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 31.2
首席财务官认证
我,Jeffrey A. Cerny,是ofs capital公司的首席财务官,特此声明:
1. 我已核查过ofs capital公司(以下简称“注册人”)的这份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 基于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该报告中所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融合性地准确呈现了该注册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
4、注册机构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有责任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所法案第13a-15(e)和15d-15(e)规定定义)以及内部控制的财务报告(按照交易所法案第13a-15(f)和15d-15(f)规定定义),并有:
(a)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披露,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准备财务报表并提供合理保证。
(c)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根据这一评估,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的末尾;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发生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该变化已对注册人的内部控制或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控制造成重大影响;
5. 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机构的其他认证官以及我已向注册机构的审计师和董事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披露:
(a) 所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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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s/ Jeffrey A. Cerny | |
| Jeffrey A. Cerny | |
| 首席财务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