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gbtc-ex32_1.htm EX-32.1 EX-32.1

附件32.1

證明

18 U.S.C. SECTION 1350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2024年9月30日結束的格萊斯比特幣信託基金(BTC)的季度報告,根據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表格10-Q(本「報告」),我,格雷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該信託基金的發起人)首席執行官Peter Mintzberg,根據《美國法典》第18段第1350條,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我承諾,據我所知:

(1)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以所有方面公平地呈現了信託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s/ 彼得·明茨伯格

Peter Mintzberg *

首席執行官(首席行政官)

2024年11月1日

*

該登記人是一個信託,Mintzberg 先生身爲 Grayscale Investments, LLC 主要執行官,作爲登記人的指定機構負責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