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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32.2

依据认证

第18章1350条美国法典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根据Janus International Group,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根据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我Anselm Wong作为该公司的财务长,在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第906条新增的18 U.S.C. §1350条款规定下,据我所知证实: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正地揭示了该报告所涵盖的时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2024年11月1日
作者:/s/ 黄奕霖
黄奕霖
财务长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