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1
证明书
我,约翰·斯沃罗,证明:
(1) | 我已审阅过爱达荷战略资源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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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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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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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负责为注册公司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的)以及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中所定义的),并且已执行: |
| (a) | 我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涉及申报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资讯由其他人在这些实体内向我通报,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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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在我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提供合理保证,确保按照通行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准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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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根据这种评估,在报告期结束时评估了登记者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表述了我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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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此报告披露了在登记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季度中发生的任何改变,该改变对登记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登记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并且 |
(5) | 根据我对内部财务控制的最新评估,向登记人的稽核师和登记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
| (a) |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方面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可能对申报人记录、处理、摘要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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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申报人内部控制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 |
日期:2024年11月4日
根据上下文翻译 | 约翰·斯沃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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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斯沃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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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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