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1
依据认证
18 U.S.C. 第 1350 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2002年第906条所规定
关于GSI Technology, Inc.(「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这个季度的第10-Q表格相关事项,根据今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报告」),本公司的签署执行人员各自依据《经济与企业犯罪责任法》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证明: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15 U.S.C. 7800万或78o(d));并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
2024年11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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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吕麟秀 |
| Lee-Lean Shu |
| 总裁,首席执行官和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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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DOUGLAS m. SCHIRLE |
| 道格拉斯·M. 谢尔 |
| 财务长 |
根据第906条的要求,对此书面声明的签名的原件已提供给登记者,并将由登记者保留并在要求时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