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hibit321dbrg2024q3.htm SECTION 906 CERTIFICATION OF CHIEF EXECTUIVE OFFICER Document

附件32.1
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通过采纳
就数字桥集团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中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Marc C. Ganzi,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 §1350规定,特此声明,据我所知:
(i)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视情况而定;并
(ii)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日马克·甘齐
马克·甘齐
首席执行官
前述证明完全是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提供的,并不视为公司根据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者被任何根据1933年修订的《证券法》提交的公司注册声明所纳入。
根据第906条规定,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被公司保留,并在有请求时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