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Form 4
表格4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持权益变更声明书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或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进行申报
或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进行申报
OMB认可
OMB编号: 3235-0287
回应的平均时间负担:
每个回应的平均时间负担: 0.5
  
如果不再受第16条的限制,请勾选此框。表格4或表格5的申报事项可能仍需继续。 请参阅 说明1(b)。
  
勾选此方块以表示已根据发行人股权证券的购买或出售的合约、指示或书面计划进行交易,旨在满足10b5-1(c)条规的积极辩护条件。参阅第10条指示。
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
DeLongchamps Peter C

(姓氏) (名字) (中间名)
800 GESSNER ROAD
500楼

(街道)
休士顿 德州 77024

(城市) (州) (邮政编码)
2. 发行人名称 逐笔明细或交易代码
GROUP 1 AUTOMOTIVE INC [ GPI ]
5.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勾选适用者)
董事 10%持有人
X 职员(在下面给出职称) 其他(在下面指定)
Sr. VP, Financial Svcs/Mfr Rel
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02/12/2024
4. 如为修订,原始注册日期 (月/日/年)
02/16/2024
6. 个人或合并/群体申报(选择适用的行)
X 单一报告人填报的表格
由多人报告人填报的表格
表I - 取得、出售或享有之非衍生证券
1. 证券名称(第3项指示)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2A. 如有,视同执行日期(月/日/年) 3. 交易代码(第8项指示) 4. 取得的证券(A)或出售的证券(D)(第3、4和5项指示) 5. 报告交易后拥有的受益证券数量(第3和4项指示) 6. 持有形式:直接(D)或间接(I)(第4项指示) 7.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第4项指示)
编码 V 金额 (A)或(D) 价钱
普通股 02/12/2024 A 3,587(1) A $0 33,197.24(1) D
普通股 10/31/2024 S 1,550 D $369.03(2) 29,975.25(3) D
普通股 10/31/2024 S 863 D $370.77(4) 29,112.25 D
表二-已经收购、出售或持有的衍生证券
(例如:puts、calls、warrants、期权、转换证券)
1. 衍生证券标题(出售人办法第3步) 2. 衍生证券转换或行使价格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3A. 如有,视同执行日期(月/日/年) 4. 交易编码(出售人办法第8步) 5. 取得的(A)或出售的(D)衍生证券数量(出售人办法第3、4和5步) 6. 转换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7. 衍生证券底层证券的标题和数量(出售人办法第3和4步) 8. 衍生证券价格(出售人办法第5步) 9. 举报交易后持有的衍生证券数量(出售人办法第4步)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间接(I)(出售人办法第4步) 11.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出售人办法第4步)
编码 V (A) (D) 转换日期 到期日 标题 股份的数量或数量
回复的说明:
1. 原表格4于2024年2月16日提交,此表格4修正仅为更正行政错误,错误地报告了已获得的绩效股份数量。由于此行政错误,报告人获得的股份数报告和经修正交易后报告的受益股权数量均增加了1,587股。
2. 第4栏报告的价格是加权平均价格。这些股份以价格从369.00美元至369.25美元的多次交易出售。报告人承诺在Group 1 Automotive, Inc.、Group 1 Automotive, Inc.的任何安全持有人或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要求时,提供有关按照本表格4注2所述范围内每个单独价格出售的股份数的完整信息。
3. 包括在Group 1 Automotive, Inc.员工股票购买计划中购买的股份。该计划享有15%的股票购买折扣,并根据季度的第一天或最后一天的股票收盘价计算,以较低者为准。
4. 第4栏报告的价格是加权平均价格。这些股份以价格从370.70美元至370.795美元的多次交易出售。报告人承诺在Group 1 Automotive, Inc.、Group 1 Automotive, Inc.的任何安全持有人或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要求时,提供有关按照本表格4注4所述范围内每个单独价格出售的股份数的完整信息。
/s/ Brandon Brunet是Peter C. DeLongchamps的授权代理人 11/04/2024
** 报告人签名 日期
提示: 每一类在直接或间接上所拥有的证券需分开报告。
* 如果本表格由超过一个报告人提交,请详见指引4(b)(v)。 请参见第4条指引(b)(v)。
** 故意虚假陈述或遗漏事实构成联邦刑事违规行为,请参考 请参阅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注意:请提交三份表格副本,其中一份必须手动签名。如果空间不足,请另提交附件页面,以便提供额外信息。 请参见第6条指引。
回应本表格所包含的信息收集不需要回复,除非该表格显示了一个当前有效的OMB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