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发行后拥有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18 U.S.C. 1350)
关于ICF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申报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报告(“报告”)及与证券交易委员会于本日提交的表格10-Q相关,本人约翰·沃森,申报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特此声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的要求; 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现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024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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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约翰·沃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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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沃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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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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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