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305 第1頁,共6頁 v 1.3.0 次日披露回報 (股本發行人-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回購和/或在市場上出售庫存股份) 工具:股本發行人狀態:新提交 發行人名稱:阿里巴巴控股有限公司 提交日期:2024年10月31日 第I部分必須由掛牌發行人完成,如果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25A條或《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7.27A條披露可能發生的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第I部分 1. 股份種類普通股份股份類型不適用在交易所上市是的 股票代碼(如果已上市)09988說明 多計數器股票代碼89988人民幣說明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的變動 事件 已發行股份變動 (不包括庫存股份) 發行股份數量 (不包括 庫存股份 ) 發生有關事件前現有發行股份數量的 百分比 (不包括 庫存股份 ) 庫存股份變動 庫存股份數量 每股發行/出售價格 (備註4) 已發行股份總數 開平衡截至日期(備註1)2024年10月30日191,551,180,0200 191,551,180,020號 1). 其他(請註明) 不適用 變更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結算餘額截至日期(備註5和6)2024年10月31日191,551,180,0200 191,551,180,020 |
FF305 第2頁,共6頁 v 1.3.0 b. 股份贖回或回購以用於註銷但尚未在結算餘額日期(注5和6)註銷 1). 爲註銷而贖回但尚未在紐約證券交易所註銷的股份 變更日期2024年10月25日 1,635,2000.01%美元12.23 2). 爲註銷而贖回但尚未在紐約證券交易所註銷的股份 變更日期2024年10月28日 550,2320%美元12.46 3). 爲註銷而贖回但尚未在紐約證券交易所註銷的股份 變更日期2024年10月29日 1,598,0480.01%美元12.49 4). 爲註銷而贖回但尚未在紐約證券交易所註銷的股份 變更日期2024年10月30日 1,614,4000.01%美元12.38 |
FF305 第3頁,共6頁v 1.3.0 確認沒有適用的項目 有關部分I的註釋: 1. 請插入上一份主板規則13.25A / 創業板規則17.27A下最後一份次日披露返回公佈的收盤餘額日期或主板規則13.25B / 創業板規則17.27B下月度返回的日期(以後者爲準)。 2. 根據主板規則13.25A / 創業板規則17.27A需要披露的全部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的變化以及有關的變更日期都應列出。每個類別都需要單獨披露,須提供足夠的信息以便用戶識別已列出的發行商月度返回中相關類別的內容。例如,由於在相同的股票期權計劃下多次行權或在相同的可轉換票據下多次轉換而導致的多次股票發行必須合併並列爲一類。但是,如果股份發行是由兩個股票期權計劃的股票行權或由兩個可轉換票據的轉換導致的,則必須分別披露爲兩個不同的類別。 3. 該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數量的百分比應根據本次次日披露返回所披露的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數量的起始餘額計算。 4. 在股票回購或清償的情況下,「每股發行/銷售價格」應被解釋爲「每股回購價」或「每股清償價格」。如果股票的發行/銷售/回購/清償超過一個股票價格,則應給出每股以成交量爲加權平均價格。 5. 收盤平衡日是披露的最後一個相關事件的日期。 6. 對於已回購或折現的股份,即使已回購或折現的股份尚未被取消,如果股份發行人受主板規則10.06(4)(a)、13.25A和13.31 / 創業板規則13.13(1)、17.27A和17.35的規定約束,必須在有關事件發生後予以披露。如果在結算後取消了已回購或折現的股份,它們仍將成爲本A部分中截至收盤平衡日的已發行股份的一部分。這些已回購或清償的股份的詳細信息應在部分B中披露。 7. 項目(i)至(viii)是確認的建議格式,上市發行人可以修改不適用於自身情況的項目(s),以便符合個別情況。 8. 在這種情況下,「相同」指的是: - 證券的票面價值相同,召喚或已繳納的金額相同 - 它們享有相同的股息/利息率和期限,以便在下一期分配中,每個單位的應付股息/利息金額相等(毛和淨);並 - 他們擁有無限制的轉讓、出席和表決權,並在其他方面同等排名。 |
FF305 第4頁,共6頁,版本1.3.0 第二部分也必須由已上市發行人完成,如果根據主板規則10.06(4)(a) /創業板規則13.13(1)披露了可披露的股份回購。 回購報告 第二部分 1. 股類 普通股 股類 不適用 在交易所上市 是 股票代碼 (如已上市) 09988 說明 跨市場股票代碼 89988 人民幣 說明 A. 回購報告 交易日期 回購的股份數量 回購方式 (注1) 每股回購價格或 每股最高回購價格 $ 每股最低迴購 價格 $ 支付的總價格 $ 1). 2024年10月30日 1,614,400 在另一個交易所上 紐約證券交易所 美元 12.47 美元 12.2 美元 19,988,431.26 回購的股份數量合計 1,614,400 支付的總價格 $ 美元 19,988,431.26 回購用於 註銷的股份數量 1,614,400 回購用於保留 爲庫藏股的股份數量 0 b. 對已在交易所主板上有主要上市的發行人的額外信息 1). 授權回購的決議日期 2024年8月22日 2). 發行人根據授權回購授權回購的股份總量 1,874,327,393 3). 根據授權回購授權回購的股份數量 (a) 124,872,064 4). 佔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藏股)總數的比例 (a) x 100 / 在授權回購的決議日期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包括庫藏股) 0.67 % 5). 在 Part A中列出的股份回購之後,任何新增股份發行、或出售或轉讓庫藏股的禁止期 (注2) 截至2024年11月29日 |
FF305 第5頁,共6頁 v 1.3.0 我們特此確認,在上述A部分列出的交易所進行的股份回購(如有)均符合主板規則,並且未有重大變更,而且與已經提交給交易所的解釋性文件日期爲2024年7月5日的具體內容無異。我們也確認,在上述A部分列出的在另一家證券交易所進行的回購均符合該另一證券交易所的國內適用規定。 第II部分說明: 1. 請說明回購是在交易所、另一家證券交易所(說明該證券交易所的名稱)、通過私人安排還是通過一般要約進行的。 2. 根據主板規則10.06(3)(a) / 創業板規則13.12中的豁免規定,發行人在任何在交易所或其他地方進行的股份購買後的30天內,不得(i)發行新股份,或者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或(ii)宣佈擬議中的新股份發行,或者出售或轉讓任何庫存股,而未經交易所事先批准。 |
FF305 第6頁共6頁v 1.3.0 根據主板規則100.6億 / 創業板規則131.4億,在交易所或發行人上市的任何其他股票交易所中,發行人出售上市的發行人股票時,必須填寫第III部分,該部分應當可披露。 關於在市場上銷售歷史份額的報告不適用 提交者:Kevin Jinwei ZHANG 名稱 職位: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 duly authorised offic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