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BRIGHTSPRING健康服务公司。
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根据《美国刑法》第1350节,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关于BrightSpring健康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中提及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公司的董事长、总裁及首席执行官Jon Rousseau在此,根据《美国刑法》第1350节,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据各自知识,郑重声明:
2024年11月1日, 2024 |
|
|
/s/ Jon Rousseau |
|
日期 |
|
|
|
乔恩·卢梭 |
|
|
|
|
董事长、总裁和首席执行官 |
|
|
|
|
签名:/s/ Ian Lee |
本证书随相关报告一起出具,不被视为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并不得被纳入到BrightSpring Health Services, Inc.根据修订后的1933年证券法或修订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项下的任何申报中,无论该申报是在报告日期之前还是之后完成的,均不受通用纳入语言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