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hibit32_1x110124.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 Pulmonx 公司2024年9月30日止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在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此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Steven S. Williamson,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 第1350条的规定,据我所知,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修正案的要求;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为准确,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日
通过:/s/ 史蒂文·S·威廉姆森
史蒂文·S·威廉姆森
总裁,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本认证随附的是相关的10-Q表格,并未视为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不得被引入Pulmonx公司根据1933年修正案或1934年修正案作出的任何申报文件中(无论是在10-Q表格的日期之前还是之后制作的),并不考虑该等申报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一般性引入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