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品 31.1
行政总裁的证书
我,Andrew G. Inglis,证明:
1. 我已审阅Kosmos Energy Ltd.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没有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省略必要的重要事实,以使所述陈述在该陈述作出的情况下,在涵盖本报告的期间内不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控制项所收录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公正地呈现了申报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量,且对于报告期内所述各期均具有实质性意义;
4. 公司的另一位负责认证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我负责为公司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与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
(a)我们设计或在监督下导致设计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涉及登记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他人向我们披露,特别是在本报告编制期间;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或促使该内部控制系统被设计,以提供合理保证,确保财务报告和基本报表依照通常接受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准备。
(c) 根据该评估,评估了报告主体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对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表述,基于该评估,以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为基础;
(d) 本报告中披露了本登记人在最近的财务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本登记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发生的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有实质性影响或有理由认为会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任何变化;且
5. 本公司的其他担任认证主管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已将此披露给本公司的审计师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士):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弱点在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方面,有理由认为可能对登记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对登记人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不论其是否具有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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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4日 | /s/ 安德鲁·G·英格利斯 |
| 安德鲁·G·英格利斯 |
|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