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2.1
規則13(a)-14(b)認證
根據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款
關於布蘭迪維因不動產信托(「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本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報告),我,公司總裁暨首席執行官Gerard H. Sweeney,根據18 U.S.C.第1350條以及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採納,作出以下認證: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條(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
2.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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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Gerard H. Sweeney | |
Gerard H. Sweeney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
日期:2024年11月4日 | |
*已提供本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給布蘭迪維因不動產信托,並將由布蘭迪維因不動產信托保留,並根據要求向證券及交易委員會或其職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