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首席執行官證明
根據18 U.S.C.第1350節的規定,如所採納的規定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十季度報告("報告")的OFS Capital公司("註冊公司"), 如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表格10-Q,我,Registrant公司的首席執行官Bilal Rashid,在此證明,據我所知,根據18 U.S.C.第1350節,我保證: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後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和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報告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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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Bilal Rashid |
| 姓名: | Bilal Rashid |
| 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