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根据采纳的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豪利资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与本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表格10-Q》,我,公司首席财务官Jeffrey A. Cerny,在我所知的范围内,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特此证明如下: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报告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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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Jeffrey A. Cerny |
| 姓名: | Jeffrey A. Cerny |
| 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