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基本报表32.1
定期财务报告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款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 第1350条》规定,特此,埃克森美孚公司(“公司”)首席执行官达伦·W·伍兹,在其所知的范围内,郑重声明:
(i)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季度报告,于本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ii)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4日
已向埃克森美孚公司提供了第906条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原件,并将被埃克森美孚公司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