页面应当 仅在保险机构自营在线平台上展示,并应与非销售页面分开;(Ii)重要 保险条款应另列一页,并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确认;及(Iii)保险机构 对于一年及以下期限的保单,应在保单期满后五年或十年内保留记录 对于期限超过一年的保单,用于回溯销售。

 

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的规定 保险业务

 

2020年12月7日, 银监会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目的 其中,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

 

明确规定互联网保险的治理主体 业务;

 

明确保险互联网业务服务范围 中介机构;

 

要求保险中介机构信息披露 始终如一地遵循线上线下原则,细化信息披露标准和要求;

 

要求保险中介人保存完整的记录 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交易信息,确保完整、准确的信息存储;

 

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建立健全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加强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监测和报告,并严格 遵守反洗钱政策的相关规定;

 

建立互联网保险业务服务评价体系 系统涵盖销售、承保、保全、理赔、咨询、回访等所有业务流程 以及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投诉。

 

《公司法》和《外国投资条例》相关规定 投资

 

设立、运营 中国的公司和管理层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辖,公司法最近一次修订于2023年,将于 2024年7月1日,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 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也适用于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另有规定的 以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为准。

 

2019年3月15日, 全国人大批准外商投资法,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阐述有关 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并取代了此前中国关于外商投资的三大法律,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 外国自然人、外国企业或其他外国组织)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包括任何 下列情形:(一)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企业股份、股权、财产部分或其他类似权益 在中国境内,(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项目;(四)外商投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办法。实施细则介绍 一项透明原则并进一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也应受外国 《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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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 实施细则规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制度和负面清单管理 外国投资,其中“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 在市场准入阶段的投资不比给予国内投资者及其投资的优惠程度低,而且“负面” 《清单》是指对外商投资进入特定领域或行业的特别管理措施,将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出 国务院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国务院公布,或者由投资主管部门公布 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 超过负面清单的,将给予国民待遇。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于规定的禁用领域 在负面清单中,投资于限制领域的外国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持股的特殊要求, 高级管理人员等。同时,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将制定行业目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外商投资的,列出具体情况 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和地区。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021年国家负面清单》) 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021年版 2021年12月27日《自贸区负面清单》(统称为《2021年负面清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列入2021年负面清单的行业分为限制类和禁止类。未列出的行业 2021年的负面清单通常被认为构成了第三个“允许的”类别。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企业一般被允许进入许可行业。一些受限制的行业仅限于合资或合作企业, 而在某些情况下,中国合作伙伴被要求在此类合资企业中持有多数股权。此外,受限类别 项目需要得到更高级别的政府批准。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于被禁止投资的行业 类别。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一般对外资开放,除非受到其他行业的特别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境内企业从事负面清单禁止的上市、发行证券、交易业务的 境外股票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境外投资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和企业管理层,外资持股比例适用行政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与上一次特别节目相比 发改委、商务部于2020年6月颁布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负面清单)》, 2021年负面清单将对外国投资者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从33项减少到31项,扩大准入 工业和田野。然而,2021年负面清单规定,任何从事被禁止的业务的国内企业 负面清单在境外上市、发行证券、交易股票,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批准同意; 境外投资者不得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以外资持股比例为准 符合《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国投资 法律规定,经营外国限制或禁止行业的外商投资实体将需要市场准入许可。 以及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特别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版)》(《2024年负面清单》),2024年9月6日起施行 2024年11月1日。与2021年负面清单相比,2024年负面清单减少了限制或禁止 从31日到29日,外商在生产制造领域的相关限制已经取消。

 

根据实施情况 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由国家经贸委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对口单位办理。在那里一个外国人 投资者投资依法需要许可的行业或者领域,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发放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相同的条件和程序审查外国投资者的许可证申请。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政府另有规定外,适用于中国境内投资者 部门不得在许可条件、申请材料、 审查步骤和期限等。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发放许可证或许可企业 外国投资者拟投资2024年负面清单所列行业或领域但未满足要求的登记 相关要求。如果外国投资者投资于反面所列禁止领域或行业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外国投资者停止投资活动,处置 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并恢复到发生事故前的状态 有前款投资和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如果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了 负面清单规定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有关主管部门 政府部门应当责令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采取必要措施满足 相关要求。外国投资者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 关于外国投资者投资于禁止投资的领域或行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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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外商投资 商务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信息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SAMR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商投资 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上报投资信息 登记制度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以及市场监管机构 上述招商信息及时报送商务主管部门。此外,商务部还应当设立涉外机构 投资信息上报系统用于接收和处理投资信息以及部门间共享转发的信息 由监管部门及时进行市场监管。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申报 通过提交包括初始报告、变更报告、注销报告和年度报告在内的报告提供投资信息。

 

此外,外商投资 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以前管理外商投资的法律设立后方可实施 《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五年内可以维持其结构和公司治理 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此类外商投资企业在实施前设立 外商投资法的成员可以依照《公司法》调整组织形式或者组织结构,或者 《合伙企业法》,或在《合伙企业法》实施后五年内维持现有结构和公司治理 外商投资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未调整组织形式或组织形式的, 依法办理结构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市场管理部门 规定不得办理该外商投资企业的其他登记,并公布有关情况。然而,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或者组织机构调整后,原当事人 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以继续办理股权转让、分配等事项。 当事人在有关合同中约定的收入或剩余资产。

 

此外,外商投资 法律和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对外国投资者及其在中国投资的其他保护规则和原则, 其中包括,地方政府应当遵守对外国投资者的承诺;除特殊情况外,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 或者禁止征用外国投资者的投资;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等。

 

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包括 智宝中国,我们的外商独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安逸,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智宝健康,和 我们在中国、智宝BVI和智宝香港以外的子公司作为外国投资者,必须遵守信息申报 《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和《外商投资信息申报办法》的要求 都完全遵守了。截至本年报日期,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并未出现2024年的负面影响 我们和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不会从事《2024年负面清单》上的业务,因此, 我们和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不受中国法律规定的外国投资限制。

 

涉外人员安全检查办法 投资

 

浅谈安全保障措施 《外商投资审查办法》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于2020年12月19日发布,自 2021年1月18日。本办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开展的投资活动 外国投资者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流出的Republic of China,包括以下人员 情形:(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新项目或设立企业 在中国;(2)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获得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3) 境外投资者以其他方式投资中国。

 

对于外国在美国的投资 在下列方面,外国投资者或境内有关各方(以下简称各方)应主动, 在实施投资之前,向发改委下属的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 (一)继续投资于军工、军工设施等涉及国防安全的领域, 以及周边地区的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二)投资重要农业 产品、重要能源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运输服务、 重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重要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和服务,重要的金融服务, 关键技术等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取得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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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一词 前款第二款所称“有效控制被投资企业”包括下列情形: 外国投资者持有该企业50%以上股权;外国投资者持有该企业50%以下股权的, 但他们享有的投票权可以对董事会的决议、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 或者股东大会;其他导致外国投资者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形 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方面的影响。

 

外资保险限制条例 经纪业务

 

根据公告, 中国保监会关于允许外资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外商独资保险经纪公司的通知, 于2006年12月11日由中国保监会公布,并于同日起施行,距中国 加入WTO后,允许设立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外商独资企业。 除设立条件和经营范围外,不得有其他限制。2018年4月27日,银监会 发布《关于放宽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4月27日。根据本通知,取得保险经纪业务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在中国境内:(一)起草投保建议书,选择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 对于投保人;(Ii)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Iii)再保险经纪 (四)提供灾害或损失预防或风险评估及管理咨询服务;(五)其他业务 经银监会批准。

 

保险经纪业务 没有被列入2020年负面清单。不过,根据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管理指引, 2019年,外国投资者持有保险经纪公司25%以上股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投资保险经纪行业前:(一)从事保险经纪业务三十余年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领土内;及(Ii)其总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 在其申请的前一年年底。2019年5月1日,银监会发布新闻稿表示,计划进一步开放 取消上述部分要求,扩大保险经纪行业对外国投资者的准入。国务院还颁布了 2019年10月30日《关于进一步妥善利用外资的意见》取消上述要求 过去的记录和总资产;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颁布任何具体的法律或条例。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 我们的一家中国子公司已获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牌照,该牌照于#年生效。 这份年度报告。

 

与增值电信相关的监管 服务业和外国投资限制

 

2000年9月25日, 《人民电信条例》Republic of China(以下简称《电信条例》) 《电信服务法》由国务院发布。电信条例最近进行了修订,并成为 自2016年2月6日起生效。《电信条例》规定了提供电信服务的总体框架。 由中国公司提供。根据《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提供商必须事先获得运营牌照 开始行动。任何违反《电信条例》的行为,在未事先获得 经营许可证可能会受到停业、关闭网站、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

 

《电信条例》抽签 区分“基本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目录》 《电信业务指南》作为《电信条例》的附件发布,将电信服务归类为基本服务 或附加值。通过固定网络、移动网络和互联网等公共通信网络提供的信息服务 归类为增值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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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日, 工信部印发了《电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许可办法》), 于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电信许可办法》修订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个 《电信许可办法》确认,中国对运营商的电信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类,即增加值 电信服务(VATS)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指被许可从事的企业的经营活动 这是被允许的。经批准的电信服务经营者必须按照所列规格经营业务 在它的VATS执照上。

 

2006年7月13日, 工信部印发《关于加强增值电信外商投资经营管理的通知》 商务(工信部《通知》),要求外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取得增值税 在中国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许可证。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国务院于2001年12月11日公布,2008年9月10日、2月6日修订的电信企业, 2016年和2022年3月29日,以及关于取消网上数据处理中外资股比限制的通知 并于2015年6月19日工信部颁布《交易处理(经营电子商务)业务》,最终实现外资持股 在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中不得超过50%,但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除外 商业(即电子商务业务)作为一种增值电信服务,已被允许100%拥有 被外国投资者收购。2024年负面清单还对增值电信领域的外资所有权施加了50%的限制 除经营电子商务业务、国内多方通信、仓储转发、呼叫中心业务外。

 

鉴于上述限制 根据客户的要求,我们透过其中一家中国子公司阳光保险经纪公司经营数码保险经纪业务。 2021年6月2日,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了备案, 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我们正在处理这份文件。

 

2016年6月28日, 中国民航总局发布了《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原APP规定), 于2016年8月1日起施行,2022年6月14日修订。2022年8月1日,CAC颁布了《行政管理条例》 《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规定》(《APP规定》)取代了原APP规定, 于2022年8月1日终止。根据APP规定,移动应用程序提供商不得从事任何 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产生, 复制、发布或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内容。APP还规定 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通过此类应用程序提供服务的相关资质。

 

此外,在12月16日, 2016年,工信部发布《移动应用预装分发管理暂行办法》 智能终端,于2017年7月1日起生效。它要求,除其他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应 确保用户可以卸载移动应用程序及其辅助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 在方便的基础上,除非是基本功能软件,它指的是支持硬件正常功能的软件 和移动智能设备的操作系统。银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7日起施行,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要求互联网保险机构完成互联网信息 自营网络平台向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办理服务备案手续。根据哪种情况,是否 我们没有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构成违规行为,以解释为准。 被认为需要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而被发现违反规定的 根据法律,我们可能面临没收非法所得、受到惩罚、某些类型的停职等后果 服务,或下令关闭相关网站。这样的后果可能会对我们的净收入和运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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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规

 

《信息安全条例》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6年11月7日公布了《网络安全法》,自6月1日起施行, 2017年,保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根据《网络安全法》,任何使用网络的个人或组织必须 遵守宪法和适用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 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煽动颠覆 国家权力;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破坏民族团结,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促进,民族 仇恨和歧视;传播暴力和传播淫秽信息,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或者侵犯名誉、隐私、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其他人的。《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运营商的各种安全保护义务,这些网络运营商被定义为 以及网络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管理员,其中包括遵守一系列要求 分级网络防护系统;验证用户的真实身份;本地化收集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并由主要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中国境内运营期间制作;以及为政府提供协助和支持 为保护国家安全和调查犯罪而有必要的当局。

 

遵守这些法律,并 根据法规,我们已采取安全政策和措施来保护我们的网络系统和客户信息。

 

关于互联网隐私权的规定

 

根据APP的规定, APP提供商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遵循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和完整性原则,具有 目的明确合理,披露处理规则,遵守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有关规定, 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以及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用户同意处理个人信息或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 和服务,因为用户在提供非必要的个人信息方面存在分歧。此外,网络安全法还 要求网络运营商严格保密他们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并建立和 完善用户信息保护机制。201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下几个问题的解释》 在处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 并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几个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甲款所规定的,包括 “信息”、“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此外,它还指定 本罪“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遵守这些法律,并 法规,我们已经要求我们的最终客户同意我们收集和使用他们的个人信息,并建立信息 保护客户隐私的安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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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条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电子 2004年8月28日签署法,分别于2015年4月24日和2019年4月23日修订。当事各方 合同或者其他文书、文书或者民事活动中的其他文书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或者数据 留言。当事人同意使用电子签名或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被否认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它是以电子签名或数据消息的形式。下列文书不适用前款规定:(一)涉及 婚姻、收养、继承等个人关系;(二)涉及停止下列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于电子文档。电子签名同时存在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符合下列条件:(1)当用于创建电子签名的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 它应为电子签字人所独有;(2)在签名时,与创建电子签名有关的数据 签名将仅由电子签名者控制;(Iii)签名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更改都可以 被发现;(Iv)是否可以发现数据电文在签名后对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一场派对 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当事人商定的可靠性条件的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产品 签名与手写签名、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截至本年度的日期 据报告所述,我们中国子公司使用的电子签名遵守电子签名法。

 

网络安全审查条例

 

2021年12月28日, 中国民航总局等国家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2月15日。根据《网络安全审查措施(2021年版)》,收集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 并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中国的运营过程中生成的数据必须存储在中国中,以及 如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购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 以及任何处理100多万寻求在外国上市的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在线平台运营商 证券交易所应向CRO提交网络安全审查。

 

如果操作员获得 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预见使用该产品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和服务。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机构报告网络安全审查情况 办公室。经营者应当通过采购文件和协议,请求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合作 在对已申报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的采购活动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时,其中包括一项承诺 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设施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 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网络安全审查应 重点评估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产生的国家安全风险,考虑到 考虑到以下因素:(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受到非法控制、干扰或破坏的风险 因使用产品和服务而导致的关键数据被盗、泄露和销毁;(2)供应中断 将产品和服务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业务连续性;(3)安全、公开、透明 产品和服务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政治原因造成供应中断的风险, 外交和贸易因素;(四)产品和服务供应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和部门规章制度;(五)可能危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其他因素 和国家安全。

 

关键信息的操作者 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是指本部门为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而确定的运营者。 本办法所称网络产品和服务,主要是指核心网络设备、高性能计算机 和服务器、大容量存储设备、大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网络安全设备和云计算 服务,以及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网络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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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网络平台运营商 就《网络安全审查措施(2021年版)》而言,世卫组织拥有超过100万用户的个人信息,我们 已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版)》申请并完成了对IPO的网络安全审查。 然而,网络安全审查措施将如何解读或实施,以及中国监管机构将如何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包括中国网信办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内的机构可以采取 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相关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或详细实施和解释。我们不能保证 您保证我们和/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在所有方面遵守这些规定,并且我们和/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命令 对监管部门认为违法的行为予以整改或终止。我们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无法通过 及时或根本不对我们的产品进行此类审查。在完成网络安全审查方面的任何失败或延误 程序或任何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包括停职 业务、网站关闭和吊销先决条件许可证,以及声誉损害或法律诉讼或行动 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阻碍我们继续运营的能力。

 

《数据安全条例》

 

SCNPC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数据 2021年6月10日《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 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维护 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根据《数据安全法》,“数据”指任何信息记录 以电子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数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存储、使用、处理、 数据的传输、提供和公开披露。“数据安全”是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 有效保护和合法使用数据的状态,并有能力维护持续的安全状态。 从事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遵守商业惯例 和职业道德,诚信行事,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并应当 不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损害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法规 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PIPL 2021年8月20日,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第一部系统和全面的专门针对 在中国保护个人信息方面,PIPL规定,除其他外,(I)经个人单独同意,应 在操作该个人的敏感个人信息之前获得,例如,生物特征和个人 位置跟踪,(二)个人信息运营商操作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应通知个人 此类操作及其对个人权利的影响;(Iii)如果个人信息运营商拒绝个人的 个人请求行使权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IPL阐述了法律的保护 保护自然人个人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自然人的权益。

 

它明确规定了规则 用于跨境提供个人信息。根据规则,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为其海外业务提供个人信息:(I)通过由以下机构组织的安全评估 CAC;(二)从CAC管理的专业组织获得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三)通过 中国民航总局与境外信息接收者签订合同时规定的标准合同格式,载明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Iv)法律、法规和CAC规定的其他条件。在跨界之前 提供自然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取得相应的批准 并告知境外收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分类 个人信息、信息接收程序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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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进一步规定,所有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和个人信息处理商在中国收集和生产的个人信息 持有中国民航总局规定的门槛用户的,应当在中国境内存储保存。但条件是海外条款 此类个人信息是必需的,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必须通过组织的安全评估 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禁止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 将中国境内存储的信息提供给外国司法或执法机构。

 

关于外债的规定

 

2023年1月1日, 发改委发布《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令》 第56号),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第56号令--企业中长期外债 (“外债”)指到期日超过一年(不包括一年)的债务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向境外借款的, 以本币或外币计价,并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偿还本金。这类企业举债 中长期外债按照令的规定申请外债审查登记 第56条借款前须取得《企业借款外债审查登记证》 债务。此外,第56号令适用于国内企业在海外间接借款外债,这意味着 以境外注册企业名义在中国境内开展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发行 以股权、资产、收益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发行债券、票据或者借用商业贷款等 国内企业的。第56号命令所述债务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优先债、永续债、 资本债务、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和商业贷款。

 

作为已发行票据的期限 由本公司支付给投资者的到期日不超过一(1)年,本公司不需要申请和获得 举借外债证明。

 

关于股利分配的规定

 

主要法律、规则和 管理中国公司股息分配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司。 和外商投资公司,以及适用于外商投资公司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内公司和在中国的外商投资公司都必须留作 一般储备金不少于税后利润的10%,直至储备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其登记的50%为止 资本。在抵消前一财年的任何亏损之前,中国公司不得分配任何利润。利润 从上一财年保留的利润可以与本财年的可分配利润一起分配。此外, 根据2008年1月生效并于2018年12月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预提税金的最高税率 对中国外商投资公司向其海外投资者支付不被视为“居民”的股息征收的税 用于纳税的是20%。根据国务院于#年9月1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率降至10% 2019年4月23日。但是,如果中国与司法管辖区之间有税收协定,则可能适用较低的预提税率 外资控股公司,如持有至少25%股权的香港公司,税率为5% 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和中国税务机关规定的若干条件。

 

与租赁有关的规定

 

根据《行政法》 《城市房地产法》于1995年1月生效,最新修订于2019年8月,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 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期限、房屋用途、租金责任等条款 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必须向 房地产管理部。出租人、承租人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出租人、承租人均可 处以1,000元人民币(约155美元)至10,000元人民币(约1,553美元)不等的罚款。此外,虽然未注册的 租赁协议被认为是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在实践中,一些补救办法通常适用于登记租赁协议 可能不完全适用于未登记的租赁协议,如针对新买受人具体履行租赁协议 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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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署 根据《条例》,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但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转租的 房屋,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事先同意将房屋转租的。

 

根据《行政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1日发布的《商品住房租赁办法》 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应向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直辖市建设(房地产)部门、所在市县住房 位于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截至本年度的日期 报告,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共有17份租赁协议尚未在中国政府当局登记为 中国法律规定的。尽管未能做到这一点本身不会使租约无效,但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 中国政府当局必须纠正此类违规行为,如果此类违规行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纠正,我们的 中国子公司可能被中国政府当局处以1000元人民币(约合155美元)至1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未向中国有关政府当局登记的每份租赁协议(约1,553美元)。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

 

中国采用了全面的 管理知识产权的立法,包括版权、商标、专利和域名。中国是《公约》的签字人 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并一直是《与贸易有关的方面协定》的成员 自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一直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1990年9月7日,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人民Republic of China著作权法》(简称《著作权法》),自6月1日起施行, 1991年,并分别于2001年10月27日、2010年2月26日和2020年11月11日修订。《著作权法》修订 2010年,将版权保护扩大到互联网活动、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产品和软件产品。此外, 有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管理的自愿登记制度。

 

根据有关的规例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1月30日修订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 2013年,还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各种情况下可以承担责任,包括 通过互联网知道或者理应知道侵犯著作权,而服务提供商没有采取措施的 删除、阻止或断开与相关内容的链接,或互联网信息服务(尽管不知道侵权行为)的链接 提供者在收到著作权人的侵权通知后未采取此类措施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 1991年6月4日国务院公布,12月20日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001年1月8日和2013年1月30日,国家版权局分别发布了 2002年2月20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其中规定了有关的详细程序和要求 涉及软件著作权登记。

 

商标

 

根据该商标 1982年8月23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人民Republic of China法》,1993年2月22日、10月27日修订, 2001年8月30日、2013年8月30日、2019年4月23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SAMR下的CNIPA有 成立了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解决商标纠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自批准注册之日起生效。登记人可以在登记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登记。 注册日期。登记人未及时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 注册人在宽限期届满前仍未提出申请的,撤销注册商标的注册。续订的注册 有效期为十年。2014年4月29日,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商标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Republic of China法》,明确了申请商标注册和续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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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根据《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法》(《专利法》),于 分别为1992年9月4日、2000年8月25日、2008年12月27日和2020年10月17日,以及实施细则 《人民Republic of China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 2001年6月15日国务院修订,2002年12月28日、2010年1月9日、2023年12月11日修订,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专利工作和专利的管理 省、自治区、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他们各自的行政区域。《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三类专利,即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而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十五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中国的专利制度采取先到先备案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以上的人提交了 对于同一发明的专利申请,首先提出申请的人将被授予专利。发明或实用程序 模型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才能获得专利。第三方必须获得同意或适当的 专利所有人授予的使用专利的许可。否则,未经授权使用,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域名

 

域名受到保护 根据工信部于2017年8月公布并于 2017年11月1日,中国互联网发布的《国家顶级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网络信息中心成立并于2019年6月生效。工信部是负责行政管理的主要监管机构 中国互联网域名。域名注册是通过在相关的 规定,注册成功即成为域名持有者。《域名管理办法》对注册进行规范 域名,如中国的国家顶级域名“.cn”。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代码顶级域名解析办法》 2014年9月9日争端解决办法,自2014年11月21日起施行,代之以《 CNNIC于2019年6月18日发布的国家顶级域名纠纷。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决议办法》 顶级域名纠纷、域名纠纷应由经认可的纠纷解决服务商受理和解决 由CNNIC提供。

 

与外汇有关的规定

 

主要规章制度 中国的外币兑换是《人民Republic of China外汇管理条例》,或 1996年1月29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外汇管理条例》 1996年4月1日,并于1997年1月14日和2008年8月5日修改,以及管理条例 1996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于7月1日起施行的《结售汇办法》, 1996年。根据这些条例,经常项目的支付,如利润分配以及与贸易和服务有关的外汇 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用外币进行交易 Republic of China,或外管局,通过遵守一定的程序要求。相比之下,获得适当的批准或向其注册 凡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从中国汇出支付资本账户的,需要政府当局 偿还外币贷款、境外直接投资、证券或衍生产品投资等项目 产品在中国境外。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将税后股息兑换成外汇并汇出 从其在中国的外汇银行账户转账。

 

2015年3月30日,外管局 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结汇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2015年6月1日起施行,12月30日修订的外汇局第19号通知, 2019年。根据外汇局第19号通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的外币出资可折算为 人民币可自由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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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9日,外汇局 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结算,外管局于2023年12月4日修订的第16号通知。《安全通函16》统一 所有境内机构的自由结汇。自由结汇是指 资本项目中已按有关政策确认的外汇资金,适用于任意外汇 结汇(包括外汇资金、境外贷款和境外上市所得汇出资金) 可以根据境内机构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结算。外国自由裁量权的比例 外汇资金结汇暂确定为100%。违反安全通告19或安全通告 可根据《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安全通函》 第16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应当遵循真实自用的原则 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人民币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和资本外汇收入 结汇所得不得用于下列用途:(一)直接或间接用于境外支付 企业经营范围或者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支付的款项;(二)直接或者间接使用 投资银行担保产品以外的证券、金融方案,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业务范围另有许可的除外;(四)用于 建设或者购买非自用的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与离岸特殊用途有关的规定 由中国居民持有的公司

 

外汇局发布《通知》 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 2013年5月10日的配套文件,2013年5月13日生效,2018年10月10日和12月30日修订的, 2019年,并明确外汇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直接投资的管理 以登记方式办理,银行办理与中国境内直接投资有关的外汇业务 根据外汇局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的登记信息。

 

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 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 2014年7月4日通过特殊目的车辆或外管局第37号通告,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向外汇局登记 或其当地分支机构设立或控制为境外投资目的而设立的离岸实体 或融资。此外,该等中国居民或单位在离岸特殊目的车辆注册时,必须更新其安全登记。 发生与基本信息变更有关的重大事件(包括该中国公民或居民、姓名和期限的变更 经营)、增资或减资、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或分立。安全通告第37号是 为取代《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从事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 通过海外特殊目的工具进行的往返投资。

 

外汇局进一步制定了外汇局 第13号通告,允许中国居民或实体就其设立或控制向符合条件的银行登记 以境外投资或融资为目的设立的境外实体。然而,补救性登记申请 此前未遵守外汇局第37号通告的中国居民继续由有关地方政府管辖 外管局分支机构。

 

如果一名中国股东 持有特殊目的车辆的权益不符合规定的外汇局登记的,该特殊目的的中国子公司 可以禁止车辆向离岸母公司分配利润,以及随后进行跨境外汇交易 特别目的载体可能会限制其向其中国附属公司注入额外资本的能力。

 

2017年1月26日,外汇局 印发《关于加强真实性和合规性检查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工作的通知》(《外汇局通知》 3“),其中规定了关于国内实体利润汇出境外的几项资本管制措施 对于离岸实体,包括(一)在真实交易的原则下,银行应核查董事会关于利润的决议 分配、纳税申报记录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原件;(二)境内机构应持有 在将利润汇出前几年的亏损所需的收入。此外,根据外管局通知3,国内 各实体应对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作出详细解释,并提供董事会决议、合同 办理对外投资登记手续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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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客户权益保护相关的法规

 

中国客户权利 2013年10月25日修订并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明确经营者的义务和客户的权益。根据本法,经营者必须 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满足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要求,为客户提供真实的信息 关于商品,保证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和有效期。未能遵守 《客户保护法》可以对经营者承担退还购进价款、交换商品、 修复、停止损害、赔偿、恢复名誉的,甚至追究经营者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经营者侵犯客户合法权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税收有关的规定

 

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于2007年3月16日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4日、12月29日修订, 2018年,在中国境外设立且在中国境内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常驻企业 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其全球收入一般须按统一的25%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The the the 《人民Republic of China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明确了 一个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作为一个管理机构,在实践中对 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会计、财产”。无分支机构的非中国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就其源自中国的所得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间接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非居民企业的资产转移,或Sat通告7。Sat通告7废除#年的通知中的某些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 企业,或Sat于2009年12月10日发布的Sat 698通告,以及关于行政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2011年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办法》,并澄清了税务总局第698号通告中的某些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通告提供了有关并加强中国税务机关对间接税收的审查的全面指导方针 非居民企业转移资产(包括在中国境内的组织和房地的资产、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投资)或中国境内的应纳税资产。例如,当非居民企业转移 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些中国应纳税资产的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如果转移是可信的 被中国税务机关除逃避企业所得税外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Sat通告7 允许中国税务机关将中国应税资产的间接转移重新归类为直接转移,从而征收 对非居民企业征收10%的中国企业所得税。Sat通告7列出了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 由税务机关确定间接转让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然而,无论这些因素如何, 与间接转让有关的总体安排满足以下所有标准将被视为缺乏合理的商业 目的:(一)被转让的中间企业75%或以上的股权价值直接或间接来自 中国应纳税资产;(Ii)在间接转让前一年内的任何时候, 中间企业(不含现金)是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或在一年内 在间接转让前,其收入的90%或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履行的职能 中介企业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直接或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所承担的风险 资产有限,不足以证明其经济实质;以及(4)从以下方面获得的收益应缴纳的外国税 中国应课税资产的间接转让低于直接转让该等资产的潜在中国税项。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根据Sat通告7,属于安全港范围的间接转移将不需要根据 Sat通告7.安全港包括符合条件的集团重组、公开市场交易和税务条约或安排下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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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7日,SAT 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扣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 《37》),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Sat通告第37条,扣除权益净值后的余额 股权转让所得为股权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所得是指对价 股权转让人从股权转让中收取的各种收入,包括货币性收入和非货币性收入。权益净值 价值是指取得上述权益的计税依据。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为:(I) 股权转让人在投资和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费用 参股,或(二)取得股权时实际支付给原转让人的股权转让费用 上述股权。股权持有期内发生减值或者增值,损益可以 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确认的,相应调整股权净值。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不得从股东留存收益中扣除下列金额 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可以按上述权益分配。如果发生部分故障 多次投资或者收购转让股权时,企业应当确定与转让股权相对应的成本 按照股权转让比例,从所有股权成本中拿出。

 

根据星期六通告7及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9月4日公布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税收征收管理法》, 1992年和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对于间接转移的,有义务支付转移的单位或个人 向转让方支付的价款应作为扣缴义务人。未足额代扣代缴、代扣代缴应纳税款的, 股权转让人应当自纳税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义务。扣缴义务人不扣缴,股权转让人不缴纳应纳税款的, 税务机关可以向转让人征收滞纳金利息。此外,税务机关也可以扣留扣缴义务人 并处以未缴税款50%至300%不等的罚款。对扣缴义务人的处罚可以是 扣缴义务人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交与间接转移有关的材料的,予以减免 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第7号通告的规定。

 

股利分配预提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个标准 对未设立或未设立的非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息和其他中国来源的收入,征收20%的预提税率 在中国的营业地点,或如果成立,有关股息或其他中国来源的收入实际上与 在中国境内设立或营业场所。然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将税率从20%降至 至10%,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然而,如果两国之间有税收条约,则可能适用较低的预提税率。 中国和外国控股公司的管辖权,例如根据中国和内地之间的安排 《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双重避税安排》), 和其他适用的中国法律,如果中国主管税务机关认定香港居民企业已符合 双重避税安排和其他适用法律的相关条件和要求,10%的预扣税 香港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可以在收到后减至5%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根据有关的通知 与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2月20日发布的税收条约中股息条款的执行有关的问题,如果相关的 中国税务机关酌情认定,公司因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享受降低的所得税税率。 以税收为主的安排,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公告调整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条约中“受益所有人”问题的意见,于#年发布 2018年2月3日,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如果公司的活动不构成实质性业务 活动时,将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这可能不利于确定 因此,可能不会享有双重避税安排下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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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根据《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公布并修订的《关于人民增值税Republic of China的若干规定》 2008年11月10日、2016年2月6日、2017年11月19日,《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12月25日公布的《关于增值税征收人民Republic of China的意见》, 1993年,2008年12月15日和2011年10月28日修订的,从事货物销售的单位或个人,提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加工服务、修理更换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应当缴纳增值税。 否则,增值税税率为销售的17%,服务的6%。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32号通知》) 根据其中(一)适用于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原应征收17%和11%增值税税率的货物的进口, 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二)收购原应税农产品 税率为11%的,调整为10%;(三)用于生产和购买农产品的 销售或者代销加工的货物,税率为16%,按12%的税率计算;(四) 原适用17%税率和17%出口退税率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16%;(五)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原适用11%的税率,出口退税率为 11%,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第32号通告自2018年5月1日起生效,将取代现有的 与第32号通告不一致的规定。

 

自2011年11月16日以来, 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增值税改征营业税试点方案》(《增值税试点方案》), 在某些地区对某些“现代服务业”征收增值税以代替营业税,并最终扩大了 将于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应用。根据《增值税替代征收试点方案实施细则》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试点方案公布的营业税,“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 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新服务、物流支持、有形财产租赁、 认证和咨询服务。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收于2016年3月23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7年7月11日、3月20日修订, 2019年,提出在所有地区和行业征收增值税代营业税。

 

2019年3月20日, 财政部、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相关政策的公告》 税制改革,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一)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 原分别征收16%和10%增值税税率的货物,税率分别调整为13%和9%; 收购原按10%税率征收的农产品,税率调整为9%;(三) 以生产或者委托加工为目的购买农产品的,税率为13%, 原征税货物和劳务的出口,按10%的税率计算;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五)出口退税 对货物和跨境征税行为,原适用10%的税率和10%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 税率调整为9%。

 

与雇佣有关的规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工法》 《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对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作出了规定。 用人单位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雇佣合同的 关系建立后,雇主必须与雇员订立书面雇佣合约,以纠正这种情况 并在自该日期起计一个月后的翌日起计的期间内,向该雇员支付该雇员薪金的两倍 在签订书面雇佣合同的前一天,建立雇佣关系。《劳动合同》 法律及其实施细则还要求在某些终止合同时支付赔偿金。

 

此外,如果雇主 打算执行雇佣合同或与员工的竞业禁止协议中的竞业禁止条款,它必须赔偿 在劳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限制期内,员工按月计算。雇主 在大多数情况下,还需要在雇员的雇佣关系终止后向他们提供遣散费。违规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可能造成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节严重的 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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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企业是必选的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参加某些员工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即养老金计划, 医疗保险计划、失业保险计划、工伤保险计划和生育保险计划、住房计划 公积金,并向计划或基金缴款,数额相当于工资的某些百分比,包括奖金和津贴, 当地政府不时在其经营地点或其所在地点指定的员工 都被定位了。根据2010年10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2011年7月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 并于2018年12月进一步修订,未缴纳社会保险缴费的雇主可能会被责令改正 不遵守规定,并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内缴纳所需的缴费,并缴纳滞纳金。如果雇主仍未能如愿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处以以下罚款 逾期金额的一到三倍。根据国家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的理事会和2002年3月和2019年3月分别修订的未能制造住房的企业 可以责令基金缴费改正,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规定的缴费; 企业逾期不整改的,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法部门。

 

2012年12月28日, 劳动合同法修订,对劳务派遣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并于2013年7月1日起生效。 根据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外包合同工享有全职同工同酬的权利 雇主的雇员,他们只能从事临时、附属或替代工作,雇主应严格 控制外包合同工的数量,使其不超过员工总数的一定百分比。“临时的 工作“是指任期在六个月以下的职位;”辅助工作“是指非核心业务的职位 为用人单位的核心业务提供服务的;代工是指可以暂时 在正式雇员因度假、学习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期间,由外包合同工取代。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月24日发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2014年3月1日生效,外包劳动者享有与全职员工同工同酬的待遇。 允许用人单位使用外包工人担任临时、辅助或替代职位,以及外包工人的数量 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10%。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暂行办法》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合规的外包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被吊销其从事劳务派遣的许可证 公事。用人单位对外包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共同承担 以及几项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他人伤害或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使用外包劳务的当事人,应当对外包人员给他人造成的伤害或者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派遣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哪里是它的过错。

 

与境外上市有关的规定和 并购

 

2006年8月8日,六 中国证监会等中国监管机构公布了《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规定》, 或并购规则,于2006年9月8日生效,并于2009年6月22日修订。并购规则,以及其他规则 情况,需要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为海外上市目的而成立的离岸特殊目的载体 并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控制,在上市交易前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特殊目的载体在海外证券交易所的证券。2006年9月,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 特殊目的机构境外上市审批程序。中国证监会的审批程序要求备案 提交给证监会的多份文件。尽管(一)证监会目前尚未发布关于 本年报项下类似本公司的发售是否受并购规则规限;及(Ii)并购规则并无条文 明确将合同安排归类为受并购规则约束的一种交易类型;解释和适用 我们的发行最终可能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我们是否有可能获得批准,以及任何未能获得或延迟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都是不确定的 因为我们的发行将使我们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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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规则,以及其他 有关合并和收购的法规和规则建立了额外的程序和要求,可以使合并和收购 外国投资者的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复杂。例如,并购规则要求通知商务部 在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控制权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之前,如果(I)有 重要行业;(二)此类交易涉及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或 (3)这种交易将导致持有著名商标或中国历史悠久的国内企业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品牌。

 

此外,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境内企业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于2011年2月3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起施行, 商务部8月25日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 2011年9月1日生效的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提高了“国防” 以及外国投资者可能获得对国内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的“安全”担忧和并购 引起“国家安全”担忧的问题要经过商务部的严格审查,《条例》禁止任何活动 试图绕过这种安全审查,包括通过代理或合同控制安排安排交易结构。

 

2021年7月6日,国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了《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行政管理 对中国公司的非法证券活动和境外上市监管提出了有效措施, 如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应对中国境外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事件 公司。

 

2023年2月17日, 证监会发布了《境外上市新规》,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新的海外上市规则适用 由(I)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中国境内公司直接进行的海外证券发行和/或上市 和(Ii)在海外注册成立、主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并根据在中国境内的利益进行估值的公司 公司,或间接提供。境外上市新规要求(1)境外发行上市计划备案 中国境内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及(2)其承销商根据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该等备案承销商提交年度报告。所需的 备案范围不仅限于首次公开发行,还包括后续的境外证券发行,单只或多只 收购(S)、换股、转让股份或者其他方式寻求在境外直接或间接上市、二次上市或双重上市 正在挂牌。

 

在新的海外上市下 规则,备案为基础的监管制度适用于内地公司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中国, 是指以境外实体名义在境外市场进行的证券发行和上市,但以标的 在大陆经营主营业务的大陆公司中国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这个 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在海外市场上市后的任何后续发行,包括发行股票, 可转换票据、可交换票据和优先股,应在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备案要求 供品的完成。

 

同日,中国证监会 还召开了境外上市新规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境外上市公告。在海外下 上市公告,已完成海外上市的公司将被视为现有上市公司,而不是必需的 在未来进行新股发行之前,不得提交任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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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理解 其中,我们被要求在交易首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报告 于完成所有后续交易后,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证券购买协议项下的股份发行情况。 2024年9月26日,我们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初步备案,完成后将向证监会报告股票发行情况 根据新的海外上市规则进行的所有后续交易。目前还不确定这样的申请能否完成,或者如何完成 完成这样的申请将需要很长时间。完成此类备案程序的任何延误都可能影响其他备案程序 关于其他适用情况,根据未来境外上市新规则,如二次上市、一级上市、 从境外交易所退市后上市、分拆上市和重新境外发行上市,可能会影响 我们未来的公开市场融资和资本市场交易。

 

自2024年9月30日起,公司认为不需要 获得任何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许可或批准。请参阅“项目4.关于公司的信息--b. 业务发展概述。然而,如果需要任何其他备案、批准、审查或其他程序,则不能保证 我们将能够及时或完全获得此类备案、批准或完成此类审查或其他程序。对于任何批准或许可 我们已经收到或将来可能收到的,但它可以被撤销或取消,其重新发行的条款可能会施加 对我们与证券相关的业务和产品的限制。此外,新的海外上市规则可能会使我们面临额外的 未来的合规要求。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法规要求,可能会显著限制或完全 阻碍我们继续提供A类普通股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以及 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事业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C. 组织结构

 

芝宝是开曼群岛 豁免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1日。智宝的结构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实质性的运营,它进行 本公司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主要为智宝中国及阳光保险经纪)在中国经营业务。

 

我们的生意已经开始了。 从2016年开始在保险经纪行业通过支付宝中国。随着我们业务的增长,为了促进国际 对我们的资本投资,我们在2022年12月开始了如下所述的重组,涉及新的离岸和在岸实体 并于2023年3月完工。

 

智宝BVI,成立于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2023年1月12日是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 没有商业运营,而智宝香港又全资拥有智宝香港的全部股权,智宝香港是一家成立于1月19日的有限公司, 2023年根据香港法律。

 

智宝香港,作为全资子公司 智宝BVI是一家没有业务运营的控股公司,而智宝中国则全资拥有智宝BVI的全部股权。 智宝中国全资拥有上海安逸和阳光保险经纪公司。

 

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

 

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是 主要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以下是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的简要说明:

 

智宝中国是智宝的全资子公司。 智宝香港,2015年11月24日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智宝中国原名上海 巨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是于2018年5月变更为智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后改为 2022年10月,智宝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几轮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53,974,752元,主要从事MGU服务。

 

上海安义注册成立 2015年9月18日,中国在上海依法注册,目前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上海安义 原由本公司行政总裁马伯涛先生控制的关联方上海鑫汇100%控股。所有的 上海安逸的股权其后于2016年7月12日转让给智宝中国,对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在这样的转让后,上海安逸成为智宝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向阳光提供研发服务 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 于2011年11月17日根据中国的法律在上海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最初100%由一个无关的第三方控制,此后该第三方的所有股权 2016年1月4日转至智宝中国,对价1000万元。在这样的转移之后,阳光保险 经纪公司成为智宝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截至2024年9月30日,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在北京、广州、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临义、青岛市、深圳设有10家分支机构 还有云南。

 

80

 

 

智宝健康,此前已知 作为上海中智诚诚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依法在上海注册成立, 目前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智宝健康是智宝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 在健康管理服务部门工作。

 

下面的图表显示了我们的 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的公司结构:

 

  

 

D. 财产、厂房和设备

 

属性

 

我们的总部和行政部门 目前办事处设在上海,中国。

 

下表列出了 截至本年报日期,智宝中国子公司在中国的主要租赁办公室的若干信息。

 

物业使用人   位置   大小
(广场
米)
  术语   主要
使用
智宝中国   地址:北京市6号楼3楼
五星路727弄
浦东新城,
上海
  1,143.32   2019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办公室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   浦东新五星路727弄6号楼3层301-307室
区,
上海
  1,000  

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办公室
上海安义   6号楼3楼
五星路727弄,
浦东新区307室
上海地区
  150   2019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办公室
智宝健康   6号楼3楼
五星路727弄,
浦东新区308室
上海地区
  150   2022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办公室

 

81

 

  

除上述外, 作为智宝在中国的子公司之一,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也为其位于北京的分支机构租用了办公室。 广州、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临沂、青岛、深圳、昆明等地办公用房。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 我们在中国的租赁物业共有17份租赁协议,用于我们的业务运营。

 

我们相信上述办事处 和设施是足够的,适合我们目前的需要,如果需要的话,合适的额外或替代空间 将可用于适应我们业务的任何此类扩展。

 

项目4A.未解决的工作人员评论

 

不适用

 

项目5.业务和财务审查以及 前景展望

 

你应该阅读以下内容 结合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讨论和分析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本年度报告所载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本讨论包含前瞻性陈述。 这涉及到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们的实际结果和选定活动的时间可能与预期大不相同 在这些前瞻性陈述中,由于各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和其他方面所列的因素 在这份年度报告中。此处包括的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所有金额均源自 我们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在本报告的其他部分。我们的财务报表是按照下列规定编制的 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概述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 控股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为豁免公司。它在很大程度上 其所有业务均透过其中国附属公司或智宝中国集团,特别是智宝中国及阳光保险经纪进行。

 

我们是领先的高增长公司 保险科技公司主要从事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在中国提供数字保险经纪服务。2B2C数字 嵌入式保险是我们的创新商业模式,由智宝中国集团在中国首创。智宝中国集团推出首个 2020年中国推出的数字保险经纪平台,这是由他们自有的PaaS提供支持的。

 

82

 

 

2B2C数字嵌入式保险 指的是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进行的一站式定制保险经纪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我们提供自营和 定制的保险解决方案将以数字方式嵌入我们b渠道的现有客户参与度矩阵中,以达到并提供服务 这类b频道现有的终端客户群。每个b频道都包含一个特定的场景,在该场景中,其最终客户还 潜在的、未开发的保险需求。例如,一家中国旅行社(我们的b频道)平均有10万名中国游客来旅游。 每年都会去美国旅游。我们认为,这为国际旅行事故提供了一个尚未开发的特定情景机会 保险需要10万名中国游客作为最终客户。否则,这些最终客户可能不得不搜索并购买 单独投保,或者根本不买保险。智宝中国集团与这样的旅行社达成协议后 成为我们的最佳渠道之一,他们在这家旅行社的数字渠道矩阵中构建并嵌入了旅游保险解决方案, 包括其网站、应用程序、抖音(中国版的TikTok)、微信、小程序和其他社交媒体账号。因此, 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可以锁定十多万的客户群,提供专门的保险经纪服务 并准确地为这些最终客户的保险需求量身定做。

 

我们的服务组合通过 智宝中国集团包括(1)保险经纪服务,(2)MGU服务,专业保险经纪服务 据此,保险公司授权我们协助他们提供承保、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它广泛地涵盖了保险。 产品设计和定制、保险公司选择、技术系统互联和交付、客户预警运营、 客户服务、合规管理和数据分析,所有这些都集成在我们的每个保险解决方案中。每一份保险 解决方案通常适用于特定部门的一个特定场景,并具有与此相关的定制产品设计和服务 场景和行业。截至本报告之日,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已经研发出40多项自主创新 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可满足广泛行业的不同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体育、 物流、公用事业(即天然气和电力)和电子商务。智宝中国集团获取和分析客户数据,利用大数据 和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迭代和增强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这一迭代过程,除了不断地 改进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将使我们与市场上的新趋势和客户偏好保持同步。

 

智宝中国集团安全 并通过我们的B渠道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服务。我们的最佳渠道覆盖广泛的行业和组织,包括但不包括 仅限于互联网平台、大中型企业和政府机构。而b频道拥有潜在的终端客户。 保险需求与他们的主要业务相关和具体,他们通常没有有效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提供保险相关服务。为了解决这一痛点,我们为他们提供我们定制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 专门为他们的业务量身定做。我们的2b2c模式之所以蓬勃发展,是因为我们与b渠道的关系是互惠互利和可持续的。 对所有参与者来说。我们的b渠道视我们为有价值的合作伙伴,因为我们授权他们提供保险作为一种增值服务。 他们的最终客户,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潜在的竞争优势。通过将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嵌入我们的b渠道 在线矩阵,以达到他们的客户基础,我们保持一个专属的,稳定和可持续的最终客户来源,以低成本。结束 因此,客户可以方便和高效地获得优质的经纪服务和适合的保险产品 他们的实际需求。截至本报告之日,我们通过智宝中国集团,已经与18000多个亿渠道合作,并且 通过他们获得了1,500多个万最终客户。我们将扩大b频道的数量,作为我们业务的关键增长战略。

 

在我们的商业模式下,智宝 中国集团代表最终客户作为其授权的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谈判,选择最合适的保险公司 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保险产品。截至本报告之日,我们已与100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包括 他们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通过智宝中国集团。

 

而嵌入式保险经纪公司 在中国尚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我们相信它是保险经纪行业的未来。

 

我们的收入增加了人民币 3390万(470美元万),或31%,较截至6月30日的财年约108.2元人民币(1,490万美元), 2022年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人民币14210万(1960年万),并进一步增加人民币4160万(5.7亿美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万为人民币18370元(合2,530美元万),涨幅为29%。

 

83

 

 

我们实现了盈利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的净收入约为1,430万元人民币(200万美元)。 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发生了约4310万元人民币(590万美元)的净亏损,其中 其中5,470万元人民币(合750万美元)与发行普通股产生的基于股票的薪酬支出有关 卖给一个关联方。剔除此类一次性支出,我们将实现约人民币1,160万元(合160万美元)的净收入。 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我们再次实现盈利,净收入约为人民币1330万元。 (180万美元)。

 

首次公开募股(“IPO”)

 

2024年4月3日, 公司完成了1,500,000股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募股,公开发行价为每股A类普通股4.00美元 在扣除承保折扣和发行费用之前,毛收入总额为600万美元。A类普通股 于2024年4月2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开始交易,交易代码为“中宝”。

 

2024年5月14日,公司 根据部分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增发23,765股公司A类普通股 与公司首次公开招股有关的选择权,每股4.00美元,带来额外毛收入95,060美元。

 

影响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

 

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 行动的结果一直受到并预计将继续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 以下是:

 

我们加速扩张的能力 2B2C业务,并推动最终客户的额外转换

 

我们未来的增长取决于 我们有能力维持我们的2B2C业务的扩展,并推动终端客户的额外转换。凭借我们的强势地位 作为2b2c嵌入式保险市场的先行者,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扩大我们的销售团队来进一步扩大我们的b渠道基础。 以及独立的销售合作伙伴,拥有b渠道的资源。我们还计划通过瞄准现有客户来加强我们的2C业务 基础,以满足每个最终客户的额外需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提供个性化的保险咨询服务 客户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微信、小程序、电话,或面对面的会议。我们的目标是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走向全面的家庭保障计划,从而与我们达成长期保险承诺。此外,我们还将有针对性地提供 指导最终客户选择合适的保险并促进短期保单转换的咨询服务。

 

我们利用创新保险的能力 技术和基础设施

 

我们认为保险技术 和基础设施对于我们优化向我们的业务渠道和最终客户提供的保险解决方案的能力至关重要。 我们投入了大量资源来开发尖端和创新的技术系统,用于优化我们的 保险解决方案。我们将不断升级和提升我们的保险技术,以升级和丰富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 让我们跟上市场的新趋势和客户的喜好。我们的目标是开发覆盖全球各个领域的解决方案 经济,最终覆盖最终客户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吸引、激励和 留住优秀专业人才

 

我们非常相信我们的成功 取决于我们吸引、激励和留住有才华的专业人士的能力。保持和提高我们的竞争优势 在市场上,我们打算实施几项举措,以留住和吸引更多中高级人才。这些措施包括制定 以市场为导向的员工薪酬结构,实施标准化的多层次绩效考核机制。我们 还计划在培训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以增加我们员工的价值。我们需要更多有才华的专业人士 我们业务的扩张。

 

84

 

 

运营结果的关键组成部分

 

收入

 

我们的收入包括(i)保险 经纪公司智宝中国集团从其数字保险经纪服务中收取,以及(ii)MGU服务费智宝中国集团 从保险公司获得MGU服务。截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的收入为 约1.082亿令吉(1,490万美元)、1.421亿令吉(1,960万美元)和18,370万令吉(25.3美元) 百万)分别。下表列出了所示财年按服务类型划分的收入细目。

 

   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美元   % 
保险经纪   84,342,916    78    119,765,046    84    174,056,644    23,950,991    94 
MGU服务费   24,272,566    22    22,814,079    16    10,198,113    1,403,307    6 
减:营业税及附加费   (390,678)       (476,291)       (585,431)   (80,558)    
    108,224,804    100    142,102,834    100    183,669,326    25,273,740    100 

 

截至本财年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最终客户提交的所有保险申请均获得保险公司全面批准, 任何否认。下表列出了最终客户提交的保单数量和相关收入的详细信息, 按产品类型细分。

 

   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数量
保险
政策
   人民币   数量
保险
政策
   人民币   美元   数量
保险
政策
 
保险经纪                            
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36,174,763    119,246    47,456,050    141,567    88,894,882    12,232,343    658,553 
人寿保险产品   10,169,747    1,889    3,469,862    945    146,357    20,139    39 
健康保险产品   22,129,817    102,424    58,115,503    350,962    81,809,456    11,257,356    658,005 
其他   15,868,589        10,723,631        3,205,949    441,153     
   84,342,916    223,559    119,765,046    493,483    174,056,644    23,950,991    1,316,597 
MGU服务费                                   
健康保险产品   24,272,566    945    22,814,079    1,072    10,198,113    1,403,307    834 
   24,272,566    945    22,814,079    1,072    10,198,113    1,403,307    834 

 

保险经纪

 

保险经纪服务 是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我们透过中国子公司提供嵌入式数码保险经纪服务。 通过数字保险经纪平台支持的b渠道为最终客户提供服务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嵌入我们b渠道客户参与度矩阵的保险解决方案,包括他们的网站, APP、微信小程序、抖音(中国版的TikTok)和其他社交媒体账号。保险解决方案指的是 为b渠道及其最终客户专门设计的保险经纪服务,它集成了在线操作、系统、 保险产品和客户服务。

 

佣金的费用是按 按每份保险单保费的预定百分比计算。佣金费用在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确认时 完成保险经纪服务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即可为最终客户成功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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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财政年度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一般数字保险经纪服务产生的收入约为人民币 8,430万元人民币(1,160万美元)和119.8元人民币(1,650万美元)和174.1元人民币(2,400美元万), 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78%、84%和94%。保险经纪佣金的增加 作为这类期间总收入的百分比,主要是由于我们平台上的交易量增加,主要是 得益于更大的客户群和更多的产品选择。

 

MGU服务费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 代表保险公司和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的MGU服务被授权协助保险 在特定产品或细分市场的产品设计、承保、再保险、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方面的公司。我们的 中国子公司的MGU服务由其MGU系统提供支持,该系统是专门为其MGU业务定制和开发的 并构成其数字保险经纪平台的一部分。对于MGU业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充当第三方管理人 对于我们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商业模式不需要保险许可证。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收到 保险公司的MGU服务费。MGU服务费按每项保险保费的预定百分比计算 保险单。MGU服务费通常包括i)承保服务,其收入在某一点上确认 当中国子公司完成承保服务,以及(Ii)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其收入已确认 按比例超过保险单的条款。

 

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MGU服务产生的收入约为2430万元人民币(330万美元)、2280万元人民币(310万美元) 和人民币1020万(140美元万),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22%、16%和6%。 上述期间MGU服务费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减少,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突然关闭业务 高端医疗领域的再保险合作伙伴。中国子公司的MGU服务侧重于 高价值个人,这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市场,因此MGU服务的增长慢于保险 经纪服务。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主要是 包括支付给我们的b渠道的中介费,以允许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嵌入我们的b渠道的平台。 和其他服务,方便保险经纪和MGU服务。这些费用计入合并业务报表 已发生的综合收益(亏损)。

 

   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美元   % 
保险经纪   49,137,691    80    71,399,238    86    102,132,184    14,053,856    94 
MGU服务费   11,914,187    20    12,085,965    14    6,776,363    932,459    6 
    61,051,878    100    83,485,203    100    108,908,547    14,986,315    100 

 

销售费用

 

主要是销售费用 包括:(I)员工费用,包括我们销售部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 (二)服务费;(三)招待费;(四)其他杂项费用。

 

86

 

 

一般和行政费用

 

一般和行政 支出主要包括:(一)工作人员费用,包括薪金、社会保险、住房基金和基于股份的薪酬。 我们财务和人力资源部的人员;(Ii)专业服务费,如我们每天的律师费 业务;(3)总部和分支机构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4)为 坏账和(四)其他杂项费用。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主要包括:(I)人事费,包括我们研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 和开发部门;(Ii)为改进我们的数字保险经纪平台而产生的采购人力成本 主要嵌入我们B频道的平台;以及(Iii)其他杂项费用。

 

税务

 

开曼群岛

 

根据现行的法律, 在开曼群岛,本公司无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此外,在公司支付股息时 在开曼群岛对其股东,将不征收预扣税。

 

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现行的和适用的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

 

香港

 

在香港税项下 香港附属公司香港须就其法定财务报表所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香港利得税 根据香港相关税法调整的报表。应评税的首200万港元适用税率 利润为8.25%,而超过港币200万元的应评税利润将继续适用16.5%的税率 香港,自2018/2019课税年度起生效。

 

中国

 

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于二零零八年,中国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经营成果

 

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2023年和2024年

 

下表列出了 所示各年度/期间的业务结果摘要,以美元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表示。 此信息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年度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附注一起阅读 报告情况。任何时期的经营业绩不一定代表未来任何时期的预期结果。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3   2024 
   人民币   %   人民币   美元   % 
收入   142,102,834    100    183,669,326    25,273,740    100 
收入成本   (83,485,203)   (59)   (108,908,547)   (14,986,315)   (59)
    58,617,631    41    74,760,779    10,287,425    41 
                          
运营费用                         
销售和营销费用   (22,495,891)   (16)   (31,606,719)   (4,349,229)   (17)
一般和行政费用   (70,991,876)   (50)   (17,954,289)   (2,470,592)   (10)
研发费用   (9,682,605)   (7)   (15,092,620)   (2,076,814)   (8)
营业总 费用   (103,170,372)   (73)   (64,653,628)   (8,896,635)   (35)
营业收入(亏损)   (44,552,741)   (32)   10,107,151    1,390,790    6 
                          
利息支出,净额   (912,397)   (1)   (848,575)   (116,768)   (0)
其他收入,净额   2,907,818    2    507,609    69,849    0 
免除责任的收益           8,996,341    1,237,938    5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42,557,320)   (31)   18,762,526    2,581,809    11 
                          
所得税优惠   (541,460)   (0)   (5,510,773)   (758,308)   (3)
净(亏损)收益   (43,098,780)   (31)   13,251,753    1,823,501    8 

 

87

 

 

收入

 

我们的收入增加了大约 4,160万元人民币(570万美元),或29%,至本财年约183.7元人民币(2,530万美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约人民币142.1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 数字保险经纪业务增加约5430万元人民币,部分抵消了约 从我们的MGU服务费中提取人民币1260万元,下面将进行更全面的讨论。

 

保险 经纪业务。我们来自数字保险经纪的收入增加了约5430万元人民币,增幅为45%。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从约119.8元人民币增至约174.1元人民币(约合2,400万美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书面毛数增加 保费(GWP)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约10.1亿元人民币降至约 11.9亿元人民币(2美元亿)   本财年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球升温潜能值的增长主要是由于财产保险和保险的保单数量增加。 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及(Ii)佣金率由本财政年度约13.9%的加权平均费率调高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年度至约15.7%  %用于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

 

MGU服务费。MGU 服务费减少约1260万元人民币,降幅55%,至约1020万元人民币 (140万美元)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从截至财年的约2280万元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MGU服务的GWP减少,这是由于突然关闭 高端医疗领域的再保险合作伙伴的业务。MGU服务的全球升温潜能值约为人民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分别为1.52亿和8200万元人民币(1130万美元) 分别为2024年。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增加了 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人民币8,350万元人民币下降约三成,至约人民币108.9元人民币(合1,500万美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收入成本的增长与收入的增长是一致的。

 

毛利率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毛利率分别稳定在41.3%和40.7%。

 

销售费用

 

我们的 销售费用增加了约910万元人民币,较本财年约2250万元人民币增加了40%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约为人民币3160万元(合430万美元)。涨幅 主要原因是:(一)销售团队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了约580万元 雇用更多销售人员,以期提高我们的数码经纪服务和MGU服务的全球升温潜能值,以及 (Ii)我们销售团队发生的其他费用增加约230万元,包括增加约 用于扩大客户的招待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差旅费用约为1100美元万 基地。  

 

88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我们的总务处和行政部 支出减少约5,300万元人民币,较截至6月的财年约7,100万元人民币减少75% 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年约1,800万元人民币(250万美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由于我们向一家相关公司发行普通股,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支出减少约人民币5530万元 由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云先生全资控制的一方,减少了大约 工资和福利费用增加130万万,部分抵消,增加约230万元万 在我们采用S会计准则以来的信贷损失准备金中,于2023年7月1日更新了2016-13年,并增加了 大约130亿元的万服务费,因为我们更新了我们的财务系统。

 

研发费用

 

我们的 研发费用增加了约540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的约970万元人民币增加了56%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约为1510万元人民币(210万美元)。 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平台开发的外包费用增加。  

 

免除责任的收益

 

6月30日之前, 2020年,智宝中国向一位投资者发行了可赎回优先股,现金对价为1,500元万。作为回报,6521,739 智宝中国A系列Pre-A可赎回优先股发行发行,占股权约12.20% 对置宝感兴趣的中国。

 

2024年4月12日,本公司签订了 与这样的投资者达成的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6,003,659元的现金对价清偿了这项债务, 这笔钱是由马博涛全资控股的关联方上海鑫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的。两者之间的区别 人民币6,003,659元,负债的账面金额确认为债务消灭的收益。 

 

所得税优惠(费用)

 

截至本财政年度止 2023年6月30日,由于我们从阳光保险经纪公司获得了净收入,我们记录的所得税费用约为人民币50元万。

 

截至本财政年度止 2024年6月30日,我们记录了550万元的所得税费用,这主要是由于递延所得税的增加造成的 支出约470万,包括因下列原因而产生的递延税项负债增加约640万 未开账单的收入部分抵消了因以下准备而产生的约170万美元递延税项资产的增加万 预期的信贷损失。

 

净(亏损)收益

 

AS 由于上述原因,本公司于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净收入约133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

 

截至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2022年和2023年

 

下表列出了 所示各年度/期间的业务结果摘要,以美元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表示。 此信息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年度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附注一起阅读 报告情况。任何时期的经营业绩不一定代表未来任何时期的预期结果。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2   2023 
   人民币   %   人民币   美元   % 
收入   108,224,804    100    142,102,834    19,596,877    100 
收入成本   (61,051,878)   (56)   (83,485,203)   (11,513,136)   (59)
    47,172,926    44    58,617,631    8,083,741    41 
                          
运营费用                         
销售和营销费用   (12,728,488)   (12)   (22,495,891)   (3,102,325)   (16)
一般和行政费用   (14,059,968)   (13)   (70,991,876)   (9,790,227)   (50)
研发费用   (7,743,121)   (7)   (9,682,605)   (1,335,292)   (7)
总运营支出   (34,531,577)   (32)   (103,170,372)   (14,227,844)   (73)
营业收入(亏损)   12,641,349    12    (44,552,741)   (6,144,103)   (32)
                          
利息支出,净额   (1,165,915)   (1)   (912,397)   (125,825)   (1)
其他收入,净额   673,337    1    2,907,818    401,006    2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12,148,771    12    (42,557,320)   (5,868,922)   (31)
                          
所得税优惠(费用)   2,110,635    2    (541,460)   (74,671)   (0)
净收益(亏损)   14,259,406    14    (43,098,780)   (5,943,593)   (31)

 

89

 

 

收入

 

我们的收入增加了大约 财年3,390万令吉(470万美元),增幅31%至约1.421亿令吉(1,960万美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约为1.082亿林吉特(1,620万美元)。 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数字保险经纪公司增加了约3540万令吉,部分是由于 我们的MGU服务费减少约150万令吉,抵消了这一影响,下文将更详细地讨论。

 

保险经纪。 我们来自数字保险经纪业务的收入增长了约 人民币3,540万元,或42%,至截至财年的约119.8元人民币(1,650万美元) 2023年6月30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约为人民币8430万元。涨幅主要是 由于佣金率从截至财政年度的加权平均率约5.6%上调 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同期约13.9%。

 

MGU服务费。MGU服务费下降约150万元人民币,降幅6%,至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约2280万元人民币(3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为2430万人。减幅主要是由于收费降低所致。 以增强我们在MGU服务方面的竞争力,从而导致更多的保险公司与我们接洽 提供MGU服务。MGU服务的全球升温潜能值约为1.46亿元人民币和1.52亿元人民币 (2,100万美元)分别为2022年和2023年6月30日止的财政年度。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增加了 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人民币6,110万元人民币增长约37%至约人民币8,350万元人民币(合1,150万美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收入成本的增长与收入的增长是一致的。

 

毛利率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毛利率分别稳定在44%和41%。

 

销售费用

 

我们的销售费用增加了 增加约980万元人民币,较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约1270万元人民币增加77%至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约为人民币2250万元(合310万美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I)由于增加的收入,我们销售团队的工资和福利费用增加了约340万元人民币 我们销售人员的绩效奖金-收入增加和(Ii)营销服务费增加约 人民币530万元,或303%,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约170万元人民币至约人民币 2023年同期为700万欧元(100万美元)。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公司发生了 一款新推出的保险产品的营销服务费约为550万美元。

 

90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我们的总务处和行政部 支出增加约5690万元人民币,较截至财年的约1410万元增加405% 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年约710亿元人民币(980万美元)。这个 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发行普通股时,基于股份的薪酬支出增加了约5,470万元人民币。 将股份转让予由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马时亨先生全资控制的关联方。区别在于 吾等从关联方收到的代价与普通股公允价值之间的人民币5,470万元被视为 作为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支出。此外,增加可归因于增加约人民币170万元。 由于我们为首次公开募股聘请了审计师、顾问和估值团队,专业和咨询费用增加了约 某些长期应收账款拨备190万元人民币,部分净减约人民币 为支持我们的日常运营而产生的100万英镑的技术服务费用。

 

研发费用

 

我们的研发 支出增加约200万元人民币,较截至6月30日的财年约770万元增加25%, 2022年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年约970万元人民币(130万美元)。涨幅主要是 由于我们研发部门的人工成本增加。

 

所得税优惠(费用)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2年,我们记录了210万元的所得税优惠。所得税优惠是我们逆转了估值免税额的结果 从前几个期间结转的净营业亏损(“NOL”)所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因为我们赚取了净利润 我们在中国的两家子公司上海安怡保险和阳光保险经纪的收入,我们预计将在未来利用这些北环线。

 

我们的所得税支出发生了变化 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约210万元的所得税优惠到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产生了约50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因为我们产生了应纳税所得额 在阳光保险经纪和上海安逸,都是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

 

净收益(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的净收益约为人民币1,430万元,净亏损约为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人民币4310万元。

 

91

 

 

关于某些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讨论

 

下表载列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精选信息。这些信息应该一起阅读 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包含在本年度报告的其他地方。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资产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873,678    2,401,495    330,457 
受限现金   4,999,974    38,743,831    5,331,329 
应收账款净额   77,750,249    130,354,429    17,937,366 
关联方应缴款项   8,526,012    16,566,524    2,279,630 
递延发行成本   4,223,769    -    -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净额   8,332,330    9,485,464    1,305,243 
流动资产总额   113,706,012    197,551,743    27,184,025 
                
财产和设备,净额   2,516    233,375    32,113 
无形资产,净额   2,183,677    2,581,046    355,164 
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   4,327,705    3,313,215    455,914 
非流动受限现金   5,000,000    5,000,000    688,023 
递延税项资产   1,604,757    57,257    7,8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1,500    51,004    7,018 
非流动资产总额   14,330,155    12,235,897    1,546,111 
总资产   128,036,167    208,787,640    28,730,136 
                
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267,797    26,814,237    3,689,762 
应付帐款   31,436,527    51,252,954    7,052,641 
应付保险费   3,553,377    38,376,850    5,280,830 
应付所得税   28,343    42,747    5,882 
因关联方的原因   290,200    6,166,067    848,479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2,009,034    2,425,135    333,710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14,714,898    15,990,970    2,200,431 
预付给股东的认购费   15,000,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94,300,176    141,068,960    19,411,735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2,273,154    1,044,068    143,669 
递延税项负债   7,698    2,683,818    369,306 
非流动负债总额   2,280,852    3,727,886    512,975 
总负债   96,581,028    144,796,846    19,924,710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和限制性 现金,流动和非流动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 存入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高,取款或使用不受限制。受限现金主要代表 从某些被保险人那里收取的未汇出的保险费,在支付给保险公司之前一直被保管着。

 

现金和现金的总余额 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流动和非流动,分别约为1,990万元人民币和4,610万元人民币(630万美元) 分别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的变化 而限制性现金,流动和非流动,是我们融资活动提供的约3,090万元人民币的结果, 部分被用于经营活动的约380万元人民币和用于投资的约60万元人民币抵消 活动。

 

92

 

 

应收账款净额

 

AS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约为1.66亿天和2.07亿天。 成交天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上半年我们为新客户提供了保险经纪服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完成应收账款的催收,以及(Ii)我们的客户延迟付款 经纪服务费受经济下行环境的影响。  

 

我们的营业额已经持续几天了 截至2023年6月、2023年6月和2024年6月的应收账款按毛账期初和期末余额的平均值计算 全年应收账款金额除以我们全年的收入,再乘以365天。

 

我们通常被授予学分 在我们的保险公司与我们确认经纪业务后,我们的保险公司的期限最长为60天。

 

截至本财政年度 于2023年、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应计提的万分别约为人民币190万元及人民币400元 应收账款的坏账。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公司注销了可疑的 针对其收款的应收账款分别计提约人民币30万元和人民币40万的备抵 很遥远。

 

关联方应缴款项

 

AS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4年6月30日,关联方到期余额为上海GBG企业管理部门到期余额 上海GBG咨询有限公司,由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云先生担任法律顾问 代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关联方到期余额为预付款给上海 GBG支持上海GBG的运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关联方到期余额为 向上海GBG提供可持续医院服务的约1,420元万,预计将推出 2025年,并向上海广电集团预付240元万,支持上海广电集团的运营。看见 将14笔关联方交易和余额记入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

 

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和 经营租赁负债

 

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我们拥有 分别使用约430万元人民币和33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资产。经营方式的变化 租赁使用权资产主要是由于摊销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约220万元万,部分 通过与第三方签订新的租赁协议获得约人民币140万元的使用权资产万抵消 出租人。

 

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我们有经营租赁负债, 包括流动和非流动,分别约430万元人民币和35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 经营租赁负债的变动主要是由于支付租金开支及以递增方式增加租赁负债。 费率。

 

应付帐款

 

主要是应收账款 代表b渠道的中介费,因为它允许我们的数字保险解决方案嵌入他们的平台。中间人 手续费按保险经纪收入的百分比计算。应付账款余额从约3140万元增加 截至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约5130万元人民币(710万美元)。这些增长是由于 从我们b渠道的嵌入式平台中赚取的保险经纪收入不断增加。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 2024年,我们的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约为人民币1,470万元和人民币1,600元万(220万美元), 分别进行了分析。

 

与余额相比 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计费用及其他负债余额增加约130万元人民币。 2024年6月30日,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和其他应缴税款增加约340万元 数字经纪服务费增加,部分被应计工资和福利减少约人民币100万所抵消 向其他供应商支付的费用减少约人民币150元(万)。

 

93

 

 

流动性与资本资源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为 我们的经营和投资活动主要通过经营活动、首次公开募股和股权产生的现金 来自机构投资者的融资。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报告的营运资金约为5650万元人民币(780万美元) 和累计赤字分别约131.8元人民币(1,810万美元)。下一财年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有约38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经营性现金流出。截至6月30日, 2023年,我们报告营运资金约为人民币1,940万元(合270万美元),累计赤字约为 分别为137.5元人民币(1,900万美元)。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下一财年,我们有现金流出 约110万元人民币(20万美元)。

 

现金流

 

下表列出了 以下是我们下一财年的现金流摘要: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2   2023   2024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989,204)   (1,123,895)   (3,809,353)   (524,185)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用于)   (3,193,861)   13,974,214    (592,338)   (81,509)
融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6,650,000    (4,555,972)   30,907,356    4,252,994 
汇率变化对现金和现金等值物的影响       5,116    (233,991)   (32,197)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净增加   2,466,935    8,229,463    26,271,674    3,615,103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9,107,254    11,574,189    19,873,652    2,734,706 
年终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11,574,189    19,873,652    46,145,326    6,349,809 

 

经营活动

 

经营所用现金净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活动约为人民币100万元,主要归因于 约人民币1,430万元,经(I)项调整后,应收账款增加约人民币2,860万元 由于收入增加,(二)提供资金的关联方减少应付约人民币100万元 为我们提供保险理赔和客户维护服务,(三)增加应收账款约1730万元 作为收入增长的结果,这是我们计算业务渠道服务变化的基础,(Iv)增加 因未汇出保险费增加而应付的保险费约人民币150万元,以及 (五)因加快付款,减少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约470万元 给保险公司和供应商。

 

经营所用现金净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活动约为110万元人民币(2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 净亏损约4,310万元人民币(590万美元),经非现金股份薪酬开支调整后为人民币 5,530万元(760万美元)和约190万元人民币的可疑应收账款拨备,以及变化 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一)增加约2,980万元人民币(410万美元) 应收账款,关联方应收账款增加约270万元人民币(约合40万美元) 收入增长中,(2)预付费用和其他费用增加约330万元人民币(合50万美元) 流动资产,主要原因是预付给工作人员的各项业务费用增加了190万元人民币 增加应收政府补助180万元,(三)增加约1000万元 (140万美元)由于收入增加而产生的应付帐款,这是我们计算服务变更的基础 业务渠道;(4)增加应计费用约870万元人民币(120万美元) 因经营费用增加而产生的负债。

 

经营所用现金净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活动约为人民币380万元(合5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 净收益约1,330万元人民币(合180万美元),经信贷损失拨备调整后约 410万元人民币(合60万美元),约2.2亿元人民币万(30美元万)的使用权资产摊销,递延 税费550亿元万(80美元万),债务清偿收益约900亿元万(1200亿美元万) 及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主要包括:(一)增加约人民币6,550万元 应收账款(900万美元),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加相对应(二)增加 关联方应付预付款约人民币800万(美元万);(3)增加约人民币 因延迟向我们的业务渠道支付服务费而产生的1,980万(270万美元)应付账款, 以及(Iv)由于保险公司将结清,增加约3,480万元人民币(480万美元) 受限制的现金。

 

94

 

 

投资活动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2年,我们报告投资活动中使用的现金约为人民币320万元(合50万美元),主要是 用于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和代表关联方付款约40万元人民币(合59,719美元) 约540万元人民币(合80万美元),部分被收取约280万元人民币(合40万美元)贷款所抵消 来自关联方的。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3年,我们报告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约为1400万元人民币(190万美元),主要是 通过向关联方收取约1580万元人民币(合22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部分抵消 购买约人民币180万元(20万美元)的无形资产。

 

截至6月的财政年度 30,2024,我们报告了投资活动中使用的现金约为人民币60万元(合81,509美元),用于购买 无形资产约30万元人民币(合43,516美元),购置财产和设备约0.3元人民币 100万欧元(37,993美元)。

 

融资活动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2年,我们通过融资活动产生了约67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的现金,这主要是 从短期银行借款所得约2,600万元人民币(390万美元)中,出资额约为 来自股东的620万元人民币(合90万美元)和约830万元人民币(合120万美元)的借款 部分被偿还约2,600万元人民币(390万美元)的银行借款所抵消 偿还关联方借款约790万元人民币(120万美元)。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3年,我们在融资活动中使用了约460万元人民币(约合60万美元)的现金,主要用于偿还 在约3090万元人民币(合430万美元)的银行借款中,偿还关联方借款约 40万元人民币(60265美元),以及支付约420万元人民币(60万美元)的发行成本,部分 被短期银行借款和出资所得约3,020万元人民币(420万美元)所抵消 从我们的股东那里获得60万元人民币(合82,744美元)。

 

截至6月的财政年度 302024年,我们在融资活动中提供了约3090万元人民币(430万美元)的现金,主要是 以首次公开招股所得约人民币4,340元万(合600美元万)计算,所得约人民币70元万(合10美元万) 从超额配售中,约2,500万(3,40美元万)的短期银行借款收益和约 关联方提供的人民币2,850万(390美元万),部分被偿还约2,55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所抵消 (350万美元),偿还关联方借款约2880万元人民币(400万美元),以及支付 发行成本约为人民币1240万元(合170万美元)。

 

趋势信息

 

不同于 在本年度报告中,我们不了解本财政年度的任何趋势、不确定性、需求、承诺或事件 合理地可能对我们的净收入、收入、盈利能力、流动性或资本储备产生实质性影响,或导致 披露的财务信息不一定表明未来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

 

95

 

 

研究与开发

 

研发费用 主要包括我们平台研发的人员成本和外包劳动力成本,包括技术创新, 开发和更新,以及系统功能和特性更新和升级。我们的研发工作还包括研究和开发 关于我们的保险解决方案的开发、更换、更新、升级和创新。请参阅“商业评论--商业研究 和发展了解有关我们开发这一平台的计划的更多信息。

 

在财政年度内 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我们产生的研发费用约人民币770万元,即人民币970万元 和1,510万元人民币(210万美元)。

 

我们将继续努力 我们平台的发展。随着业务的发展,我们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资金来改进/增加功能。我们 如果我们的运营产生的现金不足,计划通过股权和/或债务融资为我们平台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

 

定量和定性披露关于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外币风险是 因外币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损失风险。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 我们开展业务的方式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我们的子公司正在运营 在内地中国和香港,他们基本上所有的交易都是用人民币结算的。因此,我们主要暴露在 对我们以人民币计价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产生的汇兑风险。

 

然而,我们认为我们的 中国在内地的业务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外汇风险,因为没有重大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在这些子公司中,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

 

利率风险

 

我们对利率的风险敞口 风险主要涉及超额现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这些现金大多以计息的银行存款形式持有, 从金融机构购买的金融产品。赚取利息的金融工具带有一定程度的利率风险。我们有 没有因利率变化而面临重大风险,我们也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管理 我们的利息风险敞口。

 

控股公司结构

 

我们所有的收入都是, 我们预计,它们可能会继续以人民币的形式存在。根据中国现行的外汇法规,支付 经常项目,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和与贸易和服务有关的外汇交易, 只要满足某些常规程序要求,就可以在没有事先获得外管局批准的情况下以外币进行交易。因此,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以在没有外汇局事先批准的情况下按照一定的程序向我们支付外币股息。 程序要求和清缴税款。然而,中国现行法规只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规定确定的累计利润。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 要求在弥补前几年的累计亏损后,至少留出税后净利润的10% 每年(如果有的话)为某些准备金提供资金,直至预留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这些储备 不能作为现金股息分配。从历史上看,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没有向我们支付股息,他们将无法 支付股息,直到产生累积利润。此外,资本账户交易,包括外国直接投资 在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贷款,必须得到外管局、其当地分支机构和某些当地银行的批准和/或登记,如 情况可能是这样的。

 

作为开曼群岛的豁免 公司和离岸控股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只能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 通过贷款或出资,但须经政府当局批准、备案或登记,并限制金额 出资和贷款。这可能会推迟我们使用任何发行所得的资金进行贷款或出资。 至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我们预计将把所有发行股票的收益投资于我们在中国的业务。 我们中国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请参阅“风险因素--与中国在华经商有关的风险 对境外控股公司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的控制 转换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任何发行所得款项向我们提供贷款或作出额外的资本贡献。 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96

 

 

关键会计估计

 

我们准备了我们的合并 财务报表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这要求我们的管理层做出影响报告金额的估计 资产负债表日期的资产、负债、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的金额 报告期间的收入和支出。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估计与实际之间存在重大差异 结果,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都会受到影响。我们根据自己的历史经验和 其他我们认为合理的假设,在考虑到我们的情况和对未来的预期后,基于可用的 信息。我们会持续评估这些估计数字。

 

我们对以下方面的期望 未来是基于我们认为合理的现有信息和假设,这些信息和假设共同构成了我们制定 对其他来源不太明显的事情的判断。由于使用估计数是财务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报告过程中,我们的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我们的一些会计政策需要更高的判断力 在他们的应用中比其他人更好。

 

我们考虑一种会计估计 在以下情况下至关重要:(I)会计估计要求我们对当时高度不确定的事项做出假设 作出会计估计,以及(2)估计在不同时期或不同用途合理地可能发生的变化 我们在本期合理使用的不同估计,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或行动的结果。在阅读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时,您应该考虑我们选择的关键会计 影响这些政策应用的政策、判断和其他不确定性,以及报告结果对变化的敏感性 在条件和假设方面。

 

在阅读我们合并的 财务报表方面,您应该考虑我们对关键会计政策的选择、判断和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这些政策的应用以及报告结果对条件和假设变化的敏感性。我们的关键会计 政策和做法包括:(一)收入确认;(二)应收账款净额;(三)收入。 税金。有关披露,请参阅附注2--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这些会计政策。我们认为以下会计估计涉及在准备过程中使用的最重要的判断 我们的财务报表。

 

虽然管理层认为它的 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合理的,它们是基于现有的信息,实际结果可能有很大不同。 在不同的假设和条件下,从这些估计中得出。我们认为,以下关键会计估计涉及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使用的最重要的判断。

 

(a)信贷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为 按原金额减去信贷损失准备金列示。

 

在2016-13年度采用ASU之前, 当我们对已完成履行义务的对价拥有无条件权利时,应收账款被记录。 我们定期审查应收账款,并在对个人的收款能力有疑问时给予特定的备抵 余额。根据我们授予保险供应商的信用条款,超过60天的账户被视为逾期。管理 还定期评估个人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和当前经济状况,以做出 在有需要时调整津贴。如果保险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账户余额将从津贴中注销 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或清算,在这种情况下,追回的可能性被认为微乎其微。

 

97

 

 

2023年7月1日,我们通过了 会计准则更新(ASU)编号:2016-13,《金融工具--信贷损失》(主题:326):计量 金融工具信贷损失表“(”ASU(2016-13)“),采用修正的追溯过渡法。亚利桑那州立大学2016-13年度 用预期损失方法取代现有的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这将导致更及时地确认 信用损失。在采用时,我们更改了减值模型,以使用前瞻性的当前预期信贷损失(CECL)模型 取代按摊余成本和应收账款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已发生损失方法 ASC:606,包括合同资产。《指导意见》的通过使医疗补助增加了8,821,129元。 2023年7月1日应收账款信用损失。

 

截至以下财政年度 6月30日、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我们计提了约为零人民币、130元万和40万元人民币的信贷损失准备金 (60万美元)。在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内,我们注销了零和 对应收账款分别支付大约30元万和40元万,因为收款的机会被视为 是偏远的。

 

(b)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 是使用制定的税率来衡量的,这些税率预计将适用于预计这些临时差异的前几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被收回或解决。税率变动对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收入中确认。 包括制定日期在内的期间。必要时,设立估值免税额,以将递延税项资产减少到 期待着实现。现行所得税是根据有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的。

 

根据级别 可收回递延税项资产期间的历史应纳税所得额和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测, 管理层估计,未来业务的结果很可能不会产生足够的应税收入 实现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递延税项资产。因此,管理层记录的估值拨备为人民币700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分别为1,040元万(140美元万)。符合纳税筹划条件的未来收入预测 战略可能会因宏观经济状况和业务发展而发生变化。递延税项资产可以利用 在未来年度,如果公司未来盈利,估值津贴将被撤销。

 

根据ASC第740-10-25号规定, “所得税的不确定性会计”为合并财务报表开出了一个更有可能的门槛。 确认和计量在纳税申报单中采取的(或预期采取的)纳税立场。这一解释也提供了指导 关于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确认、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分类、会计处理 与税务头寸相关的利息和罚款,以及相关披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境内的经营实体须接受审查 由有关税务机关代为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诉讼时效为三年。 因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的。诉讼时效 在特殊情况下,少缴税款超过10万元人民币(合13,800美元)的,延长至五年。在 对于转让定价问题,诉讼时效为十年。对于逃税案件,没有诉讼时效。 与少缴所得税有关的罚款和利息在发生期间归类为所得税费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和2024年,分别有人民币100万元和人民币100元的未确认税收优惠,将影响年度万 确认的有效税率。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列报为递延税收资产净额的减少。 截至2023年6月、2023年6月和2024年6月的综合财务报表中结转的营业亏损。本公司确认利息 所得税准备中必要的与不确定税种有关的惩罚性费用。截至6月的财政年度 在2023年、2023年和2024年,没有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有关的利息支出或罚款。本公司有责任 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应计利息分别为零。

 

近期发布的会计公告

 

最近发布的会计一览表 与我们相关的声明包括在本年度其他地方的综合财务报表的附注2中。 报告情况。

 

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

 

除了整合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财务衡量标准,我们一贯评估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衡量标准的使用和计算情况。 EBITDA“和调整后每股收益(亏损)(”调整后每股收益“)。

 

98

 

 

调整后的EBITDA是一项财务 被定义为我们的EBITDA的衡量标准,经过调整以消除某些非现金和/或非经常性项目的影响,这些项目不反映我们的 持续的战略业务运营。EBITDA按扣除利息、税项、折旧和摊销前的净收益(亏损)计算。 调整后的EBITDA是根据某些收入和支出进一步调整的EBITDA,管理层认为这会导致业绩衡量 这是该公司数字保险经纪服务核心业务运营的关键指标。调整 目前包括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提前终止租约的收益和计提可疑账款,

 

调整后的每股收益是一种财务 衡量标准定义为我们的EBITDA除以我们稀释后的加权平均流通股,根据每股收益影响进行调整 对EBITDA进行调整,以得出调整后的EBITDA。

 

我们认为调整后的EBITDA 调整后的每股收益可以成为重要的财务指标,因为它们允许管理层、投资者和我们的董事会评估 并通过做出这样的调整,逐期比较我们的运营结果,包括我们的资本回报率和运营效率。

 

调整后的EBITDA和调整后的EBITDA 每股收益是对可比净收益(亏损)的补充,不应被视为替代或高于可比净收益(亏损)。 此外,调整后的EBITDA和调整后的每股收益不应被视为收入增长的替代方案, 净收益(亏损)、稀释每股收益(亏损)或根据美国会计准则或AS得出的任何其他业绩衡量标准 作为衡量我们流动性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替代方案。调整后的EBITDA和调整后每股收益具有局限性 作为分析工具,您不应孤立地考虑此类措施,也不应将其作为分析我们报告的结果的替代品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

 

调整后的对账 下表列出了历史时期最具可比性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的EBITDA和调整后每股收益:

 

   截至6月的财政年度 30岁, 
   2022   2023   2024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非GAAP运营收入(损失)对账:                
净收益(亏损)   14,259,407    (43,098,780)   13,251,753    1,823,501 
折旧及摊销费用   710,708    928,385)   1,109,606    152,687 
所得税(福利)费用   (2,110,635)   541,460    5,510,773    758,308 
利息支出   1,459,818    1,241,082    986,785    135,786 
EBITDA   14,319,297    (40,387,853)   20,858,917    2,870,282 
                     
调整: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535,853    55,266,010         
提前终止使用权资产的(收益)损失   (108,372)   (58,092    46,943    6,460 
处置财产和设备造成的损失       13,223         
免除责任的收益           (8,996,341)   (1,237,938)
可疑应收账款准备       1,854,686    4,118,332    566,701 
调整后的EBITDA   14,746,778    16,687,974    16,027,851    2,205,505 

 

99

 

 

   截至6月的财年 30, 
   2022   2023   2024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非GAAP每股基本和稀释收益(损失)的对账:                
净收益(亏损)   0.54    (1.61)   0.44    0.06 
折旧及摊销费用   0.03    0.03    0.04    0.01 
所得税(福利)费用   (0.08)   0.02    0.18    0.02 
利息支出   0.06    0.06    0.03     
每股EBITDA   0.55    (1.51)   0.69    0.09 
                     
调整: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0.02    2.07         
提前终止使用权资产的(收益)损失   (0.00)   (0.00)   0.00    0.00 
处置财产和设备造成的损失       0.00         
免除责任的收益           (0.30)   (0.04)
可疑应收账款准备       0.07    0.14    0.02 
调整后每股EBITDA   0.57    0.63    0.53    0.07 

 

项目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A.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及行政人员

 

下表载列 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有关我们高管和董事的信息。除非另有说明,企业 我们董事和执行人员的地址为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位于巷五星路6号楼3楼 中国上海浦东新城727号,201204。

 

名字   年龄     在我们公司的职位
马博涛   58   董事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
袁文霞   41   首席财务官兼董事
小罗   37   首席运营官
王玉刚   46   首席技术官
迈克尔·A·卢基   68   主任
阿曼多·贝兹   78   主任

 

马博涛行政长官 高级职员兼董事会主席

 

马博涛先生有 自2023年6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2018年4月起担任支付宝高管兼董事长中国。马先生在保险行业拥有20多年的经验 和运营管理。2001年6月至2016年11月,马云先生担任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 在上海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遗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遗嘱中国”)经理。由2000年1月至今 2001年5月至2001年5月,马云先生在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和副总经理。 总部设在上海的经纪公司。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马云先生担任长寿保险总经理 是一家从事保险咨询的公司。1990年7月至1998年6月,马云先生在平安地产工作。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是一家中国控股集团,其子公司提供保险,银行, 资产管理、金融、医疗保健服务等相关服务,马云先生首先担任业务发展主管 然后是平安副总经理。马先生在上海获得国际航运学学士学位 1987年7月在海事大学毕业,1990年7月在上海海事大学获得海商法硕士学位。 我们相信马先生在企业管理和保险业的数十年经验使他有资格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 关于导演的。

 

100

 

 

夏元文-首席财务官 军官与董事

 

夏元文先生 自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自2003年起担任阳光保险经纪首席财务官 2020年1月。2024年3月至今,张夏先生还兼任我们的董事。张夏先生拥有超过16年的工作经验。 在金融和投资方面。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陈霞先生在晨辉创投担任投资经理, 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陈夏先生在位于俄亥俄州上海的一家早期风险投资公司担任业务控制员和 路易威登(中国)商务销售有限公司策划经理,路易威登(中国)是法国奢侈时尚公司在上海的子公司, 中国。2011年6月至2013年7月,陈霞先生在可口可乐饮料(上海)公司担任高级内部审计师 有限公司,一家美国跨国饮料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6月,陈霞先生担任高级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审计和管理的国际专业服务公司 咨询公司。张夏先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会员,注册会计师 在中国,但目前处于非活跃状态。他也是一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张夏先生获学士学位 2006年7月上海交通大学日语专业毕业,上海大学财务管理硕士学位 财经杂志于2012年12月发表。我们相信钱夏先生在管理和企业会计方面的丰富经验 财务状况使他有资格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

 

小罗--首席运营官 军官

 

王小罗先生有 2023年6月至2023年6月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2018年4月至2020年1月担任副经理, 2020年4月至今,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罗先生在保险行业有10多年的经验 工业和运营管理。2015年10月至2018年3月,张罗先生担任上海公司总经理 安义。2007年7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遗嘱风险部董事副董事总经理。 张罗先生于2007年7月在上海交通大学获得交通运输和数学学士学位,并于 2015年6月在上海高级金融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玉刚-首席技术官 军官

 

王玉刚先生 自2023年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技术官,阳光保险首席技术官 自2021年1月至今的经纪人。在此之前,王先生在上海安逸工作,先是担任首席技术官,然后是管理人员 董事在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期间担任上海安逸总经理。王健林先生有20多年的 信息技术行业工作经验和10年以上保险行业工作经验。自2016年12月起 至2019年1月,王伟先生在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复星国际联合健康保险担任其负责人 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公司。2009年10月至2016年12月,王健林先生在安联董事工作 中国人寿公司是德国金融服务集团安联集团组建的合资寿险公司。 和中信股份信托。2001年10月至2009年9月,王伟先生担任易宝科技软件开发部主管 中国,全球保险业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王伟先生 曾在多家信息技术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王先生获得了化学学士学位 2000年获得浙江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得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专业辅修学位。

 

101

 

 

迈克尔·A·卢基--董事

 

迈克尔·A·卢基先生 自2024年3月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卢基先生在为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提供咨询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战略规划事项。自2014年3月以来,卢基先生已经 担任Lucki Advisors LLC的管理成员,该公司是一家提供战略咨询或并购结构设计的咨询公司 为工程和建筑行业的战略买家和私募股权公司的管理团队提供服务。在建国前 Lucki Advisors LLC,Lucki先生曾在CH200万Hill Companies Ltd.(“CH2M”)担任多个职位,这是一家主要项目的全球性公司 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咨询、工程、建设和运营。2011年5月至2014年2月, 曾任董事会成员,2010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总裁常务副主任、财务总监 在这些职位上,他负责CH2M全球业务的所有财务方面,包括公司 发展、财务、并购、税务、财务和会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合规、战略、财务规划和 预测、IT、担保、采购、联邦合规和内部审计。在此之前,卢基曾在安永工作 LLP(安永),1979年1月至2010年9月,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审计合伙人和全球领导者 工程和建筑实践以及基础设施实践的高级合伙人和全球领导者,在那里他曾与 在工程和建筑行业、航空航天和制造行业的众多跨国和国内客户,并获得了经验 在财务报告(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首次公开募股、风险管理实践、税务和公司融资方面 问题、战略规划和资本市场交易。卢基先生目前在几家公司的董事会任职, 包括Balfour Beatty plc(从2017年6月到2017年6月),Psoma(从2016年1月到2016年1月),Bernards Holdings,Inc.(从2023年3月到2023年),Walker 顾问公司(从2022年2月起)和HMC建筑师公司(从2021年5月到2021年5月),担任审计主席或成员 委员会和/或薪酬委员会为每一家公司。此外,卢基先生曾在美联社将军的董事会任职 承包商(AGC)-自2001年1月起担任国家财务问题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总裁顾问委员会成员 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CSULA)董事会自2014年5月以来,加州州立大学系统(CSU System)基金会 自2006年5月起担任董事会成员,2017年1月起担任CSU系统创业投资咨询委员会委员, 并担任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建设会议委员会委员达25年之久。 他是一名注册会计师(CPA),但处于非活跃状态,自1981年3月以来一直是AICPA的成员。卢基先生收到了 1979年12月,他在洛杉矶加州州立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和会计学士学位 (CSULA)在美国。我们相信卢基先生在管理、企业会计和融资方面的丰富经验 使他有资格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

 

阿曼多·贝兹:董事

 

阿曼多·贝兹先生, 自2024年6月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贝兹先生已经 具有丰富的国际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相关专业公司的管理和运营经验 服务。目前,贝兹先生曾担任保险经纪和咨询公司贝兹保险服务有限公司的总裁 自2018年以来一直在加州。2009年至2016年,贝兹先生担任环球福利集团区域分公司总经理中国 曾供职于国际保险服务商环球保险集团,2005年至2017年,总裁先生担任副 在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Global Benefits Group的子公司GBG,Inc.任职,并于2007年至2009年在国际 理赔服务公司,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的Global Benefits Group的附属实体。他在Global Benefits Group任职期间, 贝兹先生主要负责管理环球福利集团的中国子公司、不断增长的销售和业务发展 进军拉丁美洲,发展和管理中国的业务伙伴,开发国际产品、销售、市场营销和管理 整个东南亚地区的战略。贝兹先生曾就读于布里奇波特大学和旧金山大学, 从生命管理学院(LMI)获得了FLMI称号,这是一个为期十个课程的专业发展计划。我们相信贝兹先生 他在管理和保险业方面的丰富经验使他有资格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

 

B. 董事及行政人员的薪酬

 

为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的高管总共收到了约3,149,405.6元人民币(40美元万) 来自中国附属公司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必须缴纳等同于 每个雇员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用于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 法定福利和住房公积金。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的 中国子公司为我们的高管提供养老金、退休或类似福利的金额约为25万元人民币。 (35,630美元),符合与此类福利有关的所有相关法律和法规。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4年,我们董事会的其他成员都没有以董事身份获得薪酬,只有卢基先生获得了 自我们首次公开募股以来,于2024年7月5日提供的服务共计15,000美元。所有董事均无权获得任何 终止其在本公司的董事职务时的补偿或福利,但已支付的补偿除外 为如此提供的服务而赚取的。我们还将报销所有董事因下列原因而产生的任何自付费用 他们的服务就是以这种身份提供的。

 

102

 

 

C. 董事会惯例

 

董事会和委员会

 

我们的董事会由 四名董事,我们计划在IPO结束后12个月内有五名董事,其中包括两名执行董事 和三名独立董事。我们已经利用了纳斯达克规则下的分阶段豁免,并预计我们董事会的多数成员 在我们的IPO结束后12个月内,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我们已经成立了一个审计委员会,一个提名 以及公司治理委员会和董事会下属的薪酬委员会。我们已经为每个国家通过了一份宪章 三个委员会。我们董事会的每个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如下。我们 还采取了高管薪酬追回政策,薪酬委员会对此的决定将是最终的、决定性的、 对我们所有的执行官员都有约束力。

 

审计委员会

 

卢基、马云和贝兹 担任我们审计委员会的成员,阿卢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我们一直依赖于逐步引入 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0A-3和纳斯达克规则豁免,并预计我们审计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将 在首次公开募股结束后12个月内满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颁布的独立性标准。在我们的董事会 已经确定卢基先生拥有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经验,这使他有资格成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章制度定义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我们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 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对我们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几项职能, 包括:

 

评估公司的独立性和业绩,并评估 、我们的独立审计师的资格,并聘用该独立审计师;

 

每季度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费用 审查、税务和其他与审计有关的服务,并事先批准由独立审计师提供的任何非审计服务;

 

监督独立审计师的独立性和 根据法律规定,独立审计师的合伙人在我们的聘用团队中轮换;

 

审查财务报表将包括在我们的 Form 20-F年度报告和Form 6-k当前报告,并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员一起审查结果 对我们季度财务报表的年度审计和审查;

 

监督我们内部会计系统的所有方面 代表董事会行使控制权和公司治理职能;

 

预先审查和批准任何拟议的关联方 交易并向董事会全体成员报告任何已批准的交易;以及

 

提供与法律有关的监督援助, 管理层和董事会制定的道德和风险管理合规计划,包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实施, 并就公司治理问题和政策决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

 

马先生、贝兹先生和卢基先生 担任我们薪酬委员会的成员,马云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我们一直依赖于 关于交易所法案规则10A-3和纳斯达克规则下的分阶段豁免,并期望我们所有会员的赔偿 委员会将在首次公开募股结束后12个月内满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颁布的独立性标准。 薪酬委员会负责监督并向我们的董事会提出关于薪酬和 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其他薪酬,并就我们的薪酬提供帮助和建议 政策和做法。

 

103

 

 

我们已经采纳了一位高管 薪酬追回政策。根据本政策的规定,向高管追回基于激励的薪酬应 仅适用于因公司重大不合规而要求公司编制会计重述的情况 符合美国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包括任何要求的会计重述,以 更正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对以前发布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意义的错误,或者将 如果错误在本期内已更正或在本期未更正,则会导致重大错报。我们的补偿 委员会关于这一政策的决定将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我们所有的执行官员具有约束力。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

 

马先生、贝兹先生和卢基先生 担任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委员,马时亨先生担任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 企业管治委员会。我们依赖于交易法规则10A-3和纳斯达克下的分阶段豁免 规则,并期望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将符合颁布的独立标准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在首次公开募股结束后12个月内。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 确定和推荐新的潜在董事候选人,以供董事会审议和审查我们的公司 治理政策。

 

董事会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督

 

经营管理 开曼群岛一家公司的商业事务属于董事会的权力范围。成立为法团的公司的董事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公司法》),必须履行两项法定义务 根据《公司法》,以及适用于开曼群岛公司的普通法下的受托责任。此外 法定职责,包括报告义务、公司内部登记簿的维护、会计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的要求等,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负有受托责任,包括以诚信和最佳方式行事的义务 公司的利益,以及根据英国普通法原则谨慎、技巧和勤勉行事的义务。保持足够的 防范与网络犯罪相关的日益增长的风险是商业世界和监管机构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网络安全风险属于本公司董事会,包括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董事们 自本年度报告之日起监督网络安全风险。

 

我们的董事会发挥作用 在监测网络安全风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致力于预防、及时发现和缓解 任何此类事件都会影响我们的运营。除了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定期报告外,董事会还定期收到 我们管理层关于重大网络安全风险以及我们暴露于这些风险的程度的报告。当董事会监督我们的 网络安全风险管理,管理层负责日常风险管理流程。管理层还与Third合作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即向公司提供软件和防病毒支持以确保适当控制的软件公司 都已到位,并定期监测网络活动。我们认为这种责任分工是最有效的方法。 解决我们的网络安全风险,我们的董事会领导结构支持这一方法。

 

董事的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 根据《公司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负有法定义务、普通法义务和受托责任。在……下面 根据普通法,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有责任谨慎行事,勤勉尽责,并运用合理审慎的人所应具备的技能。 在类似的情况下。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我们公司负有的受托责任概述如下:

 

(i)真诚行事的义务董事或高级人员相信的事情 符合公司整体的最佳利益;

 

(ii)为下列目的行使权力的责任 权力是被授予的,而不是为了附带目的;

 

104

 

 

(iii)董事不应适当地束缚采取行动的自由裁量权 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及

 

(iv)有义务不把自己放在一个 他们对公司的责任和他们的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除上述外,董事 还负有非受托性质的注意义务。这项义务已被定义为作为合理勤奋的人行事的要求 具有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合理期望的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人 由该董事就公司进行的以及该董事所拥有的一般知识、技能和经验。

 

如上所述,董事 有责任不将自己置于冲突境地,这包括有责任不从事自我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获利 由于他们的位置。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本应违反这一义务的行为可以被原谅和/或授权 股东提前披露,前提是董事充分披露。这可以通过授予许可来完成 在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中或通过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

 

因此,由于 多个业务关联,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可能有类似的法律义务,涉及提供商业机会 对多个实体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的。此外,当我们的董事会评估一个特定的 与上述标准相关的商业机会。我们不能向你保证,上述任何冲突 将以对我们有利的方式解决。此外,我们的每一位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都对其他业务负有预先存在的信托义务 他们是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

 

我们公司有权 如果我们董事的责任被违反,则寻求损害赔偿。在某些有限的特殊情况下,股东有权 如果我们董事的义务被违反,以我们的名义要求损害赔偿。你应该参考一下。《我们的证券市场对比说明》 《开曼群岛公司法与美国公司法》有关我们的公司管治标准的其他资料,请浏览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

 

董事的任期

 

我们的军官被任命为 由我们的董事会和股东以普通决议投票,并由他们酌情决定。我们的董事不受 规定任期,任期至下届大会要求任命董事及继任者为止 或在他们去世、辞职或由股东普通决议案罢免之时。办公室 如果董事以书面形式辞职、破产或做出任何安排,董事的股份将自动腾出。 或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重整协议,或被发现精神不健全或变得精神不健全。

 

董事聘书

 

我们 与我们的独立董事签订董事邀请函,包括迈克尔·A·卢基和阿曼多·贝兹。 根据我们董事聘书的条款,我们的独立董事有权获得年度现金和股权薪酬。 以及报销因履行董事职责而发生的费用。我们同意向董事赔偿某些责任。 以及该等人士因身为董事而提出申索所招致的开支。

 

105

 

 

D.员工

 

AS 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我们分别有120名、148名和164名全职员工。我们目前还没有派遣 工人或兼职员工。下表提供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们的员工按职能分类的细目。  

 

功能     百分比 
销售和营销(1)   82    47.95%
技术与研发(2)   26    15.20%
客户报警操作(3)   50    29.24%
后台办公室(包括人力资源、会计、合规、行政和管理)   13    7.60%
   164    100.00%

 

 

(1)总共增加了两名员工的人数, 约占截至6月30日的财年销售和营销部门销售和营销人员总数的2.4%, 2024年与2023年同期相比。上述增长主要是由于业务扩张所致。
(2)共有两个研发部门的员工人数减少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研发部门的员工,约占研发人员总数的7.7% 与2023年同期相比,主要是由于我们的研发费用得到了优化。
(3)总共增加了17名员工的人数, 或约占财年客户运营部门总运营人员的39.5%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与2023年同期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与客户有关的投资。 导致该部门员工人数增加的运营。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的 吸引、激励、培养和留住人才的能力。我们相信,我们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 以及鼓励自我发展的环境,因此通常能够吸引和留住合格的人才 并保持一支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

 

按照法规的要求 在中国,我们参加了由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强制性的员工社会保障计划,包括社会保障计划 保险、养老、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保险。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按工资、奖金和 员工的某些津贴,最高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金额。

 

我们的员工没有代表 由劳工组织或集体谈判协议所涵盖的。我们相信,我们与中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我们的员工,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遇到任何重大的劳资纠纷。

 

E.股份所有权

 

请参阅“项目” 7.大股东和关联方交易--A.大股东

 

F.披露登记人错误追偿的行动 判给的赔偿金

 

不适用。

 

项目7.大股东和关联方 交易

 

A. 大股东

 

下表列出了 关于我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信息 本年度报告,关于(I)我们所知的每一个人或一组关联人,是更多 超过我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5%;(Ii)我们每名董事;(Iii)每名董事 以及(Iv)将我们所有现任董事及行政人员作为一个整体。

 

我们已确定有益于 所有权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这些规则一般将证券的受益所有权归于人 对这些证券拥有单独或共享投票权或投资权的人。该人也被视为受益者。 该人有权在60天内获得实益所有权的任何证券的所有者。除非另有说明,否则 本表所列人士对其实益拥有的所有股份均有独家投票权及投资权, 受制于适用的社区财产法。

 

106

 

 

截至本年度的日期 报告称,我们在美国没有登记在册的股东。我们的股东中没有人通知我们它与 注册经纪交易商或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安排可能会在随后的 日期,导致我公司控制权变更。

 

          实益拥有的普通股  
实益拥有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1)         A类
普通
股份
    B类
普通
股份
    百分比
占总数的
投票
电源(2)
 
5%或更多股东(执行官和董事除外):                        
迈威控股有限公司(3)     %           8,932,611       50.90 %
申宝有限合伙(4)       %           4,222,959       24.06 %
北京考拉坤鹿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考拉”)(5)       %     3,661,140             1.04 %
上海新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新汇”)(6)       %           3,661,122       20.86 %
浙江盘古创富合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盘古”)(8)       %     2,091,510             0.60 %
行政人员及董事                                
马博涛(3)(4)(6)(7)       %           16,579,977       94.47 %
袁文霞                          
小罗(11)       %     156,108             * %
王玉刚(11)       %     44,601             * %
所有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四人)       %     200,709       16,579,977       94.52 %

 

 

*不到1%。
(1)除非另有规定 如下所示,我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营业地址在三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吴兴路727弄6号楼,邮编:201204。
(2)基于31,523,765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普通股,包括(I)14,707,073股 A类普通股和(Ii)16,816,692股B类普通股。
(3)代表8932,611 B类普通股由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Mavy Holdings Limited持有。 Stema Holdings Limited、MawSix Holdings Limited和Mathest Global Holdings Limited注册成立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Mavy Holdings Limited的成员持有约 0.1%、0.1%和99.8%的股份,因此行使约0.1%、0.1%和99.8%的股份 持有的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和处分权分别为99.8% 由Mavy Holdings Limited。Mavy Holdings Limited 99.8%的股份由Maximum Global持有 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德道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信托(“最高信托”), 由Mavy Holdings Limited为财产授予人,而马伯涛先生为 最高信托中的资产和财产授予人的最终实益所有人。王博涛先生 马云和他的近亲是最大限度信托的受益者。 信托是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信托,由得道信托管理 以原受托人身份受托。马博涛先生,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作为Stema Holdings Limited的唯一成员及最终实益拥有人 通过Mavy Holdings间接持有我们约28.31%的普通股 有限的。Mavy Holdings Limited的地址是吴兴市727弄6号楼3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路,中国,201204。

 

107

 

 

(4)代表由持有的4,222,959股B类普通股 申宝有限合伙企业,英属维尔京群岛合伙企业。Mavy Holdings Limited和Little Good Egg Holdings Limited是合伙人 分别持有申宝有限合伙约99.04%及0.96%合伙权益,因此行使约 分别为99.04%和0.96%,对申宝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和处分权。 马博涛先生,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作为Stema Holdings Limited的唯一成员和间接 Mavy Holdings Limited的控股成员,透过申宝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约13.26%的普通股。 申宝有限合伙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吴兴路727弄6号楼3楼c/o,邮编:201204。
(5)代表由持有的3,661,140股A类普通股 北京考拉是根据中国法律组织的有限合伙企业。北京考拉目前有17个合伙人,与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他们各自行使投票权和处分权 北京考拉持有的我们A类普通股中,按其资本认购比例计算。北京考拉的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吴兴路727弄6号楼3楼,邮编:中国,201204。
(6)代表由持有的3,661,122股B类普通股 上海鑫汇,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马博涛先生和女儿马维汉女士 马博涛先生的股东为上海鑫汇的股东,分别持有上海鑫汇95%及5%的股权,因此 对上海鑫汇持有的我司B类普通股分别行使95%和5%的投票权和处分权。王博涛先生 本公司行政总裁兼董事局主席马云作为上海鑫汇的大股东,间接持有约 我们11.03%的普通股通过上海鑫汇。地址:上海鑫汇五星路727弄6号楼3楼 上海浦东新区,中国,201204。
(7)代表(I)约8,923,677名B类人士 Mavy Holdings Limited直接持有的普通股;(Ii)间接持有的约4,178,235股B类普通股 由Mavy Holdings Limited通过其持有的申宝有限合伙企业99.04%的合伙权益,及(Iii)持有约3,478,065 上海鑫汇直接持有的B类普通股。尊敬的马博涛首席执行官兼董事局主席, 作为Stema Holdings Limited的唯一股东,通过Mavy Holdings Limited和申宝有限合伙企业,以及作为多数股权 上海鑫汇的股东,目前间接持有我们约52.60%的普通股。马先生,作为我们的主要受益者 股东,拥有与A类普通股持有者不同的投票权,因为他有权在每B类普通股中有20个投票权 他持有的普通股和他持有的每股B类普通股可以在他的 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目前,马先生将能够行使我们发行和发行的总投票权的约94.47% 已发行普通股。Mavy Holdings Limited和申宝有限合伙企业马云先生的地址为C/O大楼3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吴兴路727弄6号中国,邮编:201204。
(8)代表2,091,510股A类普通股,由 宁波盘古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宁波盘古目前有9名合伙人,与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他们各自行使投票权和处分权 宁波盘古持有的我公司A类普通股按其认购股本比例计算。宁波盘古的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吴兴路727弄6号楼3楼,邮编:中国,201204。
(9)代表天泽持有的156,108股A类普通股 紫汉控股有限公司(“天泽”),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刘晓罗先生, 是天泽的唯一股东,持有100%股份,从而行使我们A类普通股的100%投票权和处分权 天泽持有的股份。天泽的地址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吴兴路727弄6号楼3楼,邮编:201204。
(10)代表44,601个A类 由英国维珍公司Electric Joys Holdings Limited(“Electric Joys”)持有的普通股 岛屿公司。我们的首席技术官王玉刚先生是唯一的股东 ,从而行使我们的100%投票权和处置权 A类由Electric Joys持有的普通股。电子乔伊斯的地址是大楼3楼c/o 上海市浦东新区吴兴路727弄6号中国,邮编:201204。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我们A类的14,707,073人 普通股由美国的记录持有者持有。

 

B. 关联方交易

 

相关 方交易

 

除了高管 高管与董事的薪酬安排在《董事和高管的薪酬》中讨论,我们描述 以下是本公司与中国子公司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内发生的关联方交易 至2024年9月30日。

 

与关联方的交易

 

上海GBG企业管理咨询公司 公司名称:太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 从上海GBG购买保险和索赔援助的某些服务,GBG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中国法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马伯涛先生的联营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和2024年,购买金额分别约为11,30元万,1,130万元和2,000元万(30美元万), 分别占我们总销售额的10%、8%和1%。下半身

 

108

 

 

从相关公司借款 各方。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中,我们借入了690万元人民币,110万元万 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鑫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汇)30元万 根据中国法律组织,分别由马博涛先生、马博涛先生、夏元文先生控制。借款量 无担保、免息、按需到期。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偿还了750万元人民币的万借款, 上海新辉、马博涛先生和夏元文先生分别获得30元万和10元万。

 

截至6月30日的财年, 2023年,我们向夏元文先生借了20万元人民币,无抵押、免息、即期到期。截至本财政年度止 2023年6月30日,我们全额偿还了夏元文先生。

 

为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从上海鑫辉和马博涛先生那里借了2,810元人民币万和40元万, 分别进行了分析。这两笔借款都是无担保、免息和按需到期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偿还了 分别向上海鑫汇和马博涛先生借款人民币2,840元万和人民币40元万。

 

向有关人士发放的贷款 派对。他们的名字。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中,我们向上海提供了约40元人民币的万贷款 申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并由马伯涛先生控制。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中,我们收取了约人民币280万元的还款万 来自马博涛先生。

 

为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向宁波沈安企业管理中心贷款约人民币15,500元 宁波沈安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由马伯涛先生控制,以及 我们还从上海申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宝”)筹集了约70万元人民币,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马伯涛先生控股,宁波沈安控股人民币3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完全 向我们的关联方收取未偿还贷款。

 

为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  我们没有发放贷款 向关联方或者向关联方追偿借款。

 

代表以下人士付款: 一名关联方。他们说。在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支付了人民币540元的万, 人民币为零,人民币为零给马博涛先生。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马博涛偿还1,500元人民币万(210美元万)至 美国,并用应收账款结算人民币80万(10美元万)。此外,上海鑫汇还结清了应付款项人民币0.5元。 百万欧元(63,409美元)应收马博涛应收账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马博涛到期未偿余额全部结清。

 

为 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内,我们并未发生此类交易。

 

金额 应由关联方支付。路透社报道。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关联方到期总额 代表分别向上海GBG提供约人民币850万和人民币约1660万的预付款,以换取MGU 服务对象 由上海GBG提供。

 

应收相关款项 各方。他们之间的关系。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应付关联方的总金额包括 以下内容之一: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因关联方的原因        
上海新惠(a)   290,200    6,003,659 
马博涛(b)       162,408 
    290,200    6,166,067 

 

 

(a)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付上海新会余额 代表关联方借款。该等借款为无息且按需支付。

作为 2024年6月30日,应付上海新会的余额为关联方代表公司支付的金额 结算欠股东的认购费负债。

(b)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付马波涛先生的余额 代表马波涛先生代表公司支付的运营费用。该费用是无息的,并按需支付。

 

109

 

 

股票发行

 

看见“证券史 发行。”

 

雇佣协议

 

请参阅“管理-就业 协议s.”

 

关联方政策

 

我们的准则,要求我们 尽可能避免所有可能导致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关联方交易,但下列情况除外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指导方针。当一个人采取行动时,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 行为或利益可能使其难以客观和有效地执行其工作。利益冲突可能 如果一个人或其家庭成员因其职位而获得不正当的个人利益,也会发生这种情况。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根据 负责审查任何利益冲突和关联方交易,以评估对 公司在财务报告和披露方面的内部控制。

 

这些程序旨在 确定任何此类关联方交易是否损害董事的独立性或在 董事的一部分、雇员或官员。

 

董事会多样性矩阵

 

  董事会多样性矩阵
主要执行机构所在国家/地区 中国
外国私人发行商
母国法律禁止披露 不是
       
  自.起
4月3日,
2024
  自.起
10月31日,
2024
总数 7   7

 

   女性  男性 
二进制
  没有
披露
性别
  女性  男性 
二进制
  没有
披露
性别
 
第一部分:性别认同                         
董事  0  4  0  0  0  4  0  0 
第二部分:人口统计背景                         
在母国管辖范围内任职人数不足的个人  0           0          
LGBTQ+  0           0          
没有透露人口统计背景  0           0          

 

截至2024年10月31日, 我们没有至少一个在董事上市规则第5605(F)条中定义的多元化纳斯达克,因为我们还没有确定 一个合适的候选人。我们的董事会还没有确定,也可能不会确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潜在董事提名人选 多样化,拥有我们董事会希望为公司带来的技能和其他资格,并与之相关 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

 

110

 

 

C. 专家和律师的利益

 

不适用。

 

项目8.财务资料

 

A. 合并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

 

请参阅项目18“财务 作为本年度报告的一部分提交的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

 

法律诉讼

 

该公司目前拥有 以下法律程序:

 

在……上面 2022年11月29日,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恒邦物业 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恒邦”)与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 由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恒邦保险公司于2022年2月执行。在这起诉讼中,阳光保险经纪要求 恒邦偿还保险经纪佣金约人民币162万元,另加罚款人民币67,084元 这样的合作协议。2024年1月3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宣判阳光保险胜诉 ,责令恒邦退还保险经纪佣金共约人民币162万元,连同 相应的处罚。恒邦提起上诉,2024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举个例子。2024年6月28日,恒邦还款  前面提到的 保险经纪佣金全额及罚金共计人民币1,943,657.76元.

 

在……上面 2024年1月31日,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收到的法庭文件显示,哈尔滨飞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 飞扬》)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太平洋宁波”为第三人),与违约有关 根据《互联网保险营销推广合作协议》。在这起诉讼中,哈尔滨飞扬要求阳光保险 经纪人返还推介服务费人民币70,359.61元及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2024年6月13日,上海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宣判哈尔滨飞扬胜诉,责令阳光保险经纪人赔偿促销服务 手续费共计人民币70,359.6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偿还哈尔滨 飞阳于2024年9月19日全额结案,该案于2024年9月30日结案。

 

2024年6月3日,智宝 原告中国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太平保险,涉及 违反第三方管理服务合作协议的合同。在这起诉讼中,智宝科技有限公司要求 太平保险返还管理服务费11053,754.69元,罚款约99,740元 受理费用、诉讼保全费用等第三方管理服务合作协议。截至9月30日, 2024年,此案仍悬而未决。

 

2024年6月28日,上海 晨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晨曦”)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 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因互联网保险营销推广而违反合同 合作协议。在这起诉讼中,上海晨曦要求阳光保险经纪公司与智宝中国承担连带责任 偿还推广服务费14,216,437.05元,以及罚款约10,883.44元,诉讼费用和诉讼费用 根据该网络保险营销推广合作协议收取保管费。截至2024年9月30日,案件 仍然悬而未决。

 

111

 

 

2024年6月28日,上海 晨曦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安义违约 根据品牌推广和传播服务机构采购框架协议。在这起诉讼中,上海晨曦要求 上海安逸偿还推广服务费人民币873,960.86元,另加罚款约人民币12,764.45元,律师费 人民币4万元及由该品牌推广与传播服务机构支付的诉讼费、诉讼保留费 采购框架协议。截至2024年9月30日,此案仍在审理中。

 

2024年6月28日,广东 中康永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 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共同经纪合作协议,违反合同。在这起诉讼中, 广东中康要求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保中国承担偿还联名经纪佣金的连带责任 费用人民币1,418,192.63元,加上罚款约人民币9,689.88元和诉讼费用,诉讼保全费用 签署这样的联合经纪合作协议。截至2024年9月30日,此案仍在审理中。

 

2024年9月5日,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起诉广东中康(智宝 中国作为第三人)与上述纠纷有关。在这起诉讼中,阳光保险经纪公司要求广东 中康须退还款项人民币4,476,900.00元,以及罚款约人民币65,126.06元及法院受理费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此案仍在审理中。截至2024年9月30日,此案仍在审理中。

 

2024年6月3日,北京 天坛普华国际医院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太平上海”),上海冀北基企业管理咨询公司 吉贝吉股份有限公司和智宝中国(彼得·威廉·安东尼·霍格为第三方),与锻炼有关 第三人未支付的医疗费用对天坛普华的代位权。在这起诉讼中,天坛普华 要求上海太平偿还医疗费人民币1,389,590.94元,以及相关利息和所有诉讼费用。天坛 普华要求吉贝吉、智宝中国承担偿还上述医疗费及相关利益的连带责任。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此案仍在审理中。

 

除非如上所述, 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针对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包括中国附属公司)的重大、积极、待决或威胁的诉讼。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包括中国附属公司,并无以原告或被告身分参与任何重大诉讼 或未决的诉讼。

 

这个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中国附属公司,可能不时受到各种法律或行政上的索赔 以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程序。诉讼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行政诉讼,无论 这一结果很可能导致巨额成本和公司资源的转移,包括公司管理层的 时间和注意力。 

 

股利政策

 

在符合以下规定的情况下 公司法以及根据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备忘录赋予任何一类或多类股份的任何权利 及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宣布或派发股息。 或从我们合法可用于该目的的资金中进行分配。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 宣布派息,条件是股息不得超过我们董事建议的金额。受制于公司的要求 关于应用公司股份溢价账的行为,并经普通决议批准,股息可 亦可由任何股份溢价帐户申报及支付。董事向股东支付股息时,可以支付股息。 要么是现金,要么是硬币。除附在股份上的权利另有规定外,任何股息不得计息。所有股息均以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限制,即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其股票中支付股息 利润或股份溢价账,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公司在支付股息后会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分红, 形式、频率和金额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一般财务 条件、合同限制以及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112

 

 

我们从未申报或付款 我们股票的现金股息。我们目前没有任何支付现金股息的计划。相反,我们目前打算保留所有 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来运营和发展我们的业务。

 

我们普通股的现金股息 股份(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

 

B. 重大变化

 

除非在别处披露 在本年度报告中,自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日期以来,我们没有经历任何重大变化 包括在本年度报告中。

 

项目9.报价和列表

 

A. 优惠和上市详情

 

参见“-C。市场。”

 

B. 配送计划

 

不适用。

 

C. 市场

 

我们的A级普通 股票在纳斯达克上市,代码为“ZBAO”。

 

D. 出售股东

 

不适用。

 

E. 稀释

 

不适用。

 

F. 发行债券的开支

 

不适用。

 

项目10.附加信息

 

A. 股本

 

不适用。

 

B. 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我们是开曼群岛的豁免国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事务受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并经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所管限, 《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本)》(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开曼群岛普通法。

 

根据我们的备忘录 和公司章程,我们被授权发行A类普通股 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所有事项上每股一次投票权 在我们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在所有事项上享有每股二十(20)美元的投票权 以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为准。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为31,523,765股, 其中16,816,692股为B类普通股,14,707,073股为A类普通股。 

 

113

 

 

普通 股份

 

根据我们的条款,持有者 A类普通股的股东和持有人有权为每持有的A类普通股和持有人投一(1)票 在所有事项上,每持有一股B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有权享有二十(20)%投票权 提交股东投票表决。

 

红利。主题 遵守《公司法》的规定以及附加于任何类别或系列股票的任何权利和限制 根据本公司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

 

(a)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不时宣布分红 或从我们合法可用的资金中进行分配。除下列情况外,董事会不得宣布从我公司分红:

 

利润;或

 

“股份溢价帐户”,代表 超过本公司发行股票时支付给本公司的价格,超过该股票的面值或“面值”, 类似于美国的额外实收资本概念。

 

(b)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分红 但任何股息不得超过董事会建议的数额。

 

受制于要求 《开曼公司法》关于公司股票溢价账户的申请,并得到普通股东的批准 除上述决议案外,股息亦可由任何股份溢价帐户宣派及支付。董事向股东支付股息时 可用现金或金币支付。

 

然而,不应派发股息 对我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投票权。持有者 在提交股东表决的所有事项上,我们的普通股作为一个类别进行投票,除非另有规定 法律规定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A类普通股有一(1)投票权, 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有权对持有的每股B类普通股在任何 议员的决议。在任何股东大会上,付诸会议表决的决议应以投票方式决定。

 

作为开曼群岛的问题 法律,(I)普通决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投票的多数股东的赞成票 公司会议;以及(2)特别决议需要至少三分之二左右的多数票赞成 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载较高百分比的股东有权出席并于 公司的股东大会,或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一致书面同意。这些公司 该法案仅定义了“特殊决议”。因此,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以 “普通决议”作为一个整体或关于具体规定的定义。根据我们修订和重述的条款 普通决议必须在股东大会上由股东(有权)的简单多数通过 亲自或委托代表在该会议上投票。这一表述包括一项一致的书面决议。

 

为了保护股东,某些事项必须得到批准。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通过股东特别决议,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 减少股本(在有关情况下须经法院批准)、更改名称、批准合并计划 (母公司与附属公司合并除外),授权以继续方式转移至另一司法管辖区或 公司的合并或自动清盘。

 

没有任何限制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对外国法律或章程所施加的普通股持有或行使表决权 或本公司的其他组成文件。然而,任何人都无权在任何股东大会或任何单独的会议上投票。 普通股持有人,除非该人在该会议的记录日期已登记,且除非所有催缴股款或其他 现已支付有关人士就本公司普通股支付的款项。

 

114

 

 

清盘;清算。*在……下面 开曼群岛法律和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公司可以通过我们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清盘, 或者如果清盘是由我们的董事会发起的,通过我们成员的特别决议,或者如果我们的公司无法 通过我们成员的一项普通决议,在到期时偿还债务。此外,公司可借命令清盘。 开曼群岛法院。法院有权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它所在的地方, 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

 

在我们的公司结束后 公司,在清盘时任何优先于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的全额金额之后 或清盘有权收取已支付或已作废付款,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取 由清算人决定的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剩余资产。持有者收到的资产 我们在清算中的普通股可以是全部或部分财产,不需要所有财产都是同一种类型的。 股东们。

 

普通股催缴股款 和没收普通股。在符合配发条款的情况下,董事可催缴 股东就其股份未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任何溢价,以及每名股东应(受在 至少14个整天的通知,指明付款的时间和地点),向我们支付催缴的股份金额。股东 登记为股份联名持有人的股东须负上连带责任支付有关股份的所有催缴股款。如果有来电 到期应付后仍未支付的,到期应付的人应当就未支付的金额支付利息 自到期及应付之日起,直至按股份配发条款或通知所订利率支付为止。 催缴的费用,或如果没有固定费率,则按年利率10%计算。董事可豁免支付全部或部分利息 一部份。

 

我们有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 对以股东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无论是否已缴足股款)的留置权(无论是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登记)。这个 留置权是指股东或股东财产应支付给我们的所有款项:

 

(a)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联合,无论是或 并非该另一人是股东;及

 

(b)无论这些款项目前是否可以支付。

 

董事可以随时 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豁免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的股份保留权条款。

 

我们可以按照董事决定的方式出售任何股份 如果已发出应支付该款项的适当通知(按照规定),则目前应支付该款项 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并在通知被视为发出之日起14整天内 根据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该通知并未得到遵守。

 

普通股的赎回。。我们 可按有关条款及方式发行须赎回的股份,或按我们的选择权或按持有人的选择权发行 按其在股份发行前的决定而定。根据公司法,开曼群岛公司的股票可以赎回或回购 从公司的利润,从为此目的发行新股的收益中,或从资本中,提供该备忘录 而公司章程授权这样做,它有能力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偿还到期的债务。

 

没有优先购买权。他们说。持有者 普通股股东将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购买权购买本公司的任何证券。

 

变化 股份附带权利如果在任何时候股本是 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附属于任何类别的权利(除非股份发行条款另有规定 在符合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下,经 持有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三分之二的股东,或在另一次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的情况下持有该股份 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

 

附加到的权利 A类普通股。中国。每股A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A)权利 一(1)对股东的任何决议进行表决;(B)在公司于#年支付的任何股息中享有同等份额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以及(C)在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中享有同等份额的权利。

 

115

 

 

附属于类别B的权利 普通股每一股B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A)享有二十(20)票的权利。 根据股东的任何决议;(B)在公司按照公司支付的任何股息中获得同等份额的权利 (C)在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中享有同等份额的权利;及(D)转换权 可根据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行使。

 

每股B类普通股可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 B类普通股持有人在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随时可选择的普通股,但A类普通股除外 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尽管有任何包含的东西 在章程细则中,当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转让给B类普通股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时 B类普通股应立即自动转换为等值数量的 A类普通股。如有关的B类普通股已缴足股款且无须评税,则A类普通股 其转换成的股份应全额支付,且不应评估。可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拟进行的转换 应在有关的B类普通股转让的情况下生效,在这种情况下,任何转换 该等B类普通股的转让将与转让B类普通股同时生效。

 

股份变更 资本。中国投资银行。在《公司法》的约束下,我们可以通过普通决议:

 

(a)以固定数额的新股增加我们的股本 通过该普通决议,并享有该普通决议所列的附带权利、优先权和特权;

 

(b)合并并将我们的全部或任何股本划分为 比我们现有股份数额大的股份;

 

(c)将我们全部或任何已缴足的股份转换为股票,以及 将该股票重新转换为任何面值的已缴足股款;

 

(d)将我们的股份或其中任何一股再分成一定数额的股份 小于固定的,因此,在分部中,支付的金额与未支付的金额(如有)之间的比例 每一份减持股份的价值,须与衍生该减持股份的股份的价值相同;及

 

(e)注销在该普通股过户之日的股份 决议,并未被任何人接受或同意接受,并将我们的股本数额减少 如此注销的股份,或在没有面值的股份的情况下,减少了我们的资本被分割成的股份的数量。

 

受《公司法》约束 而对于当其时授予持有某一特定类别股份的股东的任何权利,我们可以通过特别决议, 以任何方式减少我们的股本。

 

转换权。。每个 公司B类普通股可由持有人选择转换为一(1)股A类普通股 在书面通知本公司后,可随时出售此类B类普通股,但A类普通股不得兑换 在任何情况下转换为B类普通股。尽管章程中有任何规定,但在班级转移时 B类普通股持有人向B类普通股持有人或其关联方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出售B类普通股 普通股应自动并立即转换为等值数量的A类普通股。

 

A类的转让 普通股。美元。但转让A类普通股须符合本公司的适用规则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A类股东可以通过完成转让工具将普通股转让给他人 通常或普通形式,关于A类普通股,或纳斯达克规定的形式,或以任何其他经批准的形式 由董事签立:

 

(a)A类普通股全额支付的,由 或代表该股东;及

 

(b)A类普通股为零或部分为零的 由该股东和受让人支付或由其代表支付。

 

转让人应被视为 继续作为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直至受让人的姓名登记在 结伴。

 

116

 

 

我们的董事会可能, 在其绝对酌情决定权下,拒绝登记任何尚未足额缴足或未缴足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转让 受公司留置权的约束。我们的董事会也可能拒绝登记此类A类普通股的任何转让,除非:

 

(a)转让文书已递交公司,并随附 有关普通股的证书(如有的话)及本公司董事会合理地提供的其他证据 要求表明转让人进行转让的权利;

 

(b)转让文书仅针对一个类别 股份;

 

(c)如有需要,转让文书已加盖适当印花;

 

(d)受让的A类普通股已缴足股款 没有任何有利于我们的留置权;

 

(e)与转让有关的任何费用已支付给我们;以及

 

(f)如转让给联名持有人,则转让 是不超过四个联名持有人。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 登记转让,则须在递交转让文书之日起三个月内送交 向转让人及受让人各发出该项拒绝的通知。

 

然而,这是不太可能的 影响投资者在公开发行中购买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交易。曾经的甲级联赛 普通股已经上市,该A类普通股的法定所有权和该A类普通股的登记细节 我们会员名册中的普通股将保留在DTC。所有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市场交易 然后,股票将不需要董事进行任何形式的登记,因为市场交易将全部 通过DTC系统进行。

 

转让登记可在下列时间和期间暂停 由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决定的期限,但此类转让登记不应 任何一年停职30天以上。

 

反收购条款。 一些人 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可能会阻碍、推迟或阻止对 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我们的公司或管理层,包括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发行 一个或多个系列中的优先股,并指定这种优先的价格、权利、优先、特权和限制 我们的股东没有任何进一步的投票或行动。

 

关于以下方面的特殊考虑 获得豁免的公司。他们说。根据《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得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公司 该法对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进行了区分。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任何公司 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经营业务的公司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有关获豁免人士的要求 除下列豁免和特权外,公司与普通公司基本相同:

 

获豁免公司无需提交年度申报表 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注册处)通报其股东情况;

 

获豁免公司的成员登记册尚未公开 检查;

 

获豁免的公司不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

 

被豁免的公司可以发行无面值的股票;

 

获豁免公司可获得针对 征收任何未来税收(此类承诺通常首先提供20年);

 

获豁免公司可以继续注册 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并在开曼群岛被撤销注册;

 

获豁免公司可以注册为限期公司; 和

 

获豁免公司可以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 公司

 

117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 仅限于股东未支付的公司股份金额(特殊情况除外,例如涉及 欺诈或非法或不当目的或法院可能准备揭穿或揭开公司面纱的其他情况)。

 

会员登记册。 下 根据《公司法》,我们必须保存成员登记册,并应记录:

 

公司成员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a 每一成员所持股份的声明,其中:根据其编号区分每一股(只要该股有编号);确认 就每个成员的股份支付的或同意视为已支付的金额;确认由 每一成员;并确认成员持有的每一相关类别的股份是否具有章程细则下的投票权,以及 那么,这种投票权是否是有条件的;

 

任何人的姓名被记入 登记为会员;以及

 

任何人不再是会员的日期。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 我们公司的成员登记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表面证据(即,成员登记册将提出 对上述事项的事实推定,除非被推翻),并且在成员登记册上登记的股东被视为 作为开曼群岛法律的问题,拥有与其在成员登记册上的名称相对的股份的合法所有权。

 

然而,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应用程序 可向开曼群岛法院提出,以确定成员登记册是否反映了正确的法律地位。此外, 开曼群岛法院有权在其认为的情况下下令更正该公司保存的成员登记册。 会员名册不能反映正确的法律地位。如申请改正注册纪录册的命令 ,则该等股份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开曼群岛人的重新审查。 岛屿法庭。

 

优先股

 

董事会被授权 不时指定和发行一个或多个类别或系列的优先股,并确定和确定相对权利, 优先、指定、资格、特权、选择权、转换权、限制和其他特殊或相对的权利 每个这样的级别或系列都是如此授权的。这种行为可能会对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分享或可能具有阻止个人或团体控制我们的任何企图的效果。

 

普通认股权证

 

存续期与行权价格

 

共同认股权证有一个首字母 行权价为每股4.71美元。普通权证在发行时即可行使,有效期为五年。 出具之日后。行权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以适当的 在发生股份分红、股份分拆或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类似事件时进行调整。除了某些例外 在例外情况下,如果公司随后以低于以下的价格出售股权,行使价格也可能会进行调整 当时普通权证的行权价。

 

可运动性

 

共同认股权证是可以行使的, 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全部或部分向我们交付一份正式签署的行使通知,并附上全额付款 在行使上述权力时购买的A类普通股数量(以下讨论的无现金行使除外)。 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不得行使持有人普通权证的任何部分 紧随其后将拥有超过4.99%(或在持有人选择时,9.99%)我们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 行使,除非持有人在至少61天前通知我们,持有人可以增加所有权金额 行使持有人普通权证后发行的A类普通股,最高可达普通股数量的9.99% 在行使权利生效后紧接未清偿,因为该百分比所有权是根据下列条款厘定的 共同授权书。

 

118

 

 

无现金锻炼

 

如果在90天后的任何时间 发行后,没有有效的登记声明涵盖普通权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 代替支付本应在行使时向吾等支付的现金款项,以支付总行使价格, 相反,持有人可选择在行使该项权力时收取(全部或部分)A类普通股的净数目 根据《共同认股权证》中规定的公式确定。

 

基本面交易

 

在发生任何基本事件时 普通权证中描述的交易,一般包括与另一实体或并入另一实体的任何合并、全部或实质上的出售 我们的所有资产、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或我们A类普通股的重新分类,然后在任何后续行使时 对于普通权证,持有人将有权获得作为替代对价的每股A类普通股,即 在紧接这类基本交易发生之前的这种行使时可以发行的,A类股票的数量 继承人或收购公司的普通股或本公司的普通股(如果是尚存的公司)以及任何额外代价 持有普通权证的A类普通股数量的持有人在该交易时或因该交易而应收的款项 可在紧接该活动之前行使。

 

可转让性

 

根据其条款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在放弃共同认股权证时,持有人可以选择转让共同认股权证 连同足以支付任何转让税(如适用)的转账及支付款项的适当文书一并交予本公司。

 

零碎股份

 

无分数A级 普通股将在普通权证行使时发行。相反,将发行的A类普通股数量 在我们的选择中,要么被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要么我们将为这个最后的分数支付现金调整 金额等于该分数乘以行权价格。

 

交易市场

 

没有既定的交易 对于普通权证的市场,我们预计不会有市场发展。我们不打算申请共同认股权证上市 在任何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国家认可的交易系统上。如果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普通股的流动性 搜查令将是有限的。

 

作为股东的权利

 

除另有规定外 在普通权证中或凭借持有者对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普通权证持有人 没有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包括任何投票权,直到该普通权证 持股人行使认股权证。

 

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

 

存续期与行权价格

 

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将 可在失责事件(定义见附注)发生之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行使,直至无 根据证券购买协议,未偿还票据或可发行票据。一旦发生违约事件,持有人 可按名义行使价认购及向本公司购买最多191,522股股份(须按其规定作出调整) 每股0.0001美元。

 

119

 

 

可运动性

 

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将 在违约事件(如定义)发生之时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可由持有人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 在注释中)。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不得行使持有人预付资金认股权证的任何部分 持有者将拥有我们已发行A类普通股超过4.99%(或在持有人选择时,为9.99%)的程度 在行使后立即,除非持有人在至少61天前通知我们,持有人可以增加 行使持有人普通股后的已发行A类普通股持有量最高为9.99% 在行使权力后立即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如所有权百分比为 根据共同认股权证的条款确定。

 

无现金锻炼

 

而不是赚到钱 以其他方式考虑于行使时向吾等支付款项以支付行权总价,持有人可选择 在行使该等权力时(全部或部分)收取根据公式厘定的A类普通股净数目 在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中规定的。

 

基本面交易

 

在发生任何基本事件时 交易,如预融资认股权证所述,一般包括与另一实体的任何合并、全部或实质上的出售 我们的所有资产、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或我们A类普通股的重新分类,然后在任何后续行使时 对于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每股A类普通股作为替代对价 在紧接这类基本交易发生之前的这种行使时可以发行的,A类股票的数量 继承人或收购公司的普通股或本公司的普通股(如果是尚存的公司)以及任何额外代价 在这种交易时或由于这种交易而由持有人应收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 认股权证可在紧接上述事件之前行使。

 

可转让性

 

根据其条款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预付资权证可在持有人交出预付资权证时由持有人选择转让 向我们发出授权书,连同适当的转账和支付足以支付任何转让税的资金(如果适用)的文书。

 

零碎股份

 

无分数A级 普通股将在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时发行。相反,将发行的A类普通股数量 在我们的选择中,我们将被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或者我们将就该最后的分数支付现金调整 金额等于该分数乘以行权价格。

 

交易市场

 

没有既定的交易 对于预先融资的权证,我们预计不会有市场发展。我们不打算为预融资的公司申请上市 任何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国家认可的交易系统的认股权证。如果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市场的流动性 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将是有限的。

 

作为股东的权利

 

除另有规定外 在预融资权证中或凭借持有人对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预融资权证持有人 不拥有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包括任何投票权,直到这样的预融资 权证持有人行使其权证。

 

120

 

 

注意

 

本金和到期

 

该纸币是在 本金2500,000美元,原始发行折扣10%,250,000美元。票据最初可转换为A类普通票据 换股价格为4.71美元,可作出若干调整,但换股价格不得减至低于0.7616美元。 票据不计息,于2025年9月23日到期。

 

未偿还本金的支付

 

从早些时候开始 (I)2024年9月23日后60天的第二天和(Ii)注册声明的日期 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生效,本公司须按月向持有人支付票据项下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 在该日及其每个月的周年日分期付款,数额相当于本金总额的105%乘以 以1除以票据到期日前的剩余3个月数所厘定的商,直至未偿还的 本金已全数支付,或(如较早)在加速、转换或赎回票据时按照其 条款。所有按月付款本公司均以现金支付,但在某些情况下,如附注所规定, 公司可以选择以A类普通股支付。

 

提前还款

 

公司可能不会偿还任何 票据未偿还本金的一部分。

 

受益所有权限制

 

该附注可能无法转换 在一定程度上,持有人将拥有超过4.99%(或,在持有人选择,9.99%)的我们的未偿还A类普通股 股份于转换后立即持有,除非持有人在至少61天前通知吾等,持有人可 将票据转换后的已发行A类普通股持股量增加至A类股数量的9.99% 在实施转换后立即发行的普通股,因为该百分比所有权是根据 与便条的条款一致。

 

违约事件

 

在发生任何 如发生违约(定义见票据),票据应按相当于10%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利率低于10%,则按最高利率计息 法律允许的数量。此外,在发生违约事件时,如在任何适用的救治期限内仍未救治, 还应按“强制性违约金额”(即未偿还本金余额(I)之和的120%)支付利息 在第一次失责事件发生之日发出的票据,以及(Ii)票据的任何应计利息和未付利息。此外, 如果违约事件没有治愈,投资者还有权根据所提供的条款转换强制性违约金额 在笔记中。

 

安防

 

作为债务的抵押品 根据证券购买协议及票据,本公司已向持有人授予本公司所有 在美国的当前和未来资产(包括知识产权),以及与 正式签署的存款账户控制协议(“DACA”),但安全协议中规定的某些例外情况除外 (定义见证券购买协议)。

 

开曼群岛公司法比较 和美国公司法

 

开曼群岛的公司 受《公司法》管辖。《公司法》是以英国法律为蓝本的,但没有遵循最近的英国法律成文法。 因此,《公司法》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现行的《公司法》之间存在重大差异。 此外,《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如下所述 是适用于我们的《公司法》条款和适用的可比法律之间的实质性差异的摘要 致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

 

121

 

 

合并及类似安排

 

在某些情况下,《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 两家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或合并,或一家开曼群岛公司与另一家公司成立的公司之间的合并或合并 管辖权(条件是该另一管辖区的法律提供便利)。为此目的,(A)将“合并”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组成公司的合并,并将其业务、财产和债务归属于其中一家 (B)“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组成公司的合并 并将该等公司的业务、财产及法律责任归属予该合并公司。

 

如果合并或合并发生在两家开曼群岛公司之间, 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一份载有某些规定信息的合并或合并书面计划。 然后,该计划或合并或合并必须得到(A)或每一成员股东的特别决议的授权。 或(B)该组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授权(如有)。 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必须连同其他文件一起提交给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 文件、关于合并或尚存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声明、每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声明 组成公司,以及(除非尚存或合并的公司为非开曼群岛公司)一份 合并或合并证书将发给每个组成公司的成员和债权人,该通知 合并或合并的详情将刊登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这是在遵守这些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完成的。

 

股东有权 对合并或合并进行投票,而不管他所持的股份是否给予他投票权。没有股东决议 母公司(即拥有至少90%已发行股份的公司)之间的合并需要有投票权 附属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但须将合并计划的副本发给每一成员 除非会员另有同意,否则将合并子公司。

 

每一持有人的同意 必须获得组成公司的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除非开曼群岛的法院放弃这一要求。 如注册处信纳《公司法》的要求(包括某些其他手续)已得到遵守 注册处处长会将合并或合并的计划注册。

 

在哪里合并或合并 涉及外国公司,程序类似,只是关于外国公司,开曼群岛的董事 公司须作出一项声明,表明在作出适当查询后,他认为有关规定 下列情况已得到满足:(I)关于合并或合并是否得到政府宪法文件的允许或不禁止 外国公司和外国公司注册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以及这些法律和任何要求 这些宪法文件中有哪些已经或将会得到遵守;。(Ii)没有请愿书或其他类似的诉讼程序。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为将该外国公司清盘或清盘而提交并仍未完成的,或作出的命令或通过的决议;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均未委任接管人、受托人、管理人、重组人员或其他类似人士,亦未在该司法管辖区行事 关于该外国公司、其事务或其财产或其任何部分;。(Iv)保证任何计划、命令、妥协或其他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已订立或作出类似安排,使该外国公司的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延续。 被暂停或限制。

 

在那里幸存的公司 开曼群岛公司,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还被要求作出一项声明,大意是, 经适当询问后,他认为符合下列要求:(1)该外国公司是 有能力在债务到期时偿还债务,并且合并或合并是真诚的,并不打算欺骗无担保债权人 (Ii)就该外地公司授予尚存的人的任何担保权益的转让而言; 或合并公司:(A)已获得、解除或放弃对转让的同意或批准;(B)允许转让 根据外国公司的章程文件并已获得批准;和(C)根据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 该外地公司已获或将会获遵从;。(Iii)该外地公司将于 根据有关外国管辖区的法律生效、停止注册、登记或存在的合并或合并; 及(Iv)没有其他理由认为准许合并或合并会违反公众利益。

 

122

 

 

在采用上述程序时,《公司法》规定 向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的权利(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 将由开曼群岛法院裁定),一旦他们不同意合并或合并,如果他们遵循规定的程序。 实质上,该程序如下:(A)股东必须以书面反对合并或合并 组成公司在就合并或合并进行表决之前,包括一份关于股东建议要求付款的声明 (B)在合并或合并获表决批准后20个月内;。 合并、合并经股东批准,组成公司必须书面通知每一位股东。 书面反对;(C)如果股东必须在收到组成公司的通知后20天内, 组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其提出异议的意向,其中包括要求支付交易会的费用等细节 其股份价值;。(D)在上述(B)段所列期间届满后七个月内 或在合并或合并计划送交存档的日期(以较迟的为准)后7天内, 尚存的公司或合并后的公司必须向每一名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提出书面要约,要求以 公司确定的价格为公允价值,如果公司与股东在随后30天内就价格达成一致 在提出要约的日期,公司必须向股东支付该数额;(E)如果公司和股东倒闭 在30天期限内,在30天期限届满后20天内商定价格 公司(和任何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必须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请愿书,以确定公允价值等 请愿书必须附有与其就公允价值达成协议的持异议股东的姓名和地址的名单。 该公司尚未联系到他们的股份。在该请愿书的听证会上,法院有权确定公允价值。 连同公司须按厘定为公允价值的款额支付的公平利率(如有的话)。 任何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其名字出现在公司提交的名单上,可全面参与所有程序,直至作出裁决为止。 已达到公允价值。持不同意见的股东的这些权利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用的,例如,对持不同意见的人 持有在认可证券交易所或认可交易商间报价上有公开市场的任何类别的股份 系统在有关日期,或该等股份的出资代价是任何在国家上市的公司的股份 证券交易所或尚存或合并的公司的股份。

 

此外,开曼群岛法律 也有单独的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便利公司的重组或合并,计划 安排一般更适合于复杂的合并或涉及广泛持有的公司的其他交易,通常指 作为一项“安排方案”,这可能相当于一项合并。在合并的情况下 根据安排方案寻求的(其程序比通常的程序更严格且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 在美国完成合并所需的),有关安排必须获得每一项的多数批准 将与之达成安排的股东和债权人类别,此外他们还必须代表四分之三的价值 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每类股东或债权人(视属何情况而定), 或为此目的召开的会议。会议的召开和随后安排的条款必须得到以下方面的批准 开曼群岛大法院。而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将有权向法院表达对该交易的看法 如不获批准,法院如信纳以下情况,则可预期批准该项安排:

 

我们并不建议采取非法或超出范围的行动。 我们的公司权威和有关多数表决权的法律规定已得到遵守;

 

股东出席了会议 所讨论的和法定多数是善意行事,没有强迫少数人来促进不利于他们的利益 班级;

 

这种安排是这样的,商人可以合理地 由该类别中一名就其利益行事的聪明而诚实的人批准;及

 

这一安排不会受到更恰当的制裁 根据《公司法》的其他一些条款,这将构成对少数人的欺诈。

 

123

 

 

如果一种安排方案 或收购要约(如下所述)获得批准,任何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将没有可与评估权相提并论的权利,即 否则通常可供美国公司的持不同意见的股东使用,提供接受付款的权利 以现金换取司法确定的股票价值。

 

排挤条款

 

《公司法》包含 强制收购的法定权力,可能有助于“挤出”持不同意见的少数股东 要约收购。当要约收购要约在四个月内被90%股份的持有人接受时, 要约人可以在两个月内要求剩余股份的持有人将该等股份转让给要约人 报价条款。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除非有,否则不太可能成功 欺诈、恶意、串通或股东不公平待遇的证据。

 

此外,类似的交易 合并、重建和/或合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这些法定条款的其他方式实现, 例如股本交换、资产收购或通过合同安排控制运营业务。

 

股东诉讼

 

我们开曼群岛的法律顾问Ogier(Cayman)LLP并不知道 任何报告的集体诉讼已在开曼群岛法院提起。派生诉讼已在开曼群岛提起 法院和开曼群岛法院已确认可以采取此类行动。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将是适当的原告 在任何基于违反对我们的义务的索赔,以及(例如)针对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的索赔通常不会被提起 被一个小股东收购。然而,根据英国当局,这很可能是具有说服力的权威和适用 开曼群岛的一家法院在下列情况下适用上述原则的例外:

 

一家公司正在或打算采取非法或超越法律的行为 其职权范围,不能经股东批准;

 

决议通过过程中的不正常情况,这需要 有资格的多数;以及

 

那些控制该公司的人正在实施一场“诈骗” 在少数人身上。“

 

股东可以有直接的 在股东的个人权利已经或即将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对我们提起诉讼的权利。

 

董事及行政人员的弥偿 高级船员及法律责任的限制

 

开曼群岛法律不限制一家公司的 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赔偿,但任何此类规定除外 可能被开曼群岛法院裁定为违反公共政策,例如为欺诈或其后果提供赔偿 犯罪,或针对受补偿人自己的欺诈、故意疏忽或故意违约。我们的修订和重述 章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将赔偿每一位现任或前任董事秘书(包括 董事),以及我们的任何其他高级职员(包括投资顾问、管理人或清盘人)及其个人 代表们反对:

 

(a)所有诉讼、法律程序、费用、收费、费用、损失、 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官员招致或承担的损害或责任 在或关于处理我们的业务或事务,或在签立或解除现有或以前的董事(包括替补 董事)、秘书或官员的职责、权力、权力或酌情决定权;以及

 

(b)在不限于上文(A)段的情况下,所有费用、 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官员在当地发生的费用、损失或债务 抗辩(不论成功与否)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不论是否受到威胁, 有关我们或我们的事务的任何法庭或审裁处,不论是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

 

124

 

 

没有这样的现有的或以前的 然而,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官员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问题应得到赔偿 他自己的实际欺诈、故意违约或故意疏忽。

 

在下列允许的范围内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预付款、贷款或其他方式支付或同意支付因下列原因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 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我们的任何人员 以上条件是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官员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偿还我们支付的款项 最终认定不承担赔偿董事(包括替代董事)、秘书或该官员的责任 法律费用。

 

我们的修订和重述备忘录 和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允许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损失、损害、费用进行赔偿 以及因其身分而招致的开支,除非该等损失或损害是因该等董事或高级人员的不诚实或欺诈行为而引起的。

 

这一行为标准是 大体上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另外,我们的聘书 向我们的独立董事和我们与我们的执行人员的雇佣协议提供了额外的补偿 除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并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规定者外。

 

在赔偿范围内 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根据上述规定控制我们的人承担责任 规定,我们已获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公司表示的公共政策 行为,因此无法强制执行。

 

董事的受托责任

 

在特拉华总公司旗下 根据法律,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受托责任。这项职责有两个组成部分: 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公司本着善意行事,以通常情况下 谨慎的人也会在类似的情况下行使权力。根据这一义务,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 关于重大交易的所有可合理获得的重要信息。忠诚的义务要求董事在 他合理地相信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他不能利用公司的职位谋取私利。 也不是优势。这一义务禁止董事进行自我交易,并强制要求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 优先于董事、高管或控股股东拥有但未由股东普遍分享的任何权益。 一般来说,董事的行为被推定为在知情的基础上,本着善意和诚实的信念做出的 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被违反下列其中一项的证据所推翻 受托责任。如果提交此类证据涉及董事的交易,董事必须证明程序上的 交易的公平性,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公允价值。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所有 我们的董事对我们负有三种责任:(I)法定责任、(Ii)受托责任和(Iii)普通法责任。 开曼群岛的《公司法(修订本)》规定了董事的一些法定义务。开曼群岛的董事 信托义务未编入法典,然而,开曼群岛法院裁定,董事应承担以下信托义务: (A)有义务按照董事真诚地认为最符合公司利益的方式行事,。(B)有义务行使 (C)有责任避免将来妨碍其自由裁量权;及(D)a 避免利益冲突和义务冲突的义务。董事的普通法职责是以技巧、谨慎和勤奋的方式行事 这是对一个执行与该董事就该公司所履行的职能相同的职能的人可能合理地期望的 而且,以技巧、谨慎和勤奋行事,符合与他们所拥有的任何特定技能相称的谨慎标准 这使他们能够达到比没有这些技能的董事更高的标准。在履行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们 必须确保遵守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我们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任何人承担的义务 我们的董事都被攻破了。

 

的职能和权力 除其他外,我们的董事会包括:

 

任命官员并确定任期 官员;

 

行使公司举债权力及按揭 公司的财产;及

 

维持或登记按揭、押记、 或公司的其他产权负担。

 

125

 

 

股东书面同意诉讼

 

在特拉华州总医院的领导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取消股东通过书面同意采取行动的权利。 我们修改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以一致书面形式批准公司事项。 由本应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表决的每名股东或其代表签署的决议 正在举行一次会议。

 

股东提案

 

在特拉华州总医院的领导下 根据《公司法》,股东有权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建议,只要它遵守通知的规定 管理文件中的规定。特别股东大会可以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授权的人召集。 在管理文件中这样做,但股东可能被禁止召开特别会议。

 

开曼群岛法律仅赋予股东有限的权利 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不赋予股东向股东大会提交任何提案的任何权利。然而, 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应应一名或多名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投票的股东的书面要求召开。 按照通知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合计)持有不少于10%表决权的会议 在修改和重述的公司章程中,注明会议的目的,并由每一位股东签署 请购单。如果董事不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1整天内召开该会议 请求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在三个月内自行召开股东大会。 在上述21整天期限届满后,董事因董事失职而招致的合理开支 召开会议的费用由我们报销。我们修改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没有提供任何其他权利来提出任何建议 在年度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之前。作为开曼群岛的豁免公司,我们没有法律义务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累计投票

 

在特拉华州总医院的领导下 根据《公司法》,除非公司有公司注册证书,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 明确规定了它。累积投票制潜在地促进了小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性 因为它允许小股东在单个董事上投股东有权投的所有票,这增加了 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没有关于累积投票的禁令 根据《公司法》,但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累积投票。因此,我们的股东 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的保护或权利并不比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少。

 

董事的免职

 

在特拉华州总医院的领导下 根据《公司法》,设立分类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只有在获得多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出于原因被移除 有表决权的流通股,但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符合我们的 修改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包括通过普通决议撤销董事)、董事的办公室 在下列情况下可立即终止:(A)开曼群岛法律禁止他担任董事,(B)他被 破产或与债权人达成一般债务偿还安排或债务重整协议,。(三)如他向我们发出辞去职务通知,。(四)。 只担任董事的固定任期,而该任期届满;。(E)注册医生认为 如果他得到大多数人的通知,他在身体上或精神上变得不能充当董事的角色,(F) 其他董事(不少于两名)离职(不损害因违反规定而提出的任何损害赔偿申索 (G)该人是否受任何与精神健康有关的法律所规限 或(H)在未经其他董事同意的情况下,缺席会议 连续六个月的董事任期。

 

126

 

 

与有利害关系的股东的交易

 

特拉华州总公司 法律包含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公司明确选择 在公司注册证书中不受该法规的约束,禁止其从事某些企业合并 自“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之日起三年内。 感兴趣的股东通常是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更多未完成投票权的个人或团体 在过去三年内分享。其效果是限制了潜在收购者对以下项目进行两级收购的能力 所有股东都不会得到平等对待的目标。除其他事项外,本规约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该股东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时,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者交易。 这导致该人成为感兴趣的股东。这鼓励了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者进行谈判 与目标公司董事会进行的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

 

开曼群岛的法律没有类似的 法规。因此,我们不能利用特拉华州商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然而, 尽管开曼群岛法律不规范公司与其大股东之间的交易,但它确实规定了这样的交易 交易必须是出于公司的最佳利益,出于正当的公司目的,而不是为了 构成对小股东的欺诈。

 

解散;清盘

 

在特拉华州总医院的领导下 公司法规定,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的建议,否则解散必须得到持有股东的批准 公司总投票权的100%。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方可经董事会批准 公司流通股的简单多数。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证书中包括 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成立公司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和 我们修改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公司可以通过我们的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清盘,或者如果清盘 UP是由我们的董事会发起的,通过我们成员的特别决议,或者如果我们的公司无法偿还债务 当它们到期时,通过我们成员的一项普通决议。此外,公司可根据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进行清盘。 岛屿。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在法院认为 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

 

股份权利的变更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一家公司可以 经该类别的流通股过半数批准后的某一类别股票的权利,除非公司注册证书 另有规定。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和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如果我们的股本分为 超过一个类别的股份,经持有不少于三分之二股份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我们可以改变任何类别的权利。 该类别的已发行股份,或在持股人的另一次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的批准下 那一类的股票。

 

管治文件的修订

 

在特拉华州总医院的领导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的治理文件可经有权获得多数流通股批准后进行修改 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不得投票。在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备忘录 公司章程只有在我们股东的特别决议下才能修改。

 

127

 

 

反洗钱-开曼群岛 岛屿

 

为了遵守法律 或旨在防止洗钱和恐怖分子融资的法规,我们被要求通过并保持反洗钱 程序,并将要求订阅者提供信息和证据,以核实其身份、地址和资金来源。哪里 在许可的情况下,并在某些条件下,我们也可以委托维持我们的反洗钱程序(包括 获取尽职调查信息)给合适的人。

 

我们保留要求的权利 核实订户的身份、地址和资金来源所需的资料和证据。在延迟的情况下 或订户未能提供任何核实所需的资料,我们可拒绝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收到的任何资金都将无息退还到最初从其借记的账户。 我们不会对订户因拒绝或延迟处理申请而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订阅者没有及时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和文件,则由订阅者提供。

 

我们还保留以下权利 如果我们的董事或管理人员怀疑或被告知支付赎回款项,拒绝向股东支付任何赎回款项 向该股东收取的收益可能导致任何人违反适用的反洗钱或其他法律或法规 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或如果认为有必要或适当地拒绝,以确保我们遵守任何此类法律或法规 在任何适用的司法管辖区。

 

如果有任何人居住在 开曼群岛知道或怀疑或有合理理由知道或怀疑另一人从事犯罪行为 或与恐怖主义或恐怖分子财产有关,而为了解或怀疑而获得的信息是在 在受监管部门的业务过程中,或在其他行业、专业、业务或就业中,该人将被要求报告 知悉或怀疑(I)指定官员(根据《开曼群岛犯罪收益法(修订本)》任命) 或开曼群岛财务报告管理局根据《犯罪收益法(修订本)》,如果披露 与犯罪行为或洗钱有关,或(Ii)向金融报告管理局或警员或被提名的 官员(根据《开曼群岛恐怖主义法(修订本)》),如果披露涉及参与恐怖主义或恐怖分子 融资和恐怖分子的财产。此类报道不应被视为违反保密或对披露的任何限制 任何成文法则或其他规定所强加的资料。

 

通过认购股票, 认购人同意应要求向监管机构和其他人披露与资金有关的任何信息。 在开曼群岛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洗钱和类似事项。

 

开曼群岛的经济实体立法 岛屿

 

《国际税收合作(经济实体)法》(修订本) (《物质法》)于2019年1月在开曼群岛生效,引入了某些经济实质和 对从事某些在地理上流动的商业活动的范围内开曼群岛实体的相关报告要求 (“相关活动”)。由于我们是开曼群岛的豁免公司,其根据《物质法》的合规义务包括 向开曼群岛税务信息管理局提交年度通知(如果需要,还应提交申报单),公司需要 除其他事项外,报告它是否进行了任何相关活动,如果有,我们是否满意 与此类相关活动有关的适用经济实体测试(如《物质法》所规定的)(“ES测试”)。 预计我们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相关活动”,因此不会被要求 符合ES测试;或将仅以纯股权控股公司的身份从事相关活动,以便 根据《经济实体法》,它将接受简化的ES测试。然而,《经济实体法》有 自其生效以来一直受到某些修正,由于它反映了一个相对较新的制度,预计该实质内容 ACT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继续演变,并可能会受到进一步的修订。未能满足中列出的适用要求 《实体法》可根据《实体法》对我们采取强制执行行动(包括行政处罚)。

 

数据保护局-开曼群岛

 

我们在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责任 基于国际公认的数据原则的《开曼群岛数据保护法》(经修订)(下称《数据保护法》) 隐私。

 

128

 

 

开曼群岛的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 告示

 

这份隐私声明解释了 根据《数据保护法》,我们收集、处理和维护本公司投资者的个人数据的方式 经不时修订的《开曼群岛条例(修订本)》和据此颁布的任何条例、业务守则或命令。

 

我们致力于加工 在使用个人资料时,我们会在《条例》下被定性为“数据控制人”, 虽然我们的某些服务提供商、附属公司和代表可能会在DPA下充当“数据处理器”。 服务提供者可就向我们提供的服务,为其本身的合法目的处理个人资料。为达到以下目的 在本隐私声明中,“您”或“您的”应指订阅者,还应包括任何相关的个人 给订阅者。

 

凭借您的投资 在本公司,我们和我们的某些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记录、存储、传输和处理个人数据 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确定个人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将您提供的个人数据与我们的个人数据结合使用 从你那里收集,或关于你的。这可能包括在线或线下环境中收集的个人数据,包括从信贷资料机构收集的数据 和其他可用的公共数据库或数据来源,如新闻提纲、网站和其他媒体来源以及国际制裁 列表。

 

你的个人数据将会是 为公平和合法目的进行处理,包括(A)为我们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处理,您 是当事一方或应您的请求采取合同前步骤,(B)在为遵守任何法律规定而需要处理的情况下, 税收,或我们必须承担的监管义务,或(C)为追求合法利益而进行的处理 由我们或向其披露数据的服务提供商,或(D)在您同意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下 出于任何特定目的。作为数据控制者,我们只会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我们收集它的目的。如果我们 如果您需要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无关目的,我们会与您联系。

 

我们预计我们会 出于本隐私声明中规定的目的,与我们的服务提供商共享您的个人数据。我们也可以分享相关的个人信息 在合法且为遵守我们的合同义务或您的指示或在必要的情况下提供数据 或在任何监管报告义务方面这样做是可取的。在特殊情况下,我们将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与监管、检察和其他政府机构或部门以及诉讼当事人(无论是未决的还是威胁的)的数据, 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包括对任何其他人,我们有公共或法律义务这样做(例如,协助检测 以及防止欺诈、逃税和金融犯罪或遵守法院命令)。

 

你的个人资料不应 就数据处理目的而言,由本公司持有的时间超过必要的时间。

 

我们不会出卖你的个人 数据。任何将个人数据转移到开曼群岛以外的地方,应符合《DPA》的要求。 如有必要,我们将确保与数据接收方达成单独和适当的法律协议。

 

我们只会转接个人 按照政治部的要求提供数据,并将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信息安全措施 旨在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处理个人数据,以及防止意外丢失、破坏或 损坏个人数据。

 

如果你是一个自然人, 这将直接影响到你。如果您是公司投资者(就这些目的而言,包括信托或豁免等法律安排 有限合伙),向我们提供与您的投资有关的个人个人数据 这将与这些个人相关,您应该将本文件转发给这些个人,以供他们了解 和体贴。

 

您在以下内容中拥有某些权利 DPA,包括(A)有权被告知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数据(并且本隐私声明履行 我们在这方面的义务),(B)有权获得您的个人数据副本,(C)有权要求我们直接停止 营销,(D)有权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数据,(E)有权撤回您的同意,以及 要求我们停止处理或限制处理,或不开始处理您的个人资料,(F)有权 (G)有权获得关于任何国家的信息 或我们直接或间接转让、打算转让或希望转让的开曼群岛以外的领土 您的个人资料、我们为确保个人资料安全而采取的一般措施,以及我们可获得的任何有关资料来源的资料 在您的个人数据中,(H)有权向开曼群岛监察员办公室投诉,以及(I)有权 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129

 

 

如果您不想提供 如果您向我们提供所需的个人数据或随后撤回您的同意,则您可能无法投资于公司或继续投资 因为这将影响公司管理您的投资的能力。

 

如果你认为这是你的私人恩怨 数据未得到正确处理,或者您对我们对您提出的有关使用您的 个人数据,您有权向开曼群岛的监察员投诉。可通过电子邮件与监察员联系,电子邮件地址为info@ombusman.ky 或者通过访问他们的网站ombusman.ky。

 

我们的转会代理

 

我们的转会代理人 证券是大陆股票转让和信托公司。

 

上市

 

我们的A类普通股 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交易代码为“中宝”。

 

C. 材料合同

 

下面是一份摘要 在我们作为一方的所有重要协议中。

 

与主要保险公司A的合作协议

 

2019年12月27日, 智保中国与重点保险公司A订立合作协议,为期两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截止于2021年12月31日,自动续签12个月。2023年2月10日,智宝 中国与重点保险公司A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类似的 条款和条件。

 

根据这些协定, 智保中国同意为重点保险公司A提供其保险产品的MGU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产品 设计、销售和培训方面的协助、报价管理、登记和索赔方面的协助、风险管理、客户服务、 以及诊所预约和日程安排等增值服务。主要保险公司A为我们的最终客户提供各种保险 产品,包括集团全球医疗保险、个人全球医疗保险、团体伤残保险、全球癌症 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

 

作为对我们MGU服务的回报, 主要保险公司A向我们支付一定的MGU服务费。就其保险产品的销售而言,通过其自己的销售团队、主要保险公司 A同意向智宝中国支付管理集团全球医疗保险、个人全球保单每份保单保费的14% 医疗保险和全球癌症医疗保险,以及团体残疾管理每份保单保费的18.21% 保险和人寿保险。在智保中国协助或协助销售保险产品方面 由智保中国介绍的“第三者”,重点保险公司A同意向智宝支付中国的最高差额 协议中约定的销售费用率和主要保险人A支付给第三方的实际销售费用率,按 实践中的平均费率约为15%。

 

这些协议可能会被终止 如果立即(I)任何一方申请破产或正在进行破产程序,(Ii)任何一方已经出售或打算出售 在未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出售其50%或更多的业务,以及(3)任何一方违反义务 未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60天内纠正违约 请求治愈。

 

截至本年度的日期 据报道,智宝中国目前正在履行这些协议规定的义务。

 

130

 

 

与主要保险公司B的合作协议

 

两国之间的合作协议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主要保险公司b自2022年以来每年续签一次。2023年12月,阳光保险经纪入驻 与担任主要保险人的主要保险公司b及若干共同保险人订立合作协议,为期一年,自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根据协议,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同意为保险公司提供其保险产品的数字保险经纪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协助保险产品设计和组建共同保险集团,微信公众号注册和 制定和实施某些产品推广计划,以及提供客户咨询服务。保险公司提供 我们为终端客户提供各种医疗保险产品。

 

作为对我们保险的回报 经纪服务,保险公司向我们支付一定的经纪手续费。保险公司同意向阳光保险经纪人支付10.6%的保费 通过我们的经纪服务为各种医疗保险产品产生的每一份保单。

 

本协议不得终止 除非我们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否则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在协议期限内单方面承担的责任除外。根据 根据本协议,如果任何保险人单方面终止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履行,应被视为违约。 合同及其承诺应由其余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

 

截至本年度的日期 报告称,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正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与主要保险公司的合作协议 C

 

2024年1月1日,阳光明媚 保险经纪与主要保险公司C订立服务采购协议,自11月1日起生效, 2023年,2024年6月30日结束。截至本报告日期,该协议已到期,未续签。

 

根据协议, 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同意提供经纪服务,包括全面的品牌服务,零售保险客户获取 以及相关的保险品牌推广、广告投放、线上线下推广。作为对我们保险经纪服务的回报, 保险公司同意向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支付通过我们的经纪服务产生的每份保单保费的20% 适用于各种保险产品。

 

智宝中国之间的股东协议 和某些投资者

 

2016年9月至2016年 和2021年3月,智宝中国通过签订一系列股东协议(The “股东协议”)与某些投资者,包括四个风险资本投资者(“优先股东”) 筹集三轮资本。根据股东协议,智宝中国收取的总收益为人民币 6,000万元,以换取向上述四人发行合计18,745,463股智宝中国的可赎回优先股 股东们。

 

根据股东协议, 投资者有权按照智宝中国在智宝的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智宝新股 中国。此外,他们的股票受到基于价格的反稀释条款的约束,根据该条款,如果智宝中国增持其 注册资本或以低于优先股东各自支付的价格发行任何新证券,优先股东 股东将有权根据随后的任何较低价格调整他们在智宝中国的股权比例,以避免稀释。这个 优先股股东不能对股份造成任何负担。此外,如果(1)支付宝中国或任何投资者违约 股东协议规定的义务;(2)智宝中国转让或终止现有业务;(3)智宝中国 有股东协议约定的一定数额或以上的未偿债务,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的 在股东协议中;(四)智宝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日期或之前完成首次公开募股 投资者和智宝中国;(五)智宝中国或其子公司有不当业绩或者不履行职责的, 董事、高管或其他员工或其审计师,导致投资者对账簿或其他会计科目有合理怀疑 智宝中国及其子公司的记录,那么股东协议中规定的某些适用投资者具有 将所持股份回售给智宝中国。

 

股东协议 都受人民Republic of China的法律管辖。如发生任何冲突或纠纷,智宝中国及投资人 同意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结果 是终局的,对争端各方都有约束力。

 

截至本年度的日期 报道称,智宝中国与优先股东之间的股东协议因入股而不再有效 股份交出协议,如下所述。

 

131

 

 

智宝之间的股份交还协议 中国及其股东

 

2023年2月16日, 智宝中国与上述四位优先股订立股份退回协议(“退股协议”) 据此,四名优先股股东同意退出并转让其持有的智宝中国股份,代表 合共持有智宝中国约35.08%的股份予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智宝香港。

 

根据股份返还 协议、与此类股份相关的所有权利,包括优先购买权和反稀释权,同时 转至芝宝香港。优先股股东保证其转让的所有股份不受任何约束, 任何第三方的索赔。

 

2023年9月8日, 智宝香港发表声明,宣布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章》授予的优先购买权和反稀释权 股份返还协议。

 

截至本年度 报告称,优先购买权和反稀释权从未被行使过。

 

智宝股份认购协议 和某些购买者

 

2023年4月10日,智宝 与四名买方订立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包括三名 上述四名优先股股东。2023年9月26日,四名购买者提出申购普通股 本公司(“股份申请”)。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申请,三人 优先股东同意认购合共2,287,360股本公司普通股,第四名购买者同意 认购1,220,374股本公司普通股。这些股票自12月12日起重新分类为A类普通股, 2023年。

 

没有认股权证,衍生品, 或与该交易相关联的其他共享类别。此外,对未来的融资没有限制,也没有财政上的限制。 订立股份认购协议的契诺、参与权、反摊薄权利、优先购买权或罚则 与这笔交易有关。

 

2023年5月,智宝发布 本公司合共2,287,360股普通股(后重新分类为A类普通股)予三名优先股 股东们。

 

D. 外汇管制

 

没有法律、法令、条例或其他立法。 开曼群岛可能影响资本的输入或输出,或可能影响向不 居住在开曼群岛。开曼群岛的法律或我们修订和重述的条款中没有施加任何限制 关于非居民持有普通股权利的章程。

 

E. 税务

 

下面的讨论 中国开曼群岛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后果是 基于截至本报告日期生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法律和解释都可能发生变化。这 讨论并不涉及与投资A类普通股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收后果,例如税收 州、地方和其他税法规定的后果。

 

我们敦促潜在的购买者 A类普通股,就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税收后果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 购买、拥有和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税务局局长

 

开曼群岛税收

 

开曼群岛目前 不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向个人或公司征税,也不存在本质上的税收。 遗产税或遗产税。对于我们或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来说,没有其他可能是实质性的税收由 开曼群岛政府,但可适用于在签立时或签立后签立的文书的印花税除外 在开曼群岛的管辖范围内。开曼群岛无需为通过转让或任何转让发行的股票缴纳印花税 开曼群岛公司的股份(持有开曼群岛土地权益的公司除外)。开曼群岛不是缔约国 适用于向我公司或由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没有外汇管制法规或 开曼群岛的货币限制。

 

132

 

 

股息及资本的支付 关于股份,开曼群岛将不需要征税,支付利息时也不需要预扣 以及本金、股息或资本(视属何情况而定)给予股份的任何持有人,而出售 股票需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开曼群岛目前没有收入、公司或资本收益。 免交遗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

 

我们已注册成立为 开曼群岛的法律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我们已获得金融管理局的承诺 开曼群岛秘书,2023年3月23日,以下形式:

 

税收优惠法(修订)
有关税收优惠的承诺

 

按照税种 《特许权法案(修订)》,现对支付宝作出如下承诺:

 

(a)此后在群岛上颁布的任何法案都不会强制 对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征收的任何税收均适用于我们或我们的业务;以及

 

(b)此外,不对利润、收入 应支付收益或增值或具有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收益或增值:

 

(i)在股份、债权证或其他义务上或就股份、债权证或其他义务 本公司的;或

 

(ii)以全部或部分扣留任何有关的 按照《税收减让法》的规定支付。

 

这些特许权将是 自2023年3月23日起,为期20年。

 

人民Republic of China税

 

所得税和预提税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 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立“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目的,一般对其全球收入统一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申报义务。根据实施规则,“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被定义为拥有材料的机构。 对制造和业务运营、人事和人力资源、财务和财产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 一个企业的。

 

此外,国家行政管理局 2009年4月发布的税务局第82号通知明确,由中国企业控制的某些离岸注册企业 或中国企业集团将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A)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企业日常运营的人员和核心管理部门主要在中国境内; (B)其财务和人力资源决定须经中国个人或机构决定或批准;。(C)主要 企业的资产、会计账簿、公章,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纪要、文件 (四)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企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权利通常居住在中国。根据Sat第82号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 关于印发《境外设立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意见 (试行)2011年7月27日(《星期六公报45》),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 关于实施Sat第82号通告的更多指导。SAT公告45规定了确定的程序和管理细节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的地位和认定后事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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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开曼群岛 就中国税务而言,海岛控股公司智宝科技有限公司并非中国居民企业。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 在中国之外注册成立。作为一家控股公司,其关键资产是其在子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其关键资产为 并保存其记录(包括其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议), 在中国门外。因此,我们不认为我公司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也不认为我公司是中国税务的中国居民企业 目的。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相信我们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实体也不是中国居民企业。然而,这项税收 企业的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其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 “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这一术语。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认为 与我们的立场一致,而且存在中国税务机关可能会将我们的公司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风险,因为 我们管理团队的大部分成员都在中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 全球收入的25%的税率。如果中国税务机关认定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为“居民企业” 就企业所得税而言,一些不利的中国税收后果可能随之而来。

 

一个例子是10%的预扣 对我们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企业股东的股息和我们的非中国企业获得的收益征收税收。 股东不得转让我们的普通股。

 

目前还不清楚,如果我们 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股票或普通股的持有者将能够申请所得税条约的好处。 或者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协议。

 

国家气象局和国土安全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处理企业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9年4月与企业重组业务有关的所得税(“Sat通告59”), 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2017年10月17日,Sat发布了Sat第37号通告,并于12月1日起生效, 2017年,并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第59号通告》和《第37号通告》 当局加强了对非中国人直接或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审查 入驻企业。

 

根据该安排 内地中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偷税的协定 被视为非中国税务居民企业的香港居民企业的收入(“税务安排”) 直接持有中国企业至少25%的股份,该中国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提税率 对该等香港居民企业的税率由10%的标准税率降至5%,但须经中国地方税务机关批准。

 

根据《通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红利条款适用问题的通知 81“),这种税收安排的对手方居民企业除其他条件外,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为了享受税收安排下的减收预扣税:(I)必须以公司的形式存在;(Ii)必须 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企业规定比例的股权和投票权;及 在收到股息前连续12个月内的任何时间拥有该中国居民企业的该百分比资本。 此外,《非居民企业享受条约待遇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自2020年1月起施行,要求非居民纳税人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待遇 根据相关税收条约,提交纳税申报单或扣缴申报单,接受税务部门的进一步监测和监督 当局。因此,如果智宝满足条件,它从WFOE获得的股息可能可以享受5%的预提税率 第81号通告和其他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条件。然而,根据第81号通告,如果相关的 税务机关认为我们的交易或安排主要是为了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 有关税务机关今后可对优惠预提税额进行调整。

 

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通知》 《推进增值税代征营改增试点方案(《36号通知》)出台 财政部和个人于2016年3月23日签署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单位和个人参与 销售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无形资产或者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 而不是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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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36号通告, 中国子公司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为从客户获得的收益的6%至17%。

 

根据《通知》的规定 财政部和财政部决定调整增值税税率,即纳税人为增值税从事应税销售活动 征税目的或进口商品,原适用的17%税率降至16%。

 

根据《通知》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纳税人为增值税目的或进口从事应税销售活动 商品,原来适用的16%和10%的税率分别降至13%和9%。

 

美国联邦物质收入 税收考虑

 

以下是一次讨论 与收购、拥有和处置我们的资产有关的某些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事项 由美国投资者持有的普通股,定义如下,在我们的发行中收购我们的A类普通股,并持有我们的 根据美国国内法,A类普通股为“资本资产”(一般指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 经修订的1986年收入守则(下称“守则”)。这一讨论基于美国现有的联邦所得税 法律,它可能受到不同的解释或更改,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没有从内部寻求任何裁决 美国国税局(以下简称IRS)就下述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且 不能保证国税局或法院不会采取相反的立场。这一讨论并不涉及美国的所有方面。 联邦所得税,根据特定投资者的个人情况,可能对他们很重要,包括投资者 遵守特别税收规则(例如,某些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经纪自营商、选择按市值计价的证券交易商、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 被视为合伙企业(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及其合作伙伴、免税组织(包括私人 基金会)),非美国债券持有人的投资者,直接、间接或建设性地拥有我们5%或以上股份的投资者 投票A类普通股,持有A类普通股作为跨境的一部分的投资者,对冲,转换, 推定出售或其他综合交易),受适用财务报表会计规则约束的投资者 根据守则第451节,或拥有美元以外的功能货币的投资者,所有这些投资者都可能受到 税收规则与下面总结的规则有很大不同。此外,本讨论不涉及除以下税法以外的任何税法 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包括任何州、地方、替代最低税或非美国税收考虑因素, 或者对非劳动收入征收联邦医疗保险税。敦促每个潜在投资者咨询其税务顾问有关美国联邦, 投资我们普通股的州、地方和非美国收入和其他税收考虑因素。

 

一般信息

 

为了这次讨论的目的, “美国股票持有人”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所有者,也就是说,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 (一)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二)是公司(或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在美国或其任何州创建或根据其法律组织的 或哥伦比亚特区,(Iii)其收入可包括在美国联邦收入毛收入中的遗产 税收目的,不论其来源如何,或(四)信托(A),其管理受主要监督 有一个或多个有权控制所有实质性决定的美国人的美国法院 信托或(B)根据《守则》选择被视为美国人的个人。

 

如果是合伙企业(或其他 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实体(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所有者,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税务待遇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伙伴关系 并敦促持有我们普通股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投资于我们的普通股向他们的税务顾问咨询 股份。

 

135

 

 

下文所述的讨论 仅面向在我们发行的股票中购买普通股的美国债券持有人。我们呼吁有意购房者咨询他们的 自己的税务顾问,关于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在其特定情况下的应用,以及州、地方、 购买、拥有和处置我们的普通股对他们造成的外国和其他税收后果。

 

股息及其他税项的课税 我们普通股的分派

 

受制于被动的外来 以下讨论的投资公司规则,我们就普通股向您分配的现金或其他财产 (包括从中预扣的任何税款)一般会在该日作为股息收入计入你的总收入中 但仅限于从我们当前或累积的收入和利润(如所确定的)中支付分配 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对于美国公司债券持有人,股息将没有资格获得 股息-允许公司就从其他美国公司收到的股息进行扣除。

 

关于非法人 美国债券持有人,包括个人美国债券持有人,将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较低资本利得税征税 股息收入,前提是(1)普通股可以随时在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交易, 或者我们有资格享受与美国批准的合格所得税条约的好处,其中包括交易所 信息计划,(2)我们不是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如下所述),在我们的纳税年度 支付股利或上一纳税年度,以及(3)符合一定的持有期要求。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 您的税务顾问关于我们普通股支付的较低股息率的可用性,包括影响 在本年度报告日期之后的任何法律变更。

 

在一定程度上, 超过我们当前和累积的收入和利润(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分配, 它将首先被视为您在普通股中的纳税基础的免税申报单,以及在一定程度上的分派金额 超过您的计税基准,超出部分将被作为资本利得征税。我们不打算根据美国联邦法规计算我们的收入和利润 所得税原则。因此,美国债券持有人应该预料到,一次分配将被视为股息,即使该分配 否则将被视为免税资本返还或根据上述规则被视为资本收益。

 

普通资产处置征税 股份

 

受制于被动的外来 以下讨论的投资公司规则,您将确认任何出售、交换或其他应纳税处置的应税收益或损失 相当于股份变现金额(以美元计)与您的纳税基础(以美元计)之间的差额的份额 在普通股中。收益或损失将是资本收益或损失。如果您是非公司的美国债券持有人,包括个人 持有普通股超过一年的美国证券持有人,您可能有资格享受任何此类资本的减税 收获。资本损失的扣除是有限制的。

 

被动对外投资公司

 

一家非美国公司 在任何课税年度被视为PFIC,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该公司在该课税年度至少75%的总收入为 被动收入;或

 

至少50%的资产价值(基于平均 应纳税年度内资产的季度价值)可归因于生产或为生产而持有的资产 被动收入(“资产测试”)。

 

被动收入一般包括 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除外)和收益 来自被动资产的处置。我们将被视为拥有我们比例的资产份额,并赚取我们按比例分配的 我们直接或间接拥有至少25%(按价值计算)股份的任何其他公司的收入份额。在确定 就PFIC资产测试而言,我们资产的价值和构成:(1)我们持有的现金通常被视为 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以及(2)我们的资产价值必须根据我们的资产的市场价值确定 普通股,这可能导致我们的非被动资产的价值低于我们所有 任何特定季度测试日期的资产,以进行资产测试。

 

136

 

 

我们必须做出单独的决定 每年我们是否是PFIC。取决于我们持有的现金数量,以及为生产而持有的其他资产 就被动收入而言,在本课税年度或其后任何课税年度,超过50%的资产可能 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我们会在任何特定课税年度完结后作出这项决定。虽然 这方面的法律不明确,我们将我们的合并附属实体视为由我们拥有,以获得美国联邦收入 税收目的,不仅是因为我们对这类实体的运营实行有效控制,而且还因为我们有权 因此,我们将他们的经营业绩合并到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在……里面 特别是,因为我们的资产在资产测试中的价值通常是根据我们的 普通股,由于现金通常被认为是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我们的PFIC地位将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我们持有的现金数量。因此,市场的波动 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导致我们成为PFIC。此外,PFIC规则的适用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 在几个方面,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将受到我们如何以及多快地使用我们持有的现金的影响。 我们没有义务采取措施降低我们被归类为PFIC的风险,如上所述,我们的决定 我们资产的价值将取决于重大事实(包括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以及 我们持有的现金数量),这可能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如果我们是您持有普通股的任何一年的PFIC,我们将 在您持有普通股的所有后续年度内,继续被视为PFIC。然而,如果我们不再是PFIC 而你之前没有及时做出如下所述的“按市值计价”选择,你可能会避免一些不利的影响 通过对普通股进行“清洗选择”(如下所述),取消了PFIC制度。

 

如果我们是您应税的PFIC 年(S),在此期间,您持有普通股,您将受到特别的税收规则有关的任何“超额分配” 你从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处置(包括质押)中获得的收益和任何收益,除非你做出 如下所述的“按市值计价”选举。您在应纳税年度收到的分配大于 你在之前三个应课税年度或你的持有期内所收到的平均每年分派 普通股将被视为超额分配。根据这些特殊的税收规则:

 

超出的分配或收益将按比例分配 普通股的持有期;

 

分配给您当前课税年度的金额,以及任何 在我们是个人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第一个课税年度之前,您的任何一个纳税年度(S)分配的金额将被视为普通 收入,以及

 

分配给您的其他纳税年度(S)的金额将 适用于该年度有效的最高税率,以及通常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 对可归因于每一该等年度的所产生的税款征收。

 

对金额的纳税义务 分配给处置年度或“超额分配”年度之前的年度不能被任何净营业亏损所抵消 在这么多年里,出售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但不是亏损)不能被视为资本,即使你 持有普通股作为资本性资产。

 

“适销对路”的美国持有者 PFIC中的“股票”(定义见下文)可以对这种股票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以退出所讨论的税收待遇 上面。如果您选择持有(或被视为持有)普通股的第一个应纳税年度按市值计价 和我们确定为PFIC的,您每年将在您的收入中包括相当于以下各项的超额部分(如果有的话) 在该应课税年度结束时,该等普通股在经调整基础上的公平市值,即 超额部分将被视为普通收入,而不是资本利得。对于调整后的超额部分,如果有的话,你可以得到普通损失。 普通股在课税年度结束时的公允市场价值基础。然而,这样的普通损失是可以接受的。 仅限于您在之前应纳税年度的收入中包括的普通股按市值计算的任何净收益。金额 包括在按市值计价的选举下的收入,以及实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的收益, 被视为普通收入。普通损失处理也适用于在实际出售或处置普通股时变现的任何损失。 该等亏损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等普通股先前计入的按市值计价的净收益 股份。您在普通股中的基准将进行调整,以反映任何此类收入或亏损金额。如果你做出了有效的按市值计价 在选举期间,适用于非PFIC公司分配的税收规则将适用于我们的分配,但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股息收入的较低资本利得税,见上文“-股息税” 以及对我们普通股的其他分派“一般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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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值计价的选举 仅适用于“适销股”,即在至少15天内以非最低数量交易的股票。 在每个日历季度内在合格交易所或其他市场(如适用的美国财政部定义)进行定期交易 规定),包括纳斯达克。如果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定期交易,并且您是普通股持有人,那么 如果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您将可以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

 

或者,美国银行持有者 一个PFIC的股票可就该PFIC作出“合资格的选举基金”选择,以退出税务待遇 如上所述。就PFIC进行有效的合格选举基金选举的美国基金持有人通常包括 应纳税年度的总收入这是指公司在该纳税年度的收益和利润中所占的比例。 然而,合格选举基金选举只有在该PFIC向该美国基金持有人提供有关以下方面的某些信息时才可用 其收益和利润符合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的要求。我们目前不打算准备或提供 这些信息将使您能够进行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如果您在以下任何课税年度持有普通股 我们是一个PFIC,你将被要求在每个这样的年份提交IRS表格-8621,并提供一定的年度信息 普通股,包括关于普通股收到的分配和普通股处置时实现的任何收益 股份。

 

如果你不及时做一次 “按市值计价”选举(如上所述),如果我们是PFIC期间的任何时候,您持有我们的普通股 股票,则该等普通股将继续被视为对您而言的PFIC的股票,即使我们在#年不再是PFIC 未来的一年,除非你为我们不再是PFIC的那一年做一次“清洗选举”。 在我们接受治疗的最后一年的最后一天,以其公允市值创建被视为出售的此类普通股 作为PFIC。被清洗选举确认的收益将受到特别税收和利息收费规则的约束 收益作为超额分布,如上所述。作为清洗选举的结果,你将有一个新的基础(相当于公平 在我们被视为PFIC的最后一年的最后一天,普通股的市值)和持有期( 出于税务目的,新的持有期将开始于您普通股的最后一天(第二天)。

 

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您的 税务顾问就您对我们普通股的投资和上文讨论的选举适用PFIC规则。

 

信息报告和备份 扣缴

 

在支付股息时给予尊重 本公司普通股及出售、交换或赎回本公司普通股所得款项或须申报资料 美国国税局和可能的美国后备扣留。然而,备用扣缴不适用于提供家具的美国保险持有人 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码,并在美国国税局W-9表格上做出任何其他所需的证明,或在其他方面免除 后备扣缴。被要求建立豁免地位的美国债券持有人通常必须在美国国税局提供此类证明 表格W-9。敦促美国债券持有人就美国税务信息报告的应用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 和后备扣缴规则。

 

备份预扣不是 附加税。作为备用预扣的预扣金额可能会记入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义务中,您可以 退还根据备用扣缴规则扣缴的任何多额款项,方法是向 美国国税局,并提供任何必要的信息。我们不打算为个人股东预扣税款。然而,完成的交易 通过某些经纪人或其他中介可能被征收预扣税(包括备用预扣),并且该等经纪人或 法律可能会要求中介机构代扣代缴此类税款。

 

在招聘激励措施下 为了恢复2010年前的就业法案,某些美国债券持有人被要求报告与我们的普通股相关的信息,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包括某些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持有的普通股的例外情况), 附上完整的美国国税局表格8938,指明的外国金融资产报表,以及它们在以下各年度的纳税申报表 他们持有普通股。

 

每个潜在的投资者都被敦促咨询 它自己的税务顾问就投资我们A类普通股的税收后果考虑到该投资者的特殊情况 情况。

 

F. 股息和支付代理人

 

不适用。

 

G. 专家发言

 

不适用。

 

138

 

 

H. 展出的文件

 

我们受周期性因素的影响 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交易法》的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因此,我们需要 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包括Form 20-F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可以豁免 根据《交易法》中规定向股东和我们的高管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书内容的规则, 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第16条的内部人短期利润披露和追回条款的约束 《交易所法案》。

 

我们掌握的所有信息 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可以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网站www.sec.gov访问。此信息也可在以下位置进行检查和复制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华盛顿特区东北F街100号维护的公共参考设施。20549。你可以索要这些文件的副本, 在支付复印费后,写信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有关行动的进一步信息,请致电1-800-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0330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联系 公共资料室。

 

按照纳斯达克的要求 根据股票市场规则第5250(D)条的规定,我们将以Form 20-F的形式将本年度报告张贴在我们的网站上,网址为ir.Scienjoy.com。此外,我们还将提供 本公司的年度报告硬拷贝可应要求免费提供给股东。

 

I. 子公司信息

 

不适用。

 

J. 给证券持有人的年度报告

 

不适用。

 

项目11.数量和质量披露 关于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我们对利率风险的敞口主要与利率有关 超额现金产生的收入,主要以计息的银行存款和从金融机构购买的金融产品的形式持有 机构。赚取利息的金融工具带有一定程度的利率风险。由于以下原因,我们没有暴露在重大风险之下 我们并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管理我们的利息风险敞口。

 

信用风险

 

潜在主题的资产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上.此类资产的最大风险敞口 信用风险是指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分别为987.3678元和240.1495万元 (330,457美元)存入中国的金融机构,每个银行账户均由政府当局投保。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为限制与存款有关的信用风险,公司主要存放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在中国的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管理层认为是高信用质量的,本公司也不断 监控他们的信用状况。

 

关于……的风险 应收账款和应付关联方款项通过本公司对其客户进行的信用评估和 它正在对未清偿余额进行监测。

 

公司的运营是在中国进行的。因此, 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影响 在中国,以及中国经济的总体状况。此外,公司的业务可能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政府在法律法规、反通胀措施、货币兑换和汇款方面的政策变化 在国外,税率和征税方法等因素。

 

外币兑换 利率风险

 

基本上所有的 公司通过中国子公司开展的经营活动及相关资产和负债计价 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所有外汇交易要么通过人民银行进行,要么 中国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授权的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货币支付需要与供应商提交支付申请表 发票和已签署的合同。人民币的价值会随着中央政府政策的变化以及国际经济和 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供求的政治动态

 

第12项.非证券的说明 股权证券

 

A. 债务证券

 

有关以下方面的信息 有关我们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可转换本票,请参阅“第10项-补充资料- B.本年度报告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注“。

 

B. 认股权证和权利

 

有关共同认股权证和预付资金的资料 我们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认股权证,请参阅“第10项-补充资料-b.备忘录及章程细则” 本年度报告的“协会-普通认股权证”和“预付资助权证”。

 

C. 其他证券

 

不适用。

 

D. 美国存托股份

 

不适用。

139

 

 

第二部分

 

项目13.失败、拖欠股息和 拖欠

 

没有。

 

项目14.对权利的重大修改 证券持有人和收益的使用

 

不适用。

 

项目15.控制和程序

 

公开 控制和程序

 

在监督和监督下 在包括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在内的管理层的参与下,我们进行了一项评估 我们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如《交易法》第13a-15(E)条所定义。在此基础上 经过评估,我们的管理层在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参与下,得出结论认为,由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

 

披露控制和程序 指旨在确保我们在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的控制和其他程序 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根据交易法提交的文件或文件 规则和表格,并且我们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我们披露的此类信息是 积累并传达给我们的管理层,包括我们的主要高管和主要财务官,或履行 类似的职能,酌情允许就所需披露及时作出决定。

 

管理层年度报告 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

 

我们的管理层有责任 建立和维持规则13a-15(F)和规则15d-15(F)所界定的对财务报告的适当内部控制 《美国交易所法案》。根据《美国交易所法案》第13a-15(C)条的要求。

 

我们的内部控制 财务报告是一个旨在为我们的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政策和程序 (1)与保存合理详细、准确和公平地反映交易和处置的记录有关 我们公司的资产;(2)提供合理的保证,保证交易被记录为必要的,以允许准备合并 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的收入和支出仅按照 管理层和董事的授权;以及(3)提供合理保证,防止或及时发现未经授权的 收购、使用或处置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资产。

 

因为它固有的 由于内部控制的局限性,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可能无法防止或发现错误陈述。此外,任何评估的预测 我们对未来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受到控制可能变得不充分的风险的影响 由于条件的变化,或遵守政策或程序的程度可能恶化。]

 

140

 

 

按照规则的要求 根据《交易法》第13A-15(C)条,我们的管理层对我们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报告,依据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框架--综合框架(2013)》 特雷德韦委员会的赞助组织。基于这一评估,我们的管理层得出结论,我们的内部控制 超额财务报告自2024年6月30日起生效。

 

作为一家拥有低于 我们上一财年的收入为12.35亿美元,根据《就业法案》,我们有资格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亿)。 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一般适用的要求。 致上市公司。这些条款包括免除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认证要求 2002年法案对新兴成长型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

 

除已披露的以外 上图,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中,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没有变化,这些变化 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受到重大影响,或有合理的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第16项。[预留]

 

项目16.A.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我们的董事会已经 确定迈克尔·A·卢基,我们独立的董事(根据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规则第5605(A)(2)条规定的标准)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成员是一名审计委员会的财务专家。

 

项目16.B.道德守则

 

2024年4月3日,我们的董事会 通过(A)《行为和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该守则适用于我们的所有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以及 我们的子公司,以及(B)内幕交易政策(“政策”)。

 

该守则的通过是为了反映 目前的最佳做法,并提高人员对我们的道德商业做法标准的了解,提高认识 在履行员工或董事责任时可能遇到的道德问题,并提高其清晰度 关于如何解决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

 

该政策提供了指导方针 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及董事提供有关本公司证券交易及所订程序的资料 第四条旨在帮助防止内幕交易,并协助我们及其子公司的员工、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 遵守联邦证券法规定的义务。

 

141

 

 

项目16.C.首席会计师费用和服务

 

以下表格集 第四,按以下类别列出的与以下公司提供的某些专业服务有关的总费用马库姆 亚洲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这一年的
结束
6月30日,
2024
 
   2023   2024 
   美元   美元 
审计费(1)   388,812    388,234 
审计相关费用(2)   -    - 
   388,812    388,234 

 

(1) “审计费”是指我们的主要会计师为审计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以及协助和审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而提供的专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总额。

(2) “与审计有关的费用”指我们的主要会计师就保证及相关服务提供的专业服务所收取的总费用,该等费用并不包括在上文的“审计费用”内。

 

审批前政策

 

公司的审计 委员会预先批准其独立审计师为公司提供的所有审计服务和允许的非审计服务 一场订婚。所有审计服务和允许的非审计服务(包括费用和条款) 公司的独立审计师必须事先得到审计委员会的批准,但非审计的例外情况除外 交易法第10A(I)(1)(B)条所述在审计完成前经委员会批准的服务。

 

ITEm 16.D.上市标准的豁免 审计委员会

 

不适用

 

项目16.E.按以下方式购买股权证券 发行人和关联购买者

 

没有。

 

项目16.f.更改注册人的证明 会计

 

不适用。他说:

 

项目16.G.公司治理

 

外国私人发行商

 

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我们 均遵守《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企业治理上市标准。然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允许外国投资者 像我们这样的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做法。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做法 作为我们的祖国,这些岛屿可能与《纳斯达克》的股票市场规则有很大不同。虽然我们自愿关注大多数纳斯达克 根据公司管治规则,我们可选择利用给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以下豁免:

 

  豁免某些证券发行须获得股东批准的规定,包括股东批准股票期权计划;以及

 

  豁免纳斯达克规则5605(B)(2)规定的董事会定期召开只有独立董事出席的会议的要求。

 

142

 

 

如果我们选择遵循我们的 在未来的母国实践中,我们的股东得到的保护可能会比其他情况下根据规则和法规提供的保护要少 适用于美国和国内发行人。

 

尽管我们可能会依赖于家 国家/地区公司治理实践替代纳斯达克规则5600系列和规则5250(D)中的某些规则,我们必须遵守 凭借纳斯达克的不合规通知要求(规则5625)、投票权要求(规则5640),多元化董事会 代表要求(规则5605(F))、董事会多元化披露规则(规则5606),有一个符合规则的审计委员会 5605(C)(3),由符合规则5605(C)(2)(A)(2)和规则5000号编独立性要求的委员会成员组成。虽然 我们目前打算遵守除上文所述之外的其他适用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决定 针对纳斯达克的部分或全部其他公司治理规则使用境外私人发行人豁免。因此,我们的 与适用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相比,股东获得的保护可能较少 卖给美国国内的发行人。只要我们继续具备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些豁免。

 

受控公司

 

在纳斯达克规则下,受控的 公司是指董事选举的投票权50%以上由个人、团体或其他人持有的公司 公司。我们可能被认为是一家控股公司,因为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伯涛先生目前拥有更多 超过50%的投票权。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受控公司,我们就可以免除遵守某些 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包括:

 

我们的董事会不需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独立董事占多数;

 

我们的董事会是不受补偿的 委员会要求;以及

 

我们不受董事提名者的要求 由独立董事或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选出。

 

受控公司的豁免 不适用于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或独立董事执行会议的要求。我们被要求 在我们的年报中披露我们是一家受控公司,以及做出这一决定的依据。尽管我们不打算利用 对于提供给受控公司的豁免,我们未来可能会利用这些豁免。

 

项目16.H.煤矿安全信息披露

 

不适用。

 

项目16.i.披露妨碍检查的外国管辖权

 

不适用。

 

项目16J。内幕交易政策。

 

不适用.

 

第1.6项万。网络安全。

 

经营管理 开曼群岛一家公司的商业事务属于董事会的权力范围。成立为法团的公司的董事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公司法》),必须履行两项法定义务 根据《公司法》,以及适用于开曼群岛公司的普通法下的受托责任。此外 法定职责,包括报告义务、公司内部登记簿的维护、会计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的要求等,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负有受托责任,包括以诚信和最佳方式行事的义务 公司的利益,以及根据英国普通法原则谨慎、技巧和勤勉行事的义务。保持足够的 防范与网络犯罪相关的日益增长的风险是商业世界和监管机构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网络安全风险属于本公司董事会,包括其独立董事的职责。董事们 自本年度报告之日起监督网络安全风险。

 

我们的 董事会在监控网络安全风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致力于防范、及时发现和缓解 任何此类事件对我们运营的影响。除了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定期报告外, 董事会定期收到管理层关于重大网络安全风险以及我们暴露于这些风险的程度的报告。而当 董事会监督我们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管理层负责日常风险管理流程。管理 还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合作,即向公司提供软件和防病毒支持的软件公司,以确保 有适当的控制措施,并定期监测网络活动。我们认为这种责任分工是最大的 解决我们的网络安全风险的有效方法,我们的董事会领导结构支持这一方法。 

 

143

 

 

第三部分

 

项目17.财务报表

 

我们选择提供 根据项目18编制的财务报表。

 

项目18.财务报表

 

我们的合并财务 声明包含在本年度报告的结尾处。

 

项目19.展品

 

展品
  文件说明
1.1   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参考公司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的附件3.4合并,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
2.1   公司A类普通股证书样本(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附件4.1(文件编号333-274431)合并)
2.2   可转换本票格式(参考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委员会的6-k表格附件4.1并入本票)
2.3   A类普通股认购权证表格(参照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证监会的6-k表格附件4.2合并而成)
2.4   预先出资的A类普通股认购权证表格(参考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证监会的表格6-k附件4.3并入)
2.5*   证券说明
4.1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与马博涛之间于2018年4月1日签订的雇佣协议的英译本(通过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附件10.1(档案号:333-274431)合并而成)
4.2   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与注册人部分高管的劳动合同格式英译(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证监会的F-1/A3表格(第333-274431号文件)附件10.2)
4.3   吉数企业营销与战略有限公司(上海)与智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6日和2022年7月1日签订的办公室租赁和补充协议的英译本(合并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3)
4.4   上海临港奉贤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和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日期为2022年7月1日的办公室租约的英译本(通过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4合并而成)
4.5   吉数企业营销与战略有限公司(上海)与上海安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的办公室租约的英译本(通过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5合并而成)
4.6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重点保险公司A于2023年2月1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的英译本(参考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证监会的公司F-1/A3表格附件10.6(文件编号333-274431)合并)
4.7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若干投资者的股东协议表格英译本(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F-1/A3表格附件10.7(文件编号333-274431)合并)
4.8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其股东的股份交出协议书及智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8日的声明的英文译本(引用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的F-1/A3表格(第333-274431号文件)附件10.8)

 

144

 

 

4.9   登记人和某些购买者之间于2023年4月10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英译本,以及某些购买者的股份申请表(通过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9并入)
4.10   董事要约函格式(参考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提交给委员会的F-1/A3表格(文件编号333-274431)附件10.10并入)
4.11   证券购买协议表格(参照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证监会的表格6-k附件10.1而合并)
4.12   担保协议表格(参照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委员会的表格6-k附件10.2并入)
4.13   担保协议表格(参考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提交给委员会的表格6-k附件10.3并入)
4.14   注册权协议格式(参考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向委员会提交的6-k表格附件10.4合并)
4.15   英语 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签订的合作协议翻译件有限公司和重点保险公司 b(参考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向委员会提交的F-1表格附件10.15合并)
4.16*+#   英语 阳光保险经纪2024年1月1日保险综合品牌服务采购协议翻译 (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主要保险公司C
8.1*   附属公司名单
11.1*   内幕交易政策
12.1*   根据《交易法》第13 a-14(a)条对首席执行官进行认证
12.2*   根据《交易法》第13 a-14(a)条对首席财务官进行认证
13.1**   根据USC 18认证首席执行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第1350条
13.2**   根据USC 18认证首席财务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第1350条
15.1*   AllBright律师事务所的同意
97.1*   高管薪酬追回政策
101. INS*   内联XBRL实例文档。
101.SCH*   内联XBRL分类扩展架构文档。
101.Cal*   内联XBRL分类扩展计算链接库文档。
101.定义*   内联XBRL分类扩展定义Linkbase文档。
101.实验*   内联XBRL分类扩展标签Linkbase文档。
101.预置*   内联XBRL分类扩展演示文稿Linkbase文档。
104*   封面交互数据文件(嵌入内联XBRL文档中)

 

 

*随函存档
+本展览的某些部分根据 法规S-k第601(b)(10)(iv)项,因为它们不是重要的,并且是注册人视为私人或机密的类型。 注册人特此同意应要求向SEC提供任何遗漏部分的副本。
^该展览的某些部分已被省略 根据法规S-k第601(a)(6)项。公司特此同意应要求向SEC提供任何遗漏部分的副本。
** 随信提供。

 

145

 

 

签名

 

注册人特此证明 其符合以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的所有要求,并且已正式促使并授权以下签署人 代表其签署本年度报告。

 

  智宝科技公司
     
  作者: /s/马波涛
  姓名: 马博涛
  标题: 首席执行官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146

 

 

科学之乐控股公司

综合财务信息索引 

 

    页面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PCAOB ID:5395)   F-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F-3
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综合经营和全面收益(亏损)报表   F-4
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股东(亏损)权益变动表   F-5
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终了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F-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8

 

F-1

 

 

REPORT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致本公司股东及董事会 智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财务报表的几点看法

 

我们已经审计了随附的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2024年、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相关综合 经营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股东(亏损)权益和现金流量的变化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三个年度及相关附注(统称为《财务报表》)。 我们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平地反映了公司截至6月30日的财务状况, 2024年和2023年,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三个年度每年的经营结果和现金流, 2024年,符合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意见基础

 

这些财务报表 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就公司的财务状况发表意见 基于我们审计的声明。我们是一家在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美国)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PCAOB”),并且根据美国联邦证券规定,必须对公司保持独立 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法律和适用的规章制度。

 

我们进行了审计 符合PCAOb的标准。这些标准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获得合理保证 关于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错误或欺诈而造成的重大错误陈述。本公司毋须 我们已经(也没有参与)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作为审计的一部分,我们需要 了解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但不是为了表达对有效性的意见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因此,我们不发表此类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 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舞弊,以及执行程序 对这些风险做出反应的公司。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关于 财务报表。我们的审计s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 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情况。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基础 我们的意见。

 

/s/ Marcum Asia CPAS LLP

 

Marcum Asia CPAS LLP

 

我们曾担任本公司的审计师 从2022年开始。

 

纽约,纽约州
2024年10月31日

 

F-2

 

 

知宝 科技公司
综合资产负债表

(金额 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表示,但不包括每股和每股数据)

 

   截至6月30日, 
   2023   2024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注2)
 
资产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873,678    2,401,495    330,457 
受限现金   4,999,974    38,743,831    5,331,329 
应收账款净额   77,750,249    130,354,429    17,937,366 
关联方应缴款项   8,526,012    16,566,524    2,279,630 
递延发行成本   4,223,769    
-
    
-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净额   8,332,330    9,485,464    1,305,243 
流动资产总额   113,706,012    197,551,743    27,184,025 
                
财产和设备,净额   2,516    233,375    32,113 
无形资产,净额   2,183,677    2,581,046    355,164 
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   4,327,705    3,313,215    455,914 
非流动受限现金   5,000,000    5,000,000    688,023 
递延税项资产   1,604,757    57,257    

7,8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1,500    51,004    7,018 
总非流动 资产   14,330,155    11,235,897    1,546,111 
总资产   128,036,167    208,787,640    28,730,136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267,797    26,814,237    3,689,762 
应付帐款   31,436,527    51,252,954    7,052,641 
应付保险费   3,553,377    38,376,850    5,280,830 
应付所得税   28,343    42,747    5,882 
因关联方的原因   290,200    6,166,067    848,479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2,009,034    2,425,135    333,710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14,714,898    15,990,970    2,200,431 
订阅费预付自 一位投资者   15,000,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94,300,176    141,068,960    19,411,735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2,273,154    1,044,068    143,669 
递延税项负债   7,698    

2,683,818

    

369,306

 
总非流动 负债   2,280,852    3,727,886    512,975 
总负债   96,581,028    144,796,846    19,924,710 
                
承付款和或有事项   
 
    
 
    
 
 
                
股东权益               
A类普通股(面值美元0.0001 每股, 450,000,000 授权股份, 13,183,30814,707,073 分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的股份)*   8,820    9,922    1,470 
b类普通股(面值美元0.0001 每股, 50,000,000 授权股份, 16,816,69216,816,692 分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的股份)*   12,204    12,204    1,682 
额外实收资本   168,973,780    196,038,784    26,975,834 
累计赤字   (137,544,783)   (131,841,244)   (18,142,067)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5,118    (228,872)   (31,493)
股东权益总额   31,455,139    63,990,794    8,805,426 
总负债 及股东权益   128,036,167    208,787,640    28,730,136 

 

 

*的 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A类的重组和重新分类, b类普通股(注1和注11)。

 

所附 附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纸包 TECHNOLOGY Inc.
合并经营报表和综合收入(损失)

(金额 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计算,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截至6月30日的年度, 
   2022   2023   2024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Note 2)
 
收入   108,224,804    142,102,834    183,669,326    25,273,740 
收入成本   (61,051,878)   (83,485,203)   (108,908,547)   (14,986,315)
毛利   47,172,926    58,617,631    74,760,779    10,287,425 
                     
运营费用                    
销售和营销费用   (12,728,488)   (22,495,891)   (31,606,719)   (4,349,229)
一般和行政费用   (14,059,968)   (70,991,876)   (17,954,289)   (2,470,592)
研发费用   (7,743,121)   (9,682,605)   (15,092,620)   (2,076,814)
总运营支出   (34,531,577)   (103,170,372)   (64,653,628)   (8,896,635)
                     
营业收入(亏损)   12,641,349    (44,552,741)   10,107,151    1,390,790 
                     
利息支出,净额   (1,165,915)   (912,397)   (848,575)   (116,768)
其他收入,净额   673,337    2,907,818    507,609    69,849 
免除责任收益(注9)   
    
    8,996,341    1,237,938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12,148,771    (42,557,320)   18,762,526    2,581,809 
                     
所得税优惠(费用)   2,110,635    (541,460)   (5,510,773)   (758,308)
净收益(亏损)   14,259,406    (43,098,780)   13,251,753    1,823,501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外币兑换调整   
    5,118    (233,990)   (32,198)
综合收益(亏损)   14,259,406    (43,093,662)   13,017,763    1,791,303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基础*   26,338,878    26,710,005    30,367,806    30,367,806 
稀释*   26,338,878    26,710,005    30,367,806    30,367,806 
每股收益(亏损)                    
基础*   0.54    (1.61)   0.44    0.06 
稀释*   0.54    (1.61)   0.44    0.06 

 

 

*的 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A类的重组和重新分类, b类普通股(注1和注11)。

 

所附 附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纸包 TECHNOLOGY Inc.
股东(亏损)股票变动综合报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金额,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

 

   A类
普通股
   B类
普通股
   额外实收   留存收益(累计   累计其他综合     
   股份      股份      资本   赤字)   收入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截至2021年6月30日   13,183,308    8,820    13,155,570    8,817    106,375,303    (108,705,409)   
    (2,312,469)
股东的供款       
        
    6,200,000    
    
    6,200,000 
基于份额的薪酬       
        
    535,854    
    
    535,854 
净收入       
        
    
    14,259,406    
    14,259,406 
截至2022年6月30日   13,183,308    8,820    13,155,570    8,817    113,111,157    (94,446,003)   
    18,682,791 
                                         
股东的供款       
        
    600,000    
    
    600,000 
基于份额的薪酬       
    3,661,122    3,387    55,262,623    
    
    55,266,010 
净亏损       
        
    
    (43,098,780)   
    (43,098,780)
外汇调整       
        
    
    
    5,118    5,118 
截至2023年6月30日   13,183,308    8,820    16,816,692    12,204    168,973,780    (137,544,783)   5,118    31,455,139 
因采用ASC 326而进行的调整       
        
    
    (7,548,214)   
    (7,548,214)
截至2023年7月1日   13,183,308    8,820    16,816,692    12,204    168,973,780    (145,092,997)   5,118    23,906,925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IPO”)发行A类普通股   1,500,000    1,085        
    43,383,715    
    
    43,384,800 
根据超额配股发行A类普通股   23,765    17        
    687,505    
    
    687,522 
IPO和超额配股产生的发行成本       
        
    (17,633,556)   
    
    (17,633,566)
发行认股权证       
        
    627,340    
    
    627,340 
净收入       
        
    
    13,251,753    
    13,251,753 
外汇调整       
        
    
    
    (233,990)   (233,990)
截至2024年6月30日   14,707,073    9,922    16,816,692    12,204    196,038,784    (131,841,244)   (228,872)   63,990,794 

 

 

*的 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A类的重组和重新分类, b类普通股(注1和注11)。

 

所附 附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纸包 TECHNOLOGY Inc.
综合现金流量表

(金额 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计算)

 

   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 
   2022   2023   2024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Note 2)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净收益(亏损)   14,259,406    (43,098,780)   13,251,753    1,823,501 
对净收益(亏损)与业务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进行调整:                    
折旧及摊销费用   710,708    928,385    1,109,606    152,687 
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摊销   2,681,530    2,407,047    2,153,804    296,373 
提前终止使用权资产的(收益)损失   (108,372)   (58,092)   46,943    6,460 
处置财产和设备造成的损失   
    13,223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535,854    55,266,010    
    
 
可疑应收账款准备   
    1,854,686    4,118,332    566,701 
免除责任收益(注9)   
    
    (8,996,341)   (1,237,938)
递延所得税(福利)费用   (2,110,635)   513,577    5,496,536    756,349 
经营资产和负债变化:                    
应收账款   (28,627,309)   (29,805,495)   (65,456,574)   (9,007,124)
关联方应缴款项   1,018,920    (2,724,260)   (8,040,512)   (1,106,411)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520,757)   (3,311,573)   (1,240,202)   (170,6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001)   159,865    15,000    2,064 
应付帐款   17,276,935    10,047,563    19,816,427    2,726,831 
应付保险费   1,497,478    108,124    34,823,473    4,791,869 
因关联方的原因   
    
    162,408    22,348 
应付所得税   
    28,343    14,404    1,982 
经营租赁负债   (2,686,731)   (2,144,171)   (1,999,242)   (275,105)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4,696,230)   8,691,653    914,832    125,885 
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989,204)   (1,123,895)   (3,809,353)   (524,1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购置财产和设备   
    
    (276,102)   (37,993)
预付款或购买无形资产   (187,188)   (1,791,906)   (316,236)   (43,516)
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   (400,000)   (15,500)   
    
 
向关联方收取贷款   2,750,000    15,771,100    
    
 
处置财产和设备所得收益   
    10,520    
    
 
代表关联方付款   (5,356,673)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用于)   (3,193,861)   13,974,214    (592,338)   (81,509)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首次公开募股收益   
    
    43,384,800    5,969,947 
超额分配收益   
    
    687,523    94,606 
股东出资   6,200,000    600,000    
    
 
短期银行借款收益   26,000,000    30,200,000    25,000,000    3,440,114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26,000,000)   (30,932,203)   (25,453,560)   (3,502,526)
关联方借款   8,300,000    237,000    28,500,000    3,921,731 
偿还关联方借款   (7,850,000)   (437,000)   (28,790,200)   (3,961,663)
支付要约费用   
    (4,223,769)   (12,421,207)   (1,709,215)
融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6,650,000    (4,555,972)   30,907,356    4,252,994 
                     
汇率变化对现金和现金等值物的影响   
    5,116    (233,991)   (32,197)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净增加   2,466,935    8,299,463    26,271,674    3,615,103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9,107,254    11,574,189    19,873,652    2,734,706 
年终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11,574,189    19,873,652    46,145,326    6,349,809 

 

F-6

 

 

纸包 TECHNOLOGY Inc.
现金流量综合报表-(续)
(金额以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美元”))

 

   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 
   2022   2023   2024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Note 2)
 
补充现金流信息                
为利息支出支付的现金   1,459,818    1,241,082    4,255,412    585,563 
缴纳所得税的现金   
    
    
    
 
                     
非现金投资及融资活动                    
经营租赁以经营租赁负债换取的使用权资产   558,752    6,609,590    1,355,484    181,017 
处置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6,806,923    1,922,624    216,170    29,746 
就首次公开募股向承销商发行配股 和超额分配   
    
    627,340    87,759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进行核对                    

 

   截至6月30日, 
   2023   2024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Note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873,678    2,401,495    330,457 
受限现金   4,999,974    38,743,831    5,331,329 
非流动受限现金   5,000,000    5,000,000    688,023 
    19,873,652    46,145,326    6,349,809 

 

所附 附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纸包 TECHNOLOGY Inc.
合并注释
财务报表

 

1 -自然 组织和业务

 

纸包 Technology Inc. (the“公司”或“智宝”)于2023年1月11日根据法律注册成立 开曼群岛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11月开始运营,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旗下子公司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智宝中国”),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智宝中国及其子公司(统称“智宝中国集团”)主要从事 为最终客户提供数字保险经纪服务。

 

的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了智宝和以下每个实体的活动:

 

实体名称  日期
掺入
  地点:
掺入
  %
所有权
  主要活动
母公司:            
纸包  2023年1月11日  开曼群岛  父级  投资控股
智宝全资子公司            
智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智宝BVI”)  2023年1月12日  英属维尔京群岛  100  投资控股
智宝科技有限公司(“智宝香港”)  2023年1月19日  香港  100  投资控股
智宝中国  2015年1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  管理普通承销商(“MGU”)服务
上海安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安益”)  2015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  研发服务
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阳光保险经纪”)  2011年11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  数字保险经纪服务和线下保险经纪咨询服务
上海智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智宝健康”)  2022年11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  医疗保健服务

 

初始 公开募股(“IPO”)

 

对 2024年4月3日,公司完成IPO 1,500,000 A类普通股,公开发行价格为美元4.00 每股A类 收益总额为美元的普通股6,000,000,在扣除承保折扣和发行费用之前。A类 普通股于2024年4月2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开始交易,代码为“ZBAO”。

 

对 2024年5月14日,公司追加发行 23,765根据部分行使本公司A类普通股 承销商与本公司首次公开招股有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4.00每股,结果是 额外毛收入为#美元95,060.

 

F-8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1个人的本性 组织和业务的(续)

 

重组

 

2月16日, 2023年,智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智宝香港与智宝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中国。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智宝中国各股东将各自的股权转让给智宝 智宝中国权益(“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完成后,智宝中国成为直接全资 智宝的子公司。

 

在……上面 2023年3月10日,智宝完成了由当时的现有股东共同控制的实体的重组,这些股东集体 拥有100重整前置保中国股权的百分比。智宝、智宝BVI、智宝香港成立为控股 支付宝中国及其子公司的公司,以及所有这些实体都处于共同控制之下,这导致了合并 支付宝中国及其子公司的股份,这些股份被视为对支付宝共同控制下的实体的重组 价值。

 

在……里面 2023年3月,智宝中国的四名优先股股东交出了智宝中国的股权。2023年4月,其中三个 四名优先股东决定出资智宝中国将获得的现金对价以换取其股权 直接向智宝投降。2023年5月,智宝发布了一份汇总的2,287,360将普通股分给三位投资者。

 

重新分类 A类和B类普通股

 

在……上面 2023年12月12日,公司股东通过决议,重新分类5,605,564三名股东持有的普通股 转换为B类普通股,其余普通股为A类普通股。所有B类股东都受到控制 本公司创办人兼行政总裁马博涛先生。

 

每个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股东有权在本公司支付的任何股息中享有同等份额, 在公司剩余资产分配中享有同等份额的权利。然而,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 对任何决议进行投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二十(20)对任何决议进行表决。

 

这个 公司认为,根据ASC 260追溯反映上述交易是适当的,盈利 分享。本公司已追溯调整所有呈列期间的所有股份及每股数据。

 

这个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依据是重组自第一次重组之初起生效。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年度。

 

F-9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基础 呈现

 

这个 随附的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在美利坚合众国(“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并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条例 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原则 固结

 

这个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账目。所有交易记录 合并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余额已冲销。

 

全 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在合并时已冲销。

 

使用 的估计

 

这个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估计和假设 影响合并当日报告的资产和负债额、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 财务报表以及本报告所述期间报告的收入和支出数额。实际结果可能与 这些估计数字。管理层使用当前可用的信息不断审查这些估计和假设。变化 事实和情况可能会导致本公司修改其估计。该公司的估计是基于过去的经验和各种 其他被认为合理的假设,其结果构成对账面价值作出判断的基础 资产和负债。估算用于核算项目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长期资产的使用年限和估值、坏账准备估算、递延税项资产估值、 以及其他拨备和或有事项。

 

公平 金融工具

 

这个 公司的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按经常性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定义是 在计量时在市场参与者之间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或支付转移负债的收受 约会。公允价值层次的三个层次如下所述:

 

  第1级-  

估值方法的投入为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2级-  

估值方法的投入包括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及负债的报价,以及该等资产或负债的直接或间接投入,而该等投入实质上是整个金融工具年期内可观察到的。

 

第三级--   对估值的投入 方法是不可观察的,对公允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 公司的票据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受限的 现金、应收账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保险费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和应付关联方款项。 由于这些金融工具的短期性质,该公司的金融工具接近其公允价值。认股权证 按公允价值计量,使用不可观察的投入,并归类于公允价值层次的第三级(附注10)。

 

F-10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便利 翻译

 

译文 本集团综合资产负债表、综合全面收益表(损益表)和综合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由人民币转为美元的现金流量表仅为方便读者而编制 并按美元汇率计算。1.00=人民币兑美元7.2672,代表H.10统计发布中规定的中午买入率 2024年6月28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主席。没有表示人民币金额可能是,或者可能是 在2024年6月30日按该汇率或以任何其他汇率被转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 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原始到期日低于 三个月,不受取款或使用限制。

 

受限 现金

 

在……里面 作为一名保险经纪人,阳光保险经纪从以下客户收取“保费”(未汇出的保险费) 某些保险公司承保“保险费”,并将“保险费”汇给适当的保险公司。未汇出的保险费被扣留 在阳光保险经纪公司支付之前被扣留。公司在合并报表中报告当期限制性现金等金额 资产负债表。

 

在……里面 此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受限现金也由人民币组成990,000由于武汉物宝科技提起的诉讼 2023年5月9日,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著作权纠纷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双方随后都达成了 2023年9月11日达成友好和解,法院于2023年9月12日解除了对现金的限制。

 

受限 中国银保监会要求现金、非流动保函保证金。 以保护保险经纪人挪用保险费。

 

帐目 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入账 按总额减去坏账准备,不计息。应收账款代表经纪业务 可从承保人处收取的费用。

 

在……上面 2023年7月1日,本公司通过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6-13号,金融工具-信贷 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贷损失计量条例》(《ASU 2016-13》),使用修改后的 回溯过渡法。ASU 2016-13年度用预期损失方法取代了现有的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 这将导致更及时地确认信贷损失。采用后,公司将减值模型改为使用前瞻性减值模型 当前预期信贷损失(CECL)模型取代按摊销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已发生损失方法 适用ASC-606产生的成本和应收账款,包括合同资产。该指导意见的通过导致 在人民币的升值8,821,129在2023年7月1日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中。

 

在本公司的 采用ASU在2016-13年度,公司应用ASC-310应收账款(“ASC-310”)确认和计量帐目 应收账款。管理层利用历史收集趋势,持续审查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以及应收账款的账龄。根据我们授予保险公司的信用条款,超过60天的账户被视为过期 到期了。管理层还定期评估个人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和当前经济状况 在必要时调整免税额。帐户余额在以下情况下从津贴中注销: 承运人向中国当地法院申请破产或清算,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恢复的可能性 很遥远。截至2023年6月30日,人民币津贴。1,852,816分别以应收账款入账。

 

这个 公司使用滚动率法来衡量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该公司通过以下方式评估收藏品 审核账龄计划中的应收账款。在厘定信贷损失拨备金额时,本公司会考虑 基于逾期状态、余额的年龄、当前经济状况、合理和可支持的历史可收藏性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可能影响公司向客户收取费用的其他因素。违法者 在管理层确定下列情况的可能性后,账户余额与预期信贷损失准备相抵销 不可能收集。计入免税额的估计信贷损失被分类为“一般和行政费用”。 在综合经营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表中。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本公司提供 人民币预期信贷损失4,031,265以应收账款为抵押品。

 

F-11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

 

递延 报价成本

 

在……里面 在发行股权证券时,原本不会发生的增量成本被递延并资本化 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递延发售成本,待发售完成后从额外实收资本中扣除 股权证券。

 

财产 及器材的

 

属性 和设备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和租赁改进,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列报 减去价值减值所需的任何准备金。折旧计算采用直线法和残值率。 的5%基于估计的使用寿命三年了。

 

费用 维修和保养的费用计入已发生费用,资产改善计入资本化。成本及相关累计折旧 被处置或报废的资产从账目中移出,任何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都反映在合并报表中 收入的比例。

 

无形的 资产,净额

 

这个 公司在应用程序期间将与管理一般承保服务相关的某些软件开发成本资本化 发展阶段。与初步项目活动和实施后活动有关的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大写 软件开发成本在估计的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折旧5年.

 

减值 长期资产

 

这个 只要发生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资产可能无法追回。应持有和使用的资产的可回收程度是通过比较资产的账面价值来衡量的 计入资产预期产生的未来未贴现现金流。如果此类资产被认为已减值,则减值 已确认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计量。不会减损 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确认了长期资产。

 

操作 租赁

 

智宝 中国集团租赁其办公场所,按照第842主题分类为经营性租赁。需要运营租约 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最初按租赁付款的现值计量。 公司选择了一揽子实用的权宜之计,允许公司不重新评估(1)是否有任何过期或 截至通过日期的现有合同是或包含租约,(2)任何到期或现有租约的租约分类为 领养日期,以及(3)截至领养日期任何到期或现有租约的初始直接成本。公司选出了 短期租赁豁免,因为租赁期限为12个月或以下。

 

在… 自开始之日起,公司按尚未支付的租赁款项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贴现 使用租赁中隐含的利率,或者,如果该利率不能轻易确定,则使用公司的增量借款 与标的租赁期限相同的利率。

 

这个 使用权资产最初按成本确认,主要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金额加上任何初始 产生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经纪佣金,减去收到的任何租赁奖励。审查所有使用权资产 对于减损。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使用权租赁资产没有减值。

 

F-12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

 

保险 保费应付款

 

应付保险费为 代表承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但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汇出。

 

收入 识别

 

在……里面 根据ASC第606条,当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已经履行,其数额反映了预期有权获得的对价 以换取这些货物或服务(不包括代表政府当局征收的销售税)。

 

这个 公司通过以下步骤确定收入确认:(1)与客户确认合同(S);(2)确认 合同中的履行义务,(3)确定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配给 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以及(5)当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或作为)确认收入。

 

这个 公司主要通过与客户签订合同获得收入:

 

保险 经纪服务

 

这个 公司为终端客户/被保险人提供数字保险经纪服务,以投放保单,公司 在完成保险经纪服务后,向保险承运人收取保险经纪佣金。佣金的费用是按 按每份保险单保费的预定百分比计算。保险经纪服务被视为单一的 履约义务,因为承保人在公司出售保险单之前不能受益。佣金是确认的 当本公司完成保险经纪服务时,本公司成功地为 最终客户/被保险人。

 

这个 公司确认保险经纪佣金扣除回报津贴后的净额。最终客户/被保险人通常有权退货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时间的保险单。估计返回津贴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公司合情合理 根据历史经验估计回报的可能性,对这些假设和估计的判断的变化可能 对确认的净收入数额产生重大影响。于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内,本公司 没有记录退货津贴,因为公司历史上从最终客户/被保险人和公司那里获得的退货最少 预计累计营收金额不会出现显着逆转。

 

F-13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

 

管理 一般承销商(“MGU”)服务

 

在……上面 本公司代表保险公司,向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的最终客户/被保险人提供MGU服务 承运人。保险承运人授权本公司协助其提供某些承保、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这个 该公司从保险公司那里赚取MGU服务费。MGU服务费按保险费的预定百分比计算 每份保险单的。

 

这个 公司在MGU服务中确定了两项业绩义务,包括i)承保服务,其收入 是在公司完成承保服务时确认的,以及ii)索赔和风险控制服务,收入 其中按比例在保单条款内确认,一般为一年。公司使用成本加预期利润率 方法来估计和分配两个履约义务之间的交易价格。

 

合同 结余

 

这个 公司将转让给客户的服务的对价权利分为应收账款或合同 资产。应收款是一种对价权利,与作为对价权利的合同资产相比是无条件的。 这取决于时间流逝以外的其他因素。公司在其合并余额中确认应收账款 当它在收到对价之前履行服务时,它有权无条件地接受对价。 当公司在收到或到期付款之前向客户转让服务时,合同资产被记录,并且 公司的对价权利取决于未来的业绩或合同中的其他因素。截至2023年6月30日 和2024年,公司没有记录合同资产。

 

这个 公司将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增量成本资本化,这些合同(I)将直接与合同相关,(Ii)预期 产生将用于履行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的资源,以及(3)预计将收回的资源 通过合同产生的收入。未完成合同的估计损失准备金(如有)在本期间入账。 根据目前的合同估计,此类损失是可能发生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4年6月,本公司无延期 合同费用。

 

合同 如果公司在履行履约义务之前收到对价,则确认负债,其中包括客户 服务安排项下的预付款和递延收入。人民币客户预付款6,000,人民币和人民币截至2021年6月30日, 2022年和2023年分别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确认为收入。

 

实用 权宜措施

 

付款 条款和条件因合同类型而异;然而,公司的条款一般包括在一定期限内付款的要求 在与保险公司对账后30至60天内,如果不提前支付保险费。该公司拥有 选择了实际的权宜之计,不评估是否存在重要的融资组成部分,如果我们在 向客户承诺的商品或服务,当客户为该商品或服务支付一年或更短时间时。

 

另外, 公司采取了以下权宜之计:1)不披露分配给不满意或部分不满意的交易价格 未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最初预期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合同的一部分,以及2) 如果摊销不到12个月,则不将获得合同的增量成本资本化。

 

F-14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

 

分类 收入

 

为 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下一个财政年度,公司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来自 本公司将收入分解为两个收入来源,如下表所示: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保险经纪服务费   84,342,916    119,765,046    174,056,644 
MGU服务费   24,272,566    22,814,079    10,198,113 
减:营业税及附加费   (390,678)   (476,291)   (585,431)
总收入   108,224,804    142,102,834    183,669,326 

 

的 公司按服务转让细分收入如下表: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随时间推移而转移的服务   3,231,470    2,208,203    2,226,771 
在某个时间点传输的服务   105,384,012    140,370,922    182,027,986 
减:营业税及附加费   (390,678)   (476,291)   (585,431)
总收入   108,224,804    142,102,834    183,669,326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主要包括保单获取成本,即为成功销售而向各种渠道支付的服务费 保险单和劳动力成本。该等成本计入综合经营报表和全面收益(亏损) 正如所发生的那样。

 

销售 及市场推广开支

 

销售 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参与销售和营销活动的员工的工资和相关费用, 租金、经纪服务相关的推广和咨询服务费等费用。

 

一般 及行政开支

 

一般 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与行政职能相关的员工费用、与这些相关的成本 职能包括设施和设备折旧费用、股金补偿费用、租金和其他一般企业 相关费用。

 

F-15

 

 

纸包 TECHNOLOGY Inc.
合并注释
财务报表

 

2 -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注。)

 

研究 开发费用

 

研究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职能和外包研究的员工相关费用 服务费。

 

值 附加税

 

这个 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应按以下税率缴纳增值税6他们服务的%a,减去任何免赔额 本公司中国子公司已缴纳或承担增值税。他们还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费,根据 与中国法律相一致。

 

收入 税

 

这个 公司的所得税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按要求按资产负债法核算 根据这一会计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为预期的未来税收后果 资产负债的所得税基础和财务报告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所得税拨备 由当前应缴税款加上递延税款组成。

 

这个 税费是根据当年的结果,对不应评税或不允许的项目进行调整的结果。它是经过计算的 使用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实施或实质实施的税率。

 

延期 税项是按资产负债表负债法计算的,该等临时差额是指 资产负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金额及相应的计税基础。递延税项资产 被确认的程度是,这些项目更有可能在未来用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延期 税额是按预期适用于资产变现或负债清偿期间的税率计算的。延期 税项在损益表中计入或贷记,但与直接计入权益或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的除外。延期 当管理层认为部分或全部资产更有可能减值时,纳税资产就会减值 的递延税项资产将不会变现。当期所得税是根据有关税收的法律规定的。 当局。

 

一个 只有在“更有可能”维持税收状况的情况下,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才被认为是一种好处。 在税务检查中,假定要进行税务检查。确认的金额是最大的税收优惠 大于50在考试中实现的可能性为%。因少缴所得税而招致的罚款及利息 在发生的期间被归类为所得税费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截至2031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所得税申报单, 2019年至2023年12月31日仍开放进行法定审查。

 

以股份为基础 补偿

 

这个 公司向管理层和员工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本公司计量购股权的成本 和受限股份根据授予日期奖励的公允价值并确认归属期间的补偿成本,其中 通常是期权协议所要求的必要服务期。当不需要执行未来的服务时 如果员工获得股权工具的奖励,奖励的费用将在授予日支出。公司选举 在罚没发生时予以确认。

 

F-16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

 

以股份为基础 薪酬(续)

 

这个 公司利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利用折现现金流 考虑限售股份稀释效应的限售股份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政府 赠款

 

政府拨款也包括现金补贴。 作为本公司子公司从政府各机构收取的其他补贴。政府拨款被确认为 当赠款所附的所有条件均已满足并记录在综合业务报表和综合业务报表中时的其他收入 收益(亏损)。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公司政府补助应收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和人民币1,800,000,分别为。 政府拨款仍在行政申请过程中,公司预计将在十二个月收取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月份。

 

收益 每股(亏损)

 

在……里面 根据ASC第260条,在每股收益中,每股基本净收益(亏损)通过除以净收益(亏损)来计算。 普通股股东应占股数除以年度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按两级法计算,净额。 收益(亏损)根据已宣布(或累计)的股息在普通股和其他参与证券之间分配 未分配收益的参与权,如同报告所述期间的所有收益都已分配一样。

 

稀释 每股净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普通股股东应占净收益(亏损)除以加权平均值。 期内已发行的普通股和稀释性普通股等值股数。普通股等价物不包括在 收益(亏损)期间的计算应该是反摊薄的。

 

承诺 和应急预案

 

一定的 自发布合并财务报表之日起,可能存在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亏损,但 只有在发生或未能发生一个或多个未来事件时才能解决。公司管理层及其法律顾问评估 这种或有负债,而这种评估本身就涉及行使判断力。在评估相关或有损失时 对于针对本公司的待决法律程序或可能导致该等诉讼的未主张的索赔,本公司的 法律顾问评估任何法律程序或未主张的索赔的感知价值,以及金额的感知价值。 寻求或预期将在其中寻求的救济。

 

如果 对或有事项的评估表明,很可能已经发生了重大损失和负债的金额 如果可以估计,那么估计的负债将在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应计。如果评估 表示潜在的重大意外损失不可能发生,但合理地可能发生,或可能发生,但不能估计, 那么,或有负债的性质,连同对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如果是可确定的和重大的),将 会被披露。被视为遥远的或有损失通常不会披露,除非它们涉及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性质 担保的比例将被披露。

 

F-17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

 

段 报告

 

ASC:280, 分部报告,为公司在其财务报表中报告有关经营分部的信息建立了标准, 产品、服务、地理区域和主要客户。运营细分市场被定义为企业的组成部分 可获得单独财务信息的业务活动,由公司首席执行官定期评估 使决策者在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和评估绩效方面发挥作用。公司的主要经营决策 Maker(“CODM”)已被指定为首席执行官,负责审查综合业绩,包括收入、毛收入 利润和营业利润仅在综合水平上。本公司不区分市场的目的是 关于资源分配和绩效评估的决策。因此,公司只有一个经营部门和一个应报告的部门 细分市场。

 

浓度 和信用风险

 

1)信用 风险

 

资产 这可能使公司面临主要由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组成的严重集中的信用风险。这个 该等资产在信贷风险下的最大风险敞口为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金额。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 人民币9,873,678和人民币2,401,495(美元330,457)存入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每个银行账户均有保险。 由政府机关以人民币为最高限额500,000。为限制与存款有关的信贷风险,本公司 主要在管理层认为信用较高的大型金融机构中国存放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存款 质量和公司也不断监测他们的信誉。

 

这个 应收账款和关联方应收账款的风险通过公司进行信用评估来减轻 对其客户及其对未清偿余额的持续监测进程。

 

这个 公司的运营都是在中国进行的。因此,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可能受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中国经济总体状况的影响。 此外,公司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的影响, 反通货膨胀措施、货币兑换和向国外汇款、税率和征税方法等因素。

 

2)外国 货币风险

 

实质上 本公司通过中国子公司进行的所有经营活动及相关资产负债 是以人民币计价的,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所有的外汇交易都发生在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授权的金融机构按 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外币支付,需提交支付申请 与供应商发票和已签署的合同一起形成表格。人民币币值会受到中央政府政策变化的影响 以及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供求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动态。

 

3)浓度 风险

 

帐目 应收账款通常是无担保的,来自主要位于中国的销售给客户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 从而暴露在信用风险之下。该风险通过公司对客户信誉的评估和其 持续监测未清偿余额。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和收入集中在特定客户。

 

AS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有两个客户23%和12分别占应收账款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四个客户 为20%, 17%, 11%和11分别占应收账款的%。

 

为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一个客户占了14占收入的1%。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一个客户 已占到12占收入的1%。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中,一个客户13占收入的1%。

 

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一家供应商占了48应付账款的百分比。截至2024年6月30日,两家供应商占了27%和14分别占应付账款的%。

 

截至本财政年度止 2022年6月30日,一家供应商占了19收入成本的%。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中,有三家供应商 为25%, 13%和11分别占收入成本的%。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中,一家供应商11成本的百分比 收入的增长。

 

F-18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

 

浓度 和信用风险(续)

 

4)其他 风险

 

这个 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也可能受到与自然灾害有关的风险的负面影响, 极端天气条件、卫生疫情和其他灾难性事件,如新冠肺炎的爆发和蔓延,可能 严重扰乱了公司的运营。

 

最近 已发布的会计准则

 

这个 公司是2012年前通过的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EGC (《就业法案》)。根据就业法案,EGC可以推迟采用新的或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颁布《就业法案》,直到这些标准适用于私营公司。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 财务报表可能无法与其他采用了 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在……里面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ASU 2023-09,这是对主题740所得税的更新。此更新中的修改 与税率对账和已缴纳所得税有关的披露通过要求 (1)增加税前收益(或亏损)和所得税费用(或福利)的披露,以与美国证券公司保持一致 中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S-X 210.4-08(H),一般适用规则--总则 财务报表附注:所得税费用,以及(2)删除不再被认为有利于成本或 切合实际。对于公共企业实体,本更新中的修订在12月15日之后的年度期间有效, 2024年。对于公共企业实体以外的其他实体,修正案在12月15日之后的年度期间有效, 2025年。对于尚未印发或可供印发的年度财务报表,允许尽早采用。修正案 在此更新中,应在预期的基础上应用。允许追溯申请。该公司正在进行评估 2023-2009年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里面 2023年10月,FASB发布了ASU(2023-06),披露改进-修订法典修正案,以回应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披露更新和简化倡议,修改了编目副主题的披露或呈现要求第230-10 现金流量表--整体,250-10年度会计变更和错误更正--整体,260-10 每股收益总体为270-10中期报告年度,整体为440-10年度承诺,整体为470-10年度。 债务-整体,505-10股权-整体,815-10衍生品和对冲-整体,-860-30 转让和服务-有担保的借款和抵押品,932-235采掘活动-石油 和天然气行业财务报表附注,946-20金融服务行业投资公司-行业投资 公司活动,以及974-10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整体业绩。修正案 代表为澄清或改进上述分主题的披露和列报要求而作出的更改。许多修正案允许 用户可以更轻松地将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现有披露约束的实体与之前未受约束的实体进行比较 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此外,修正案使编纂中的要求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保持一致。为 符合现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披露要求的实体或为证券目的必须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财务报表的实体 无合同转让限制,生效日期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从S-X规定中删除相关披露的日期一致 或S-k规定。不允许提前收养。对于所有其他实体,修正案将在两年后生效 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被移除之日起生效。本公司正在评估2023-06年度ASU对综合 财务报表。

 

在……里面 2023年3月,FASB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ASU(2023-01),用于与共同控制相关的租赁改进 租赁,在2023年12月15日之后的财政年度有效,包括这些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 对于尚未印发的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允许及早采用。这个 新的指导意见引入了两个问题:在共同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的租赁应考虑的条款和条件以及 计入租赁权改进。新发行债券的目标是降低与实施和应用相关的成本 主题842并在适用租赁会计要求时促进范围内实体实践的多样性。“公司”(The Company) 经评估,2023-01年采用ASU对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其他 FASB发布的会计准则在未来某个日期之前不需要采用的会计准则预计不会有材料 采纳后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不相信近期发布但尚未生效的其他 如果目前采用会计准则,将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业务和全面收益(亏损)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F-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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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

 

3. -应收账款

 

AS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4年6月,应收账款如下: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应收账款   79,603,065    144,670,083 
减:信用损失备抵   (1,852,816)   (14,315,654)
    77,750,249    130,354,429 

 

为 在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针对预期信贷损失的拨备变动情况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期初余额   303,038    303,038    1,852,816 
因采用ASO 2016-13而调整年初余额   
    
    8,821,129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1,852,816    4,031,265 
核销应收账款   
    (303,038)   (389,556)
期末余额   303,038    1,852,816    14,315,654 

 

4 -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净值

 

作为 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净额包括以下内容: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预支给员工   1,941,991    2,087,034 
职工贷款   1,600,000    1,900,000 
应收政府赠款   1,800,000    1,800,000 
存款(a)   1,255,663    1,600,863 
可退还的增值税   1,034,604    1,210,092 
预付费用   539,908    610,404 
其他   422,052    629,026 
    8,594,218    9,837,419 
减:其他应收账款拨备   (264,888)   (351,955)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总额,净额   8,332,330    9,485,464 

 

 

(a)的 押金余额主要包括办公室租金押金和分销渠道押金。

 

F-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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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付费用和其他当前资产,不动产 (续)

 

的 截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预期信用损失与预付费用和其他应收账款的变动 如下:

 

   6月30日,
2022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期初余额   198,712    263,018    264,888 
添加   64,306    1,870    87,067 
期末余额   263,018    264,888    351,955 

 

5 - 无形资产,净资产

 

作为 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无形资产净值包括以下各项: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软件   4,705,335    6,167,067 
减去:累计摊销   (2,521,658)   (3,586,021)
    2,183,677    2,581,046 

 

为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摊销费用为人民币 693,279,人民币920,418和人民币1,064,363 (美元146,461)。

 

的 以下是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无形资产摊销年份表: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年度   1,041,609 
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年度   540,134 
截至2027年6月30日止的年度   540,134 
截至2028年6月30日的年度   312,995 
截至2029年6月30日的年度   146,174 
    2,581,046 

F-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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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租约

 

AS 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4年6月30日,智宝中国集团以不可撤销运营方式租赁中国不同城市的办公空间 租约,租期在24个月60个月..。本公司考虑下列续订或终止选择 在确定租赁期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时,合理确定将行使 负债。租赁付款的租赁费用在租赁期限内以直线法确认。

 

The the the 公司确定合同在合同开始时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以及该租赁是否符合分类 融资或经营租赁的标准。当可用时,公司使用租赁中隐含的利率来贴现租赁付款 到现值;然而,大多数租约并没有提供一个容易确定的隐含利率。因此,本公司贴现租赁 基于对递增借款利率的估计的付款。

 

为 包括租金节假日和租金上涨条款在内的经营租赁,公司按直线原则确认租赁费用 租赁期自占有租赁财产之日起计算。公司记录直线租赁费用和 合并业务报表和综合业务报表上的任何或有租金(如适用)一般费用和行政费用 收益(亏损)。公司办公室租赁还要求公司缴纳房地产税、公共区域维护费和其他 包括在合并业务报表和综合业务报表的一般费用和行政费用中的占用费用 收益(亏损)。

 

这个 租赁协议不包含任何重大剩余价值保证或重大限制性契约。

 

为 短期租赁,公司在其综合经营报表和综合收益中记录经营租赁费用 (损失)在租赁期内按直线计算,并记录发生的可变租赁付款。

 

这个 下表显示了综合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与经营租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使用权资产   4,327,705    3,313,215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2,009,034    2,425,135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2,273,154    1,044,068 
经营租赁负债总额   4,282,188    3,469,203 

 

F-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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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租赁(续)

 

其他 有关公司租赁的信息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经营性租赁使用的经营性现金流   2,686,731    2,144,171    1,999,242 
加权平均剩余租赁年限(年)   1.68    2.25    1.67 
加权平均贴现率   4.79%   4.75%   4.55%

 

操作 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3,346,318,人民币2,618,366和人民币2,335,152 (US$321,328)分别在截至6月30日的财年中,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人民币 260,020,人民币和人民币235,815 (US$32,449)因财政短期租赁安排而产生 分别截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

 

的 以下是截至2024年6月30日按年份列出的租赁负债到期时间表: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年度   2,526,107 
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年度   868,073 
截至2027年6月30日止的年度   200,000 
租赁付款总额   3,594,180 
减去:推定利息   (124,977)
租赁负债现值   3,469,203 

 

F-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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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短期银行借款

 

作为 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短期银行借款包括以下内容: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中国商业银行(“CIC”)(a)   25,000,000    20,000,000 
上海银行(“BOS”)(b)   
    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银行”)(c)   2,267,797    1,814,237 
    27,267,797    26,814,237 

 

 

(a)在……上面 2019年9月18日,智宝中国集团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延期银行信贷安排,智宝 中国集团可以提款至人民币15,000,000到2022年9月17日。这项信贷安排的利率已经确定。 在抽签日期。信贷安排以创办人兼行政总裁马伯涛先生拥有的物业作抵押 公司的高级职员。2020年10月,智宝中国集团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延期银行信贷安排 在此基础上,智宝中国集团可以提取至多人民币30,000,000到2023年10月14日。2023年10月,智宝中国集团 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项延长三年的银行信贷安排,根据该安排,智宝中国集团可以提取最高可达人民币30,000,000 到2026年10月。这些借款的利率为3.45年利率。每笔借款的期限为一年。

 

为 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四个年度,智宝中国集团提取了人民币21,000,000,人民币28,300,000和人民币20,000,000 (美元2,752,092),并偿还了人民币21,000,000,人民币23,300,000和人民币25,000,000 (US$3,440,114)。

 

(b)在 2023年9月,智宝中国集团借入人民币5,000,000来自BOS,到期日为2024年9月。借款量 利率为3.65年利率。

 

(c)打开 2020年11月27日,智宝中国集团借入人民币3,000,000 来自CCb,到期日到期 2021年11月27日.借贷 承受利率 4.25每年%。2021年11月23日,智宝中国集团将到期日延长至 11月23日, 2022 如与CCb商定的那样。

 

为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智宝中国集团偿还贷款人民币 2,632,203 至CCb并延长剩余的到期日 余额为 367,797 至2023年11月23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智宝中国集团偿还了剩余人民币余额 367,797 到CCb。

 

在 此外,智宝中国集团额外借入人民币 1,900,000 2022年11月从CCb。借款利率为 3.90% 每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 85,763.

 

兴趣 费用为人民币1,434,140,人民币1,241,082和人民币986,785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财年的短期借款 2024.银行借款加权平均利率为 3.86%和3.52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分别为每年%。

 

8 - 已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作为 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包括以下内容: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应计工资总额和福利   4,140,538    3,148,555 
增值税和其他应缴税款   2,068,359    5,462,014 
应付保证金   1,145,778    995,778 

由于保险公司

   867,840    1,357,228 
其他应付供应商款项(1)   6,492,383    5,027,395 
    14,714,898    15,990,970 

 

 

(1)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供应商促销费用 服务、日常运营、IPO服务等服务。

 

F-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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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由一位投资者预付的分包费

 

2020年6月30日之前, 智宝中国向一名投资者发行可赎回优先股,现金对价为人民币 15 万截至2020年6月30日, 6,521,739 智宝中国的Pre-A系列可赎回优先股已发行并发行,约占 12.20智宝中国%股权。

 

IPO重组期间, 该投资者撤回了其在智宝中国的股权,并计划向智宝注入同等金额的撤回资本 直接,智宝计划批准向该投资者发行股份以考虑RMB 15百万美元。该公司相信 根据ASC 260每股收益追溯反映上述交易是适当的。此外, 从该投资者那里收到的收益记为负债,记入“向一个投资者预付认购费”账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

 

2024年4月12日,公司 与该投资者订立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以人民币为代价清偿了这项债务。 6,003,659,由关联方上海鑫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见附注14)。人民币与人民币的区别 6,003,659负债的账面金额被确认为责任消灭时的收益。

 

10 -股权

 

普通 股份

 

这个 公司法定股本为500,000,000 普通股,面值美元0.0001每股,包括(I)450,000,000 面值为美元的A类普通股0.0001每项;及。(Ii)。50,000,000面值B类普通股 以美元计0.0001 每个.

 

在……上面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发布6,492,266普通股,按面值$计算0.0001,致所有现有股东 按比例计算。发行债券并无支付现金或其他代价6,492,266普通股。

 

AS 附注1所述,公司已发行合共2,287,3602023年5月向三位股东出售普通股。

 

在……上面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发布1,220,374以上海新汇普通股换取人民币现金对价5,820,049.

 

在……上面 2023年12月12日,公司股东通过决议,重新分类5,605,564三名股东持有的普通股 转换为B类普通股,其余普通股为A类普通股。这三个股东均为控股股东。 本公司创办人兼行政总裁马博涛先生。

 

每个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股东有权在公司支付的任何股息中享有同等份额 在公司剩余资产分配中享有同等份额的权利。然而,每一股A类普通股都有 对任何决议有一票的权利,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对任何决议有20票的投票权。

 

在……上面 2024年2月4日,公司股东和董事会通过:(一)重新分类44,394,436 A类普通股将成为44,394,436B类普通股及(Ii)发行合计20,000,000股票 普通股,面值为$0.0001,按比例向所有现有股东出售。没有支付现金或其他代价 为发出20,000,000普通股。

 

F-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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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股权 (注。)

 

普通 股份 (续)

 

这个 公司认为,根据ASC第260号收益追溯反映上述交易是适当的 每股。本公司已追溯重述所有呈列期间的所有股份及每股数据。

 

在……上面 2024年4月3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募股1,500,000A类普通股,公开发行价为$4.00按A类计算 总收益总额为$的普通股6,000,000,在扣除承销折扣和发售费用之前。“公司”(The Company) 已授予承销商45天的选择权,最多可额外购买225,000A类普通股以弥补超额配售 以公开发行价计算,承销折扣和佣金较少。2024年5月14日,公司又发布了一份23,765 承销商部分行使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本公司A类普通股 该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的价格为1美元4.00每股,产生额外的毛收入$95,060.

 

在……里面 与首次公开招股及超额配售有关,本公司招致发售费用人民币17,006,216,它被控以额外的 首次公开募股和超额配售结束时的实缴资本。

 

AS 由于上述发行和重新分类,本公司拥有450,000,000法定A类普通股,面值 以美元计0.0001,其中13,183,30814,707,073A类普通股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发行和发行。 该公司拥有50,000,000授权B类普通股,面值为美元0.0001,其中16,816,69216,816,692普通乙类 股票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发行和发行。

 

认股权证

 

在……上面 2024年4月3日,公司发布75,000向承销商代表EF Hutton LLC发出的认股权证,作为对服务的补偿 与IPO(“IPO认股权证”)有关。2024年5月14日,公司发布1,188对EF Hutton LLC的认股权证作为补偿 与超额配售有关的服务(“超额配售权证”)。

 

英孚 Hutton LLC有权通过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来行使每份认股权证,行使价格为#美元。4.4在任何时候从 2024年9月25日至2029年3月29日。认股权证可以对整数股行使。不会发行零碎股份 在行使认股权证时。认股权证可在下列情况下作出调整:(一)派发股息,(二)集资股份, (3)随后的配股;(4)重组后的证券置换;(5)权证形式的变化。搜查证 可按“无现金方式”行使,除非没有有效的登记声明登记,或没有现行的招股说明书 可供EF Hutton LLC在2024年9月29日之后的任何时间发行或转售股票。

 

在……里面 根据ASC 815,公司确定认股权证符合被归类为股权的必要条件,因为 对价与公司本身的权益挂钩,不存在基于可观察市场的或有行使 在其股票或业务上,结算与固定换固定股权工具是一致的,协议中包含明确的数字 而且没有现金支付的规定。

 

F-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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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股权 (注。)

 

认股权证 (续)

 

这个 首次公开发售认股权证及超额配售权证的公允价值估计为人民币617,554 (US$85,406)和人民币9,786 (US$1,353),分别, 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这些估值中固有的假设与预期股价波动、预期寿命、 无风险利率和股息收益率。本公司根据历史和隐含价值估计其普通股的波动性 与认股权证的预期剩余寿命相符的选定同业公司及其本身的波动性。无风险利息 利率基于授予日的美国国债零息收益率曲线,期限与预期剩余寿命相似 搜查令。认股权证的预期寿命被假定为与其剩余的合同期限相同。股息率为 基于历史利率,本公司预计历史利率将保持在零。

 

这个 下表提供了有关公司认股权证的第3级公允价值计量投入的量化信息 他们的测量日期:

 

   美元 
行使价   4.40 
股票价格   3.30 
权证的预期寿命(以年为单位)   4.98 
无风险利率   4.42%
股息率   0.0%
波动率   42.87%

 

限制 净资产

 

公司支付股息的能力主要取决于 关于公司从子公司获得资金分配的情况。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支付 公司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只能从按照中国会计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 标准和法规,并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拨付法定储备金的要求之后。公司将不会支付 分红,直到合并资产负债表上有留存收益。中国附属公司的实收资本 公司合并后的净资产也不能用于分红。运营结果反映在随附的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法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财务报表不同 中国子公司的总资产。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必须至少留出10他们每年税后利润的1%, 如果有的话,为某些法定储备金提供资金,直到这些储备金达到50注册资本的%。此外,该公司的 中国子公司可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将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企业发展基金和员工 奖金和福利基金由其自行决定。法定公积金和可自由支配基金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AS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及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中国子公司未计提法定准备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 2024年,该公司拥有受限净资产。

 

F-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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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所得税

 

开曼群岛 岛屿

 

在……下面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及适用法律,本公司不须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在 如本公司向其股东支付股息,将不会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

 

英国 维尔京群岛

 

在……下面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现行法律和适用法律,智宝英属维尔京群岛不征收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

 

香港

 

智宝 香港在香港注册成立,须就其法定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香港利得税。 根据香港相关税法调整的财务报表。首个香港的适用税率 美元(“港币$”)2 百万应纳税利润是 8.25%及应评税溢利超过港币$2 百万将继续 香港公司的税率为16.5%,自2018/2019年关税年度起生效。在此之前, 适用税率为 16.5香港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纸包 中国、阳光保险经纪、上海安益和智宝健康均在中国注册成立,并须缴纳中国企业收入 根据相关中国所得税法对应税收入征收税款(“EIT”)。2007年3月16日,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适用制服 25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均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 截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的所得税福利(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当期所得税支出   
    (27,883)   (14,237)
递延所得税优惠(费用)   2,110,635    (513,577)   (5,496,536)
    2,110,635    (541,460)   (5,510,773)

 

的 所得税前利润(亏损)组成汇总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   12,148,771    (42,687,229)   10,537,631 
香港等地区   
    129,909    8,224,895 
    12,148,771    (42,557,320)   18,762,526 

 

F-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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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所得税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

 

下面 是法定税率与有效税率的对账: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所得税费用前收入(损失)   12,148,771    (42,557,320)   18,762,526 
所得税福利/(费用)按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25%)   (3,037,193)   10,639,329    (4,690,630)
娱乐费用的影响   (167,577)   (182,962)   (475,202)
员工福利费用的影响   (7,159)   (61,534)   
 
逾期罚款的影响   (17,515)   (74)   
 
基于股份的薪酬的效果   (133,963)   (13,816,502)   
 
免除负债的非应税收益的影响   
    
    2,249,085 
不同司法管辖区不同税率的影响   
    21,760    (207,099)
更改估值免税额的影响   5,474,042    2,858,523    (2,386,927)
所得税优惠(费用)   2,110,635    (541,460)   (5,510,773)

 

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递延税项资产          
结转营业亏损净额   8,204,207    10,523,266 
可疑账户备抵   463,204    3,578,914 
经营租赁负债   4,434,426    4,517,779 
递延税项资产总额   13,101,837    18,619,959 

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

   (4,450,322)   (8,196,650)
减去:估值免税额   (7,046,758)   (10,366,052)
递延税总额 资产减去   1,604,757    57,257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递延税项负债        
经营性租赁使用权资产   4,458,020    4,498,450 
GAAP差异-未计费收入   
-
    6,382,018 
递延税项负债总额   4,458,020    10,880,468 
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   (4,450,322)   (8,196,650)
递延税项负债,净额   7,698    2,683,818 

 

F-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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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注释
财务报表

 

11 - 所得税 (注。)

 

中国 (注。)

 

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估值备抵的结转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年初余额   16,724,075    10,561,303    7,046,758 
因采用ASO 2016-13而调整年初余额   
    
    932,367 
增加估价免税额   353,441    2,809,906    2,778,382 
估值津贴的退回   (2,119,236)   (1,163,918)   
 
NOL的利用   (3,708,247)   (4,504,510)   
 
NOL的副本   (688,730)   (656,023)   (391,455)
年终结余   10,561,303    7,046,758    10,366,052 

 

这个 公司在每个报告期结束时通过审查所有可用证据来评估其估值准备要求,这两个证据都是积极的 和负面的,并考虑到,根据这些证据的权重,是否需要估值津贴。当情况导致 管理层对递延税项资产变现的判断改变,改变对估值准备的影响 一般反映在业务收入中。现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税收优惠的未来实现 最终取决于在可用结转期间内是否存在足够的适当性质的应税收入 根据适用的税法。

 

截至2022年6月30日 至2024年,公司净营业亏损人民币50,847,271,人民币32,816,828和人民币40,527,246,它们将分别提供 以抵消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使用,这些结转将从2025年到2029年到期。

 

截至本财政年度止 2022年6月30日、2022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023年6月、2024年6月2,119,236,人民币1,163,918和人民币,分别 由于本公司于年内于若干附属公司赚取应课税收入,并预期未来数年将进一步产生净收入。

 

截至6月30日、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由于周围的不确定性 未来对中国子公司的使用,公司的估值津贴为人民币10,561,303,人民币7,046,758和人民币10,366,052,分别, 根据管理层对递延税项资产变现的评估,对其进行抵销。

 

无法识别 税收优惠

 

这个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未确认税收优惠总额变动情况如下 以下是: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年初余额   
    
    1,026,964 
与税收状况变化相关的增加   
    1,026,964    
 
年终结余   
    1,026,964    

1,026,964

 

 

F-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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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注释
财务报表

 

11 - 所得税 (注。)

 

未承认的税收优惠 (注。)

 

截至6月30日, 2023年和2024年,有人民币 1,026,964和人民币1,026,964 未确认的税收优惠,这将影响年度 有效税率(如果确认)。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呈列为递延税收资产的减少-净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结转的营业损失。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 2023年和2024年,公司记录了未确认的税收优惠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金额为人民币 , 人民币 1,026,964和人民币.

 

的 公司在所得税拨备中确认与不确定税务状况相关的利息和罚款是必要的。为 截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没有就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应计利息费用或罚款。 公司对应计利息负有责任 分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

 

ASC 740规定,不确定的税收状况带来的税收优惠可能 在审查后更有可能维持该立场的情况下,包括任何有关的决议,被承认 上诉或诉讼程序,根据技术是非曲直。公司将未确认的税收优惠记录为负债或 根据ASC 740减少递延税项资产,并在我们的判断因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时调整这些金额 以前没有的新信息。然而,由于税收法规适用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这是可能的。 不确定税收状况的最终解决可能导致负债与这些估计数有很大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在发生此类决议的期间记录额外的税收支出或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该法规 如果少缴税款是由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计算错误造成的,则限制期限为三年。这个 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将延长五年,这些情况没有明确界定(但少付了 纳税义务超过人民币0.1百万美元被具体列为特殊情况)。在关联方交易的情况下, 诉讼时效为十年。对于逃税案件,没有诉讼时效。

 

12 -每股收益(亏损)

 

这个 下表列出了截至6月30日的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基本和稀释后每股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截至6月30日的年度, 
   2022   2023   2024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普通股股东应占净收益   14,259,406    (43,098,780)   13,251,753    1,823,501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碱性和稀释性   26,338,878    26,710,005    30,367,806    30,367,806 
                     
每股收益(亏损)                    
碱性和稀释性   0.54    (1.61)   0.44    0.06 

 

根据 根据ASC 260,每股收益,该公司已追溯重报所有期间的所有股票和每股数据。对于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75,000IPO认股权证和1,188超额配售权证被排除在稀释收益的计算之外 每股,因为认股权证是反稀释的。

 

F-31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13个 -承付款和或有事项

 

从… 本公司不时参与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诉讼。公司应计成本 与这些事项相关的,当它们成为可能的,并且金额可以合理估计的时候。因以下事项而招致的法律费用 发生亏损时,或有事项计入已发生的费用。

 

法律 诉讼

 

在……上面 2024年6月28日,上海晨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晨曦)对阳光保险提起诉讼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纪人、智宝中国涉嫌互联网违约 保险营销推广合作协议书。在这起诉讼中,上海晨曦要求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 中国承担连带责任偿还推广服务费约人民币14.21000万美元,加上大约 人民币10,883根据该互联网保险营销推广合作协议,诉讼费用和诉讼保管费。 截至本报告日期,此案仍悬而未决。

 

在……上面 2024年6月28日,上海晨曦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安义,涉及 违反品牌推广和传播服务机构采购框架协议的合同。在这起诉讼中, 上海晨曦要求上海安逸偿还推广服务费约人民币0.91000万美元,外加罚款 约合人民币12,764,律师费人民币40,000以及诉讼费用、诉讼保全费用等品牌推广 和通信服务机构采购框架协议。截至本报告日期,此案仍悬而未决。

 

在……上面 2024年6月28日,广东中康永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起诉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保中国涉嫌联合经纪违约案 合作协议。在这起诉讼中,广东中康要求阳光保险经纪公司和智宝中国共同承担 偿还联合经纪佣金约人民币的责任1.41000万美元,加上大约 人民币9,690以及根据该共同经纪合作协议支付的诉讼费用、诉讼保管费。

 

在……上面 2024年6月3日,北京天坛普华国际医院(简称天坛普华)在上海浦东新区提起诉讼。 区人民法院诉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太平上海”),上海冀北基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冀北基”)&智宝中国(彼得·威廉·安东尼·霍格为第三方), 第三人对天坛普华未支付的医疗费行使代位权。在……里面 在这起诉讼中,天坛普华要求太平上海偿还医疗费约人民币1.41000万美元,连同 相关利益和所有诉讼费用。天坛普华要求吉贝吉、智宝中国承担偿还连带责任 上述医疗费用及相关利益。截至本报告日期,此案仍悬而未决。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承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长期债务、重大或有事项或担保。

 

F-32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注释
财务报表

 

14 - 关联交易

 

1)性质 与关联方的关系

 

名字   与公司的关系
马博涛   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
袁文霞   首席财务官
上海新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新汇”)   由马波涛控制
上海GBG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上海GBG”)   马波涛先生是上海GBG法定代表人
上海申宝   由马波涛控制
宁波深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深安”)   由马波涛控制

 

2)交易 与关联方

 

期间 截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与关联方的交易如下:

 

购买 关联方的服务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2   2023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上海GBG   11,312,417    11,257,057    1,987,274 

 

借贷 来自(偿还借款)关联方

 

   截至6月30日的年度, 
   2022   2023   2024 
   借款   还款   借款   还款   借款   还款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上海新惠   6,900,000    (7,450,000)   
    
    28,100,000    (28,390,200)
马博涛   1,100,000    (300,000)   
    
    400,000    (400,000)
袁文霞   300,000    (100,000)   237,000    (437,000)   
    
 
    8,300,000    (7,850,000)   237,000    (437,000)   28,500,000    (28,790,200)

 

F-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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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注释
财务报表

 

14 - 关联交易 (注。)

 

(贷款 作出)偿还关联方贷款

 

   截至6月30日的年度, 
   2022   2023   2024 
   借款   还款   借款   还款   借款   还款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马博涛   
    2,750,000    
    
    
    
 
上海申宝   (400,000)   
    
    700,000    
    
 
宁波沈安   
    
    (15,500)   30,000    
    
 
    (400,000)   2,750,000    (15,500)   730,000    
    
 

 

收集 代表关联方付款

 

为 截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财年,智宝中国集团支付了人民币 5.4 百万,人民币 和人民币 致博涛先生 MA.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马波涛偿还了人民币 15.0百万(美元)2.1 百万)交给智宝中国集团,并结算 应付人民币 0.8百万(美元)0.1 百万)含应收账款。此外,新会结算应付款人民币 0.5百万(美元)63,409)与 应收马波涛的应收账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收马波涛的所有未偿余额已全部结清。

 

结算 投资者预付的订阅费

 

如注9所述,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上海新会现金支付人民币 6,003,659向代表本公司的投资者支付 投资者的责任。

 

3)结余 与关联方

 

AS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4年6月,与相关方的余额如下: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关联方应缴款项        
上海GBG(a)   8,526,012    16,566,524 

 

 

  (a)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及2024年6月,上海GBG的到期余额为对关联方的垫款,关联方将通过向本公司提供MGU服务来结算未偿还余额。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因关联方的原因        
上海新惠(a)   290,200    6,003,659 
马博涛(b)   
    162,408 
    290,200    6,166,067 

 

 

(c)AS 截至2023年6月30日,到期上海鑫汇的余额代表相关公司的借款 派对。这些借款是免息的,按需支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到期余额为 上海鑫汇代表关联方代表本公司支付的认购费债务清偿金额 由于投资者(注9)。

 

(d)AS 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付马博涛先生的余额为已支付的运营费用 由马博涛先生代表本公司。这笔费用是免息的,应于 需求。

 

F-34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15个 -后续活动

 

在……上面 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与一名 机构投资者(“投资者”),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美元的贷款8.0百万 分三批(“融资”)。EF Hutton LLC担任此次融资的唯一配售代理。

 

在……上面 2024年9月23日,本公司完成第一期结账(《第一期结账》) 以私募方式向投资者发行和出售:(A)本金总额为 最高可达$2,500,000(“附注”),。(B)认购权证。74,451A类普通股(“普通股”) 以初始行权价$4.71每股普通股,须经某些调整(“认股权证”),及(C)预筹资金 最多可购买的认股权证191,522普通股,名义行权价为$0.0001每股普通股,须经若干调整 (“预付资金认股权证”)。只有在发生违约事件时,才能行使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作为回报, 该公司收到了$675,000(扣除原发行折扣后的净额10%),不包括费用和佣金。

 

在……上面 于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以F-1表格提交注册说明书(转售注册说明书) 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的条款。因此,在 2024年10月1日,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的条款,公司收到额外的美元675,000(原件净额 发行折扣:10%)在第一期的第二次结账中,不包括费用和佣金(“第一次结账第二次 部分“)。在第一批股份第二次结清时,本公司向投资者发出认股权证,以购买最多79,599普通 股票的初始行使价为$4.47每股普通股,但须作出某些调整。

 

其他 如上所述,本公司通过本报告日期对后续事件进行了评估,并得出结论,没有任何材料 需要披露可报告的后续事件。

 

16年 --母公司简明财务信息

 

监管 S-X要求在合并子公司限制净资产时提交注册人的浓缩财务信息 超25截至最近完成的财政年度结束时合并净资产的百分比。为了上述测试的目的, 合并子公司的受限净资产应指注册人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的数额 截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不能转移的合并子公司(在公司间冲销后) 未经第三方同意,子公司以贷款、垫款或现金股利的形式向母公司支付的。浓缩的 母公司财务报表已按照S-X规章附表一第12-04条的限制性规定编制 公司中国子公司净资产超过25占本公司综合净资产的百分比。

 

一定的 通常包含在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和脚注披露已被浓缩 或者被省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按子公司未分配收益中的成本加权益列报。

 

投资 在简明资产负债表上的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在以下项下的子公司的净投资组成的 权益法会计。由于母公司直到2023年1月11日才存在,重组没有 在2023年3月10日之前完成,2023年3月10日之前不需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

 

F-35

 

 

知宝 科技公司
合并后的注释
财务报表

 

16年 --母公司简明财务信息 (注。)

 

简明 资产负债表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资产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921,333    3,016,476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净额   
    293,993    40,454 
子公司应收账款   
    14,593,117    2,008,080 
延期发行费用   4,223,769    
    
 
流动资产总额   4,223,769    36,808,443    5,065,010 
                
非流动资产:               
对子公司的投资   31,455,139    27,545,711    3,790,416 
非流动资产总额   31,455,139    27,545,711    3,790,416 
总资产   35,678,908    64,354,154    8,855,426 
                
负债和股东权益               
应付附属公司的款项   4,223,769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363,360    50,000 
总负债   4,223,769    363,360    50,000 
                
股东权益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450,000,000 授权股份, 13,183,30814,707,073 分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的股份)*
   8,820    9,922    1,470 
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50,000,000 授权股份, 16,816,69216,816,692 分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的股份)*
   12,204    12,204    1,682 
额外实收资本   168,973,780    196,038,784    26,975,834 
累计赤字   (137,544,783)   (131,841,244)   (18,142,067)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5,118    (228,872)   (31,493)
股东权益总额   31,455,139    63,990,794    8,805,426 
                
总负债与股东权益   35,678,908    64,354,154    8,855,426 

 

 

*的 股份和每股信息追溯呈列,以反映重组(注1和注11)。

 

F-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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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注释
财务报表

 

16 - 母公司的浓缩财务信息 (注。)

 

简明 综合损失陈述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运营成本和支出:            
一般和行政费用   
    (775,077)   (106,654)
利息支出,净额   
    (56,424)   (7,764)
分占子公司(亏损)利润   (43,098,780)   14,083,254    1,937,919 
净(亏损)收益   (43,098,780)   13,251,753    1,823,501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外币兑换调整   5,118    (233,990)   (32,198)
总其他 综合收益(损失)   5,118    (233,900)   (32,198)
综合(亏损)收益   (43,093,662)   13,017,763    1,791,303 

 

简明 现金流量表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4
   6月30日,
2024
 
   人民币   人民币   美元 
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14,593,117)   (1,963,649)
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36,011,851    4,980,125 
汇率变化对现金和现金等值物的影响   
    502,5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21,921,333    3,016,476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年终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21,921,333    3,016,476 

 

F-37

 

P3Y 2019年9月18日,智宝中国集团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项为期三年的延期银行信贷安排,智宝中国集团可在2022年9月17日前支取至多1500万元人民币。这项信贷安排的利率是在提款日确定的。信贷安排以本公司创办人兼行政总裁马博涛先生拥有的物业作抵押。2020年10月,智宝中国集团与招商银行达成了一项为期三年的银行信贷安排,智宝中国集团可以在2023年10月14日之前支取至多3000万元人民币。2023年10月,智宝中国集团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项为期三年的延期银行信贷安排,智宝中国集团可在2026年10月前支取至多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年利率为3.45%。每笔借款的期限为一年。 于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智宝中国集团分别向招商银行提取人民币21,000,000元、28,300,000元及20,000,000元(2,752,092美元),并偿还人民币21,000,000元、23,300,000元及25,000,000元(3,440,114美元)。 2020年11月27日,智宝中国集团向建行借款300万元,到期日为2021年11月27日。贷款的年利率为4.25%。2021年11月23日,智宝中国集团与建行商定,将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11月23日。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智宝中国集团向建行偿还贷款人民币2,632,203元,并将剩余余额人民币367,797元的到期日延长至2023年11月23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智宝中国集团向建行偿还余额人民币367,797元。 此外,智宝中国集团还于2022年11月向建行额外借款190万元人民币。借款的年利率为3.90%。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本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85,763元。 截至2022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分别为人民币1,434,140元、人民币1,241,082元和人民币986,78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银行借款加权平均年利率分别为3.86%及3.52%。 0.0001 0.0001 0.0001 0.0001 0.0001 0.0001 错误 财年 0001966750 0001966750 2023-07-01 2024-06-30 000196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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