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品 32.3
第13(a)-14(b)條認證
根據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資本市場監管法》第906條
就布蘭迪維因不動產信托的唯一普通合夥人夥伴Brandywine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 (以下簡稱“合夥關係”)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本文檔當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有關,我,Brandywine Realty Trust的總裁暨首席執行官Gerard H. Sweeney,在2002年《資本市場監管法》第906條授權的18 U.S.C.第1350條應根據該條規定進行認證: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節規定,並
2.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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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Gerard H. Sweeney | |
Gerard H. Sweeney | |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
日期:2024年11月4日 | |
*已向布蘭迪維因不動產信托提供此根據第906條要求的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並將由布蘭迪維因不動產信托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