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 20549 |
13G 表格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 |
(第修正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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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wy, Inc. (发行者名称) |
普通股 (证券类别的标题) |
16679L109 (CUSIP号码) |
09/30/2024 (需要报告此声明的事件日期) |
请勾选适用的规则,以此表格进行申报: |
规则13d-1(b) |
规则13d-1(c) |
规则13d-1(d) |
13G表格 |
CUSIP号码。 | 16679L109 |
1 | 报告人姓名
百利基福合伙公司 | ||||||||
2 | 如果属于一个团体的成员,请在方框内打勾(见说明)
(a)
(b) | ||||||||
3 | 仅供证券管理部门使用 |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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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报告人拥有的受益股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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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每位报告人实际拥有的总数量 18,565,746.00 | ||||||||
10 | 勾选方框,如果第9行的总金额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参阅说明) | ||||||||
11 | 在第9行金额所代表的类别中的百分比 11.6 % | ||||||||
12 | 报告人类型(请参阅说明) IA |
13G表格 |
项目1。 | ||
(a) | 发行人姓名:
Chewy, Inc. | |
(b) | 发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7700 WESt SUNRISE BOULEVARD, 7700 WESt SUNRISE BOULEVARD, PLANTATION, CALIFORNIA, 33322。 | |
项目2。 | ||
(a) | 申报人姓名: 贝莱吉福与有限合伙. | |
(b) | 业务办公室地址或若无则住宅地址: 卡尔顿广场
1号格林赛德路
爱丁堡
EH1 3AN
苏格兰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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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国籍: 苏格兰 | |
(d) | 证券类别的标题:
普通股 | |
(e) | CUSIP 号码:
16679L109 | |
项目3。 | 如果此声明根据§§ 240.13d-1(b)或240.13d-2(b)或(c)提交,请检查提交人是否为: | |
(a) | 根据法案第15条(15 U.S.C. 78o)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 |
(b) | 根据法案第3(a)(6)条(15 U.S.C. 78c)定义的银行; | |
(c) | 根据法案第3(a)(19)条(15 U.S.C. 78c)定义的保险公司; | |
(d)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第8条(15 U.S.C. 80a-8)注册的投资公司; | |
(e) | 根据§ 240.13d-1(b)(1)(ii)(E)的投资顾问; | |
(f) | 根据§ 240.13d-1(b)(1)(ii)(F)的员工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 | |
(g) | 根据§ 240.13d-1(b)(1)(ii)(G)的母公司控股公司或控制人; | |
(h) | 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b)条(12 U.S.C. 1813)中定义的储蓄协会; | |
(i)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第3(c)(14)条(15 U.S.C. 80a-3)排除在投资公司定义之外的教会计划; | |
(j) | 根据§ 240.13d-1(b)(1)(ii)(J)的非美国机构。如果根据§ 240.13d-1(b)(1)(ii)(J)作为非美国机构提交, 请指定机构类型: | |
(k) | 集团,根据规则240.13d-1(b)(1)(ii)(K)。 | |
投资顾问 | ||
项目4。 | 财产所有权 | |
(a) | 受益拥有金额: 18,565,746 | |
(b) | 占类别百分比: 1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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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该人具有的股份数目: | |
(i) 独立表决权或指示表决权: 15,569,477 | ||
(ii) 共同投票权或指导投票权:
0.00 | ||
(iii) 单独处置权或指导处置权:
18,565,746 | ||
(iv) 共同处置权或指导处置权:
0.00 | ||
项目5。 | 持有不到5%的类别股份。 | |
第6项。 | 代表他人持有超过5%的股份。 | |
如果已知任何其他人有权收取股息或指示从这些证券的销售中收取盈利,应在回答此项目时包括有关声明;如果该利益涉及超过该类别5%的权益,则应确认该人。不需要列出投资公司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登记的股东,或者员工福利计划、养老金基金或捐赠基金的受益人。 在这份13G表报告中,贝莱吉福及公司所拥有的证券是由贝莱吉福及公司及/或其投资顾问子公司持有,其中可能包括代表投资管理客户的贝莱吉福境外有限公司,投资组合可能包括根据投资公司法登记的投资公司、员工福利计划、养老基金或其他机构客户。 | ||
第7项。 | 按照母公司或控制人所持有的证券,识别及分类所收购的子公司。 |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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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项。 | 集团成员的鉴定和分类。 | |
不适用 | ||
第9项。 | 组织解散通知。 | |
不适用 |
第10项。 | 证书: |
在下方签名,我谨证明据我所知和相信,上述证券是在业务日常运作中所获得和持有,并非为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控制权的目的而获得和持有,也非在任何具有该目的或影响的交易中持有或取得,除了在?240.14a-11下仅与提名有关的活动。
在下方签名,我谨证明据我所知和相信,投资顾问适用的外国监管制度与功能相当的美国机构的监管制度基本相似。我也承诺在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时,向委员会工作人员提供应披露在13D表中的信息。 |
签名 | |
经过合理询问,据我所知和相信,我在本声明中所载的信息属实,完整和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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