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1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规定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的认证
就美国再保险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季度报告(下称“报告”)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后,本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Tony Cheng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350条,特此证明其尽其所能的知识和信念: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的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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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日 | | | | /s/ Tony Cheng |
| | | | Tony Cheng |
| |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