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_718194.htm EXHIBIT 31.2 ex_718194.htm

展示文件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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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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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Andrew Clark,在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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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已審閱了Climb Global Solutions, Inc.的第10-Q季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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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中未包含任何不實陳述或遺漏陳述必不可少的重要事實,以使在作出這些陳述的情況下,涵蓋本報告期間的陳述不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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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據我的了解,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本報告中全面地展示了報告期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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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的其他負責人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第13a-15(e)條和第15d-15(e)條定義)和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證券交易法》第13a-15(f)條和第15d-15(f)條定義), 該公司並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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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些信息披露控制程序,或導致這些信息披露控制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本公司及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實體的其他人員向我們知曉,尤其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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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以便爲外部目的提供合理保證,以便根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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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此評估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涵蓋的期間結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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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財政季度)發生的任何影響註冊人的內部財務控制,或者可能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控制產生重大影響的變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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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的其他負責人和我根據對最近一次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向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進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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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所有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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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任何涉及具有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參與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都涉及到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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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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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安德魯·克拉克

安德魯·克拉克

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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